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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火君王-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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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不一样了,你们还不清楚!”他压低声音,像是在说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云霄山那地方,你们也知道,不止我们老大一家,以前各村各寨的土围子还会跟我们争食。但今年不一样了,官兵急着退回来围剿弥勒教,我们老大抓住机会连胜两阵,收获颇丰。所以,云霄山的五大盗决定继续保持联盟关系,而我们老大将是永远的盟主。”

    他舒服的发出呻吟,拿起白布毛巾在虬结的肌肉上擦拭,最后用一种劫后余生的口吻说:“说起来,我们该感谢弥勒教,如果彭莹玉不出手,也许我再没机会来找你。”

    于永建冷静的总结:“官兵的围剿让你们建立了联盟,弥勒教举事让你们逃过劫难。”

    “聪明!”那汉子也跟着坐起来,“我们现在有的是钱,最缺的是兵器。”

    谈生意的时候不能失去势,于永吉揭开对手的弱点:“蒙古人对铁器控制的很严,许多村子都是几户人家用一柄菜刀。”

    汉子也不避讳:“所以,我才来冒险再次拜访你们。”

    于永吉看着他二哥,于永建低头沉思了很久:“现在我没有办法,我虽然管矿里的事情,但大事还要老大拍板,生意都被我那个能干的大侄女控制。”

    那汉子像一条鱼重新溜进温汤里,颓败的道:“真是令我失望啊,这些年,你们关闭了三座矿场,对伸手便能捡到的钱不屑一顾,于家之虎得了痨病后,就只知道在等死了吗?”

    他在侮辱于永春,但于永建和于永吉都没有为大哥辩护,因为那也是他们心里的想法。

    于永吉今天的火气格外的旺盛:“他想洗白,想规规矩矩的做生意,可赚来的钱只够喝西北风啊。”

    于永建不愿再说废话,“我们是老朋友,但现在我真是毫无办法。”他透露了一个秘密,表明自己不是在撒谎:“如果是我当家,何必等到你来,弥勒教举事前况天曾不止一次找过我,但温汤镇打制的铁器和兵器只供给官府。”

    “等老大走了,我们才会有合作的机会。”于永吉的声音阴阴的。

    那汉子从水里站起来,看着灰色的枯枝和绿色的嫩叶共存的丛林中,轻轻的摇头:“我们等不及了,老大要大干一场,把云霄山彻底变成我们领地。没有兵甲,一切都是空的,连那些村寨的土围子我们都攻不破。”

    看来官兵围剿云霄山失败,给坐山虎注入了强大的信心。于永吉忍不住问:“难道你们不怕把官兵再次招惹去。”

    “就是因为怕,所以才等不及,”那汉子诡秘的笑:“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而且,老大说我们要强大到让云霄山的人无法再对我们说‘不’。”

    他伸出手掌慢慢攥紧成一个拳头:“老大说那叫恐惧,让云霄山的山民恐惧的不敢抗拒,不敢再给官兵带路。”

    他摊开手,手中空空如也:“铁甲和兵器是基石。”

    低头沉思的于永建突然说:“弥勒教的人去投奔了你们。”

    那汉子笑了:“于老二果然与传言中说的那么聪明。这只是开始,你们无法想象彭莹玉在袁州经营了多少。他和况天逃走了,但许多人留下来了,官府只能抓住流于表面的绵羊。”

    于家兄弟明白他的意思,他称呼普通信徒为“绵羊”,逆来顺受的绵羊。

    “我有一个消息,可以告诉你们。除了死掉的周子旺和逃走的况天,彭莹玉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徒弟,他留在袁州统领剩下的弥勒教,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一定要找到他。”

    于家二老表情石化,确实是个劲爆的消息。

48。第48章 笛膜() 
隔着一堵墙,郑晟便能听出来于凤聪的步伐。

    “噔噔噔。”有力的小腿摆动,带起精致的小皮靴。当你开始留意一个人,你会慢慢熟悉她的习惯,包括她走路的脚步点,像有独特节奏的腰鼓,与众不同。

    郑晟坐在阳光下的椅子上,十三岁的少年站在他身边神情专注看他动作。

    “嘿,你们在干什么?”一切如他所料,于凤聪的声音传过来。

    如果在后世,于凤聪应该是个干练的女性,有成为女强人的特质。郑晟想着她身穿束腰橙色大衣,踩着一双齐膝的高跟皮靴风风火火走进摩天楼的玻璃大门。他慢慢把手中黄褐色的笛子举过头顶,眯着眼睛看刚贴上去的半透明芦苇膜。

    于少泽指着那定格在半空中的笛子道:“郑郎中在教我贴笛膜。”郑晟仍在眯着眼,神情专注。

    “郑郎中,你上次让我问牛痘的事,我问了养奶牛的家人。”随后,那清脆的步点声戛然而止。

    郑晟几乎在瞬间放下笛子,转向那双像蒙了一层薄雾的眼睛:“怎么样?”

    于凤聪伸手示意要看他手里的笛子,漫不经心的说:“确实有牛痘,但那种痘不要人命,人染上了不久就痊愈了。”

    郑晟压抑住自己心中的惊喜,双手把笛子递给一只洁白如玉的手上,急切的问:“现在有人染上了牛痘吗?或者有病牛吗?”

    “都好了,现在既没有病人也没有病牛。”于凤聪接过笛子,手指轻轻按在那层薄如蝉翼的膜上。

    郑晟颓败的躺下,牛痘暂时没希望了,他的后背像突然失去了支撑。

    于凤聪没留意他,她把笛孔贴近粉嫩的红唇边,十指横放按在笛孔上,芊芊玉指弓伸不一。轻柔的气息在圆孔中流动,顷刻间,清脆的笛声像山涧里流淌的泉水。

    “完美,”她放下笛子简短的总结,“你是怎么做到的。”

    郑晟脑子里全是牛痘,重新支起身体,摆出自己最严肃的面孔,“我有一件事要求大小姐。这次的种痘诊断我不收酬金,若下次温汤镇里有人或者是牛染上了牛痘,请大小姐送到袁州明净堂来找我,我会付来回的雇佣马车的钱。”

    “好的。”于凤聪的注意力全在那片薄薄的笛膜上,这支笛子是她送给弟弟的,她熟悉这笛子的声音。只换了一张膜,陈旧的笛子像是脱胎换骨,从垂朽的老人变成一个灵动的青年。

    郑晟见她心不在焉,再次嘱咐一遍:“一定要记住啊。”

    于凤聪转过头好奇的问:“你要染牛痘的病牛和病人干什么?”

    “试药,”郑晟的回答理直气壮,“现在防治天花的药方还不完美,我改了几味配药,但不能直接用人试药。”

    “没问题,”于凤聪晃动手中的笛子,“说起来,你们郎中也很辛苦。”

    “是啊。”能引起郑晟兴趣的东西不见了,他指着笛子有点意外,“你也喜欢这个?”

    褐色的长笛重新回到红唇边,这是一个略带悲伤的曲子,中间有几处破音。尖锐的音调破坏了曲子的整体氛围,就像是女孩身上的棱角,她不是一个习惯悲伤的人。

    郑晟眯着眼睛看八根白玉般的手指灵活的跳动,从他这个角度,一缕发丝正好挡住了于凤聪的脸。

    一曲完毕,于凤聪把笛子交还给郑晟:“很久没有吹了,除了医术,没想到你的笛膜也贴的这么好,和之前的声音完全不一样。”

    郑晟懒懒的说:“最好的笛膜是芦苇膜,你之前用的是竹膜太厚。贴膜最好用白芨粘液,大蒜的粘液也可以,但气味不好闻。还有,贴好膜后不能立刻拉膜,要等一会。膜不能太紧,否则会失去清脆的声音,也不能太松,不然会有嘶哑声。”

    他轻轻抚摸着笛膜,把吹孔放在唇边,一缕幽香飘进鼻子。

    “呜呜呜……”像秋风吹过白桦林。

    “总之,贴膜是个耐心的活,和做很多事一样。”郑晟放下笛子,目光略带不屑的扫过听得目瞪口呆的姐弟两。他小时候被母亲逼着去考过笛子五级,后来迷于足球和散打,慢慢荒废了,但基本的常识还记得。

    于少泽心中默叹:“高人。”郑郎中在他心中地位瞬间上升了一个档次。

    “说那么多,郑郎中能否吹一曲,让我等开开耳界。”于凤聪噗呲一笑。

    郑晟再次把笛子横放在唇边,他回想自己吹熟的几首曲子,《苏武牧羊》?《山丹丹花开红艳艳》?《马兰花开》?这些都是他考笛子等级时练的烂熟的曲子。

    一切顺其自然无需思考,呜呜的笛声在院子里回荡。他吹的是《沧海一声笑》,电影《笑傲江湖》的主题曲,他最喜欢的曲子之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规则,就像年轻力壮的公猴龇牙咧嘴向垂垂老矣的猴王发起挑战,于永春老了,表面安然的温汤于家也摆脱不了家族兄弟纷争的局面。

    电影里李连杰扮演的令狐冲想带师兄弟们退出江湖,最后的结局是一襟如血的晚照,他孤独的逃往东洋,可东洋就没有江湖了吗?人活着这个世上,一切无从逃避,何况是乱世。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呜呜声拖着让人惆怅的声调停下来,郑晟寥寂的垂下手:“我知道谁会获胜啊,可那又怎么样,投身到现在还不知在哪里的朱元璋帐下吗?可我记得,他建立大明后几乎杀死了所有的功臣,我没有只栽树不乘凉的觉悟。”

    于少泽右手托着腮帮子,十三岁的少年不理解这曲子真正的意思,有些东西理解起来需要阅历。

    于凤聪的长长的睫毛垂下来:“这首曲子很好听,我从未听过。”

    “很好听,我最喜欢的曲子,”郑晟把笛子交给于少泽,“和你一样,许多年没有吹过了,现在没有空闲时间了。”

    “我也一样。”于凤聪极少见的找到共鸣,自从父亲生病,她逐渐接管家族的生意和账目后,从前的吹笛听曲、女红郊游都不见了。

    从喜欢的曲子可以看出一个人内心,她忽然觉得,她和这个奇怪的小郎中内心中有一些共同的地方。

    “没有时间了,大小姐是明天去袁州吧?”郑晟没忘了最重要的事。他在温汤镇呆的时间太长了,原本计划十天,现在加路上的时间要近二十天,余人一定很着急了。

    于凤聪朝郑晟微微点头,“明天辰时出发。”她转身朝院子外走去,货队还没准备好,她要去盯紧那几个管家,不能出一点差错。

    “噔噔噔”的皮靴踩地声远去,独一无二的节奏。

    郑晟用粗糙的手指敲敲凳子,对于少泽道:“刚才教你的,都记住了?”

    “记住了!”从小到大,于少泽无论学什么东西都很认真。

49。第49章 赌局() 
看着于凤聪骑在战马上英姿飒爽的身躯,郑晟再一次默默的下决心:“要尽快学会骑马!”

    在这个没有飞机,没有火车,没有汽车……的年代,骑马是最快捷的交通方式。于家给他准备了一辆很舒坦的马车,坐在软软的垫子上,完全感受不到马车的颠簸。

    马车前后共有二十多辆拖车,车轮在官道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这些拖车里装的粗铁,要送往袁州城的官办兵仗局,由工匠们打制成盔甲和兵器。

    温汤镇有几十个铁匠,自己也打制一些兵器。但在元朝,大多数匠户受匠籍限制,在官府严格的控制下劳作。

    车队前后各有四十多个配备腰刀和弓箭的骑兵,这些都是温泉镇于家的子弟,于家在袁州是数得上号的豪强。

    正午时,队伍进行短暂的休息,他们的食物和水都是自带的,送这一趟粗铁,算不上昂贵,但朝廷对铁器控制的非常严密,如果途中出了岔子,官府追究下来,于家会有大麻烦。

    路上行走两天,郑晟没什么机会与于凤聪说话。

    队伍离袁州城不远,于凤聪下马钻进跟在队列最后紧跟的一辆空马车。她只是随行压阵,真正与兵仗局交涉的事情自有管事出面。

    队伍进了袁州城门没停,但马车停下了。一个戴着青色帽子的管事轻敲车厢:“郑郎中,到袁州城了。”

    郑晟掀开门帘跳下马车,他左右张望没见到于凤聪。

    管事咳嗽一声:“郑郎中,大小姐进了袁州城不见外客,让我向郑郎中告别。”他手里拿着一叠钞,“这是十贯钱,是大小姐让我付给郑郎中的酬金,她说会留意郑郎中的嘱咐。”

    货队步伐不停,郑晟看着于凤聪乘坐的马车渐渐远去。他与她现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医术再高超,不过是个郎中。于凤聪即便不幸,也是个豪强家的主事的大小姐,何况这个女孩根本不认为自己不幸。

    郑晟不是那种会触景生情扭扭捏捏的人,他接过纸钞:“替我谢过大小姐。”

    庞大的车队短暂的堵住了城门,前前后后的行人让开大道,等车队过去,交通才恢复了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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