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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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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大的恩宠啊。。。”那些没有沾上边的人瞬间眼红了一片,皇帝这手笔,真是太大了。

    (本章完)

第149章 夯货师兄() 
圣旨宣读完了,王忠又从左边那个太监手里的锦盒中取出一个个木牌,这是一个个梨花木做的牌子,一掌大小,有金边勾勒,上面写着几行文字,王忠取出其中一个递给吴应哲道:“吴大人,这是陛下对你的嘉奖令,收下吧。”

    吴应哲双手捧过木牌,身躯不由一振“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小声念了两遍,将木牌揣进怀中,双手贴地,跪拜道:“臣,叩谢陛下隆恩!”

    王忠笑着点头,将其余木牌都一一发放给受奖的那些人,看着木牌上面皇帝亲笔提下的嘉奖词,刚才那几个叫嚣着不服的官员不由都臊红了脸。

    得到奖赏的人更加兴奋,没有得奖的人越发失落,对那些得奖的人的嫉妒之火在他们的心中熊熊燃烧,恨不得将那块木牌抢过来,据为己有。

    世人追求者,无非名利二字也,物质奖励虽然重要,但精神奖励也不能少,看看后世,哪一次发奖没有个奖励证书,没有个奖杯?

    “我这也算是开奖状之先河了吧?那些木牌要是留到后世,估计也能值不少钱。”刘邦十分恶趣味地想道。

    。。。

    刘邦这次搅动风云,动静不可谓不大,皇宫里发生的一幕只是冰山一角,民间的反应更是强烈。

    天未央,三道圣旨出金陵。先是先帝罪己诏,后是消失在世人视线中已经有十几年的建安王回京,被皇帝封为秦王,再是闲居在家,蛰伏多时的太傅蒙雄被重新起用,进爵为翼国公,几乎被人遗忘的蒙府再一次炙手可热。

    街边茶馆里,有两个书生打扮的男子正在议论。

    “秦王哟,我听说秦王可是九珠亲王,这之前还是一个郡王,一下子就变成了九珠亲王,啧啧啧。。。”

    “你懂什么?秦王是先帝的弟弟,也就是当今皇上的亲叔叔,先帝在世时,就有资格封亲王了,只不过建安王生性淡薄,一直没有接受加封罢了,如今封个秦王,实至名归!”

    “赵兄所言极是,倒是小弟孤陋寡闻了。”

    话音刚落,一碗茶还没喝完,街道上的人群再次骚动起来,禁军开道,鼓乐齐鸣,浩浩荡荡的仪仗队从街道那头开了过来。

    “皇帝陛下出京了?”

    “应该不是,陛下出京,那金龙吞日旗,龙有九爪,旗帜也为明黄色,你看那面旗,很明显只有五爪,而且旗面也是白黄色的,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应该是一位郡王。”

    “郡王?这金陵城里好像没什么郡王吧。。。”

    就在所有人都在猜测议论时,高亢的号角声传来,两队全副武装的禁军侍卫将整个街道全部分割开来,肃静,回避的警戒牌让人心生敬畏。

    走在仪仗队最前面是五名骑着白马的骑士,再后面是一架架马车,为首的马车上有一块巨大的匾额状物体,被红布遮着,之后的马车上放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箱子,还有不计其数的锦缎丝绸。在马车的两侧,两行侍女,奴仆垂首前行。

    仪仗队一直开到新郑坊,刚从皇宫回来不久的霍政着正装,带着全家早早在坊门前迎接。

    宣旨太监看了看日头,觉得吉时已到,就开始宣读圣旨“奉天承运,皇帝敕曰:茅土分颁,作屏藩于帝室。。。楚国公霍政,醇谨夙称,恪勤益愍。。。授以册宝,封尔为平阳郡王,永袭勿替,择日行册封大典。。。钦此!”

    “臣,接旨,叩谢陛下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霍政接过圣旨,表情无喜无悲,但其余的人已经沸腾了,尤其是霍府的家眷,自家老爷封王了!以后楚国公府就是平阳王府,再加上自家老爷宰相的身份,霍家可真算的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虽然欣喜若狂,但碍于天使的存在,他们不好表现出来,一个个硬忍着,脸憋的像块烂茄子。

    “赐匾!”

    宣旨太监高喊一声,禁军侍卫将马车上的匾额抬下来,揭开红布,‘平阳王府’四个鎏金大字在太阳的照耀下,反射出夺目的光辉,令人心神颤动!

    匾额被挂在了霍府门前,霍政将天使请进府门,霍府的大门关上,周围的人群这才慢慢散去。

    宰相封王了!

    这个消息疯一般快速向外传播,自从仁宗皇帝订下非功高盖世者不能王这条规矩后,大渝已经多少年没有异性王产生了。霍政无疑是开了百年之先河,就凭这份荣耀,足以让他永垂青史!

    霍政,霍府,以及跟随霍政的人很高兴,很得意,刘邦却很肉痛,很纠结,异性王啊,分封异性王究竟意味着什么,刘邦比谁都清楚。

    一般来说,强盛的王朝都不会分封异性王,而分封异性王也时常标志着,一个王朝开始由盛转衰。

    大渝的王爷已经够多了,这些王国对如今的大渝来说,就如同一个个毒疮,不拔不行,可如果要拔就要拔的彻底,不能留下余毒,更不能伤筋动骨。以他如今的实力,还无法做到,所以刘邦一直都忍耐着,没有动手。

    如此形势下,继续封王,还是异性王,怎么看都是一步臭棋,还是臭不可闻的那种,不过。。。没办法啊。

    霍政位高权重,只手遮天,而且,他立下的功劳也实在是有点多,刘邦真不知道该怎么赏他,本来,他是想着将蒙雄的太傅给霍政,可建安王却说,这是一个比封王还臭的注意。

    想想也是,以霍政如今的身份与名声,他又怎会看上一个小小的太傅虚名?况且,太傅的名号是从蒙雄身上拿来的,这让外人怎么看?霍政不会傻到为了一个一文不值的名头而去得罪人的,到时,刘邦薅了蒙雄的头衔,霍政拒不接受,他这个皇帝可真就成人笑柄了。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是建安王给刘邦的建议,刘邦思来想去许久,最终还是忍痛走出了这一步。

    “想让一个人毁灭,必先让其疯狂!霍老头,希望你不要膨胀,继续夹着尾巴做人,否则,老子会连本带息把你吃进去的都掏出来!”刘邦在心里狠狠咒骂了霍政几句,这才好受了一些。

    人多少还是要有点阿Q精神的。

    。。。

    其实分赏的不仅仅是霍政一人,只不过,属霍政的排场最大,因此,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霍府,以及霍政被封王的震惊当中。就在仪仗队开往霍府的同时,由王忠率领的另一支仪仗队也开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夜香坊。

    这里还是和往常一样,穷困,破烂,是主色调,还是遭人嫌弃,无人问津。阿茹正在坐在门前择菜,只是眼神有些恍惚,她母亲从厨房里走出来,看到他的模样笑道:“不好好干活,发什么呆呢?”

    阿茹道:“娘,胡大叔,魏大哥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来过了,你说,他们是不是把我们都忘了?”

    赵金氏叹了口气“你胡大叔,魏大哥他们都有事要做,自然没有时间来看我们啊。”

    阿茹眼中升起一抹亮光,她放下手里的菜兴奋说道:“我知道,他们都在为皇帝陛下做事,皇帝陛下看起来跟我一样大,为什么他那么厉害呢?连杜候家都不是对手。”

    “那是当然,在陛下眼里,杜候家算个屁啊!”一个粗狂的声音传来。阿茹惊喜地抬起头来“胡大哥!”赵金氏也浑身一震,眼圈不由红了。

    一身布衣的胡不归从外面迎了上来,他哈哈大笑着,抱着阿茹转了两圈,然后对赵金氏道:“嫂嫂,最近实在是太忙,没有时间来看你们娘俩,还望莫怪啊!”

    赵金氏微微侧头,抹去眼角的泪水笑道:“没事,朝廷为我们伸了冤,你们又替我们娘俩新盖了房子,买了粮食,还有啥不满足的?你们尽管去干正事,不用挂念我们娘俩。”

    胡不归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嫂嫂说的是。”阿茹扯了扯他的衣服问:“胡大叔,魏大哥呢?他怎么没来?”

    “哦,对,我正是为此事而来,你魏大哥啊,当大官了,他让我把你们带过去,享几天福呢!”

    “大官?多大的官?有杜候大吗?”

    。。。

    布平坊,一处不大的宅院里。

    王忠正在宣读圣旨“大臣有奉公之典,藉内德以交修。。。汝祖父宣威候魏无忌,文武兼全,实乃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诚。。。汝父魏芳,其性之义,其行之良,允文允武。。。特追封魏无忌为平南郡王,魏芳为文愍候,小子,鞅,年十七,忠良之后,素有韬略,颇有先祖遗风,特授尔汝祖父之爵位,往其勿辜负朕之心血。。。。钦此!”

    魏鞅眼眶红了一圈,几乎颤抖着接过圣旨,重重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臣叩谢陛下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忠微微一笑,将魏鞅扶起来“魏统领,哦,不对,现在是魏侯爷,陛下对您可是宠爱的紧啊,这不,不但给您封了爵,还把蔡家宅子送给你当侯府了!”

    魏鞅点点头“王总管说的是,过几日,我打算在府中设宴,到时,王总管可一定要来啊。”说着,魏鞅就往王忠的手里塞了两块金锞子。

    “侯爷,您这是。。。”王忠脸色微微一僵,魏鞅笑了笑,小声说道:“这是家师的一点心意,原本是想给我攒着娶婆娘的,现在嘛。。。”

    “明白了,明白了!”王忠露出一个‘我懂得’的笑容,然后不露痕迹地将金子揣进袖子里。

    (本章完)

第150章 有恃无恐() 
这一天,生活在金陵城里的人第一次无比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白云苍狗,什么叫世道无常,直到这一天,人们才意识到如今主宰这个国度的是那个端坐在宣政殿,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天子。

    大名鼎鼎的宰相封王,成为大渝开国以来第二位异性王,而且还是以文职的身份被封,可谓是千古奇谈,不止是宰相,就连许多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人,家族,一夜之间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了人群中最顶层的一员。

    这不得不令人唏嘘。

    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总习惯于昂着脖子看世界,忘记了风水轮流转这回事,等有朝一日摔入谷底,他们才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类似这样情节落差大,大人物倒霉,无名小辈逆袭的故事,总是会被人所关注,津津乐道。

    那些曾经耀武扬威,呼风唤雨的旧贵族们已经彻底的成为了故事,而取代他们的人也许正在重复一样的过程。

    近日来,金陵最火热的话题莫过于霍政封王,百官受赏。

    街道上,往来其间的仪仗队看花了人们的眼睛,百姓们虽然早就见怪不怪,但每当有新的劲爆消息传出来时,比如,新封的那个什么什么候,以前喝的伶仃大醉,和狗睡在一起了,抢谁家的姑娘被人揍了之类的,大家还是会坐在一起,议论两句。

    在议论的人当中,除了当朝宰相霍政,人气最高的莫属宣威候了,尤其是那些还未出阁的闺女,当听说新任宣威候,才十七岁,身高八尺,长相比潘安还俊,才华横溢,满腹经纶,更重要的是还未娶妻后,一个个都犯了花痴病。

    魏鞅,字灵韫,军神魏无忌之嫡孙。。。越来越多的消息被人挖了出来,美貌世间少有,才华不凡,出身尊贵,身居高位——这样一个几乎完美的男子,用来当夫婿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金陵的少女不谋而合的掀起了一场‘魏鞅热’,床底下藏的是不知从哪流出来的魏鞅画像,做女红的时候,手帕上绣的鸳鸯,旁边也要提上‘灵韫’二字,就连和人聊天时的口头禅都成了‘有魏公子一半优秀吗?有我家灵韫一半好看吗’云云。

    刘邦知道这一现象后哭笑不得,“哎,自古至今,长得帅就是有优势啊,老子堂堂皇帝,这世上最强的富二代无人问津,一个小小的侯爵竟然成了全民老公,天理何在啊?”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刘邦不由地,对魏鞅产生了几分嫉妒。

    “您是天子,代天巡狩万民,百姓哪一个不敬您,爱您,把您放在心里?您就好比是厚土,滋润万物,那些走红的贵族就是花,人们热衷于赞美花的美丽,可谁都明白,花离开了土便没了生机,百姓们没有土地便会饿死,所以说,在天下百姓的心中,只有您才是最值得尊敬的啊。”

    林嫣听到刘邦自言自语,从屏风后面走出笑着说道,刘邦转过头,从她手里接过药碗,一饮而尽,随后将她揽在怀中。软玉在怀,幽香扑鼻,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

    这样亲昵的举动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林嫣还是会下意识地害羞,闪躲,刘邦揽着她躺在软椅上笑眯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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