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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剑-第3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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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的信鸽系统十分发达,西蒙在各国都有探子,以方便掌握别国动态,达录就是西蒙在南蛮的负责人。先前南蛮国的军事动态,就是他送过来的。

    呼延海一拱手道:“陛下自便。”

    走出御书房时,已是深夜,月亮斜挂在天阴山上,映得整个山头一片银白。万籁俱寂,只余几盏灯光在远方一闪一闪的,大概是夜晚执勤的士兵吧。大地一片素白,那颜达一身武艺早臻六段,黑夜视物直如白昼,这点夜色自然难不到他。他掏出布防图,借着月色边走边看,不由为里面的许多布置叫绝。心头感慨之余,更有些嫉妒。吴明这小子运气可真是好,据说这鲁房脾气很倔,目空一切,怎么就看他顺眼了呢?这家伙放着好好的工部侍郎不做,跟着吴明到了中西,最后折腾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物事出来。

    不觉中,他已走到慕灵阁外,屋子里还点着灯。推开门,就见轩辕灵正坐在桌边,看着跳动的灯心呆呆出神,一见他回来了,连忙站起来道:“达哥,你回来了?你先坐着,我去给你热下奶茶,等会你喝点,暖和下身子。”

    那颜达点了点头,眼睛仍盯在布防图上:“好的。”

    轩辕灵见他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由摇了摇头,自顾忙去了。那颜达在桌前坐下了,把图纸放在上面,借着油灯继续观摩。望乡谷这道关隘,一共有四门巨炮,硬攻的话,伤亡实在太大,若自己是南蛮人,定要想法把这四门巨炮炸了。可对方防范甚严,那是那么容易得手的?

    轩辕灵热好奶茶,端出来放到他面前:“达哥,趁热喝了吧,冷了可不好。”

    那颜达“嗯”了一声,一边盯者图纸,一边喝着奶茶,仍是心神不属。轩辕灵坐在旁边,略有些不高兴:“今天到底开什么会议?忙到现在才回来。”

    那颜达想也不想,顺口道:“也没什么,就是楼居想对于尘用兵,另外,南蛮人可能要打中西了。”

    楼居对于尘用兵,轩辕灵并不关心,可南蛮攻打中西,却让她面色一变:“达哥,南蛮对中西用兵了?”

    那颜达遽然一惊,这才有所惊觉,连忙把图纸收起来,揣进怀里道:“是呀,不过这事还没定呢,我也是今天才得到的消息。真希望这是假的,否则的话,吴兄的安生日子怕是到头咯。”

    “哦,是么?”眼见那颜达神色慌张,轩辕灵瞥了他胸口一眼,仍是满脸忧虑:“打仗打仗,这战争何时才是个头,唉。”经这么一打岔,那颜达也没了观摩图纸的心情,他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想着心事。

    他最近日理万机,可说席不暇暖。喝罢了茶,人也有些昏昏欲睡,就向妻子告了声罪,把上衣一脱,朝床头一趟,没一会就打起了呼噜。轩辕灵摇了摇头,小心的为他脱了鞋子,然后把被子捏上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见到丈夫的外衣仍斜挂在椅背上,她叹了口气,将衣服从椅子上提了起来,正准备叠好时,就见到图纸从内衣口袋里露出一角。她呆了呆,刚才就是这东西让达哥魂不守舍的,到底是什么?想了想,就忍不住好奇,小心的将图纸掏了出来,然后摊开。入目所见,却是一呆。这图纸约有两个巴掌大小,但画得甚是精细。下面用绳楷标注:“望乡谷布防图。”

    望乡谷?那里不是南蛮进入中西的必经之地么,后来吴大哥在这里修了个要塞,用来防御南蛮人。两年前,兵马司长伦库参观回来后,对这个要塞赞不绝口,轩辕灵好奇之下,也问了问,多少有些了解。

    原来是这个呀。轩辕灵看了仍在呼呼大睡的那颜达,心头掠过一丝甜蜜。达哥虽然嘴上不说,肯定也在关心中西局势,毕竟,吴大哥这几年对西蒙支援颇力,两者又是同盟关系。唉,就是对东蒙的战事正紧,否则的话,倒可以劝说达哥,让他率军支援中西,这样的话,也算还了吴大哥当年的一个恩情。

    她想着,小心的将图纸叠好了,放回口袋,然后挂了回去。

    。。。

两分明月10() 
    ;    第十节

    煦暖的阳光从撩开的布帘外射了进来,照得帐篷内一片柔和,窗外,依稀可听见风的沙沙声,细微得就像摇篮曲。xshuotxt    。  。这顶精致帐篷是吴思庭书房,也是周子鸿时常教育弟子的地方,不过今天正主不是周子鸿,而是吴明在教子。

    吴思庭是长子,对于这个大儿子,吴明几乎是倾力培育。帐篷布置得规矩,雪梨木做的书案上,整齐的叠放着笔墨纸砚。思庭一年年长成,这书案也根据身高,年年在换,到了现在,已是第五张了。书案左右,则是三张高高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精磨细制的羊皮书。如今活字印刷术虽已发明,但尚未普及,这些羊皮书,几乎都是手写而成,单就这些书,就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思庭端坐在书案边,小小的身板挺得笔直,正认真的写着字。认识定国公的人都说,这个十岁大的孩子颇似乃父,小小年纪,就难得的沉稳,待人处事也是谦和有礼。这固然与思庭的聪慧有关,但更大的关系,则与父亲的耳提面命分不开的。

    吴明端坐在书桌对面,小心的翻着书,不时儿子。书房里很安静,这种安静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过了许久,思庭才松了口气,放下毛笔,明道:“父亲大人,孩儿写完了。”

    吴明放下书,将儿子书写的那页纸翻转过来,道:“不错,你这手楷书已具其神,若论工整,也算摸到了门径,从明天开始,为父教你行书,开始提高书写度。”

    吴思庭点点头,眼吴明,然后垂下头道:“父亲大人,孩儿有一事不明,还请你解惑。”

    “哦,”吴明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皇帝爱长子,百姓喜幺儿。”这里的皇帝,是指有身份,有地位的帝王或者诸侯,他们不一定非爱长子,但长幼有序,在这个世界,长子的正统继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是不得不培养长子,以便自己百年之后,传位于他,将家业发扬光大。所以,就算这些皇帝诸侯对其他孩子再喜爱,但对长子的培养仍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的话,极易酿成祸事。

    既然打破不了这个传统,吴明也只能入乡随俗,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长子身上,好在吴思庭也极聪慧,并未让他失望。

    吴明三妻一妾,其祝玉清是长妻,按说嫡长子应是吴天赐才对,但人人都知道,二夫人,三夫人是以并嫡之礼迎娶过门的。所以吴思庭这个长子,其地位无人敢置疑。

    后天的教育,环境的影响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年,何艺在家的时间很少,言传身教的重责都落在了吴明身上。而吴明太忙了,陪孩子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数时间,小思庭就是和周子鸿对答,听课。闲暇的时候,就在这小帐篷里读书。

    不论是吴明还是周子鸿,都是一身正气,对小思庭影响也很大。这个十岁大的孩子,为人处事一团和气,更表现出少年人不应有的老成。正因为如此,他平时少有忤逆父亲的话,此番主动提问,倒让吴明吃了一惊。

    吴思庭向吴明长揖一礼,模样极其恭顺:“父亲大人,周先生常教诲孩儿,念书写字,念书写字。可见念书是在写字前面的,这么多年来,父亲大人却为何只要孩儿抄书?”

    吴明子微微一笑:“无论何种锦绣章,都由一笔一画构成的。人们读书习字,就是为了通过书来交流,获取知识,字是构成书的根本,是人与人沟通的窗户,写得一手好字,在先天上就有了优势。”

    吴思庭想了想,点点头道:“是,可父亲也说过,孩儿楷书已算初窥门径,为何还要继续练习行书?”

    “古语有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工整’,是汉字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写字,最重要的是工整,要让人知道其意,否则就是鬼画符。不论行书草书,还是后来衍变出来的各种字体。都是在楷书的基础演化而来,万变不离其宗,这也是我让你一直练习楷书的原因。而人在认真写字的过程,精神高度集,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在这过程迎刃而解。所谓‘读书百遍,不如抄书一遍’,就是这么个道理。这几年来,你不但对四书,五经,道德注疏等基本书籍熟极而流,对一些杂学如阡陌记,行军策二十四要等也能与为父对答如流。能有如此成就,都与你专心练字离不开的。”

    吴思庭想了想,又向其父一礼道:“孩儿明白了,多谢父亲教诲。”

    巧的儿子,吴明眼掠过一丝欣慰,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今天的课业就到此了。所谓练武修,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为父今天想枪法。”

    吴思庭垂了垂头,道:“是。”他心有些兴奋,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将军,那个时候,天天围着简飞扬打转,对其神出鬼没的枪术佩服得不行。简飞扬却告诉他,若单以枪术论,他在西顶多排在第三,不论是父亲还是杨叔叔,都是他拍马难及的。不过父亲名声虽响,却鲜少见他出手,就算偶尔指点,也大多只是指导他扎马步之类的,真正教导自己的,反而是简叔叔和杨叔叔二人。父亲要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西总督府是由一个帐篷群构成,在书房不远处,就有由篱笆构成的一个院子,占地甚广,这就是演武场,也是小思庭平时打熬筋骨的地方。出了帐篷,两人没走几步就到了,吴明从落兵台上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来,试试。”

    这是把新枪,崭新的枪。大概刚刚开锋,吴明扔过来时,从枪头上传来一过股厉啸,刮得吴思庭皮肤生疼。他接过来,横在手一见一截草屑正落在枪尖上,无声无息的断为两截。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带韧,不但枪尖锋利,枪杆也不知用什么制成,黑黝黝的,像晒干的硬木,可握在手,却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当然是把好枪,要换在十年前,为父可不舍得送给你。”

    吴思家把枪放在手掂了掂:“父亲,这枪是什么做成的,孩儿从未见过这么锋利的枪尖,也从未见过韧性,硬度如此出众的枪杆。”

    “那当然,这可是黑铁门主送给为父的礼物,他好歹是一门之主,送出来的礼物能寒酸了?”眼见儿子对长枪爱不释手,吴明心下也甚欣慰:“至于枪杆,枪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为父也不清楚。不过蓝门主曾说,是他参照远古的金属制成,叫做合金。”

    合金这个词,对吴明来说并不陌生,不过此时此地,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东西轻便坚韧,即使在他那个时代,也未见如此好的材料,也不知这蓝成是如何鼓捣出来的。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自不必说,不过这么多年下来,他早用赤宵顺手,这把枪留在手里,终究是装饰的成分居多,而吴思庭是他长子,又酷爱枪法,与此枪倒是绝配。

    原来是蓝门主送给父亲的,吴思庭把玩着手的长枪,心道原来如此。蓝成到西之后,周子鸿经常拜访他,吴思庭做为其弟子,对这个黑铁门主自不陌生。他将合金枪握在手,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在场一展所学。

    拦提挑撩刺崩拨扎。吴明常告诉他,枪术招类繁复,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要领却不外乎以上几个动作,世人最重招式,却不知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那有时间让你摆开架势来表演?所以要想学枪,还是得基本功扎实,一法通万法通,也只有如此,将来在枪术一道上才有望大成。

    不过真要表演,却不可能一味蛮来,吴思庭使出的,正是杨易教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他自不能乱传,但此枪法经过杨易改进,威力有所减少,灵巧却大大增加,正适合吴思庭这种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

    这一下全力施展,枪影弥漫,整个演武场都是吴思庭闪转腾挪的身影,一趟下来,吴思庭额头见汗,手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父亲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尽管知道过分赞誉对儿子不好,但吴明仍是道:“思庭,枪术基本功你很扎实,能学的几乎都学去了,现在就算为父想教你,你没什么可教的。剩下的,就何结合实战的磨练了。

    吴思庭张了张嘴,正想询问自己有何不足之时,这时黑二从外面转了进来:“公爷,南蛮人那边有动静了……”

    北蒙在南蛮有探子,黑衣卫闻名天下,岂会落后于人?不过吴明做事仔细,明言收集的消息要尽量翔实,不可似是而非。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较多,所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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