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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踏踏,由远及近。
吕布一身衣甲与普通士卒无二,骑马走在最前,尽管如此,吕布还是第一时间被百姓们认了出来。
“吕将军,加油啊!!!”
“让那些鲜卑杂碎尝尝咱们并州军的厉害!”
“我们在城中等着你的凯旋之音,路上小心……”
有个别胆大的百姓直接喊了起来,当然其中也不乏许多关心的话语。
守城的士卒们看向狼骑营的眼中充满了羡慕,曾几何时,他们也有机会加入这支强横无匹的队伍,然而他们却没能熬住疼痛,中途选择了退出。
如今再来后悔,已然是没有任何意义。
吕布将魏木生唤至身前,认真的嘱咐起来:“木生,我走后这个城池的守卫就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记得多听戏先生的意见。”
魏木生微微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在内心的最深处,他也想像宋宪曹性他们一般,跟着吕布奔驰雁门关,哪个男儿不想建功立业,热血沙场。
好在魏木生是有大局观的人,知道吕布是将大任委任于他,于是朝吕布抱拳说道:“将军,一路小心!”
吕布点了点头,骑马已经走出了城门,看向依旧步行跟在一旁的戏策,下意识的开了口:“先生,如果我……”
“将军,没有如果。”
戏策的眸子还似往日,回答得却笃定无比。
吕布怔了一下,嘴角划出一道微微上扬的弧度,格外自信。
吕布扬鞭,双腿轻夹马腹,那马儿仿佛通了灵性,扬起两只前蹄,在空中连连虚踏几下,发出一声响亮的马啸。
继而后腿猛然一蹬,急速奔驰而前,身后一千三百带甲儿郎,一千三百高个骏马,狂风一般脱缰而去,紧随其后。
战马嘶鸣阵阵,并州有男儿,马革裹尸还。
“先生,会赢吗?”
郝萌望着疾驰而去的一千三百骑,怔怔的站在原地。
昨夜凌晨,他领了戏策的命令,将剩下的五百三十一名鲜卑俘虏拉至郊外斩首,哈蚩怙和吴充这一次在劫难逃,一张极大的白色旗帜,彻底被猩红的鲜血染得淋漓尽致。
望着已经消失于视野的狼骑营,戏策又恢复了往日里的习惯性动作,将双手抄进袖口之中,佝着身子喃喃了一句,“会赢的!”
…………
(崔烈有个儿子叫崔钧,字州平,他有个好基友,叫诸葛亮。)
PS:抱歉,一直写到现在,明天过后就开始放春节假,这就意味着本来慢如龟速的更新,会向蜗牛看齐,作者君去年毕业刚踏足社会,纯属靠兴趣写作,但能够看到有摸摸头、温侯亲卫统领、吕布迷以及各位书友大大的支持,心里还是灰常感动的,嗯。
第四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吕布领着狼骑营从云中郡驰援雁门关的消息,步度根自然是一无所知,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未必会放在心上,不过区区千余骑罢了。鲜卑人世代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论骑军作战,当年匈奴人那般凶悍蛮武,不一样败给了他们,更别说如今已江河日下的羸弱汉军。
步度根被阻雁门关外已经几近一月,期间鲜卑人发起的强势猛攻不下二十次,光是阵亡的人数就多达五万。
步度根的心在滴血,原本十几天前就能攻破雁门关,结果突然下起的雨水,致使他不得不停止进攻。
雨过天晴之后,步度根再次率大军叩关,从日出战至日落,在折损过万之后,破关在即,却又不知从哪冒出一股汉军,守城士卒的士气瞬间大涨,生生击退了鲜卑人的再次进攻。
想及此处,步度根掀帘出了自个儿的大帐。
夜晚的清风吹拂得步度根的狮发微微上扬,下巴处依旧是胡须编成的粗辫,苍穹之上,繁星布满天空,耀眼闪烁。
这个雄武的男人仰头,平日里威严的面庞竟流露出些许落寞。
继老单于死后,其子和连继位,贪财好色不说,并且毫无半分威信可言。鲜卑表面上看似团结,实则是三王各自为政,相互攻伐。
邶王步度根,枞王轲比冢,隗王夫祢,在这三王之中,步度根原先是最有机会坐上那个位置的男人。
但,也只是原先而已。
老单于檀石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在鲜卑人的心中更是近乎于神的存在。
少时便担任了部落的首领,在高柳北‘弹汗山’建立起王庭,向南劫掠沿边各郡,北边抗拒丁零,东方击退夫余,西方进击乌孙,完全占据了匈奴的故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
后来,檀石槐率军多次在长城一线的缘边九郡及辽东属国骚扰,汉朝皇帝寝食难安,欲封檀石槐为王,并跟他和亲。
檀石槐不受,反而加紧对长城缘边要塞的侵犯和劫掠,并把自己占领的地区分为三部,各置一名大人统领。
后来,这三部的大人成了如今的三王。
步度根年少时曾追随并崇拜檀石槐,跟随其南征北战十余年,勇猛无惧,深得檀石槐的信任与青睐。
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喜欢将头发梳成雄狮模样的勇猛男子,会是下一任的鲜卑单于。
可惜,人算终究不如天算。
就像檀石槐会把单于的位置传给他那无能的儿子,就像胜利在望时,老天会突然下起大雨,就像莫名的多出一股汉军……
步度根不由的叹了口气。
现在的鲜卑内部已经开始分裂崩离,隗王夫祢与轲比冢因为领地问题大打出手。
原本旗鼓相当的双方,由于轲比冢的二儿子离经叛道,在极为关键的一场战役中,带着数千人脱离而去,导致轲比冢大败而退。
自那之后,胜利的天枰就开始朝着夫祢渐渐倾斜。
双方交战之初,都曾向步度根抛过橄榄枝,只是步度根没接。
无论出兵相助哪一方,都无异于与虎谋皮,一旦有一方被吞并,那么剩下的另一方必定将矛头对准步度根。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想法,步度根也有过,但那两方都不是愚蠢之辈,再三思索之下,步度根将目光投向了南方,地域宽广而又软弱可欺的汉王朝。
左中右三路先锋,一路高歌猛进,何其勇哉!
十万鲜卑儿郎,旌旗蔽空,何其雄哉!
临阵奋命,呼吼而冲,何其壮哉!
只恨那不识时务的张仲老儿冥顽不化,螳臂当车死守雁门关,若是他肯归降,根本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大好儿郎白白丧命。
着实可恶!
步度根胸中生出几分闷气,一拳轰在棵碗口粗的树干上,抖瑟下数片枯干树叶。
身后一披羊皮裘的老者走了过来,布满皱纹的眼角合了合,笑眯眯的问了起来:“今夜星光灿烂,如此大好夜色,大王应该高兴才对,为何还闷闷不乐。”
步度根闻言,将双手负于身后,怅然道:“本王带来的士卒折损伤亡近半,纵使夜色再美,本王怕也是无心观赏。”
“大王,你后悔了?”
扶图禾试探性的问了一句,这个站在步度根身后的干瘦老人,眼中飘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寒光。
步度根微微摇头,南下这条路已经回不了头,他也从未有过后悔。
南侵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充实力,抢夺更为肥沃富饶的中原,但在步度根的心里,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当年檀石槐那般韬略勇武,最终还是败在了雁门关外,而步度根此番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檀石槐办不到的事情,他步度根能,你生前日思夜想的破关掠汉,就由我来实现!
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人有梦想,而梦想又是件极为有趣的事情。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梦想,治国齐家平天下,留名青史,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梦想,三餐温饱,衣食无忧。
沧海桑田,梦想不断的随着时间变化,而人对梦想追逐的步伐却从未停止。
有的人喜欢将梦想放在嘴边,溢于言表,有的人则将梦想深埋心底,无人所知。
扶图禾属于后者,他之所以帮助步度根,并非是贪图些什么回报,而是他多年之前,曾答应过一个人,终其一生为他实现破关南下,让汉人匍匐在鲜卑脚下的梦想。
步度根的肯定回复,让扶图禾心中松了口大气,老人迈着小步子上前两步,正好与步度根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似乎想将身子挺直,只是年迈的身躯已经微微有些不听使唤。
前方的大道一片开阔,星光灿烂洒落在人间,照亮了地上的一切。
老人学着步度根的样子,将双手背在身后腰间,老态尽显,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与步度根听:“战争嘛,哪有不死人的。汉人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一将功成万骨枯,嘿,还真是这个理儿……”
“好好好,好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
步度根放声大笑,透着那被繁星遮掩了的黯淡月光,极其悲凉。
(剑舞刃影的打赏,感谢,感谢,感谢!!!)
(作为一个没有根基的新人作者,在断更多天,居然还有人打赏和推荐,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那天糖跟我说,有人给我打赏了,正在串亲戚的我当时就懵比了,我本以为我这样不负责任的作者众叛亲离,结果……啥都不说了,世上最难得的就是别人对你的期望!从今天开始正式恢复更新,过年欠下的肯定会慢慢补上,今晚上苦逼的夜班。)
第四十七章 听一线蹄声如雷()
从鲜卑大营处极目眺望而去,依稀可见数里之外的雁门关上,灯火点点。
老将军张仲身穿灰黑甲袍,走出将军府,朝着雁门关的各处隘口而去,身后左右跟了两员带甲将领。
左边的汉子短髯方脸,健硕的肌肉绝对称得上是虎背熊腰,走起路来自有一股武夫特有的强横气势。
右边则是名看似儒弱的青年,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穿了身亮银色的鱼鳞铠,却不戴头盔,露出一张三分清秀七分温润的秀逸面庞,而当他嘴角微微勾起,竟显得有些似妖。
严家的四公子,严信。
三天前,就是此人领了三千甲士,从上党郡一路疾驰而来,在千钧一发之际,及时援军雁门关上,才致使步度根的破关计划再次化为泡影。
严家作为并州首屈一指的大世家,当代家主严阚已过天命之年,膝下育有四子一女,按照‘礼义智信’为四个儿子命名。
大儿子严礼,性子沉稳,在京担任大鸿胪丞,官秩比一千石,官位虽说及不上三公九卿,却也不低。
二儿子严义,好勇斗狠,被调往了西凉戍边,在军中混得个冲武将军的衔位。
三儿子严智,早夭,九岁那年溺水而亡。
四儿子严信,性格惫懒,不习文也不学武,穿一身粗麻衣,时常在乡间田野晃荡,喜欢同劳作的百姓闲聊,乐趣融融。
然而这样的行径在当时无异于离经叛道,自贱身份。为此,严父没少责罚圈禁严信,只是却没半分效果,使得严父有一段时间看见严信就大骂‘逆子’。
久而久之,严阚也就懒得再管这个最不成器的儿子,只要不给严家招灾,一切也就随他去了。
严信跟在老将军的身后,对眼前这位比他父亲还年长些许的老人深感敬佩,以不足三万的军队,硬生生将十余万鲜卑人阻在关外将近一月。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将军,却每天都坚持做着巡夜这最为不起眼的小事。
严信的脸上透出疑惑,他向来是藏不住话的人,遂开口问道:“世伯,巡夜这种小事你交给下属就好,干嘛非得每天晚上都亲自前往?”若是换作以前,巡夜值守如何也排不到张仲头上,但如今正值国破家亡之际,张仲固执的坚持每天晚上巡夜,无非是想向所有的守关士卒传达一个讯息,那就是无论明天如何,他张仲都会与大家生死存亡在一起。
也正是因为老将军的这股誓死之心,才使得这些个守关的士卒,近乎奇迹的一次又一次打退鲜卑人如虎如狼的猛烈攻势。
张仲没和严信细说,军人的铁血丹心,他们这些从小含着金汤匙的世家少爷未必能懂。
“贤侄啊,等天亮了,你还是回上党去吧。”
璀璨的星光之下,传来老人悠悠的一声叹息。
青草窸窸,黑色的军靴踏在草坪上,看不清前方老人的脸。
严信忽而一笑,他自然明白张仲话里的弦外之音,清逸的面庞上多了一丝俏皮之色,“世伯,我虽不似二哥那般喜欢舞刀弄棒,但也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公子,战场自保对我而言,倒也算不得什么难事。再者说了,我家老爷子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我要就这么灰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