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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枕山河-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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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于大周京城的那种古韵古风,这里的一切都很年轻。

    大周城墙高四丈,汉京便要修五丈,只是看了一眼城墙,林甫便发现了这点,不由得哑然失笑,两边的较量当真是无处不在。

    高大宏伟的城墙由青灰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十几年的雨打风吹还来不及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

    驶至城墙下,林甫不得不费力地扬起头来,才能将上门的角楼纳入视线内。

    因为好胜心而修得宏伟是一方面,这种崭新的感觉,更让林甫感叹古人的坚韧和创造力。

    不借助任何机械的力量,仅仅凭借自己的双手去追赶已逾千年的古都,不论成果如何,单只是这份冲劲,就值得敬佩。

    待得入城,京中极为宽广。

    汉京的街道不比大周的温婉,而是大刀阔斧至极,极为广阔。

    只是广阔虽是广阔,却还是比不上大周京城的那种热闹,酒楼商铺略有些少,若说这是萧瑟,却也算不上是错。

    个人来讲,其实林甫很喜欢这种崭新的感觉。不论是在大周,还是前世看古迹,他所能看到的总是上了年头的。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年轻的都城,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某种活力。这样年轻的都城,让他蓦地有了某种代入感。自己原来真的在与这个时代一起成长,而非只是来参观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

    走马观花地看了一路,林甫终于收回了目光。

    见时候还早,便向旁边路人询问了祥云书坊的位置,打算前去先将信件与书稿送上。

    日后要步入官场,总还是需要些许拿得出手的辞赋的。这段时间以来,因为没有多少称得上名声的诗句,林甫颇受诟病。

    如今既然要抄书,倒不如填补一下这方面的空白。

    时间紧急,每日还有跟着木前辈学习追踪,陷阱等方面的技巧,再准备一长篇小说实在累了一些,倒不如准备一些词赋,省些字数。

    林甫手中的这份书稿,诗词数十篇,赋三篇,加在一起还不到两万字。但这可是三元连中的大才第一次公布自己的诗作!虽说多半比不上上回出书拒婚那般轰动,却也是一定能够畅销的。

    祥云书坊的地理位置极好,据方才询问的那位大叔所说,正位于这汉京最热闹的文修路上。考虑到书坊背后的东家,这规格并不让人感到奇怪。

    只是祥云书坊的门面并不太大,招牌也是中规中矩的,并没有显出任何皇家的气派来。想来是因为从商着的地位总还是不高的缘故,二皇子刘旭经商一事本就被刻意地淡化,招牌上也就不敢做什么文章了。

    比之一旁鎏金镶边的,题字落款的,祥云书坊显得十分低调。

    书坊,即是书店,书肆。后堂是印刷的地方,前面则是卖书的地方。

    只是文修路上寸土寸金,饶是堂堂皇子也觉着将印刷的场所顶在此处实在暴敛天物,因而此处的祥云书坊只卖书,不印书。

    听闻了林甫的来意,这边书坊的掌柜面露难色,“小兄弟,这等印书出版的大生意都是在惠宁街上的那家谈,咱家的主子就在惠宁街上。文修路上的这家只贩售,这等大事我也不敢乱下承诺,小兄弟若要出书,还是去那边谈罢。”

    “这等大事掌柜的管不着,小的我也插不上手。”,林甫笑着递上信件和书稿,“这件事两边已经谈好,我也只是个送信的,你家主子看到书信之后自会明白。”

    接过书稿一扫上面的署名,正是近来声名鹊起,几乎可以算作是销量保障的林甫,书坊掌柜喜不自胜,来者不熟悉汉京,找到了文修路的店里来,这可是给了自己一个好机会在二皇子面前露个脸啊!眉开眼笑地手下书信,店掌柜连连承诺道,“小兄弟旅途劳顿,一定累了。你尽管放心,迟些时候我就亲自送去,绝不耽搁。”

    “不知道小兄弟来到汉京,有没有寻着住处?”,店掌柜跟着二皇子也有些时日了,对自己的主子极为了解,今次与这位林公子的合作根本不是明面上那么简单。出书一事的门道,他最为清楚,若不是别有他求,根本犯不着千里迢迢去征询意见。

    店掌柜觉得这位前来送信的小兄弟眉清目秀,看起来不像是常年吃苦的下人,搞不好会是那位林公子的心腹。因而便想顺水推舟,送他这么一个小小的人情。看着林甫手边背上的行囊,店掌柜笑得不远也不近,“若还未找寻,咱们家在惠宁街上就有这么一家客栈,规格也算是汉京之最了。远来是客,小兄弟又是来合作的,你尽管放心,我们分文不取。”

    店掌柜出人意料的热情,对自己这么一个小厮不仅没有任何轻慢的意思,竟然还积极安排住处,分文不取。

    “啊?”,实在是事发突然,这与林甫日前所想的完全不同。

    林甫还在诧异的时候,店掌柜便已经唤来了一位年轻的伙计,“来来来,阿姚,带这位贵客去惠宁街上的那家神仙居下榻。这位是大老板的客人,你小心点个招待,让那边的人也把眼睛擦亮了,别惹得大老板不高兴。”

第八十一章 神仙居和醉仙楼() 
话说到这个程度,林甫就却之不恭了。

    神仙居的奢华就连远在大周的自己都有耳闻,先不提自己其实也想见识一番,就算是自己不想,此时扮作送信的小厮,于情于理也该应下。

    “你们大老板放着皇宫不住,偏要跑到惠宁街呆着,什么地方能比皇宫呆着还舒服?”,林甫觉得有点意思,“惠宁街上神仙居,就算修得再好,真能引得神仙下凡来住上一晚,却也不该压过皇宫的风头才是。”

    这是废话,不论经营酒家的是皇商还是宗师,明面上都得给足皇帝面子,否则这生意,总是不大好做的。

    被唤作阿姚的伙计听着林甫的话,心中不知怎地略有些感叹,大周林府的一个送信的小厮提起东汉皇宫皇室这种事情来竟然都如此地淡然写意,没有什么敬畏的感觉,不知大周朝堂上的那些官员将军们又是怎样的态度?

    在阿姚看来,这位送信的林府下人就是周朝态度的缩影,难不成真如外边偶尔流传的小道消息一般,周帝吞并天下之心不死,不满足于二分天下?

    不得不说,刘启挑动民意的方式方法的确很高明。汉京城不仅是东汉人民建国之后努力的成果,这座城市里面的方方面面大都是东汉百姓亲手打造的。这种归属感,自豪感,欣慰的感觉,和保家卫国这种意识形态混杂在一起,就成了汉京人的本能。

    “这位兄台,你待会儿到了惠宁街就明白了。”,阿姚说起惠宁街和神仙居很是自豪,“就在短短十年前,惠宁街上荒凉萧瑟,连个像样的商铺都没有!”

    “可如今呢,神仙居,醉仙楼,祥云书坊,那都是东汉出了名的大店。这天下最好的没美食,最奢华的客栈,甚至最好的歌妓,都能在这惠宁街上找到!”,阿姚说起这十来年的变化颇为自傲,林甫则是微微皱着眉看着阿姚,总觉得他显然的样子像极了自己前世炫耀祖国改革开放成果的样子,1997…2017,也才仅仅二十年而已。

    见过前世二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惠宁街上的这几家商铺自然根本入不了林甫的眼。酒楼再奢华,却也不敢接近天家的标准,美食再精致也不见得能超过八大菜系,十几年能有这么大的变化,着实不简单,但却也不是什么值得自傲的事情。

    阿姚还在口若悬河地介绍着,林甫却仍旧提不起兴趣。

    这些年他长居富贵之地,王府,将府,叶城,京都,这回来东汉还是第一次亲眼见识到民间的情况。

    战后已有十余年,乡野之间耕作的百姓也就勉强能够吃饱肚子而已,汉京的迅速繁荣,后面少不了万千普通百姓的牺牲。

    步入惠宁街,没走几步就见着了方才阿姚所说的哪家醉仙楼,远远望去,楼中桌上,碗碟鎏金,筷勺似玉。每份菜品不多,但极为精巧,刀功惊人。

    四人的桌上,镶了金边的碟子摆了至少不下三十之数。

    上边薄切的牛肉,镂空的蔬果,晶莹剔透。

    肉品上的酱汁显然经过了细致的计算,多一分太腻,少一分太淡。

    就连豆腐块的大小都仿佛有着自己的故事。

    见得林甫望向醉仙楼内的菜品,若有所思,阿姚很是得意,“醉仙楼也是我家大老板的生意,这些个厨子都是大老板亲自从各地邀请过来的。远道而来的客人,也能在这醉仙楼里尝到最最正宗的家乡味儿!”

    “是吗?”,这么大的手笔,林甫颇有些惊讶,“就连数千里外,大周的特色菜肴,这儿也能做出最正宗的味道?”

    如此极好,林甫前些年在叶城呆着的时候,有道很有名的三味鱼他极为喜爱,非常合他的胃口。酸甜恰到好处,一块块鱼肉外脆里嫩,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做的。他曾请教大师傅,却被告知这是他们一家的秘方,绝不外传。

    而后去了京城,林府的厨师也算是第一流的了,但做出的三味鱼却总是少了些味道,此味只应叶城有,如今小木子也嫁了过来,他总不能为了道菜经常往那跑吧?林甫因此有些遗憾。

    “醉仙楼在这儿开了十来年了,就没有做得不地道的菜!”,见这个仿佛见过很多世面,不论自己如何介绍都好似提不起劲的林府下人来了兴趣,阿姚略有些自傲。心中想着,到底还是咱们汉京略胜一筹。

    阿姚如此吹捧,倒不妨试试,看看这醉仙楼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

    只是听阿姚再介绍了些个菜品以及价格,连连摇头。

    “醉仙楼当真不愧醉仙之名。”,林甫哈哈大笑,“一小碟豆腐都要卖你三钱银子,进了这酒楼的是不是神仙不好说,敢在这地界喝醉的,当真是神仙了!”

    若要这么说,方才所看的那桌,三十余碟,少说得要五十两银子。

    四个人一顿饭就要五十两!一人十几两,那得是什么身份的人才能吃得起??

    林甫在心中算了算,此世界的官员们俸禄算是极高极高的了,但即便如此,做到正二品,六部之首,一年也就只有数万银子而已,刚刚够在醉仙楼一天三顿,还不能点得太好。

    这种地方百姓们真的用得到吗?

    阿姚听了林甫的说辞,先是开怀大笑,笑着笑着却突然有点不是滋味儿。

    因为他在祥云书坊里做了这么久了,还从来没能在醉仙楼里有过一次座位。

    实在太贵了,就那一小碟豆腐,便是自己跑腿大半个月的薪水。若真的让他花两三个月的酬劳去吃一小碟白斩鸡。他着实做不出这种事。

    “兄台,我真羡慕你呀。”,阿姚略略咽了咽口水,无不羡慕地说道,“但凡是在神仙居下榻的,每天都能有出自醉仙楼里的免费三餐送进房间,虽说不能自个儿点菜,但这醉仙楼里的菜肴哪里有不好吃的??”

    林甫哑然失笑,原来是这么个醉仙。

    阿姚心中其实有些不满,他在祥云书坊做事许久了,也算是一直在为大老板干活,没能吃上一口醉仙楼里的菜倒也罢了。如今林府一位送信的小厮就这么住入了神仙居,着实让他且妒且羡。

第八十二章 大老板这个称呼总感觉有点土() 
神仙居,醉仙楼,这位沉寂了许久最近终于忍不住开始动作了的二皇子,好像对仙这个字眼有点特别的情愫,所起的名气皆是离不开这一仙字。就连祥云书坊的那片云彩,也有那么点个儿仙气。

    林甫心里随便想着,随便琢磨着,不经意之间就看到了阿姚复杂的表情。

    这小伙计年纪不大,估摸着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年纪,不到二十,虽说看掌柜的反应,他在书坊中打着下手估摸着有些时日了,但却稚气未脱,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

    竭力隐藏,但毕竟还是太嫩,就连算不上太工于心计的林甫都能轻易地看穿他的这点个小心思。

    “怎么?这么想吃啊?”,林甫带着点个儿玩心地问道,他这十几天来着实也有些闷了,“想吃的话,我请你啊。”

    “想吃…。啊??”,阿姚先是下意识地喃喃出声,然后猛地反应过来,连忙摆手,“醉仙楼里一顿少说几十两银子,我怎么好意思…”

    没想到这小伙计心性不错。像这样天下一流的菜品,想吃那是人之常情。同为下人,待遇差了这么多,觉得不公平也是人之常情。

    说不在乎,那是假的,非常虚伪。像阿姚这样的,虽说心有不满,但还是能够设身处地地为自己着想,觉着不妥,不好意思,这才是合乎逻辑的正常人。

    “没事儿,我家公子才赚了大钱,出手阔绰地很,我也跟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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