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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高顺-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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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提起一天就知道将调拨五千骑兵归武都郡,现在赵云拿着周飞的手令前来,几位中郎将立即停止训练,将部队集结起来。

    众人见赵云如此年轻,俊秀,都估计他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绣花枕头,兵丁皆不以为然,那些中级军官也不愿意跟随一位如此秀气的中郎将,否则,以后那还有上战场的机会?即便上了战场,也要拼命保护赵云,那还有获得战功的机会?若是他不懂,瞎指挥,那将更加要命。

    连程志(程志远)、管亥等人都看不起小白脸赵云,不愿意给予帮助。

    赵云也不与他们计较,直接在点将台上大喊道:“选十个部曲的骑兵,所有的骑兵军侯,一刻钟内预备好战马、穿戴好铠甲,在校场集合;我要亲自选拔,能接我十招者方有资格成我的部属,否则,便是废物。解散!”

    赵云已有带兵的经验,知道骑兵军侯的实力,他完全可以在三招内击败他们。骑兵君侯大部分为中级武将的水平,武力值在70以上。

    在长安驻扎有三万骑兵,分为三位中郎将管辖,谁也不希望自己训练的骑兵被选走,再重新招募士兵,重新训练。

    总共有六十位军侯,赵云竟然想逐个挑选,并放出话来,接不了他十招的便是废物,这激起了他们军人的荣誉感,众人心想,车轮战,就是他们放水,也能把赵云累坏的,皆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若是能战胜一位中郎将,那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众人行动迅速,立即去预备,并想第一个挑战赵云,这可是他们出风头的好机会啊。

    一刻钟时间很快结束,所有的骑兵君侯排成三列纵队,准备一一挑战赵云。

    赵云也准备停当,骑着他那匹雪白的特优级战马,一身银甲,更显的玉树临风,与管亥等人粗犷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些骑兵军侯的战马为优级战马,虽然非常强壮、高大,但是还是比赵云的战马差很多,如此一匹浑身雪白的战马,千金难求,令人羡慕。

    臧霸比较稳重,保持沉默;范财(黄巾渠帅卜己)比较狡猾,不愿意多事;而与管亥无关,他也不掺和;只有中郎将程志鲁莽且童心未泯,想捉弄赵云。

    于是,程志向前道:“赵太守,车轮战,累坏了您的小体格,若是主公怪罪,那该如何是好呢?兄弟们都把您刚才的话当成气话了,您大可不必当真啊,若是您输了,不仅赵太守面子上不好看,主公那边也不好交代啊。”

    赵云对程志的刺激不为所动,讽刺道:“哈哈哈,程中郎将多虑了,最近一直行军赶路,骨头都生锈了,正好陪这群新兵蛋子玩玩,活动活动筋骨。”

    赵云的话把众人气的不轻,皆认为赵云在说大话;只有臧霸面不改色,他心想,既然赵云敢这么说,那肯定有两下子,否则一会便要丢丑了;更重要的是,若是他没有真本事,主公也不会把他放在武都郡这么危险的地方。

    赵云不理众人的态度,直接宣布开始选拔。

    随行的护卫立即递给赵云一根一丈长的蜡杆,赵云单手舞动,虎虎生风,比他的银枪略短,更软,不大顺手。

    赵云决定在开始的时候先给这些人一个下马威,于是蜡杆向前一指,说道:“出列,开战!”

    一位高级武将来到三列纵队的前方,准备安排挑战次序。

    第一位出战的臧霸的手下,一拍马屁股,挥动蜡杆,冲出队列。

    赵云催动战马迎了上来,单手挥动蜡杆,自上而下,砸向对面的军侯;军侯见势不好,立即双手撑起蜡杆防守;待到马匹接近,赵云右手下压,回缩,再用力向前,改砸为刺;那军侯换手不及,被直刺下马来。

    一招,赵云胜。

    众人面色一滞,神情尴尬,赵云的武艺出乎他们的预料;只有臧霸依然不为所动,他早就估计到赵云不会像大家猜测的那样差。

    第二位出场的军侯是范财的手下。

    赵云轻拍战马,慢速向前,轻舞蜡杆,朵朵枪花令人眼花撩乱,轻松挑掉对手的蜡杆,对手失去武器,只好认输。

    赵云又是一招获胜。

    第三位出场的是程志的手下。

    赵云让对方先出手,军侯用尽全力,一个横扫,预把赵云扫落马下;赵云身体迅速前倾,爬在马背上,轻松躲过,顺手回抽,蜡杆打在对方的后背上,轻松的将对手击落马下。

    赵云依然是一招胜出。

    观看的士兵爆发出阵阵欢呼声,在部队当中,他们崇拜的就是强者,如此轻松击败他们的军侯,赵云的武艺肯定与他们的中郎将相当,甚至超过他们的中郎将。

    并大喊道:“你们这群病夫,如此懦弱,有什么值得高傲的?上了战场,就是一群垫脚石。”

    臧霸等人脸色皆不好看。

    程志小声的说道:“哼,堂堂中郎将,借助马匹的优势欺负军侯算什么本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臧霸看出赵云的武艺远超他们,管亥感觉赵云的武艺不在他之下。

    赵云没有生气,而是客气的说道:“哈哈,诸位,对不住了,等云选拔完毕,再挑战诸位”

    随后的时间内,赵云接连战胜五十名军侯,皆没有超过三招便轻松战胜对手,不过他也累的浑身大汗淋漓;他不准备继续比下去了,若是如此轻松的将他们击败,将会影响他们未来练武的信心,便对剩余的十位军侯说道:“在一群矮子里选高个,行不行的就你们十位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部属了。”

    “是,太守!”

    赵云呵斥道:“对你们的水平我极不满意,希望你们此后要刻苦训练,提高技艺,不要到了战场上成为垫脚石。”

    “是,太守!”

    接下来的事情便不需要赵云安排,自有长吏处理,把他们分配给五位军司马率领。

    通过这次选拔,不仅这些军侯服气,就是那些看热闹的屯长和士兵等也非常佩服赵云,看似俊秀柔弱的身躯,竟然有如此大的爆发力。

    对于那些战败的军侯而言,能与这样的高手过招,虽败犹荣,值得他们炫耀,只是落选了,非常懊悔。

    入选的那十位军侯非常高兴,能跟这么厉害且与主公有直接关系的武将混,未来机会肯定更多。

第441章赵云发威() 
中午,赵云与五位军司马、十位军侯以及百位屯长以及长吏等人在军官食堂就餐,并召开了一个短暂的小会,就具体事宜做出安排。

    高顺势力还是老传统,屯长以及以上级别的军官在军官食堂就餐。屯长和军侯每月有十分之一的淘汰名额,实行挑战淘汰加末尾淘汰,大家的压力很大,竞争很大;在军官食堂就餐,既是良好的待遇,也是崇高的荣誉。

    在高顺势力所辖的地盘上,从军是非常荣耀的一件事,军人地位很高,待遇丰厚,一人从军,全家脱贫,且军纪严明,从不骚扰百姓,所以军人极受百姓尊重。

    军官食堂供应的饭食依旧非常丰盛。

    赵云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不管你们是否愿意去武都郡,既然被选上了,便必须执行军令。”

    “是,太守!”百多人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赵云又安排道:“做好人员登记后,全体官兵放假四天,第六天一早出发,前往武都郡,任何人不得迟到或者不到,否则军法从事。”

    “是,太守!”

    借中午就餐时间,赵云歇息一番,下午准备与几位中郎将切磋一番;如同在安州时一样,必须将诸将打服,方可确立他在军中的地位,否则,所有的人都是认为他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有损高顺的威名,也影响他对部队的管理。

    程志这个愣头青,中午好好的准备了一番,下午定要与赵云这位小白脸切磋一番,目前,他还没意识到赵云武艺高强;臧霸与管亥却感觉有些压力,不过他们还是积极准备,即便不能力敌,也不能输的过于狼狈。

    下午是实战切磋,不像上午一样用蜡杆比试,而是用各自顺手的武器,存在很大的风险。

    一个时辰过后,众人在校场集结,程志、范财等人皆全身披挂,骑着战马而来;臧霸和管亥神情严肃;并吸引了大量的官兵前来校场观看。

    经过歇息,除去上午的疲惫,赵云依然精神抖擞、神采飞扬。

    首先上场切磋的是程志。

    两人皆骑着特优级战马,程志用长刀为武器,赵云用亮银枪为武器。

    程志得臧霸提醒,不敢大意,他可不想在众官兵面前丢脸。

    赵云现在想熟练他的枪法,必须多加练习,不想错过与任何一位高手切磋的机会,显得非常慎重。

    程志首先抢攻。

    赵云以连枪法为主,所以以防御为主,这样让程志更认为赵云虚有其表。

    程志把大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横撇竖砍,招式连绵不绝。

    赵云轻松抵挡,毫无压力。

    程志的大刀势大力沉,非常消耗体力,过了五十回合,已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赵云枪法轻盈,以技巧为主,只是热身。

    五月的天气,气候炎热,加上全身披挂,猛烈进攻,非常消耗体力。

    程志气得停止了进攻,喘着粗气,失去理智的喊道:“啊呀呸,小白脸,就会抵挡嘛,还是不是带把的?”

    赵云笑道:“哈哈,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若是轻易失去理智,可不是一位合格的指挥官啊!”

    臧霸感觉,如此下去,程志肯定会输的很难看,趁现在还没有输,不如停止战斗,保留面子,于是喊道:“程中郎将,暂且下来歇息;范中郎将上!”

    范财早就跃跃欲试了,听到臧霸的话,立即拍马向前。

    程志知道他的体力消耗太大,这样下去,即便赵云不进攻,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便听从了臧霸的意见,骑马返回,与范财交错而过。

    臧霸来的时间不长,但是他沉稳的性格、处事公允、善于决断和灵活的头脑,得到众人的一致尊重,几人隐隐有以他为首的样子。

    这与出身有很大的关系,臧霸的父亲原为县吏,家庭条件稍好,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读书识字的机会,而程志、范财、管亥等人皆为社会底层出身,整体素质比臧霸差了许多。

    范财也是用长刀,也属于力量型的猛将。

    刀法比较好练,也就横撇竖砍的几个招式,只要力气大,战场上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这也与他们的出身有关系,小的时候他们可没有练习枪法的机会和师傅;所以管亥等人皆喜欢用长刀,而不是需要技巧的长矛或者长枪;当然,有家传刀法的例外。

    范财非常狡猾,他已看出程志是因为主动进攻,体力消耗过大,以至于不是赵云的对手,便放弃了主动进攻;待他来到赵云面前,问道:“赵太守需要休息一阵吗?我可不想趁人之危。”

    “哈哈,范中郎将多虑了,刚才的切磋,连热身都不如,何来趁人之危之说?进攻吧!”

    范财笑道:“哈哈,您贵为太守,还是由您先进攻吧!”

    赵云明白范财的小心思,也不答话,拧抢便刺,枪速很快,如蛟龙出水,直刺范财胸部。

    范财提起大长宽刀一档,枪尖“碰”的一声顶在刀面上,巨大的冲击力,使得范财身体向后一晃,暗道,这小白脸果然有两下子,这力量真够大的。

    双方错马而过,待回过头来,赵云问道:“哈哈,范中郎将,云的力量如何?”

    范财并不答话,嘿嘿一笑后,便拍马加速冲来;现在他可不敢再大意了。

    臧霸在旁看着,心想,坏了,范财又心急了,他的武艺还不如程志,若是主动进攻,能抵挡五十回合已是不易,这赵太守太坏了,接连的刺激,使得范财失去了理智。

    用刀的武将,相对来说脾气都比较急,知道体力消耗的厉害,都想速战速决,这正中赵云下怀。

    关羽也是擅长用刀的高手,他的前三招,杀伤力最大,非一般人能抵挡。

    “啊、啊、啊!”范财一边喊着,一边高举长刀,快速冲向赵云。

    对力量型武将,使用长刀这种重武器,威力极大,只要碰上,非死即伤。

    赵云不敢大意,双手持枪,做出防御姿态;通过刚才一招,他已知晓范财的力量,心中有数了;待到两马接近,赵云奋力挥动长枪,与范财的大刀相撞,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赵云的长枪被弹回,范财的大刀偏离一侧,两人错马而过。

    势均力敌且威力巨大的一招,获得了校场上数万官兵的高声叫好。

    臧霸自叹不如,赵云确实有过人之处,不仅武艺高强,这智谋也不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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