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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朝1630-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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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撩拨,这样的蠢事,嘿嘿,他还不知道,现在就连咱们王将军都已经对他不满了吧!也不知道究竟是犯了什么邪?”

    毕竟大家都不是陆轩,根本无法理解陆轩这样做的动机。

    这些人都不知道,他们口中的王禀也同样在关注着这件事,下面回报了辛通的事之后,王禀还特意为自己点了一壶茶,点评道:

    “这辛通,吃力扒外,死不足惜!”

    “每次都办出这种丢脸的事,陆轩,老朋友,这可不是我不帮你啊,自己要作死,便是真的神仙怕是也难治啊!”

    整个捧日军中,暗潮汹涌,军中的知情人们都像在看大戏一样,看着底下小小的都虞候李哲再和上头的堂堂指挥使大人斗法。

    但作为主角身在这暴风眼中,李哲却兢兢业业,不敢有一丝懈怠,陆轩一日不松口,他便不敢有片刻歇息。

    他所有的依仗,都来自于手下他亲手训出的这一百条军汉!

    哦,不,现在是九十九人了。

    操场上,军鼓声声,士兵们的脚步声震天撼地,燧发枪打出一排又一排的轰鸣!这手下们排着的整齐队形在李哲的眼中,仿佛正踏过山川,踏过平原,奔向那山与海的彼端……

六十一章大校阅一() 
时日正值农历的七月三十,天竺正值炎炎夏季,正上午不过早上八九点时分,孟州城已经是热的满地生烟,行人走在路上,喉咙眼都是热的,直感觉一张口就能喷出火来。

    就在这等季节,安王藩内却要大校阅,大校阅之后就要开动北伐。

    只有这秋季收获时节,北面和两大汗国作战的地段,阿富汗一带普什图族人聚集的地方才更合适作战,秋高气爽,温度适当,而且在秋季进入草原,也正好能最大程度的打击草原人的战争潜力。

    草原上的秋季,秋高气爽的时节,本是最好的开战时机,宋军大举进入草原,驱逐草原上的部落,烧毁他们为过冬存储的粮秣,若是获取的战果足够大,草原人就是能够成功阻止入侵,也必将是损失惨重,到了草原上的冬季到来,大雪皑皑,覆盖千里的时候,就是草原人的末日了。

    因此,天竺洲安王藩,历来都是这个趁这个时候起兵。这在天竺安王治下,几乎已经是成了传统了。每一次北伐,都会在本就衰落不堪的草原两大汗国身上再狠狠的砍上一刀。

    时至今日,安王藩的北伐已经成了各地年轻俊杰扬名立万的机会。

    到了大校阅之前,来自天南海北的各地世袭贵族的才加北伐的私军,还有那些自负英雄,自己招募义从军,要随着安王大军到草原上逞一逞英雄的各路好汉们,都聚集到孟州来。

    更有随军采买的各路商家,跟随军兵们一路北上的小买卖商贩们,妓户们,也跟着都聚集到孟州城外的军营周边,安王藩每次大军北伐,沿路数万精兵,还有加上随军后勤的辅兵,民工,一路蜿蜒北上,形成一个足有数十万流动人口的大军。

    这在这时代,简直就是一座流动的城市,给这些人带来无数的机会。

    近百年来,宋军进入方阵火枪时代,对上草原胡人,总是胜多负少,宋人这些年北伐,从未有过大的挫折,北伐对于宋人已经成了一次盛大的武装游行的游行一样。就像几百年前,草原传统的每年一度的草原人聚集起来南下打草谷的游戏一般。

    只不过以前是草原人南下侵扰汉人,而现在反而倒转过来,成了宋人每年一次的侵扰草原罢了。

    因此这北伐之前的大校阅,几乎又成了一年一度一次盛大的节日,来自天竺洲四面八方的百姓们踊跃参加,几乎都成了孟州的传统了。

    李哲和他的兵早早的就穿戴整齐,等在军营里,因为大校阅本就在捧日军的大校场,因此他们到无需长途跋涉。只需在营里等着一会儿出列入场即可。

    但虽然不用出营,却依然能听到外面震天的喝彩声,五都的营房距离大校场本就不远,每一阵彩声过去,便有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声音介绍,声音远远的传过来。

    “正在向大家走来的是姜国侯麾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磐石军,当年定远州一战,磐石军据守定远港口,和土人僧伽罗王国大军激战,区区数百人挡住土人数万大军,为朝廷水军保住后路,让水军得以长途奔袭,击破了僧伽罗王国,阵斩僧伽罗国王,为朝廷征服定远州立下煊赫军功!”

    “姜国侯威武!”

    “磐石军威武!”

    解说员还没有解说完毕,底下的百姓们已经声声喝彩起来。

    这磐石军,就是姜国侯麾下的私军,姜国侯,封地就在喜马拉雅山脚下,也是天竺洲一大老牌的实权藩属。当年征服定远州、天竺洲的战争就是姜国侯等人一起打下来,立功无数,事后积功在海外各军将之中被称第一,因此才得以在此地封侯,成就这传承了几百年的诺大家业。

    只是这些年姜国侯世家后继乏人,已经是逐渐衰败下来,但祖辈们当年立下的大功,以及这家族磐石军立下的赫赫功业还是被广大宋人百姓们一代代记下来了。

    因此,出现在这大校阅中,才能获得这等喝彩。

    除了磐石军,还有飞雄军,这支强军却是在前代安王征服天方半岛之战中崭露头角起来的。不像磐石军,是出身世袭侯爵家族,这飞雄军,原本只是区区一个和李哲一样的世袭男爵家族,云麾男爵秦家,几十年前上一代家主,秦明,人称火麒麟。

    在当年随安王出征天方的战役中,这秦明率手下区区三百名私军,纵横数千里,横扫那天方半岛近百十个部族,杀敌数万,俘敌也超过万人,其中俘获的部族头目竟是比他手底下兵丁数目还多出几十倍,几乎是一己之力征服了大半个天方,并在最后一役中亲自逼着降服后的天方部落联军一起击破传说中传说中的圣地,将圣地重宝,传说中的**作为战利品,亲手献给安王。

    那**至今还供奉在安王宫中。

    毁城之绩,灭国之功!雄威远播于域外,被当地土民们视为天神一般的人物。

    秦家也因此被破格提拔成世袭天方侯,被安王亲许率手下私军,开府镇守天方,成为安王麾下数得着的强藩,统率天方岛上的百万领民,成了近百年间大宋朝又一新崛起,标杆式的功勋贵族之一,激励新一代大宋男儿前仆后继,追寻封侯之路的新偶像,可见秦明在此战中的赫赫战功!

    而秦氏家族的私军飞雄军,也在这一战中一战成名,成为天竺洲近百家藩国,数百支私军中数得着的强军!

    因此飞雄军进入校场的时候,百姓观者们的声浪明显就要高过前面的磐石军,毕竟磐石军的之强悍是百年前的传说,而飞雄军的强悍,就几乎是近在眼前了,这一代孟州城的百姓们几乎是听着看着飞雄军的战绩长大的。当然要更亲热一些。

    飞雄军的士兵们全都是骑兵,穿着花枝招展的军服,各个神气十足,头上戴着孔雀毛制成的羽冠,这是天竺洲本地人的习惯,孔雀这种鸟,向来被本地人认为是禽类中的祥瑞,能戴上孔雀翎制成的羽冠的战士都是军中的百战勇士,受到众神眷顾,有万夫不当之勇。

    他们胯下骑着的坐骑也是带着自己一方的特色,竟是比最神骏的马匹还要高大的奇兽骆驼!听说飞雄军的战驼都是秦家特地培育,比普通骆驼更高大,有更强的适应力,秦藩的飞雄军就凭着这骆驼军,南压埃及,北抗土耳其,成为亚非欧三大洲交界之处一支举足轻重的势力。

六十二章大校阅二() 
宋军每年一度的北伐总是伴随着大量的各强藩的私军和各地豪强的义从军的大亮相,这也是如今大宋天竺洲的传统。

    如今的大宋,尚武之风直追汉唐,每逢大军攻伐之时,总有无数的热血男儿踊跃参与其中。

    每一次战争,总有一代的枭雄健儿从中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的宠儿,海外众多开拓的藩主和领主们争相追捧的强人。

    海外开拓的战争,几百年来永远不断,从未停止过,总是有不断的精兵猛将出自于其中,因此这传统也保证了大宋朝几百年来源源不断,将星辈出,一直保持着强大的武力。

    新的时代,总有新的面貌,大宋,早已经不是当年那崇文抑武的大宋了。几百年来向外开拓殖民的历史,早已经重新锻打造就成一个截然不同的大宋朝。甚至大宋朝本土的文明都摒弃了原先的内敛,开始变得外向张扬起来。

    原因无他,利益耳!

    当宋人发现从海外开拓中能够获取到无穷无尽的利益时,自然就生出了这一系列与原先历史全然不同的变化。

    现在的,大宋朝,便是当年开国太祖太宗两朝皇帝,恐怕也要为之而瞠目结舌吧!

    不过这些藩军和义从军,即便是再受追捧,北伐军真正的主力终究还是官军,安王藩麾下两支强军获得朝廷亲自颁与番号的捧日军,威远军,才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最强军。

    因此校场上轮到捧日军上场的时候,那整个上空的喝彩声才真的是震耳欲聋,一波又一波,一浪又一浪,李哲终于能带着五都军兵在这校场上走过,浑身简直是过电一样,整个脊柱神经都像是要炸了开来。

    高台上,有人在高声呐喊:

    “今次在这里走过的,是当今世上最强军,这片土地上的热血男儿,保卫我们脚下这片土地的真正的中流砥柱,他们每一个都是那么强壮,他们手中掌握着世间最可怕的力量!

    他们是我们手中最强的长矛,不管敌人在哪里,只要有需要,他们就会毫不犹豫,万里奔袭,烧毁敌人的都城,杀死敌人的兄弟,同时,他们也是我们身边最贴心盾牌,无论敌人是谁,无论在哪里,他们都能及时赶到,保卫我们的安全,

    他们是这世上当之无愧的最强军,大家伙,告诉我,这支军队叫什么?”

    于是轰的一声就像凭空一道响雷在校场上空炸开一样,全场高呼,

    “捧日军!”

    “捧日军!”

    无数个人伸着脖子和胳膊,高声叫喊着捧日军的名字,这声音如同天边滚过的响雷,震得人心悸,所有的人这一刻都像是疯狂了也似,形成一道巨大的漩涡,场上的人仿佛这一刻都失去了自我,被融入了这个群体里面。

    这是巨大的荣耀,这种荣耀感,能深入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面。

    这是一个恐怖的群体,这个群体的名字就叫宋人,从来没有哪一刻,让他感受到在这个时代,作为一个宋人究竟有多么强大的自豪感!行在操场上,放眼周围,场上众多百姓每一个脸上都洋溢着那种强大的骄傲和自豪感,每一个看向对方的眼中都几乎要喷出火来。

    那是真真的将血脉和荣耀连接于血脉中的那种认同!

    那真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就连李哲作为穿越者,在这一刻都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强烈的归属感,我是一个宋人,这样的感觉就这样如同雷电一样打在人心中,烙印在他的心里面。

    李哲看向校场中心的台上,那里坐着几排元老勋贵,但这一刻他们和这里的普通人一样,也全都站了起来,高声呼喊,这一刻所有人无分贵贱,没有地位高低,也全都只有一个名字,宋人。

    五都的士兵们,各个都是脸上放光,走的队列,手脚就像是无穷的力道,脚步声轰鸣,如同巨人行走在大地上,每一步脚步踏下去都如同地裂山崩!

    这时候的士兵们哪里还需要他们在前面鼓劲,这操场上,被校阅的上万人的方阵,每一个士兵都如同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将自己的身心和气血都融入到了这整个集体里面。

    数万人如一人,数万双脚步如同一步。

    这次是走出来的那队形,哪里只是整齐,就是李哲身在其中,不能左顾右看,也知道那绝对是一种美的感受!

    底下无数百姓们交头接耳,纷纷指点着操场中的捧日军军兵,那谁谁谁是谁谁谁家的亲戚,那谁谁谁就是咱家二大爷小叔家的小子!

    捧日军全军,超过一半都是纯正的汉人,孟州城自家的子弟兵,因此这种喜爱真想是血脉一样就藏着这些人的身体里面,每个人指着看都像看自家孩子一样。

    李哲甚至能想象到自家府中众人恐怕此时也已经到了现场,其中九叔那张老脸在亲眼看到自家的时候,眼中的那激动和欣慰。

    身为忠勇男爵家的世子,终于能在这万众瞩目之中再次继承家风,踏上战场!

    如果当年老爹还能活着,这该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啊!

    李哲在场中昂首阔步之时,却不知场中真的有人在注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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