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见了萧剑扬,显然,那四个二货特工已经不知道被他甩到哪里去了,他的神色多了几分警惕,几分冷漠,向她挤出一丝笑容,说:“嫂子,给你添麻烦了。”
张子越把他拉进来,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这样的话?那四个特工呢?你把他们怎么样了?你有没有受伤?”
萧剑扬说:“我只是把他们甩掉了,凭他们的本事想伤到我还早点。”拿起水杯倒了杯冰水一口喝下,然后伸手拿起了自己的行李。张子越神色一动:“你要走?”
萧剑扬点了点头:“马上就走。”
张子越说:“你人生地不熟的,到处都有FBI特工在追杀你,你能跑到哪里去?你知道FBI的眼线有多密么?走出这道门,不出二十四小时他们就会找到你,到时候你就算有通天本领也无法在他们的追杀中幸存下来!”
萧剑扬无所谓的说:“无所谓了,反正我也没打算活着回去,实在不行我就大开杀戒,在我倒下之前,他们也会血流成河。”
他的语气虽然平淡,但是身上却迸出骇人的杀气,让张子越浑身汗毛都倒竖起来,不由自主的倒退两步!萧剑扬想了想,又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那一大包布满了褐色血迹的手套放在桌面上,说:“嫂子,如果我死了,麻烦你帮我把这些东西带回去,交给总教官。”
张子越下意识的问:“这是什么?”
萧剑扬说:“我那二十名死在刚果丛林里的战友留下来的最后一份遗物,它们曾被绿扁帽‘尼罗鳄’中队当成战利品钉在墙上炫耀了四个月。我和我的朋友们将那个中队全部干掉了,把它们抢了回来,一直带在身边,希望有一天能把它们带回国去,现在看来,恐怕是不现实的了。嫂子,拜托你了!”
张子越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绿扁帽……你的朋友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萧剑扬说:“没时间解释了,总之,一定要将它们带回去,我的兄弟们的魂都在上面呢!”说完背上背包,走了出去。
张子越追了出去,大声问:“那你呢?你怎么办?”
萧剑扬头也不回:“我已经死过一次了,顶多再死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张子越挡在他前面,压低声音说:“鹰他们已经上飞机了,最多十个小时你们就可以会合了,你留下来,再等十个小时,等他到来,然后把一切都跟他说清楚好吗?就十个小时而已!”
萧剑扬嘴唇动了动,似乎有些犹豫。
窗外,警笛长鸣,颇为凄厉,直奔这边而来。
萧剑扬咬咬牙,说:“这是我的战争,我不想把总教官他们拖进来,嫂子,保重!”说完将张子越轻轻推开,快步朝楼梯口冲去,速度之快,无法形容。张子越不禁咒骂一声,钻进电梯里,乘坐电梯直奔一楼。
但是等到她下到一楼时,萧剑扬已经不见踪影了。
(本章完)
第256章 复仇者5()
雷鸣电闪,狂风像发了狂的巨人一样拼命地捶击着窗户,发出嘭嘭响声,筷子粗的雨丝利箭般从天空中倾泄而下,天地之间一片苍茫,目之所及,尽是白茫茫的雨幕和在头顶张牙舞爪的电弧,如果暴露在野外,最多十秒钟,整个人就得被淋成落汤鸡!
萧剑扬穿着雨衣,冒着暴雨大步朝地铁站走去。警察被暴雨吓了回去,所以他走得很从容,不紧不慢。
雨丝鞭子似的抽打着雨衣,发出啪啪声响,大风几乎将他吹得双脚离地,不把雨衣扯成碎片誓不罢休。萧剑扬满不在乎,再恶劣的天气都领教过了,还在意这点毛毛雨?走过一个街区后再过头去看,张子越所居住的那幢小楼已经隐没在夜色和雨幕之中了。他知道自己应该听张子越的话,躲在那里,再坚持十个小时,等总教官他们到了,把一切都跟他们说清楚,这很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但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FBI和CIA正像被狠狠踢了一脚的疯狗一样满世界的追杀,吃了亏的海外谍报组织只需要向他们透露一点点相关的情报就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他不能连累张子越,所以,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了。
他手里紧紧的握着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有些富态但不失为俊朗的男子正朝他微笑。为了找到他,他走过了半个地球,只为了讨回一个公道。从拒绝了古巴军团领导人的苦苦挽留,乘坐一艘满载着可卡恩从哥伦比亚出发,绕过了半个美洲,冒着被美国海军和海岸警备队击沉的危险接近美国领海,然后从鱼雷发射管爬出去游向美国海岸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也没打算再回去。整个中队一起到非洲去执行任务,就他一个活了下来,从良心上他无法去面对这些,他没脸去向首长和战友他们解释那些战友都怎么样了,为什么就你一个人活着。
再次看了一眼手中的照片,他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放过你的,哪怕你躲在航天总署我也会把你找出来,让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我一旦下定了决心去复仇,时间、距离、实力差距……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了。”
地铁站里很乱,流浪汉、瘾君子、黑帮团伙的混混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白天四处活动,晚上就回来睡在地铁站里,或者干脆就把地铁站当成自己的地盘。这些家伙当中从来都不缺乏手狠手辣之徒,地铁站里抢劫、盗窃、强奸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巡警都不大敢管。萧剑扬查了一下列车时刻表,他所要乘坐的列车得到天亮后才能开,算了,找地方眯一阵子吧。
他找了个光线非常糟糕,非常冷清的位置坐下,头枕着膝盖,闭目养神。
有两个打扮得跟斗鸡一样的小混混不怀好意的靠了过来,叫:“嘿,小子,这是我们的地盘,你……”
萧剑扬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那两个小混混像是踩到了眼镜蛇一样后退不迭,神色惊恐,连声说:“让给你了,让给你了!”跌跌撞撞的逃开,那一双冷漠的、几乎不带任何人类情绪的眼睛把他们给吓坏了!他们虽然不开眼,但是也知道有一些人是他们绝对不能惹的,比如说虽然默不作声,但是只是看他们一眼就让他们浑身战栗的这位!尽管他看上去很瘦小,整个人都不知道有没有六十公斤,可就是让体重超过八十公斤的他们心里发毛,有多远躲多远!
萧剑扬继续闭目养神。这里还算安全,狂风暴雨的,又是深夜,FBI和CIA不大可能会过来找他的麻烦,但等到天亮之后就难说得很了,必须趁现在睡一会儿,养足精神,以应付明天的危机。
在他睡觉的时候,陆续有几个混混摸过来,想从他身上偷点东西或者敲诈一点小钱什么的,但是一旦靠近到二十米以内就莫名的汗毛倒竖,心惊肉跳,权衡再三,最后还是选择了大家和平共处,不吵架,不打架。
对他们而言,这实在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半个小时,也许是六个小时,萧剑扬被一阵呼救声吵醒,遁声望去,只看到站台那边有好几个混混正在对嚣张的笑着,似乎把谁给包围了,包围圈里不断绝出惊恐的尖叫声和呼救声,是女孩子的声音。也许这两个女孩子是过来赶地铁的,也许是刚从外地回来下地铁的,反正就是被混混们缠住了。萧剑扬摇了摇头,这两个小鬼还真是活腻了,天还没亮居然敢在地铁站里逗留,找死么。
有两个混混被人用力推开,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女生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跑出来,她大概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居然发育得不错了,该翘的地方翘,该凹的地方凹,一头金发,波为清纯,只是她很显然是吓坏了,慌不择路的往萧剑扬这边跑过来,边跑边用英语哭叫:“救命!求求你,救命!”
一个黑人从背后赶上来,一手抓住她的长发将她拖倒在地,一连几个耳光扇过去,破口大骂:“谢特,跑啊,我让你跑,我让你跑!”那女孩被打得鼻血直流,无助的冲周围的人伸出自己的手,嘶声哭叫:“救命!请救救我们————”
她的呼救注定不会有结果,地铁站里的流浪汉、小混混、瘾君子都没有半点过去帮忙的意思,反倒眼睛发亮,跃跃欲试。萧剑扬叹了口气,站起来大步走过去,对正在撕扯那小女孩衣服的黑人说:“现在住手我还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黑人大概没想到居然有人敢管自己的闲事,精虫上脑之下也没看萧剑扬到底是何方神圣,破口大骂:“黄皮猴子,你找死啊!”呼的一拳照着萧剑扬面部打了过来,出拳迅速,势大力沉,显然是练过拳击的。萧剑扬微一侧身轻松避开,反手抓住黑人的手腕一扭,那粗大的胳膊顿时给扭成了麻花,再一个拧摔,那黑人将近九十公斤的身体被他当成玩具熊狠狠的惯在水泥地板上,发出一声大响,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就在拧摔的同时,萧剑扬把他右手的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全给弄脱臼了!
其他混混吓了一大跳,纷纷拔出匕首围了过来,有两个甚至掏出了手枪。可惜就在他们掏出手枪的同时,两块鸽蛋大小的石子破空而来,正中他们鼻子,直打得鼻血狂喷!鼻子是个非常脆弱的部位,轻轻一下都会鼻血狂流,眼泪狂飙,丧失战斗力,这两位挨了这一下子,枪顿时就捏不住了,扔掉手枪蹲在地上呀呀直叫。萧剑扬一连几脚将那帮混混手中的匕首全部踢飞,一肘打飞了一个,捡起那两个黑人扔在地上的手枪指住捂着手腕呲牙咧嘴的混混们。这一系列动作快如闪电,前后不过五秒钟,杀气腾腾的混混们便手无寸铁,而手无寸铁的萧剑扬手中则多了两支手枪,那帮混混都傻了眼,高举着双手,大气都不敢喘。
萧剑扬手一动,手枪的弹匣掉了下来,然后好像变魔术一样刷刷刷几下,两支手枪都回到了零件状态,看得那帮混混目瞪口呆。萧剑扬随手将这些零件扔在地上,问:“还有谁想过来试试的?”
混混们后退,羞涩的摇头,笑……
“滚!”
混混们扶着墙壁连滚带爬的逃开,生怕跑得慢一点萧剑扬像拆手枪一样将他们全身骨头给拆了……
那个被打倒在地的小女生挣扎着爬起来,顾不上道谢,跑向她的同伴。萧剑扬看了一眼,她的同伴是个混血儿,黑色头发扎成马尾辫,皮肤白皙,也挺漂亮的,就是年纪太小了,才十二岁左右,还没有长开,混混们对她的兴趣不是很大,所以她并没有受伤,倒是这个被重点关注的金发妞挨了好几记耳光,脸蛋红肿,鼻子还在流血,相当狼狈。不过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萧剑扬也懒得管,将掉在地上的手枪弹匣和匕首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里,然后回到自己呆的地方,继续睡觉。只是这次,整个地铁站的混混都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尽可能的离他远一点,生怕触怒了他。
刚坐下,那金发小妞便拉着那个马尾辫小女孩走了过来,连声对他说:“先生,谢谢你替我们打跑了那帮坏蛋,谢谢!”
萧剑扬说:“以后不要在深夜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你们不可能每次都有这样的好运气。”目光落在那个马尾辫小女孩身上,总觉得她的相貌很熟悉,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种似曾相识却又毫无印象的感觉令他有些烦躁,拍了拍铺着报纸的地面,示意她们坐下,问那个小女孩:“中国人?”
小女孩怯生生的说:“不是,我是美国人,不过我妈妈是中国人。”指了指金发小妞,“她是我姐姐。”
(本章完)
第257章 喋血雨林1()
金发小妞用纸巾擦着鼻血,说:“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大概是美国人的神经都比较粗,这小妞危险刚过便恢复了大咧咧的本性,有说有笑了,真是服了她。她自我介绍她叫朱莉,十六岁,在华盛顿某所私办学校里就读,明年就该为考大学作准备了,妹妹叫琳达,小她四岁,两个人刚旅游回来,没想到在地铁站里碰到了一群疯狗,要不是萧剑扬见义勇为,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呢。想到被一群面目可憎的混混包围时的场面,这个神经大条得可以的小妞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一阵后怕。
离天亮还有一阵子,有了刚才的教训,打死这两个小丫头片子也不敢再离开萧剑扬走出地铁站了,鬼才知道外面坏人是不是更多!姐妹俩对萧剑扬那敏捷之极的身手崇拜得一塌糊涂,围着他叽叽喳喳的问你是不是中国人啦,你刚才用的是不是中国功夫啦,你好厉害哦,你家在哪里,为什么要呆在地铁站,深夜都不回家……叭啦叭啦叭啦,一大堆的问题,十张嘴都应付不过来。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