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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的足迹-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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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朗让人打开木门,牵着鹿车走了出出去后,对身后跟着的人说道:“上去几个人,我试试这车的负重能力。”

    早就心痒难耐的人们,听到王朗发话,顿时争先恐后的冲了过去,但没过多久,在树皮三个里长的呵斥下,灰溜溜退了回去,羡慕不已的看个三个人跳上鹿车。

    王朗笑了笑说道:“坐稳了,出发了!”

    三人紧张无比的抓着木板,那表情就像是即将赴死的勇士般决然,郑重的对王朗说道:“我们准备好了!”

    王朗点了点头,牵着母鹿朝前走去,树皮三人加一起的体重他估计有三百多斤,增加了这么多的重量,母鹿费力的将车子拉动,两个沉重的车轮将沿途的野草纷纷压倒,留下两道两指深的辙痕。

第一百一十章 拉车的牲畜() 
负重三百多斤,也加上车子本身的重量,鹿车行走的很缓慢,速度也就和慢走差不多,行驶了二十多分钟左右,王朗牵着巨鹿回到了部落。

    让人们将车卸下后,王朗仔细的检查了车子的每一个地方,尤其是车轮还有车轴和车身的连接处。

    车轴没什么大问题,这种硬木头的效果堪称完美,只是车轮出了点小问题,几百斤的重量压在车轮上,加上坑坑洼洼的地面,使得车轮出现了轻微的磨损。

    这仅仅是二十分钟的时间,照这磨损速度,从这里到铜矿,往返上两三次次就得更换一次车轮。

    虽然车轮的质量奇差无比,但是以目前的水平来说,能有这效果已经是不错的成就了。

    所有人都在兴奋的议论着刚才行驶的事情,小孩子们在得到王朗的同意后,兴奋的跳到车上,学着刚才树皮他们的样子,想象着车辆行驶的感觉,兴奋的嗷嗷直叫。

    “族长,这叫做车的东西真是太有用了,我们三个坐上去都能拉的动,要是用它来运送东西,肯定会比以前轻松很多啊。”树皮兴奋无比的说道。

    孔二也跟着说道:“要是当初有这东西,我们就不用费那么大力气才背回那么一点铜,要是用这车来运送,装上一车,就比得上我们上次带回来的了。”

    王朗摇了摇头说道:“其实这东西还有很多缺陷。”

    人们都疑惑不解的看着王朗,这辆车在他们眼中已经是最伟大的发明了,如果这样的东西都存在缺陷,他们真的想象不出来,还能有什么样的车辆能比得上这个。

    “首领,我看这车就挺好的,怎么会有缺陷呢?”孔一问道。

    “你们看地上车轮压出的痕迹,有什么发现?”王朗说道。

    众人低头看了看部落内地上的辙痕,又打量了一下部落外面的,人们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道轮子压出的痕迹能有什么问题。

    见到没人回答这个问题,王朗正要说话,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寻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站在车轮边,有些畏惧的看着大人们。

    王朗听不懂这小男孩的语言,只是这时候突然出声,显然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了,大人们都没发现的问题,难道眼前这个还没车轮高的小家伙发现了吗?王朗好奇的看了两眼这个小孩,让孔二将他的话翻译了一下。

    孔二吞吞吐吐的说道:“这小家伙,刚才说地上的痕迹,部落里的浅,外面的深!”

    孔二说完后,从人群中冲出一个女人,连忙将那个小男孩拉到自己身后,连连的恳求王朗不要责怪她的孩子。

    王朗听了孔二的解释后,知道了这女人就是那孩子的母亲,看着女人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他突然觉得自己现在好像是故事中欺负良善百姓的狗官。

    自嘲的笑了笑,虽然他自己平日里并不在意自己的身份,但是人类毕竟是群居动物,群居就会有阶级,自己的身份注定了回合普通的族人产生隔阂。

    王朗示意那对母子不必紧张:“你们不用紧张,那孩子并没有说错,部落里的土地坚硬,外面的草原土地松软,所以会造成这种现象,仅凭鹿的力量很难在草原上拉太重的东西,而且鹿的作用最主要的用途是用来骑乘,而不是拉车。”

    “那车不是用鹿来拉动的,那用什么拉车,凭我们的力量很难推动这么重的东西吧?”树皮问道。

    王朗笑了笑说道:“你们还记得找铜矿时候在河边遇到的那种长着大角的恐龙吧?”

    树皮有些茫然,对王朗说的那种动物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是孔二却说道:“首领,你是说我们放火的条河流吗?”

    王朗点了点头,这时其他人经过提示也记起了那件事情,对那些角龙也有个模糊的印象。

    “那些恐龙十分强壮,如果能用来拉车要比使用鹿有效的多。”王朗说道。

    “可是那些动物攻击性很强,凭我么很难捕获它们的。”孔一说道。

    “这我知道,所以我需要一些人去寻找那种恐龙的蛋,我们从小恐龙培养,从小就训练它们拉车,今后必然会为我们所用。”

    王朗说完后说有人都沉默了,没人愿意离开部落去野外过那种风餐露宿的生活,人们对这件事并不怎么感兴趣。

    当王朗的目光扫过自己时,人们下意识的避开王朗的目光。

    见此,王朗叹了口气说道:“刚才那个回答问题的小家伙,我打算赐给他名字,今后任何对部落做出贡献的人,无论是大是小都会得到赏赐。”

    王朗说出的话,对这些人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他们这些没有姓氏的人,对林火他们这些有姓和名的人十分羡慕,在它们看来能有一个姓名就地位和身份象征,但是他们也知道自己刚加入这个部落,想要得到自己名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可是那个小孩只是回答了一个问题,就得到了名,虽然没有姓,但是这也让他们感觉无比震惊。

    “首领,你说的是真的吗,只要对部落做出贡献就会有自己的名字吗?”有人问道。

    王朗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从今天开始,任何族人只要做出对部落有贡献的事情,最少可以得到一个名字,谁要是能找到那些恐龙蛋,不止是名字,我可以为其赐给他一个姓,今后凡事想要建造自己房子的人,必须是拥有姓名的人。”

    能拥有自己姓名,甚至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人们顿时沸腾了,都嚷嚷着自己要去找那个恐龙蛋。

    王朗让吵闹的人冷静下来后说道:“这件事不用去那么多人,抽签来决定吧。”

    “什么是抽签?”树皮问道。

    王朗笑了一下,让一旁的小孩拿来一根细树枝,将其掰成三个小拇指长短的木棍,握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三个里长出来,现在我手里有三个木棍,你们谁能抽到最长的一个谁就去,这就是抽签,一切凭运气。”

    三人闻言眉头一挑,相互不削的看了对方一眼,走到王朗身前,看着他手中露出的同样长度的木棍,眉头皱眉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为了部落() 
王朗所说的奖励对他们三人来说,虽然诱惑不大,但是他们三人作为一个小头目,还是希望自己的手下们能得到奖赏,这也是对自己领导能力的肯定。

    看着三人犹豫不决的样子,王朗笑道:“这都是凭运气,你们随便抽一个就好了。”

    树皮伸出手在三根木棍前来回移动,始终下不了决定抽出一根。

    “你能不能快点,要是不选我就先选了。”一直和树皮不对付的孔一,看着树皮磨磨蹭蹭的样子,不满的说道。

    树皮瞪了他一眼,随便从王朗手中抽出一根木棍出来,紧紧的攥在手里,不让其他人看见。

    孔一冷哼一声,也抽出一根木棍,对树皮晃了晃。

    最后一根木棍也不用争抢了,王朗让三人将各自的木棍放到一起,最长的哪一根木棍,反而属于不争不抢的孔二得到了。

    孔二捡起木棍笑了笑,说道:“这一次算我运气好,我的里也能有几个有名字的人了。”

    树皮对不削的看了一眼孔一,冷笑道:“怎么不得意了,你不是也没选中吗?”

    孔一冷哼一声,说道:“总之不是你选中就好,要是让你去,你的人还不都被你害死了。”

    “你说什么!”树皮对孔一怒目而视。

    王朗看着相互争吵的两人,怒喝道:“吵什么吵,谁去谁刘这都是运气决定的,这次没有立功的机会,以后把握住机会就是了。”

    闻言,三人眼前一亮,孔一连忙问道:“首领,以后还有这种事情吗?”

    “以后机会多的是,西边的部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攻打我们,你们还在这里吵架,到时候谁能杀死更多的敌人或者抓获比别人多的俘虏,一样是功劳。”王朗冷哼道。

    虽然被王朗训斥了一顿,但是孔一和树皮两人完全不在意,他们更在意的是获得功劳和荣誉。

    王朗没有理会二人的小心思,对孔二说道:“你过几天带着你里的人,骑着鹿去寻找那些恐龙蛋,一定要保证自己安全,一个满月的时间,如果找不到就回来,记住了吗?”

    孔二点了点头,说道:“放心吧首领,这事交给我没问题,偷蛋这事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草原上的人对这些恐龙的很了解,只要找到那些恐龙一定能找到恐龙蛋的。”

    王朗笑了笑,说道:“好,事成之后,我给你记头功,我会把你的名字写在陶板上,让后代们记住你的名字。”

    听到自己能得到如此荣耀,孔二兴奋拍着胸口,激动的满脸潮红。

    一旁树皮和孔一,羡慕的看着孔二,这种成为部落英雄的机会,就这么从自己手上溜走了,两人都暗恨自己糟糕的运气。

    其余的族人们对名流千古这件事情不感兴趣,俗话说酒足饭饱思**,刚解决了饥饿的他们,现在想的事情就是能在部落里有一定的地位,这样追求起女人来,就可以干掉大部分的竞争对手。

    现在大家没有贫富的差别,所差的只是勇气和智慧,大家都是男人,胯下同样都是一杆枪,两个蛋,树皮和孔一管理下的男人们看着孔二他们兴奋的样子,感到十分的不爽,这么好的机会就这样白白错过了。

    但是他们也知道这个结果并不能怪他们的里长,运气这种事情,他们相信都是神明在指引,可是这样的指引让他们感到十分的憋屈。

    王朗看着情绪两极分化的众人,大声说道:“你们不用羡慕他们,今后有的是立功的机会,西边那些残暴的敌人,就是你们证明自己的机会,如果他们敢来侵犯我们,你用将用他们的鲜血证明自己的勇气,他们的头颅,就是你们的荣誉,一切为了部落!”

    孔二激动的将王朗的话翻译了一遍后,所有的族人们全都振臂高呼:

    “为了部落!”

    “为了部落!”

    。。。。。。

    看着情绪激动的人们,王朗觉得现在自己就像是古代即将出征的将军一般,他很想大声高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犯我部落者,虽远必诛!”来抒发自己此时的沸腾的情绪,但是他还没有被热血冲昏了头脑,以目前部落的实力只能勉强做到自保。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后,王朗将那个小男孩叫过来,摸了摸这个孩子的脑袋,说道:“这是个聪明的孩子,虽然他仅仅是回答了一个小问题,但是这也证明了他善于思考,我们不止要在力量上战胜敌人,脑袋也要比别人更聪明更善于思考。”

    停顿了一会,让孔二进行翻译,王朗看着这个有些紧张的小男孩,他估计这孩子也就四五岁的年纪,曾经的那个世界,有句话叫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这个原始时代,所有人都是穷人,甚至连文明世界里的乞丐都不如,为了生存,人类从学会行走开始,就必须为了生存而努力,没人会因为你是个孩子而可怜你。

    就算是在王朗的部落里,这些小孩子虽然每天都能吃饱肚子,但是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每天玩耍的时候,只要找到能吃的虫子,都会毫不犹豫的吃下去。

    孔二翻译完后,众人认真的思考着王朗的话,他们现在有些羡慕这个不起眼的小男孩了,能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得到首领的亲自赐名,这样的荣耀注定了他的未来不可限量。

    “今天我将给这个孩子赐予名字,原神明能够为这个孩子降下祝福,祝他以后成为一个聪明勇敢的勇士。”

    说着王朗将右手搭在小男孩的头顶上,说道:“小家伙,你既然发现了辙痕之间的不同,那么你今后将以痕为名,它代表了希望与未来,你以后不要辱没这个名字,今后带着这个名字保护你的母亲,保护你的族人。”

    小男孩既紧张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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