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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高顺-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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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碧波堡中村,“这里是目前唯一的村庄,在周围规划了东南西北四个村,土地都整理好了,只是没有这么多人住,还没急着建设房子;每家一座这种小院子。”

    到了碧波湖,马贵又指着西边说道:“这西部是一片草场,养着1000多匹战马。”

    薛人问:“马匹是够多的了,就是骑兵数量过少。”

    “边郡人口太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再说了,招太多的骑兵也养不起,只能走精兵路线。”

    下午,马贵又带领3人去赵庄堡。

    “这片新宅子,等建设好后作为商业街,将军的意思是要把这里发展成并北最大的商业中心,从这里到楼烦县城,道路两侧都修筑成这种建筑。”

    “这是太平村,原来将军的家就在这个村里,后来全村搬迁到桃源堡,这里就空下来了,正好这次安置从马邑县搬迁来的乡民入住。”

    “这是赵村,原来的村民全部逃离了,县长把太平村以西的土地送给了将军,五年免税,将军在西部修建了3座堡垒,这里安全了,这个村安置的也是从马邑搬迁来的人。”

    在赵村堡,马贵介绍道:“西部是两个小冲击平原,正好用来放养战马,没有安排农户居住。这个堡也只是军事用途,目前做训练场和放马料的仓库之用。从周围收购牧草,当地人也能增加一些收入。”

    “西部两个堡太远了,时间关系,今天就不去了,等有时间了再看吧。”

    薛银等都是识货之人,看的出,赵庄堡的位置非常重要,正好卡在两山之间,西部敌人很难从这里突破。

    “这么大的城堡,不住人就太可惜了。”薛银说道。

    “边郡的人口太少了,相信这里安全了,人口会逐渐增加的。这两块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也不缺水,是很好的农业种植地,要是安置农户的话能养活十几万人。”

    一天的时间,一直是马贵在解说,薛银等人只是静静的听着,他们了解的越多,对高顺等人就越佩服。

    这个势力目前来说还比较弱小,有这么好的基础,相信将来绝对能有一番大的作为。

    到八月初一,招收新兵的时候,薛银等人全程参与,以前他们老师感觉招收的骑兵数量少,这次招收的骑兵归他的屯,他又担心招收的骑兵质量不过关,所以每个参与考核的人,他们都要仔细的盯着。

    由于马邑县歼灭一个鲜卑千人队,消息已经传开,人们得知是护村队骑兵的战功,再加上王轩和郡守等人的刻意宣传,使得护村队的名气更大,所以这次前来参加选拔的人数是最多的一次,只是初选通过的人竟然超过一千,很多人来自雁门郡之外的郡县。

    最终,挑战骑兵成功的人数达到近三百人,步兵有一百二十人,让马贵非常高兴,不仅好好的招待一番,凡是通过初选而又落选的外县人员发给200文五铢钱的路资。

    让大家见识到了桃源堡的财大气粗。

    现在桃园堡的骑兵近600人,马贵编为4个屯,每个屯分三个队,只有薛银的屯不满编,其它三个屯全是满编的,每个屯人数为154人。

    薛银对分到他手下骑兵的质量非常满意,苏智和王秀各带一个队,薛银带一个队,他们坚信,有这么好的底子和良好的伙食条件,只要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些骑兵绝对能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军。

    薛银等人彻底下定决心,在此落户,依附于高顺势力,好好的训练,希望有朝一日杀回草原,报仇雪恨。

第81章栽赃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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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薛银等人护送伤员返回马邑后,高顺先是把所有的牛羊马匹等财富全部兑换成积分,他对都伯等人的工作非常满意,所有物资已经分门别类的整理好了,只等他收取兑换便可。

    全部兑换完毕之后,吓了高顺一大跳,仅一个鲜卑小邑落竟然获得了一万三千多积分,比匈奴人富裕多了。

    李强笑道:“将军,在匈奴的营地,每人平均才一匹战马,在这里,每人平均3匹战马以上,且战马的质量也比匈奴人的好多了;另外,黄金和铜钱也更多,因为鲜卑人抢来金钱无处花费,而匈奴从大汉购买物资相对简单很多。”

    高顺感觉李强的理由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这里水草丰盛,远比黄河以东的那片区域适合放牧,牛羊马的数量更多,且每匹马或者每头牛兑换的积分也更多。黄河百害,唯利一套,就是指的河套平原;如果任由异族在此放牧,则他们发展的势头将更加迅猛,以后实力将更强大,将来很难对付。

    高顺担忧的说道:“鲜卑人占据着庞大的地盘,他们比匈奴人更有活力,将来的危害更大。”

    李强想了一下后又说道:“将军无需担忧,我估计是他们分家的时候这个小帅赚了大便宜。”

    高顺并不认同这个观点,要是赚了便宜的话就不会被排挤到边缘地区放牧了,核心地域的邑落应该更加富裕,让他对接下来的行动更加渴望。

    暂且抛开这些问题,高顺说道:“走,随我布置一下,让鲜卑人认定是匈奴人所为。”

    “将军有何良策?”

    “跟着我学着点。”对于这种嫁祸手法,高顺比李强这种纯粹的武人擅长多了,前世的起点,就是最好的教材,各种嫁祸手法层出不穷。

    高顺先是叫来一位骑兵,带着他们走出营地,拿出1支匈奴人的骨箭交给士兵,说道:“你用力把箭支射到草丛中。”射箭的方向是向着鲜卑人的邑落。

    “是,将军。”

    高顺解释道:“射在草丛中,是显示匈奴人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没有找到,而不是故意遗落的,否则嫁祸的痕迹太过明显,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了;而且要是我射的话,力度过大,与匈奴人的力量差距太大也是破绽;方向也很重要,这个方向证明是进攻一方发射的箭;数量还不能太多,否则鲜卑人也会怀疑的,此处留下一支箭足矣。要想嫁祸成功,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周全。”

    “将军英明。要不在周围留下一具匈奴人的尸体?”李强建议道。

    高顺反驳道:“呵呵,不行,你想,连战场都打扫的如此干净,时间肯定很充分,怎么会把同伴的尸体遗留在此呢?这不符合常理。”

    “仅仅一支骨箭,鲜卑人就能判断是匈奴所为?”李强问道。

    “争取不留痕迹的多留下几个证据,万一鲜卑人找不到这支箭,咱们不就白费力气了嘛。”

    换了一个方向后,高顺又取出一个匈奴人常用的环手刀的断刀头,用力插到草丛中,并对着杂草砍了一刀,似是刀头飞过来时斩断的;在刀头飞来的方向上,来回踩踏几圈,做出曾经搏斗的痕迹,又故意在草地上留下几道刀痕。

    又让士兵对着一块石头用力射了一箭,“砰”的一声,骨箭撞在石头上,箭头碎裂为很多块小骨头,高顺只把箭杆收走了,碎骨箭头遗落在石头四周。

    李强看高顺做的如此周密,内心非常佩服,原来他认为简单的嫁祸竟有很多的学问。他又问:“将军,鲜卑人也用骨箭,他们是否认为是其他鲜卑部落所为呢?”

    高顺笑道:“哈哈,只要不怀疑是汉人所为便可;要是他们怀疑是其它鲜卑部落所为,导致他们相互攻伐的话,那岂不更合我们的意?”

    李强点头认可了高顺的观点,不管他们认定是匈奴人所为,还是鲜卑人所为,只要不认为是汉人所为,那都算嫁祸成功了。

    回到营地,高顺叫来几位士兵,指着宰杀鲜卑人遗留下来的大量血痕说道:“取别处的好土,掩盖所有的血痕。”

    “是,将军。”

    “这是何故?”李强问道。

    高顺解释道:“这叫欲盖拟彰,到时候鲜卑人根据血痕就能判断出被杀的人数,有这么多人被杀,他们肯定很恼火,要是怀疑匈奴所为,他们之间肯定会爆发冲突;另外也为延迟鲜卑人发现的时间,为我们多偷袭几个邑落争取机会。”

    “呵呵,将军考虑的真周全。”

    在其它地方,又留下几个匈奴人作案的痕迹,高顺对成果非常满意,要是在其它被袭邑落再留下一些证据,鲜卑人不信也得信。

    “将军,这里处理完了,就是不知道鲜卑人能否上钩啊。”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即便他们不相信,咱们又没多的损失,顺手而为罢了。”高顺豁达的说道。

    “将军,要不咱们今晚再袭击一个邑落?”李强问道。

    “今天就在这里宿营,明天一早动身,根据薛银他们提供的情报,每个邑落的距离又不远,来的及。”

    “我就想多袭击几个邑落。”

    高顺解释道:“安全第一,每天袭击一个正好;白天转移,万一遇到其它邑落的放牧者,咱们很容易暴露。而且这么干燥然热的天气,下午行军赶路也太难受了。”

    李强明白了高顺担心的原因,又看看天上毒热的太阳,干旱少雨的天气真难熬,只是在太阳下站一会,铠甲就热的烫手,汗水哗啦啦的流,即便他不计较,也要考虑士兵的承受能力;于是不再强求,每天袭击一个邑落也不错,总比回去后歇着强。他又问:“将军,那咱们下一步怎么行动呢?”

    “听薛银他们说,越靠近县城的方向,邑落的实力越强,咱们不能过于深入,只偷袭弱小的部落;咱们从这里向西,沿途杀过去,然后再沿着北部向东杀,只偷袭处于边缘的邑落,这样的话咱们即便暴露了,也比较容易逃跑,不至于被包围。”

    每个邑落有近200人,对高顺现在的实力来说有些多,必须小心谨慎。

    “是,将军。”

    此后的一段时间内,高顺等人开始了对鲜卑邑落的疯狂猎杀,并在各地留下一些匈奴人劫掠过的小证据。

第82章张让心思() 
在高顺等人忙于偷袭鲜卑邑落的时候,左丰经过近1个月的跋涉,终于在7月15日回到了京城洛阳,任务完成的非常顺利,他也不急于赶路,慢悠悠的走着;这么热的天气,谁都不愿意顶着太阳赶路,随行的护卫也不愿意大热天的急行军。

    平安回来,左丰没有立即进皇宫,而是先去拜见张让。

    “事情办的怎么样?”张让直接问道。

    左丰微微一笑,说道:“张侯,护村队的负责人叫高顺,非常敬重张侯,这是他给您的礼物,他还说,以后每年春节前都会派人给张侯送礼。”

    张让没有任何表示,他现在的地位如日中天,在他家门口等待拜见的高官都排成长龙,高顺这个层次的人,还不足以引起他的重视,只要不敌视他便好,否则直接扼杀在萌芽中。

    说着,左丰又从怀中取出他与高顺合作的诗,恭敬的交给张让,说道:“张侯,高顺确实才思敏捷,我提出您的要求之后,他只是略微一沉思就写下该诗,我感觉非常应景。”

    张让接过来打开一看,不由一惊,确实是好诗,大气磅礴,于是抬头看着左丰问道:“他真的未至弱冠?”

    左丰肯定的点点头,回答道:“是的,张侯,他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的年龄,面色显得非常稚嫩,不过他说话办事的样子比较成熟。”

    张让心想,边郡山民,能成熟到哪里?只是被生活所迫,强逼出来的。“你把当时的经过给我详细说说。”

    左丰立即说道:“是,张侯,我按照您的意思,提出让他作一首诗,他沉思一下后说道,明天就要出长城到马邑县上任了,就以出塞为题吧。我说好,应时应景。他说道,诗的名字就叫出塞,然后分两次就把诗写完了。至于好坏,我也不懂,只是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我提出后,他回答说,张侯会明白的。我怀疑他讽刺我欣赏水平差,不愿意正面回答,而我又分辨不出好坏,没敢继续接话。”

    张让听完后心情大好,笑道:“哈哈哈,这确实是好诗,只凭这首诗便可千古留名,你不懂啊。”

    “张侯,他真这么厉害?这首诗乃现场做的,不似做假,也不像提起写下的,若这样的话岂不是一人才?”

    张让心想,这高顺岂止是一人才,简直是千古难遇的大才、天才;挥挥手,止住左丰的话,说道:“继续说说其它情况。”

    “是,张侯。首先是他们那里的路修的确实好,从县城到他家的城堡,足有十几里,全是又宽又平整的石板路,马车行走,一点都不颠簸,非常平稳;其次是他家修筑的城堡非常坚固,我即便不懂军事,也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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