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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枭雄-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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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续——————————————————

第十七章 风雪踏征程() 
谈判过后,又是一番折腾。

    三天时间,景龙谷四百余人全部搬进浪穹寨,被安置在距离主寨西面五里处的一个村寨里。

    与此同时,白灵带着两百护卫队送来了五十石粮食和十车布匹,以及一些现成的冬衣、皮靴和草履。

    这些衣服和鞋,自然都是旧的,半数以上还是破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浪穹寨兵士穿过后淘汰下来的。

    但是,李景龙仍然很感谢白灵,不光是他,景龙谷所有人都由衷地感激她,其中许多人感动的热泪盈眶。

    当时,一百多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当众哭鼻子,滚烫的泪水溢眶而出,在那一张张黝黑的脸颊上冲出两条沟,看起来很丑,丑陋中又带着青壮汉子们不善于且不轻易表达的柔情。

    这画面虽不美观,却能触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令白灵一行姐妹们深为动容。

    身为“带头大哥”的李景龙看到这场面,顿时哭笑不得,但心里触动极大,暗自下定决心:“只要自己还活着,就一定要把这些憨厚朴实的兄弟带出去,带他们回家!”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对于这些饱受奴役折磨又颠沛流离逃亡的汉子来说,这冬衣和鞋子就是雪中送炭,是他们迫切需要的东西。

    当然,作为这支逃亡队伍的首领,又深得白灵姑娘青睐,李景龙自然有资格享受特殊待遇。

    拢共三天时间,白灵带着十几个女兵给他连夜赶制了四套衣服:三套圆领袍,一套铠甲,外加鹰盔、幞头、罗袜和皮靴,从头到脚全覆盖,还给他准备了两套厚厚的加絮被褥。

    除此之外,李景龙拿到衣服时无意间发现,圆领袍也是加絮的,很厚很暖和,袍子里竟然还藏着四件汗褟儿(tar,贴身衬衣)和四条平角短裤。

    三天前也就是谈判当天,李景龙腆着脸在白灵的闺房里洗个澡,白灵在外间整理他的衣服时发现了“平角底裤”这种奇怪的物什,当时就问他这是做什么用的。

    李景龙倒也洒脱,隔着房门告诉她“底裤”的用途,还罗列出底裤的诸多好处。

    实际上,这条制作简陋的平角底裤是李景龙用穿破的长裤刀割而成的半成品,边角跟狗咬似的,实在不堪入目。

    白灵听到李景龙的话后没有吭声,等到李景龙“沐浴”出来,她已经跑得没影了。

    然而,李景龙万万没有想到,白灵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豪爽“女汉子”,心思居然如此细腻,而且心灵手巧,看过一遍就能缝制出精致且柔软的平角底裤。最绝的是,还在那条半成品底裤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将宽大飘逸的裤筒缩小了尺寸,却正合李景龙的心意。

    尽管腰围还是有些大,穿在身上有些松垮,以至于李景龙下身那个极不安分的“小弟”有事没事四处遛达,自由散漫。

    但李景龙知道,这并不是白灵的女红手艺不好,而是整个大唐帝国都崇尚宽大飘逸的服饰,流行宽衣大袖,往往达官贵人的一只袖子,就能给一个出身贫寒的身高六尺、体重一百五十斤的高大女人做条裙子。

    外衣尚且如此宽大,内衣和亵裤自然也是大尺码,穿起来没有一丝束缚感,高度符合唐人崇尚自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正因如此,唐人不论男女都要系腰带,一身衣服全靠这条腰带束缚着,否则,嘿嘿······

    与大唐服饰相比,像南诏、吐蕃和西域人所穿的胡服就相对短窄许多,显得更轻便,灵巧。

    不过这种短窄的胡服在大唐统治者眼里,就显得小家子气,一味追求节省,偷工减料,难登大雅之堂。然而,大唐百姓和寒门士子却很喜欢这种短窄的简约服饰,省钱省力又省心,何乐而不为呢?

    穿上白灵亲手缝制的贴身衣裳,李景龙倍感舒爽,对白灵的爱意愈发浓厚,切身体会到她的细心体贴和深深的爱恋。即便是开放搞活的后世,又有几个女人会亲手给自家男人缝制贴身衣物呢?但凡能给男人选购内衣的,除了母亲,大多是妻子,咳咳······还有小三。

    搬进搬出的一番折腾过后,景龙谷四百二十一个男人和三十二个女人算是安顿下来了。

    尽管是暂时的,但众人总算摆脱了冰天雪地的无情迫害和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真正能过上几天安稳日子。

    值得一提的是,那三十二个掳来的年轻女子虽然有机会加入浪穹寨、重获自由,却没有离开,她们毅然选择继续跟着以李景龙为首的这群男人,自愿留下跟男人们一起生活。

    这是因为这群男人给予她们足够的尊重以及重新选择的机会,也给了她们应有的自由,就算在原来的部落,她们也从未得到过尊重,除了服侍取悦男人和生孩子之外,她们根本感受不到存在的价值。所以,她们一个没走,似乎已经忘却了仇恨,忘记了这群男人曾经摧毁了她们的家,杀死了她们的亲人。

    这种现象很令人费解,烧杀劫掠,抄家灭族,这等血海深仇也能忘记?

    可在李景龙看来,却很容易理解,因为逝者已逝,这些女人还要继续生存下去。

    就像他和手下这帮兄弟一样,之前被人奴役的像狗一样活着,疼痛、屈辱、饥饿和寒冷,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兄弟们的生命,这个时候生存才是第一位的,其它的都可以放下。

    这三十二个女人也一样。南诏王皮罗阁凶残暴戾,对辖下各部落强征暴敛,且长期与浪穹寨交战,直接导致浪穹寨附近的南诏部落生计艰难,长年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战争之中。因此,这些侥幸活下来的女人早已见过太多的仇杀和血腥,已经变得麻木,所以她们很珍惜眼前的生存机会,根本没想过报仇。

    至于以后嘛···先过好眼前的日子,未来太遥远······

    ******

    安稳的日子很短暂,转眼已过去十天。

    初冬的第二场雪悄然而至,鹅毛大的雪花翩翩飘落,如舞技高超的舞者一般恣意炫技,不知疲倦地旋转,飘飘洒洒,舞姿很美,很飘逸。

    清晨,李景龙带领一百零三名青壮离开村寨,踩着厚厚的积雪,顶着肆虐的风雪赶往浪穹寨。

    眼前偌大的浪穹寨已被白雪覆盖,放眼四顾,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惟余莽莽,皑皑白雪装饰着这一方山水,天穹之下一尘不染。

    唯美,圣洁。

    只可惜,李景龙和一帮兄弟如今是寄人篱下,受制于人,生存的压力让他变得很俗,根本无心欣赏这份大自然赐予的美景,也感受不到冰雪的圣洁。只有满满的求生欲望充斥心头,迫使他不得不在风雪交加的大清早赶来主寨,听候白洁夫人差遣。

    这是他们安顿下来之后的第一个任务。

    为此,白洁夫人于七天前派偏罗俟给李景龙送来一百人的铠甲和兵器,并任命他为百夫长,统领这支百人队。

    一百套装备,每套装备有:一杆长枪,一把劣质横刀,一面圆盾,一副皮甲,一张弓和一壶箭。

    偏罗俟当面清点装备数量,待李景龙点头确认,他带着卫队转身就走,临走时还带走了剩余的两杆长枪。

    因为李景龙是百夫长也是首领,所以白洁夫人额外关照,给他配备了一套明光铠。

    然而李景龙似乎并不领情,他认为穿着明晃晃的明光铠上战场,无疑就是一活生生的箭靶,目标太大也太明显,实在不安全,加之铁甲太笨重了不利于步战厮杀。因此他将这套铠甲给了王天运,而王天运恰恰很喜欢明光铠,见到它就像遇到老相好一样两眼发光,情不自禁地爱抚起来,这让李景龙浑身起鸡皮疙瘩,下意识地闪身避让,远远站在一旁。

    此刻,李景龙身上这副铁甲与皮革各半的铠甲是白灵专门给他制作的。只有十几斤重,颜色黝黑,很不起眼,这恰好符合李景龙“悄悄杀人、打枪滴不要”的作战观点,明光铠太风骚太扎眼了,上阵杀人也要注意安全啊,搞得这么明显干嘛?

    此次执行任务,依旧是胡全留下看家,王天运、王双、侯文和侯武四人也编入百人队,王天运当副手,时刻跟在李景龙身边,王双和侯家兄弟任队正,一人带领三十人,五人设一伍长,两伍设一火长,剩下六人是亲兵。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打仗就要有军队的样子,这是王天运一再强调的观点。

    为此,王天运还将这一百人细分为三大兵种:长枪兵、盾牌兵和弓箭手,分别由王双和侯家兄弟率领。他自己的职务是旅帅,李景龙是一军之主,就是主帅。

    百人队组建后操练了七天,李景龙完全是甩手掌柜,只看不说,任由王天运调度练兵。

    专业的事情放手让专业的人去做,这是李景龙前世做地产大亨的行事准则,现在照旧。

    ···赶到浪穹寨后,李景龙并没有久等,也没有见到白洁夫人,却见到了二寨主竹灵倩。

    乍一碰面,竹灵倩什么也没说,招手示意他带着百人队跟上,这就出征了。

    风雪飘摇,一行三百余人快步离开大寨,一路向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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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谢:书友“流天泪心龙,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打赏支持,感谢书友们收藏推荐,多谢!】

    ————————待续——————————————

第十八章 侠骨也柔情() 
“景龙、等等我!”

    翻过两座雪山,李景龙一行已经走出了浪穹寨的势力范围,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疾呼,紧接着便是并不响亮的马蹄声。

    风雪肆虐,积雪淹没脚踝,以至于战马奔行至百米之内都听不到马蹄声。

    所幸,这声疾呼的穿透力很强,声音清脆尖锐,足以刺穿风雪的阻隔。

    “嗯?是叫我吗?”正准备带队上山的李景龙闻声错愕,当即循声回头望去。

    只一眼,他便举手示意百人队止步,随手将手中长枪递给王天运,然后甩开膀子跑向山道。

    “灵儿,你慢点!雪大路滑,你慢点骑,小心别摔着!”

    边跑边喊话,李景龙很焦急,唯恐白灵座下的战马滑倒,若是马失前蹄,真来这一下子,那还了得!

    这山道位于半山腰上,地势颇高,山下陡峭,怪石嶙峋;万一战马突然滑倒,后果不堪设想。

    急切之间,李景龙再也顾不上隐藏实力,顿时脚下生风,疾掠前行,在风雪中留下一个模糊的残影。

    五十余步的距离以肉眼难觅的速度拉近,但见李景龙突然纵身一跃,下落时已经拉住战马的缰绳,站在白灵的外侧。

    “希聿聿”一声战马长嘶,奔行中的战马吃痛之下骤然昂首直立、扬蹄止步,生生将脊背上的白灵甩飞出去。

    “啊!”惊叫骤起,素来身手矫健的白灵在爱郎面前显得格外娇弱,慌乱之中竟然被坐骑抛下山去,吓得她本能地失声尖叫,闭着眼睛迎接噩运的到来。

    李景龙也被白灵的尖叫吓到了,但他并不慌乱,依然沉着应对。

    但见他随手丢掉缰绳,右肩一沉,扛住战马左腹,卸去战马急停之中的巨大惯性;一碰即闪,并顺势身形一转,伸手接住下落的白灵。

    一扛一转之间,战马奔行几步便停了下来,也让出了位置,给李景龙留下足够空间双手托住白灵的娇躯,将她抱在怀里。

    在风雪交加的山道上,演绎一场“徒手降惊马,英雄救美人”的风骚镜头。

    事实上,这一幕确实很惊险。

    在雪地上纵马狂奔,本就是极度危险的行为,等于拿生命开玩笑,但白灵偏偏这样做了。而李景龙徒手拽住疾行战马的举动同样危险,如果他力量不够大,其结果非但拉不住战马,还会被战马拖走或惊马甩头将他撞飞出去。

    邀天之幸,虽然过程很危险,但结果却是有惊无险,结局更是羡煞旁人。

    抱着美人在风雪中翩翩起舞,这一幕让百余名光棍汉子看着都眼红,太拉风了!若是换成自己遇到这样一位痴情少女,再上演如此拉风的惊心一幕,只怕立刻就会摆脱光棍的身份。

    竹灵倩手下两百二十名卫队中的一百多位女兵,同样看得羡慕不已,禁不住脸红心跳,太浪漫了!如果自己的意中人也能这么强大,那就算没有成亲,人家也给他······就连早已过了豆蔻年华的竹灵倩看到这一幕也十分眼热,媚眼中异彩连连,白皙精致的脸颊上情不自禁地浮现一抹绯红。

    大巫师也动情了。

    不管别人如何羡慕嫉妒,山道上抱在一起的两人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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