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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火焰双翼在少年的背后张开,替叶雅挡住了那从天坠落的巨石。
然后少年走出,选择代替叶雅战斗。
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叶雅历历在目,他们曾经经历了许多,而在那一刻,水到渠成,
世间情动,恰似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咣当响。
少女喜欢上了少年,一喜欢,就是三年过去了。
“是的,那个时候我说了,你真好看。”轩轶看着叶雅,现在的叶雅似乎更好看了一点。
曾经剪短的长发,叶雅已经重新留长,如今蓝发披肩,公主殿下温柔而迷人。
“而我喜欢你的时候,我为你卖掉了七分之一的灵魂。”轩轶继续说道。
叶雅知道轩轶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个时候的一切,其实还是在轩二的掌控之中,他拥有足够的筹码,足够让轩轶化险为夷,面对危险如履平地。
而不像现在,轩轶所面对的困难,事实上已经超出了轩二自己的能力极限。
人类终究是有自己的极限所在的,那个时候,轩轶其实对于轩二并没有那么信任,甚至说有些忌讳莫深。
“是在沙漠的时候吗?”叶雅问道。
少女有些得意。
因为在沙漠领域的时候,是在山地领域的前面。
也就是说,其实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叶雅其实还没有真正喜欢轩轶。
所以叶雅当然有些得意。
只是也有些生气,生气对方明明喜欢自己,却没有胆量告诉自己。
轩轶是真的没有胆量。
在很长的时间里,对于感情,这位少年都是不折不扣的胆小鬼的。
“是的。”轩轶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我在那些毒素的侵染下做了一个梦。”轩轶看着叶雅。
“我梦到了我最初被姐姐从海滩上捡起来的场景,就是在那个场景中,我明白了姐姐并不仅仅是姐姐。”
“然后当我苏醒的时候,我看到了已经快要被毒死的你。”
“你说,你救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看到我死在你面前罢了。”
“那个时候我就感觉你真的超级傻。”
“我的命真的一点都不值钱,而你的命足够让半个世界给你陪葬。”
“但是你说要救我的时候,却没有一分一秒的迟疑。”
叶雅笑了笑:“这些,我不知道啊。”
“当我苏醒的时候,我已经在你的黑铁之戒中了。”
轩轶摇摇头:“不,这些,我知道就够了。”
第13章 麻烦的喜欢()
轩轶还记得那个时候的叶雅。
他从那个海滩上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少女的怀中,全身发烫,只有胸口一片冰凉。
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水蓝色的眼睛。
就是眼前正望着自己的少女的眼睛。
那个时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还好,如果一个都活不下来就太蠢了,是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女嘴唇发紫,脸上更是被紫色的雾气所笼罩。
那个时候的叶雅,真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说让轩轶把她的尸体带走,和青之翼与千叶流碧一起,交还给叶萱。
她说的像是不把自己的死亡当回事一样的。
然后她就倒在了干燥的沙土上,随时都会如同青烟一般消散那样,双眸紧紧地闭合。
轩轶在垂死的少女身前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对轩二说。
“第三份灵魂,你拿去吧。”
然后轩轶的全身点燃起了炽热的火焰,他用这份灵魂,向轩二换取了燃血之术,顺便以此救活了叶雅的姓名。
是的,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比叶雅喜欢轩轶的时候还要早。
只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轩轶非常擅长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不仅擅长隐藏,并且还擅长压制。
但是叶雅不需要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
其实,轩轶第一个真正尝试喜欢的人,是叶雅。
这是少年在后来反省自己的时候,这样总结道。
甚至连当时椒月所扮演的钱樱,轩轶对她也称不上喜欢。
只是责任,以及逐渐培养起来的认可。
所以说当最后的战斗中,轩轶选择眼睁睁看着钱樱死去,自己去攫取那最后的胜利果实。
所以说,兰流焰才会说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但是在叶雅面前,轩轶先是将她出卖给了叶萱,去换取那个前往须弥山的资格,但是随即——他自己就反悔了。
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这个以魔崽子的方式活下去的少年,终于学会做了一点不那么利己的事情。
那是轩轶第一次尝试着改变自己。
而转眼之间,当时的十五岁少年已经长成了此时的自己,可以和眼前的九公主殿下,真正的平起平坐。
平等地叙说喜欢与不喜欢的情愫。
“所以说,直到现在,你才敢承认你喜欢我对吧。”叶雅轻轻说道:“其实如果你要是早点说,我会很高兴。”
“不对。”少女改口说道,这位世间最尊贵的公主殿下看着轩轶:“是非常非常的高兴。”
“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开心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自己所喜欢的人也喜欢着自己,那样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了纠缠对方让对方感到不适的事情。”叶雅轻轻说道,望着轩轶。
“但是,现在你承认你喜欢我,我并没有。”
“那么的开心。”少女的声音淡淡。
轩轶知道为什么。
因为当他愿意承认自己对叶雅的感情的时候,其实两个人之间,不知不觉出现了第三个人。
“我喜欢妖妖的感觉,和喜欢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轩轶补充说道。
“你要知道的,我认识妖妖的时候,妖妖是小小的一只,大概只有八九岁的样子,你说让我喜欢一个八九岁其实还不好看的女孩,第一时间我肯定是要拒绝的。”当提到那个在雪地里的小女孩,轩轶的表情不由地揉开了,那是一种非常舒心安逸的表情,也是一种最理想的回忆状态。
“姐姐。”叶雅突然开口说道。
轩轶愣了一下。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很少回忆起姐姐了。
因为回忆起来实在太痛了。
痛到刻骨铭心。
如果不是说知道姐姐就在冰湖中缓慢的复活,并且如果自己想要的话,可以随时通过林薇回去看一下姐姐。
毕竟,事实上已经三年没见了。
但是眼前的少女,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见证自己与姐姐的人了。
哪怕当初她只与自己和姐姐相处了两天的时间。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姐姐在木屋里发现自己和叶雅睡在一起时候,把自己揪出去抽藤鞭的事情,想起来恍如隔世。
以及想起来,就感觉胸口钝钝得生疼。
“你提到妖妖的时候,表情很像提到姐姐的时候的样子。”叶雅说道。
叶雅还记得那个夜晚,他们三个人在小木屋里用铜炉吃火锅,鲜榨的果汁中加入冰块,三文鱼和各类食物都很美味。
第二天还有三文鱼披萨可以吃。
但是那个木屋,在姐姐死去的那天,被轩轶自己烧成了灰烬。
“大概,当初找到妖妖的时候。”叶雅看着轩轶。
轩轶给他讲过自己找到妖妖时候的情形。
少女的表情缱绻:“不仅是妖妖需要你,你也很需要妖妖对吧。”
那个时候是几乎已经厌倦痛恨这个世界的少年,通过那个在雪地里哭泣的少女,找到了和这个世界和解的纽带。
然后开始努力,用全新的姿态活下去,并且一路活到了现在。
轩轶只能点头。
然后笑了笑:“我没有想到她会长大这么快。”
轩轶养妖妖的方式,其实介于养妹妹和养女儿之间。
唯独和光源氏计划扯不上关系。
妖妖喜欢自己,很喜欢很喜欢,因为她的世界里,其实差不多只能够容下自己一个人的身影。
但是那个时候的轩轶并没有想太多,因为那个时候妖妖真的太小。
小到不需要想什么复杂的事情,反正随着女孩的长大,随着她见过越来越多的世界。
那么最初的那些属于小女孩的想法,也会很快的一扫而空。
但就像轩轶没有想到,叶雅自从十四岁的那次见面开始,就一直喜欢自己喜欢到了现在那样。
妖妖竟然能够在一夜之间长大,不仅长成了一个女孩大概所能拥有的最美的样子,并且,依然很喜欢自己。
轩轶当然很喜欢妖妖,但是那并不是想让妖妖成为妻子的喜欢。
他抱着妖妖来到遗忘之城,可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拯救的是自己所深爱的人。
他只是把妖妖当做家人,当做另一个姐姐来看待的。
“所以现在,就是很麻烦对吧?”叶雅笑着说道。
轩轶认真地点了点头:“是的,很麻烦。”
第14章 世间难得双全法()
“我喜欢你。”
“我知道。”
这个世界上的喜欢,其实很多时候并不会那么简单。
轩轶喜欢叶雅,其实是那种希望可以让对方成为自己妻子的那种喜欢。
曾经轩轶无法面对这种喜欢,因为他认为自己根本不配。
但是现在可以了,所以轩轶可以坦然告诉叶雅说,自己喜欢她,很早之前就喜欢。
比叶雅喜欢他的时候还要早。
但是叶雅并不开心,因为现在这并不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现在又多了一个妖妖,或者说夕影。
“但是。”叶雅微微笑。
“我很喜欢妖妖,也很喜欢你。”
“但是。”少女又说了一个但是。
“我不退出。”
“在你明确说你更喜欢夕影之前,或者说在某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之前。”
“我不退出。”
“我不成全。”
“我的喜欢就是喜欢,哪天我不喜欢你了,我会告诉你的,但是现在,我还会站在这里,等待你给出自己的选择。”
九公主殿下的声音轻轻。
但是意思却非常的明白。
轩轶看着叶雅,终于意识到这个曾经跟着自己在星城中游荡的少女,如今其实正在一点点长大,并且越来越有主见起来。
“这就是感情?”轩轶问道。
其实他们之间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大人的选择。
我全都要。
可是叶雅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过这个选择,因为无法接受,所以她根本就考虑。
要么是自己,要么是妖妖。
在轩轶选择之前,在叶雅自己确定自己已经不再喜欢轩轶之前,少女不会成全,不会退出。
她会选择和夕影竞争,就算怎么比都不是对手,叶雅依然会争,以自己的方式,等待轩轶给出自己的选择。
反正——他们之间都很年轻。
除了——夕影快要死掉了这个事实。
叶雅一点都不为这个事实感到开心。
事实上,她很不开心。
“是的,这就是感情。”叶雅点头说道。
不能被分享的感情。
就好像钱樱原本其实只是想要成为轩轶的侧妃,只要一个粗浅的名分,不介意去和别人分享这个男人。
但是随着钱樱自己和轩轶关系的走近,以及随着她越来越喜欢这位太子殿下,甚至意识到这位太子殿下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太子殿下之后,钱樱依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以及——钱樱选择了放弃。
她知道轩轶真的不喜欢自己,以及明白了自己其实并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轩轶,所以,她只能退出。
但叶雅不一样。
轩轶只能握紧眼前的饮料,冰的,外表挂满水珠,一口饮下,凉意沿着喉咙一直入胃。
“我知道了。”轩轶说道:“谢谢你的喜欢。”
叶雅笑了笑:“我也谢谢你的喜欢。”
“但你现在做不出决定对吧?”
轩轶点了点头。
一个是自己曾经喜欢但是可望不可即的对象,如今他终于可以平等地和对方坐在一起,叙说当初自己无法言说的喜欢。
但是另一个却是妖妖。
轩轶还记得当初妖妖的那句话,那句当我长大,当我变得好看,那个时候,无论你喜欢谁,无论你喜不喜欢我,都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可以争取的机会。
可以争取你喜欢我的机会。
没有想到,一语成谶。
尤其是,妖妖,或者说夕影,真的快要死了。
事实上,还有一个最混蛋的选择,那就是轩轶先选择和夕影在一起,陪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