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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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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在边塞之处,没办法,战马这东西是要吃草的。

    长安也有马场,天子六厩,专供皇宫贵人用马,但那马场的规模,以及马匹的数量,可就不成了。

    据说养在天山脚下的水草极为丰美,也是出名马的地界,但西突厥,以及突厥汗国,都不会放任隋人在那里安心养马。

    而从这里也能看的出来,大隋并不缺战马。

    缺少的是能担负起二百多斤重量,还能奔驰如飞的好马,谁让隋军最为的骑兵力量总是人马具装的重骑兵呢?

    像李破三个人虏获的战马,大多矮小,一看就知道,是北方草原马种,耐力是有,也吃得住雨雪风寒,但在隋人眼中,却不上档次。

    他们并不知道,六七百年之后,有一个诞生于马背上的帝国,他们的勇士,就是骑着这样矮小的草原马,纵横天下,无有敌手。

    苍河马场分作了两部分,分别在苍河两岸,放养了数百匹战马,规模其实不算大,也绝对说不上小,是马邑这里三大马场之一。

    求收藏,求,求打赏。

第76章马场() 


    ncil,老朋友了,多谢投票。←,大隋的马政已经颇为完善,马场的规模,也在逐年的扩大,到大业年间,凉州,榆林两处马场彻底成型,西域畅通,马种也得到了保证。

    这也正是大隋强盛的基础之一,有了这些战马,突厥人便不敢轻易南下,有了这些战马,四处渐渐兴起的义军,大隋的骑兵驰援四方,旦夕可至,义军也就动摇不了大隋的根本。

    大隋疆界的扩大,其实也和它完善的马政有着直接的关系。

    苍河马场有着充足的牧草,只是和凉州马场以及榆林马场差不多,因长期面临着突厥的威胁,无法持续有效的扩大规模。

    文帝末年以及大业初年的时候,云中也有着大隋的牧场。

    可惜,汉王杨谅作乱之后,虽被杨素迅速扑灭,但牵连甚众之下,大幅度的消弱了马邑雁门守军力量。

    云中守捉府废弃,云中牧场重又被一些草原部族占据。

    晋地牧场的萎缩,最的原因其实也在于,突厥汗国臣服多年,大隋的目光开始转向西域,加上内部争斗,以及大业初年一系列的大规模徭役造成的民生凋敝,起义等事,使大隋最为的北方边塞之一,马邑雁门两郡,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波及。

    马政其实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

    三个人,赶着一群马,来到苍河马场。

    春末时节,水草正丰,放眼望去,一片碧绿,苍河像长蛇般蜿蜒其间,也为这片土地注入了无限的生机,恍然间,李破好像又回到了塞外草原之上。。。。。。。。。

    远方,有数骑疾驰而来,这是马场的卫士,同样也是马场的牧夫。

    一行人汇合,直奔马场宿地。

    一路上,马场的人都用奇怪的目光在瞧着李破三个人。

    他们奉命来接人,等了半天零一个晚上,才算将人等来,不想,这些人却还赶了二十多匹战马,这和得到的吩咐可相差了不少。

    当然,不管有什么人打问,三个人都不会说,他们在路上当了一天的杀人越货的强人。

    除了这些战马,他们马兜里,都还装着不少的铜钱呢。

    到了马场,感觉又不一样。

    因为李破现在是驾曹行参军,官不算大,但却是奉令巡查牧场。

    不用李破自己再争取什么,他受到的尊重是前所未有的。

    视野中出现了一排排的马厩,以及围栏,牛羊的叫声,以及马匹的嘶鸣这里充满了生机。

    大隋马场的特色,官办的养殖业也掺杂于其中。

    而这里的牧夫们,也和驿站里那些苦哈哈不一样,他们大多都是府兵,有的有着军职,有的则是官吏。

    陪着李破的马场小吏,一张黑红的脸上,就每断过笑容。

    此时指着前方笑道:“李参军,一路上辛苦,到了这儿就算是到家了,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这里啊,唯一缺的就是婆娘,其他的都不缺。”

    李破就笑,“这里到是不缺汉子,你说李军曹在这里住的可好?”

    那位还没纳过闷来,笑了两声,才觉出不对劲,笑容立马僵在了脸上。

    李破哈哈大笑,顿觉神清气爽,念头通达。

    那位连连道着,参军说笑了,参军说笑了,实际上,心里却颇为佩服李破的胆量,也对李破的来历感到好奇。

    敢这么当着旁人的面,取笑李军曹是个女人的,可不多见。

    很快,李破就见到了李碧。

    一大堆篝火烧的正旺,一头黄羊架在上面,靠的滋滋作响。

    几个汉子赤着强壮的上身,不停的转动把手,着黄羊的位置。

    烤全羊啊,李破顿时咽了口口水,也不知这些家伙手艺怎么样,别浪费了食材才好。

    少女照例,正坐在不远处一个木墩上,支着牙等着食物送到嘴边。

    元朗和李春分立左右,和俩观音童子似的傻乎乎的站着。

    瞅见李破,两个家伙顿时精神一振,颠颠的迎了过来。

    李春好像几年没见似的,搂着李破的腰,眼圈就红了,元朗站在旁边,就知道咧嘴笑。

    三个断道的强人好像英雄似的被人簇拥着来到李碧面前,躬身锤了锤胸口。

    李碧眼睛不离熊熊燃烧的篝火,随意的摆了摆手,架子弄的十足,才淡淡的道:“做的不错,好好休息两天,还未靖功,不要懈怠了。”

    得,一句话打发了。

    这御下的手段有点低级,你不说赏个拥抱什么的,也总该给个笑脸吧?或者,升个官,加个薪饷什么的,也行啊。

    李破一边腹诽着,一边蔫蔫的带着李春这个尾巴,去到篝火旁边,一坐了下来,闻着弄弄的肉香,心情终于渐渐舒畅了起来。

    李春跑开了一会,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个包裹,放下包裹,调头又弄来一盆水,紧着让李破脱下上衣,开始给他细细的清洗伤口。

    李破肩头的伤口并不深,就是挺长,也不用想着烈酒消毒什么的了,受了伤差不多只能靠自家的抵抗力。

    不过一些伤药,效果还是不错的。

    给李破包扎好了,李春才放心的呆在李破身边,嘟囔着,大哥这次出去,又没带小春。

    李破觉着,这孩子已经开始有点用处了,只是女性意识也开始慢慢觉醒,碎碎念的时候,很是讨人嫌。

    等的李破肚子都开始叫唤的时候,黄羊终于烤好了。

    马场的人给郡府来人端茶倒水,又送上烤肉,忙的团团转。

    马场的头头脑脑齐齐到场,都簇拥在李碧身边,和后来接待领导,其实没什么两样。

    官场这东西,千年如是,好像从来没变过。

    当然了,李破现在勉强也算个官场中人了,在享受特权的时候,他才没那个闲心,去琢磨这些迎来送往的事情。

    烤肉塞进嘴里,嗯,味道嘛,马马虎虎,只能说胜在一个新鲜。

    元朗,李五几个凑在李破身边,吃的满嘴流油。

    只可怜了陈二,他伤的有点重,黄羊肉是不用想了,还不能喝酒,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众人大快朵颐,自己则在旁边就着腌菜,吃着粟米饭,还有一盆煮成糊糊一样的鬼东西,看着实在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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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顾虑() 
又遇到书友问,主角不识字的问题,阿草简单回答,繁体字,但书友锲而不舍,繁体字我也认识啊,主角怎么会不认识?

    阿草也挺无奈的,隋朝时的繁体字,不会太难认,阿草临过魏碑,大部分的常用字还是认得的,当然,没练过毛笔字,对又不感兴趣的人阿草就不知道了。

    不过有一啊,各人的笔记是不一样的啊,就像现在,都是简体字,有人写出来,你真未必能认出他写的是什么,所以,阿草考虑到了繁体字,以及各人笔迹不同,隋朝纸张又很粗劣等等。

    综合以上原因,主角又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应该认不出几个大字来。

    巡视马场,听上去简单,其实要做的一也不少。

    不但要查看进出账册,还要和实物对照,就这两样,就够查上两三天的。

    还有马匹数量,毛色,马种等等,与马场文录上记录的符不符合,然后,就是李破和元朗的任务了,给马匹做一下粗略的检疫,主要呢,是看看马场的官吏们用没用心。

    如果一匹匹战马都是骨瘦如柴,外加没精打采,那马场的这些人就要倒霉了。

    这是个比较繁重,而且琐碎的过程。

    好在,李碧志此,走马观花般在马场转了几圈,就带人过了苍河,去到河对岸的马场,敷衍了事。

    两天后,一行人便出了苍河马场的范围。

    这一次,直接向东,奔云内而来。

    一行人不再在驿站住宿,全都变成了野营。

    随着时间过去,李碧的眉头越皱越深,甚至有焦虑的意思了。

    李破算是看出来了,这位三娘子根本没有一个周祥的计划,大概是想凭着巡视马场的名义,直入云内马场,来个摔杯为,擒贼先擒王。。。。。。。。。

    这一天一行人停下来休息,李破在溪水旁洗了把脸,看着溪水里的倒影,直觉得自己满脸的黑气,很是不详。

    李破咬了咬牙,这︾≤︾≤︾≤︾≤,£。

    style_tt;一天晚上,终于主动找上了李碧。

    李破自己心情很糟糕,看得出来,这位李军曹心情也不顺畅,所以,也不用什么废话了。

    “给俺一个人,四匹马,俺去将史千年的人头给您带回来。”

    少女本来有些不耐烦,这会儿却是猛的惊了惊,又迅速的掩饰住,习惯性的扬起下巴,瞪起了眼睛。

    “胡闹,即便是荆轲刺秦,还要献图在先呢,你有什么?”

    一听这话,李破心里的火是一窜一窜的,还真就让他猜着了,这位根本没个打算,都到这儿了,还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呢。

    李破随即了性子,看了看不远处围着篝火而坐的众人,伸手相邀,见少女不动地方,自己先挪着步子,往远处走去。

    半晌,少女才跟了上去。

    黑暗中,两个人终于开始鬼鬼祟祟的交头接耳。

    “您有打算没有?这么过去,和送死没什么分别,别拿太爷压人,太爷巡查了一路,有不少人头落地,俺可听了,姓史的可不少,云内马场若无防备,才叫见了鬼呢。”

    黑暗中,看不到少女的样子,只能听到声音,嗯,感觉比之前舒服多了,贵族趾高气扬的样子最讨人嫌了。

    黑暗中,少女沉默了半晌,才道:“史千年儿女成群,人老怕死,此去应无多少凶险。”

    同样的,处于黑暗中的少女,看不见对方的人影,也变得好话了起来。

    “您带着俺们几个,想直接面见史千年?”

    “哼,兵贵其速,临敌所不意,你懂得什么,只要到了那里,老贼慌乱之下,定不敢轻动,又见咱们人少,自会跟我相见,到时杀了他,那里便是群龙无首。。。。。。”

    李破不知道,这等计谋,充满了这个时代个人英雄主义的风格之外,数遍史册,成功的例子还真不少。

    这并非是莽撞,而是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东西,看似冒险,却有着一定的道理。

    不过,李破却只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危险。

    这么过去的话,不论史千年死活,他们都是命堪忧。

    实际上,每个领兵之人,都会有自己的风格,但在这年头,领兵之人的一个共通之处,其实很明显,那就是慈不掌兵。

    达到目的,很多将领不会顾忌士卒的死伤,就像当今皇帝不会在意平民百姓的死活,只在意他自己的皇位和功业一样。

    当有一天,李破自己领兵,其实也不会有多少例外,但现在嘛,作为可以付出的代价中的一个,感受可就完全不同了。

    而能跟少女这么开诚布公的谈一谈,机会非常的难得。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想,仔细琢磨了一下少女所谓的计划,深觉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对手或者眼前这位,都非常的不靠谱。

    “您就是这么想的?没有其他。。。。。。。”

    不等他完,黑暗中炙热的怒气扑面而来,“住口,难道我还要跟你解释什么不成?你好大的胆子。。。。。。”

    实际上,李碧也确实有着难以跟人诉的苦衷。

    史千年这样的人,在马邑郡可不多见,勾连内外,自成一体,手里握着云内马场,麾下有数百敢死之士,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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