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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朋克-第3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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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才刚刚开始。”

    这样说着,少女全身的光华骤然一盛,重新向着轩轶冲去。

    风信子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年龄相近的男女在各自火焰交缠的拼命搏杀,招招致命,但是却似乎极有默契,行动如同舞蹈一般,雨水落在双方的身上,都不沾身而化作蒸腾的白色水雾。

    之前风信子还有点疑惑当初在钱家庄园自己的太子那升腾火焰改变发色的招数究竟是什么来历,但是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人怀疑这一点,所以风信子作为一个臣子的本分,还是将疑惑深深埋在心理。

    而当眼下看着落颜和轩轶如此激烈的战斗,并且落颜也展示了相似的手段,风信子才相信,这应该是太子从他那神秘的母系所继承的能力。

    如今正是棋逢对手。

    原本风信子都以为太子这样年轻却又如此强大,整个奥斯帝国除了那个自从走上前台以来从未有过败绩,如日中天的月公主椒月之外,太子应该算得上年青一代的最强者。

    可是眼前随随便便一个母族派来的使者竟然就有如此身手,让风信子深感天外有天,自己继续苦练的动力不由又足了很多。

    正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而耳边有清脆糯软的声音:“风叔叔,太子在和谁交手。”

    风信子低头一看,正看到穿着白色兜帽衫的妖妖正冒雨来到自己身边,自从太子从钱家庄园回来之后,声势地位瞬间稳如泰山,声望之隆直逼月公主,所以说当初太子立下的另一位神秘侧妃才终于在宫中露面,竟然不过是一个至多不过十二三岁的小女孩。

    虽然不知道太子竟然有这样不堪的癖好,但是大人物的事情小人物还是不要多问多想,风信子也就装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时间久了风信子才发现,太子对待这位侧妃的态度与其说是对妃子,倒不如更像是妹妹或者女儿,所以这样的光源氏计划,就更值得遐想了。

    “不是叔叔,是哥哥!”风信子认真纠正这位侧妃大人的称呼:“是太子母族来的使者。”

    妖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在自己那边感受到了这边熟悉的气息,所以就过来看看,不过望向场中的时候,看到落颜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这边。

    两双同样鲜红夺目的眼瞳四目相对。

    落颜全身一震,周身火焰骤然腾起,一时将轩轶震开到两米外。

第6章 你给我滚() 
轩轶其实正有点沉浸在和对方的交手之中。

    他们两个人的火焰,殊途而同归,拳脚相击迸溅的火花仿佛无数最绝妙的银针刺入自己的穴道,消减疲劳并且带来极大的舒爽。

    所以交手之初,轩轶其实还有着相当多的胜负之心,可是随着硬碰硬的格挡挪移多了下来,少年竟然有了些许如鱼得水之感,他清楚明白,如果说自己真的随时有这样一个陪练,自己的境界增长绝对会是突飞猛进,并且甘之如饴。

    那一瞬间他就有点体会当初帝君对他说的那句:从来没有一个奥斯帝君对霓凰一族给出的女儿感到不满。

    毕竟眼前只是一个素不相识并且其实性格还有点难缠的女孩都能给自己带来这样的感觉,如果真的是在霓凰一族整族近百万人,足有五万的适龄女孩中挑选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那么又该会喜欢到什么地步?

    此时的轩轶真的想不到。

    但是他终于相信,奥斯家族当初和霓凰一族所定下的那个联姻契约,除了本身的联盟效力之外,似乎也增加了其血缘本身的吸引力。

    而正当轩轶和落颜的动作越发和谐融洽,从最初的的胜负之争逐渐变为见招拆招的切磋时候,对方的火焰突然一盛,打破了这个平衡,将有些猝不及防的轩轶震偏出战场,而落颜则望着站在演武场旁边那个穿着白色兜帽衫的红发女孩,冷冷开口:“没想到能够找到这样一条鱼。”

    这样说着,她撇下轩轶,笔直向着妖妖冲去,凤凰的羽翼张开,如天火降世。

    落颜是可以与轩轶相争锋的顶级天才,所以当眼下她撇开轩轶直接扑向妖妖的时候,轩轶竟然来不及阻止。

    妖妖直愣愣站在原地,不明白那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大姐姐为什么要突然过来找她的麻烦,只是风信子已然站在了妖妖的面前,双手合拢,无形的风盾在眼前张开。

    他刚才见识过落颜的境界,所以一点都不奢望可以带着妖妖远远跑开。

    因为自己的速度在对方眼中就好像龟爬一般。

    所以就算自己拿命挡在这里,对于全力的落颜来说也不过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但是风信子既然站在这里,既然他还活着,他就不介意拿命去挡上一挡。

    毕竟风信子知道,妖妖在轩轶心中有多么重要,完全值得让他像保护轩轶自己一样去保护妖妖。

    落颜看到风信子居然不自量力地挡在自己面前,风盾张开分开了雨水,她冷冷嗤笑一声,轻喝一声滚,然后一章拍碎了风信子的风盾,将他如同抓雏鸡一般扔到了一边,然后向着妖妖全力一掌击出。

    但是她没有击下去。

    有少年冷冷的声音穿过了雨水。

    “她死了,我会把你碎尸万段。”

    落颜回头,看到方才那个儒雅少年全身都燃烧着紫红相间的妖异火焰,他站在火焰当中,手中握着一把生锈的长剑。

    那把长剑刺破了落颜的襦裙,轻轻抵在她后背上。

    她当然可以挥手将妖妖拍死在自己面前,但是她也完全不怀疑,在那之后轩轶只要轻轻向前一送,就同样可以刺破她的心脏。

    虽然身怀霓凰之血,但是落颜不知为何就明白,这把剑真的可以杀死自己。

    都怪刚才风信子挡了自己那么一瞬间!

    都怪自己方才心慈手软,没有将这个灰白头发的男孩和这个妖物一起拍死在眼前。

    但是落颜还是停下了手,回头看向轩轶,血红的眉微微挑起,带着不屑与愤怒:“我没有想到太子殿下的宫中还收留着这样的妖物,太子殿下想阻止我杀她,是想要亲自动手吗?”

    轩轶在方才那一瞬间,忽略了轩二的警告,燃烧了最危险的七夕紫蓂,才在万分危急的时刻赶上,用真正的皇天锈剑制住落颜。

    此刻少年全身都如同千蚁噬咬一般酸麻疼痛,但是轩轶只能强行压制住这种极致的痛苦,因为还没有解决眼前的事情。

    当然,七夕紫蓂的紫火已经飞快地熄灭。

    进阶法相境之后,轩轶只要不是不管不顾,那么瞬间点燃七夕紫蓂依靠药师琉璃体还是勉强撑得住,只是事后要花极大代价祛除毒素,远不如燃血之术这样轻松便捷。

    “我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轩轶冷冷说道:“但是我只知道,妖妖是我的人,轮不到你动她半根汗毛。”

    “这么大架子啊。”落颜冷笑着转过身来,在雨中看着轩轶指着她胸口的生锈长剑:“所以你要杀了我吗?”

    “动手啊。”

    她不像泼妇赖皮那样满街打滚,看到别人拿出刀就大喊朝脖子砍。

    但是落颜眉眼淡淡地望着轩轶,眼中充满了你有种就杀了我,否则我就会杀了那个女孩的意味。

    轩轶咬了咬牙,最终还是下不去手。

    这不是怜香惜玉的问题!

    落颜是霓凰一族派出来的信使,两军交战尚且不斩来使,自己如果真在太子宫中杀了她,难道是要挑起霓凰一族与奥斯帝国的战争?

    奥斯帝国与霓凰一族交好千年,自己何德何能可以破坏这个千年盟约,如果自己在这里杀她,那么就算帝君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也要将自己送到遗忘之城谢罪。

    难道自己还能再带着妖妖去浪迹天涯一次?

    同时承受两个顶级势力的追杀?

    当初在星城外的状态,轩轶已经渐渐搞清楚了,并且明白自己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有相同的状态了。

    这样的落颜,只要轩轶不是真正的失心疯,他如何敢杀?

    除非对方真的杀了妖妖。

    “你给我滚!”

    轩轶冷冷吐出这四个字出来。

    落颜笑了笑,在雨中笑了笑。

    她全身无形的领域在那一瞬间撤了下去,蒙蒙的细雨打湿了她的头发,脸颊,衣裙。

    少女在雨中望着轩轶:“你确定要保这个妖物?”

    她静静这样问道,平静,不卑不亢,没有天真烂漫的意味。

    只有最后通牒的强硬。

    “你给我滚。”轩轶重复了自己的要求。

    落颜哈哈大笑,在雨中侧头,望着对方红色的瞳孔:“你是奥斯一族的太子,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污秽之血?”

    “这个妖物不让我看到便罢了。”

    “如果让我见了,如果你不将她的人头送到我的面前。”

    “我可以这样告诉你。”

    “奥斯家族百年之内,休想踏入遗忘之城半步。”

第7章 她是我的女孩() 
轩轶看着眼眸冰冷的少女,她全不见最初的轻松写意。

    雨水在少女光滑的脸颊滑落,最后凝聚在下巴滴落。

    她应该看起来很狼狈,但是她一点都不狼狈,全身的火焰熄灭,无形的屏障被解除,红色的襦裙被逐渐浸湿,可是她依然站在那里,站在自己和妖妖之间。风信子被对方一击打在一边,陷入昏迷,生死不知。

    这里是太子宫的演武场,可是这么久了,竟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查看情况。

    “什么是污秽之血。”

    沉默了许久,轩轶看着对方问道。

    落颜轻轻挑起眉毛:“你真的不知道吗?”

    她看着对方冷峻的表情,回头看了站在那里和她对视的妖妖,经此变故,妖妖的脚都有些颤抖,但是她还是忍住没有向后挪动一步。

    因为轩轶没有让她跑。

    她就不跑。

    雨水落在妖妖的兜帽衫上,她有着和落颜相似的火红发色和清澈的眼眸,除了半边脸颊上残余的些许青灰色鳞片,她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所谓污秽之血,就是霓凰一族中的霞氏与外族通婚的产物。”

    落颜轻轻说出了那个禁忌种族的名字,她身上有雷电与湮灭的火花,但随即被那个朱红的玉佩湮灭无形。

    轩轶知道,那是神罚。

    七大隐族的族名,如果在外界正确发音,那么就会有神罚降临,绝大多数人都会当场死去,除非你身上有特别的庇护。

    很显然,落颜身上就有特别的庇护。

    “霞氏是族群存在的根基,只允许内部通婚,并且终生不能擅离遗忘之城半步,但是总有些人贪恋外面的繁华,不愿留在遗忘之城,擅自出城与凡人婚配,就会生下这样的污秽之血。”

    “我族不允许污秽之血的存在,他们生来丑恶,不知廉耻,所以每一个霓凰族人,见之皆可杀。”

    落颜一字一顿说着这样的话。

    “如果让族长大人知道太子殿下竟然在宫中收留着这样一个污秽之血,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只要你不愿将她杀死自证你的清白,那么奥斯家族就无法继续和霓凰一族进行通婚的盟约。”

    “因为对我们而言,污秽之血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不可容忍的产物。”

    轩轶静静听着对方说的话,不知为何想起了姐姐。

    是的啊,所有的隐族不都是这样吗?

    为了维持族群的纯净性,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即使是一直在积极出世的星城,面对星城族人可能与外界通婚而造成族群血脉被稀释污染的前景,甚至专门出台了贱民法律,将所有的混血儿都视作最卑贱的贱民。

    姐姐当初,也便是以这样的贱民身份存在的。

    而作为世间最强大的隐族之二,霓凰一族世代深居寡出,在与世隔绝的同时,对于这种外族通婚毫无疑问就更加的深恶痛绝。

    轩轶如今的见识已经今非昔比,他不认为妖妖身上的怪病是单纯的异族通婚导致,他已经见过了不少隐族,星城本来就是隐族和常人通婚的重灾区,而轩轶自己,严格来说也是奥斯家族与霓凰一族通婚的产物,没有说异族通婚就会产生怪病的道理。

    除非是霓凰一族有人在霓凰一族霞氏身上动了手脚,或者是血脉,或者是诅咒,让他们通婚生下的孩子生来就是怪物,才能够有效阻止这种族群根基的动摇,再立下污秽之血皆可杀的规矩。

    只是轩轶唯独没有想到,妖妖竟然会是这个来历。

    要知道,轩轶可是在兰叶帝国捡回来的妖妖,虽然说霓凰一族祖地遗忘之城的地理位置不详,但是至少可以确定是在奥斯帝国境内。

    所以说二者之间至少也有几千米的距离,原本轩轶可是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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