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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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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跋少香用脚感触到了那一杆人间凶器的惊人尺寸,甚至从强硬度与灼人的温度上可以猜测到它恐怖的战斗力,心中不禁一荡,水汪汪勾人魂魄,饱含浓浓春潮的媚眼儿痴痴看着李锦。

    李锦不禁伸手摸了一下自已的鼻子,这鬼女人真够风骚的,如果拓拔加虎不在的话,恐怕就象一只发情的母狼扑过来把他xxoo了。

    被美女强行xxoo,这对男人来说,不知是艳福还是丢脸?反正感觉很香艳很刺激吧?

    “按本族规矩,灵儿没有正式订婚或出嫁之前,所有追求者有权向你挑战”

    浑然不知桌下发生什么的拓拔加虎依旧跟李锦说着结婚的事情。

    李锦回到居所,跟苏抑扬他们把蛮族勇士挑战的事说了一下,想让他帮忙想个对策,不能真的挨个接受挑战吧。

    李锦恨得直咬牙齿,结婚就结婚吧,弄得跟抢亲似的,还得打擂台。

    不容他多想,已有武官前来催请,请他前往演武场应战。

    我靠,这么急?

    看来,那帮向他挑战争夺布美人儿的家伙都一个个急不可待了呐。

    一行人来到演武场,四周围着黑压压的一大片人,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拓拔加虎、拓跋少香等一众部主端坐着看台上,李锦等人由女官领路,登上了看台。

    按蛮族的规矩,所有喜欢布晶儿的单身勇士都有权利向他挑战,而他也可以委派别人应战,直至没人敢再向他挑战,方算获胜。

    看看身边的人,白玉堂、绿衣、羽红雪都是身手超绝的高手,自己再加上二十个近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这些人应该足够应付了,根本无须他出手啰。

    李锦踌躇满志道:“不知要挑战本官的是哪些人啊。”

    拓跋少香掩嘴低笑,如葱玉指指着台下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他们全是向你挑战的勇士!”

    “什么?”

    李锦吓了一大跳,围在演武场四周的蛮族勇士,没有五万人,至少也有三万以上,一个一个上来车轮战,累都累死人。

    这架,似乎能打嘛?

    李锦苦着脸,救助的看着拓跋少香。

    拓跋少香摇头,一脸爱莫能助的无奈表情,“这是本族的规矩,谁也无法改变”

    妈妈的,车轮战

    李锦看着演武场四周黑压压的蛮族勇士,不禁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那些勇士一个个急不可待的跃跃欲试表情,瞪着燃烧高昂斗志的发红眼睛,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剐。

    xx你上帝老母的,老子成了全民情敌了?

    “下来!下来!”

    也不知哪个家伙带头呼喊,数万急着要挑战的蛮族勇士高举手中的兵器,齐声呐喊,千万声音汇集,直裂云霄。

    那声势,令人心寒胆颤。

    妈的,老子不可能放弃,打就打,谁怕谁!

    李锦的目光在白玉堂、绿衣、羽红雪三人面上打转,该派谁先上场呐?

    心中倏然一动,啊哈,有办法了!

    他对着羽红雪耳语一阵,后者会意,微笑点头。

    急中生智,想出来的招儿让苏抑扬、白玉堂等人都含笑点头,在这种时候,只有出奇招了。

    羽红雪对着何小羽一抱拳,“大人放心,属下必不辱使命!”

    他双肩一晃,身形倏然暴起,如一头怒鹰飞掠演武场中。

第九十二章 震慑() 
羽红雪展示了这一手上乘的轻功,搏得了所有蛮族勇士的阵阵喝彩之声。

    这个年代,奉行铁铮铮的弱肉强食原则,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大哥,说的话就是,总之,实力决定一切。

    蛮族人更是特别崇尚武力,他们浴血奋战,以无数生命与鲜血悍卫了他们的族群,虽然被大彦军队打进蛮荒,但是那股骨气还在,族群奉行的真理不变。

    枪杆子里出政权,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演武场上堆放着几个重达三百斤的大石块,是蛮族勇士用来比试力气的沉重大家伙。

    羽红雪大喝一声,五指如勾,深深插入石块。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岩石,坚硬无比,而他呈现黑色的五指竟然象插豆腐一般,令满场蛮族人都瞪大了眼睛。

    除了急促的喘息声,全场一片寂静,所有蛮族人都被羽红雪这一手所震慑,惊叹,折服。

    羽红雪扫视了场下众人,冷喝一声,五指扣着大石块,高举过头顶。

    蛮族勇士有许多人都能把这大石块高举过头顶,但他们只能两手抓着,能象羽红雪这般的,也许除了几个功力高深的部主长老勉强能够做到,其他人只能望尘莫及。

    “吼!吼!吼!”

    所有蛮族勇士高举手中武器,发出阵阵震天吼声,这一刻,羽红雪在他们心目中已是受到尊敬的勇士。

    羽红雪放下大石块,向四周抱拳致谢,然后流星般窜射回看台之上。

    有一些不信邪的勇士跑到大石块边,摸着那五个指洞直吸冷气。

    吼!吼!吼!

    为羽红雪喝彩的吼声一浪高过一浪,直裂云霄。

    看台上,白玉堂似乎也被这狂热无比的气氛感染,终于按耐不住,右足在地上一顿,身形倏起,两手张开,如同展翅的大鹏,飘落场中。

    足尖点地,身形滴溜转动,眨眼间已向四周抱拳作揖。

    他人本来就英俊,施展轻功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袭白衣迎风飘飘,红色剑穗飞扬不已,说不出的潇洒,不仅引来了蛮族勇士的阵阵喝彩之声,更惹来了少女们狂热的尖叫声。

    有狂热的少女跑进场中,将五颜六色的花冠奉上,更惹来了阵阵疯狂的尖叫呐声。

    蛮族的习俗,未婚少女主动献上花冠,不仅是崇拜,更是对你有意思,今夜,她将完全属于你,一夜风流之后,若你觉得满意,可以娶为妻。

    当然,完事之后,你拍拍屁股走人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演武场的中心全是五颜六色的花冠花环,白玉堂似乎要被少女们所奉献的鲜花淹没。

    献花的少女仍然络绎不绝,引得全场阵阵吼声与尖叫声不断,全场气氛越发热闹疯狂。

    靠,没想到这小子在蛮荒的人缘这么好?这么讨美女的欢心?

    白玉堂洒脱的站立场中,突然大喝一声,右脚在地面上重重一跺,地面上落满的鲜花花瓣倏的漫天飘扬而起,好似天女散花一般,实在是美妙浪漫之极。

    铮的长剑出鞘声传来,白玉堂视若生命的连鞘宝剑化为点点繁星,在五颜六色的花瓣雨中闪烁不已。

    他出手的速度快得惊人,蛮族的勇士们只看到无数闪芒闪烁不已,一个个全张大了嘴巴。而少女们痴迷的看着他洒脱的身形飘突不定,激动得发出阵阵疯狂的尖叫声。

    一声震天长啸,白玉堂的身形突然急剧转动,带动得无数花瓣跟着飞旋,在冷厉寒芒的引领下,变成一个绚丽多彩的大花环,环绕在他身前二尺之处。

    嚓的一声,宝剑入鞘,白玉堂负手站立,绚丽迷人的花环仍然滞留在半空,环绕着他。

    他身形倏起,飞落看台之上,环绕在他身前的花环这才齐唰唰的落下,形成一个整齐漂亮的大圆圈。

    靠,这家伙玩上这一手,可真是漂亮之极,不知多少蛮族的少女为之倾倒疯狂。

    “白公子!白公子!”

    少女们拼命的挥动手中的鲜花,发出阵阵疯狂的尖叫声,呼喊着他的名字。

    苏抑扬吃吃低笑,“白公子,恐怕你也要成为蛮族的公敌了!”

    这不,挤在演武场边的无数蛮族勇士都瞪着如野兽一般发红的眼睛,咬牙切齿的瞪着他。

    白玉堂干笑一声,他只是一时性起玩了一下,没想到惹得蛮族的少女为之倾倒疯狂,更惹得那些勇士们大大吃醋,一副要跟他拼命的狞猛神态。

    不过他玩的这一手,仰仗的是深厚的内功,而且剑法快如电闪雷鸣,轻飘飘无处着力的花瓣都被连鞘刺穿,只此一手,已令蛮族的勇士大为折服。

    啪的一声清响,绿衣腰间的长鞭抽出来,倏然甩手射出。

    长鞭化为长蛇,呼啸射出,去势如流星。

    绿衣身形倏起,衣诀飘飘,秀发飞扬不已,若宛凌波仙子,把苏抑扬、李锦等一众大男人都看得痴了。

    满脑子**思想的李锦还在寻思,如果让绿衣穿上七彩花衣舞上一曲,那真是人生一大享受啊。。。。。。

    一个非常优美的大翻身,她双足踏上呼啸飞射的枪身,双臂张开,如在天空飞行一般,把所有男人的眼珠子都瞪掉了。

    我靠,一众大男人看着老子的妞口水直流。

    所有的男人都屏住呼吸,看着演武场中施展鞭法的绿衣。

    绿衣的动作不是很快,但每一鞭甩出,都带着慑人心魄的厉啸声,长鞭震裂着空气闪出一阵阵气浪,煞是好看。

    一套子鞭法施展开来,如长江大河连绵不绝,又如行云流水,天马行空,无迹可寻。

    看白玉堂、羽红雪面上那凝重佩服的表情就知道,绿衣的鞭法可不是好看这么简单,绝对鞭鞭追命夺魂。

    李锦心中一动,从怀中掏出一把大钱,塞到苏抑扬手上,呶了呶嘴。

    苏抑扬精神一振,大步走下看台,距离绿衣五丈之外,手中的铜钱往她身上抛洒而去。

    绿衣的长鞭倏变,快如电闪火石。

    一阵急风暴雨般的叮叮爆响声传出,苏抑扬抛洒出的大钱全被长鞭甩中,无一枚落地。

    被银枪刺中的大钱四处飞射,挤在场边观看的蛮族勇士纷纷伸手接住一看,无不直吸冷气。

    这种大钱铸造的质量很差,虽硬却脆,稍一用力便断裂,大钱都被长鞭穿了一个小洞,而且枚枚都刺在正中央。

    汗,只凭这一手功夫,谁人不折服?

    全场又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呼吼声,勇士们疯狂而有序的以刀剑斧子拍打铁盾,表达对绿衣的敬意。

    看着满场疯狂的人,李锦笑得开心。

    接下来,该轮到他出场啰,嘿嘿。

第九十三章 简单粗暴() 
李锦对着身边的几个侍卫招了招手,耳语了几句。

    侍卫领命从蛮人那里借来了几套铠甲,用十字木架挂上放到擂台上。

    所有人都茫然的看着几个侍卫在那捣鼓,不知他们在弄什么玄虚。

    等准备完,李锦肩扛着一把长枪,施施然走下看台,走进演武场,距里那几副铠甲三十步左右的距离停住。

    他也很想显摆,像白玉堂他们那样潇洒的施展一下轻功,不过他对自已有几斤几两心知肚明,还是不要丢人现目咯。

    蛮族的男人大多长得牛高马大,满身横肉,天生就是力气大的家伙,所以使用的武器多是斧头大砍刀等沉重的家伙,铠甲也比一般士兵所穿的铠甲厚实沉重的多,当然防护性也是挺生了一个档次。

    火枪有效射程为八十步,这蛮族的铠甲又大又厚,八十步肯定射不穿,傻子才会在那么远的距离射击目标,打不穿还是小事儿,射不中目标,那个脸就丢大啰。

    李锦回头看了一下看台上的绿衣,绿衣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意思是说:相公,去吧,相信你。

    汗,对俺这么有信心?

    李锦心中一热,枪离肩头,左手托住,瞄准射击。

    呯的一声晴空霹雳,透过呛人的硝烟,可清楚的看到中间铠甲的头盔中心有一个弹洞。

    从瞄准到射击,似乎只有了二三秒的时间,没想到真的命中正中,嘿嘿,真是神来之射呐。

    李锦心中一阵得意,再来第二枪的话,未必能够射中正中了,哈,老天爷在保佑着他呐。

    瞄了一眼四周,所有的蛮族勇士都瞪着大眼睛,嘴巴张得老大。

    这喷火的东东竟然能够击穿厚实坚固的大铠甲,若射到人身上,岂不是多了个血窟窿?

    厉害,非常厉害!

    李锦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让你们知道,小爷我虽然武功不如风流潇洒的白玉堂高,但我有聪明才智,只要我肯动脑子,照样能答应你们。

    之前,李锦给了拓拔少灵两支短枪,一支送给父亲当见面礼,另一个自已收着,李锦担心她乱玩枪伤人,骗说火药配制非常困难,材料也很难找,要珍惜子弹。

    小妮子回来后,在各部主面前炫耀了一番,自已的枪收着,用他老爹的枪放了三枪,虽然只有一枪命中目标,但那恐怖的威力令所有部主骇然失色。

    见过火枪射击的,也仅是三十六个部主而已,其他族人哪有见过?

    趁着所有人还在沉浸在长枪威力的惊愕之中,李锦掏出藏在腰间的两把短枪,学着以前在电视剧中看到的神枪手一样,边移动,边双枪齐发,虽然不能枪枪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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