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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剑-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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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一是担忧你们安全,二来么……”

    阁楼下边的太监扯着公鸭般的嗓子喊了起来:“陛下,东汉近卫营玄武队正吴大人来访。”

    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尽敛,对着莎莎正色道:“正主来了!”

    在太监的带领下,沿着仄仄的楼梯,吴明爬上了阁楼。这间楼房在整座行宫也是最高,一共有五层楼房,这在几乎都是木制结构的建筑中可谓罕见。占领行宫后,众人倒没在这方面为难他,让他仍然居住于此。

    阁楼也就十几平的样子,中间摆着一张嵌玉圆桌,上面放着山竹,西瓜等时鲜水果。旁边再摆着几张虎皮靠椅,大小正好合适。

    吴明走过去,抱了抱拳道:“山风扑面,美人当怀,王爷真是好兴致。”

    帕卜里淡淡一笑,站了起来,伸手向旁的一张虎皮靠椅虚引,道:“吴大人见笑了,请坐!前几日吴大展神威,让老夫甚是心折,今次见大人风采依旧,想必伤已大好,我心甚安。”

    他自称老夫,轻描淡写地避开了吴明称他为王爷的尴尬。吴明脸上虽然是不动声色,但心头却是一动,他看向了莎莎,却见对方也不避嫌,只是垂手站于帕卜里身后。看来这人,在三个妃子中是最为得宠的了。

    两人又是一阵寒喧。

    帕卜里突地挥了挥手道:“山居简陋,吴大人远来是客。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点的东西款待于你,,就请你品尝一下我南蛮地方特产,希望吴大人不要嫌弃。”说到这里,他对着垂手站于旁边的一个太监道:“呈上来。”

    早有一个太监走上前来,手里却拿着球状的果子,果皮青色。他熟练的用刀切开,用镊子取出里面鲜嫩的果肉,然后放于托盘里面,双手托住托盘,举过头顶,跪于吴明面前。

    果肉一被切开,整个阁楼顿时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这气味就如同陈年旧腐猛被翻开,又如新鲜洋葱被鼓捣得稀烂,混合在一起,汹涌而来。吴明只觉得自己的鼻腔里似乎有万只蚁虫在爬,几欲呕吐。

    帕卜里抚掌笑道:“吴大人,切莫慌张,这东西初闻之下,确实比较难以接受,但时间稍长,就习惯了,而且还有一种异样的香味,不信的话,你再试试?”

    或许是对方的话语起了作用,此时这味道扩散开来,吴明渐渐习惯,却觉得这臭味中,有股淡淡的松香味。他嗅了嗅,笑道:“果然如此,这是什么水果,闻之‘其臭如兰’,果然很有意思。”

    帕卜里大笑:“吴大人真乃妙人,‘其臭如兰’,真是贴切,也亏得吴大人能想出这等妙词,真是妙人妙语。来,就为此等妙语,吴大人也当尝他一尝,再做他想。”

    那小太监听得帕卜里如此说,把那托盘举得更高了,同时紧紧的朝吴明跪走了几步。吴明只好从托盘上面抽出了一根竹签,从托盘上挑了一点果肉,放于口中。只觉得这果肉甘美而,口感柔软而细腻,置于口中,这舌头似乎都要被融化一般,一时间,那股淡淡的臭味似乎也亲切了起来,变得好闻之极。

    吴明吃了两口,望向了帕卜里,笑道:“这东西可真好吃,早就听闻这南蛮之地遍地香料,黄金,看来,丁少保的《异域行记》里面,少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水果。不知道,此果叫什名字?”

    帕卜里站了起来,紧走了两步,然后扶住了栏杆,凭栏远望。他并没有回答吴明的问题,只是反问吴明道:“吴大人觉得,此地风景如何。”

    他突地如此问,吴明也有点摸不着头脑,站了起来,也看向了远方。这行宫本是立于山腰,四处平平。远方,是连绵不绝的群山,每一座都是那么高耸入云,离得远了,反而觉得这些山全都没有这五层阁楼高。甚至那雪山上的积雪,也几乎近在眼前。他感叹道:“在此处凭栏而望,自然是诗情画意,美不胜收,一览众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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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如月15 第十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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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节帕卜里的身子抖了一抖,长吸了一口气:“‘一览众山小’,吴大人真是个雅人,此等妙词也只有你才能说出来。但远观众山皆小,不过是我们自欺欺人罢了。山并不曾小,小的,只是我们看世界的视角而已。”

    说到这里,他拍了拍那扶栏,轻声道:“大人可知道,这座阁楼是谁人所建么?”

    这座阁楼立于此处,本就有点鹤立鸡群味道,木制楼房,一般工匠造来,一般也就两层的样子,鲜有超过三层的。更别说五层了。此时吴明立于阁楼,却觉得这间楼房四方整平,但却不失大气,一派大家风范。

    帕卜里自问自答道:“建这间楼房的,就是鲁工子的第二十二代传人,也就是目前我朝的工部尚书鲁造。”

    吴明心头恍然,此时也不好去跟对方计较这“工部尚书”的合法问题了,心里却是电转,工部尚书?这不是鲁房的叔父么?不过这间楼房如果是他筑就,那也不意外了,鲁造的强悍,他现在是深有体会,他做为鲁造的叔父,怎么地也不差吧?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接口道:“鲁大人神技,一精至斯。在下自是佩服不已。”

    帕卜里突然转过头来,目光灼灼:“吴大人可知,刚才你吃过的水果叫什么名字么?”

    吴明初始并不知晓,但现在想起来,应该和某种水果比较相似,他脱口接道:“那是榴莲吧?”这东西在地球产于东南亚一带,在这个空间,既然出现了山竹,那么有榴莲也就不奇怪了。

    帕卜里这次是真的惊叹了,他上下打量了吴明一会,才道:“吴大人真是博学,这东西竟然也难不到你,朕,哦不,老夫真是佩服。”

    吴明顿时汗颜,这东西他并不知道,就算在前世,也是听过而已。中泰武术交流会那次,那泰国拳手和他交手,休息间隙,就吃过这东西,当时也许是精力高度集中,倒不觉得太难闻。只是这泰国拳手吃过之后,却是龙精虎猛,他差点招架不住。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后怕。

    想到这里,他有点讪讪地道:“王爷言重了,这东西我也只是偶尔听之,蒙的,却没想到真的对了。”

    帕卜里道:“那么,吴大人可知道这榴莲这果实名的来来历么?”

    问完了,他也不等吴明回答,自顾道:“汉元帝之时,当时的太子少保丁寿奉命出海来南蛮探险,由于出海时间太长,许多人都归心似箭,有一天,丁寿在岸上发现一堆奇果,他拾得数个同大伙一起品尝,岂料多数人称赞不已,竟把思家的念头一时淡化了,有人问丁寿,‘这种果叫什么名字?’他随口答到:‘流连’。以后人们将它转化为‘榴莲’。而后来这支船队却突遇海啸,几乎大部分人都葬身海底,丁寿却幸免于难,但他的船队已失,回去也是个死罪,故此在当地娶妻生子,隐居了下来。但‘榴莲’一词,却已经叫了开来。”

    吴明心头巨震,脱口问道:“竟有此事?”不过想起在潮汐城遇见的丁闲之,他马上就相信了个七八分,不过这段秘辛,对于丁寿来说,并不是光彩的,估计就连自己的子孙都没有说吧。丁闲之不知道,也在情理之中。

    帕卜里突然望向吴明,目光之中全是期望:“南蛮之地,就如同这榴莲,初闻起来,让人生畏,但久闻却自有一股香味,让人流连。食之却是大补,口感甚佳。目前,东汉内乱不休,吴大人此时,就算全身而返,也是前途艰险。行之如履薄冰,何不如同这丁寿和鲁造一般,助我一览众山,尽皆为小?”

    吴明顿时一凛,这帕卜里到了此时,终于是图穷匕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他虽然心头翻腾,如江河倒流,脸上却仍是声色不动,答道:“王爷谬赞,小子这点本事,怎能入你的法眼。然丁寿入居南蛮之时,南蛮大部分地区还是食古不化,怎算新朝?鲁家这几十年来,为你们做牛做马,但也是为我朝尽自己心力。他们效忠的,始终不是你们帕家和王爷你,这里始终是我汉朝的一个省份,叫做南交。”

    帕卜里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盯着吴明,吴明被他看得心头发毛。过了半晌,他才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吴大人性格,果然和小莉说的一模一样,又臭又硬,今日算是见识了。”

    小莉?他说的是优露莉吧?听他的口气,好象非常熟悉一般,这优露莉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仿佛知道吴明心头所想一般,帕卜里微微一笑:“小莉正是玛妮之侄女,故此称我为姑父。”

    吴明恍然,怪不得这玛妮几乎一无是处,但仍然贵为皇妃,却原有这么一层关系在内,这南蛮的政治环境,看来也是颇为复杂,想到这里,他接口道:“王爷心意,小子心领,但我也要奉劝王爷一句,山高路远,这帝王之路,并不是那么好走的。希望王爷放弃称帝念头,顺应民心,免使生灵涂炭。毕竟,整个南交省,还有很大一部分汉人,历来也只是我们东汉的一个省。”

    帕卜里转过头去,继续眺望着远方,道:“历来都是成王败寇,何来民心之说,东汉泱泱大朝,又几时真正把我们当做一个省来对待了?希望吴大人好好考虑我的提议。”

    大概吴明的拒绝,也使这位位高权重的皇帝恼怒了吧。这话里面,已经有明显的逐客之意了。

    吴明自然也不想和对方继续纠缠,拱了拱手:“王爷保重,告辞了!”

    正欲转身而走的当口,那一直站在旁边不语的莎莎小跑着上前,叫道:“吴大人且留步!”

    吴明疑惑着转过身去,只见对方不知何时托着个盘子,俏生生的立于身后,看得他好一阵恍惚,她轻声道:“榴莲虽然大补,但却有‘果中之王’之称,第一次吃这东西,容易上火,犯晕。所以,初次品尝榴莲,却需要用性凉的山竹中和。故此山竹又有‘水中果后’之称。这点山竹果,吴大人拿去吧,消消火。阴阳调剂才是正道。”

    吴明被他一说还真有点犯晕,有点莫名的接过那托盘,道了声谢,就转身下楼而去,刚走到楼梯口时,莎莎突然说道:“水果都有果王,果后,何况是人。我虽然不是小莉亲姑姑,但却是她闺房密友,平时信件来往甚密。小莉那点心思,我做为过来人,也明白个大概,就看大人你有没有那个胆量,来做我南蛮的果王了。”

    吴明脚下一滑,差点从阁楼里直挺挺的摔落下去。

    走出帕卜里的房间之时,他觉得全身如置云中,一摸背上,早已湿了个透,却比大战一场还来得疲累。回首望了望阁楼,似乎仍然有两双眼睛看着自己,盯得他全身发毛。

    他不由得机灵灵的打了个寒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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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突变1 第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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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节按照吴明的估算,从热内到行宫,这使团怎么也要走个十来天,但他们却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到了。帕卜里被擒,想必这些人也是坐卧难安。如此速度,估计得昼夜兼程才能赶到。

    昨天刚下过一场暴雨,整个山脚都是泥泞不堪,人踩在上面,“噗嗤”之声不绝于耳。山脚那条小溪早就找不到战争的痕迹,在草原上蜿蜒盘旋,清得如同一片绿布。

    谈判的当日,一大早,那南蛮的迎接使就站在行宫外了,连声催促。吴明穿戴整齐,然后把赤宵斜挂于剑袋里。那剑袋正是何艺所绣,配着他一身崭新的白色劲装。更显得英武不凡。按照陶雨的意思,就吴明一人负责全权谈判。当一百来名近卫营战士全副武装走出行宫之时,那南蛮迎接使骇了一大跳,还以为这些人是去抢劫的。

    走到山脚下时,南蛮人早就把谈判地点收拾得妥妥当当。十来张简易木桌列于两边,左边那几张桌子早就坐满了人,右边空着。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凉茶和水果,大概南蛮人也觉此次谈判之路艰辛,早早做了准备。

    吴明到得山脚之时,就暗暗地打量了下,却见到驻扎? 在此地的“飞马军团”军容齐整,并无丝毫异样。不由得暗暗奇怪,按说上次兽潮,这些南蛮人驻扎于山脚,肯定也要受到影响,此时看来,竟然丝毫无损。难道,南蛮人这边还有什么绝顶高手坐镇不成?致使这些异兽也不敢轻举妄动?

    南蛮人显然对这次“帝王劫持事件”非常看重,对面的七八张座位上,早就坐满了人,身后的随从也是整整齐齐,刀枪如林,屁股刚落在右边的椅子上,对面的希烈端起了茶杯,站了起来,道:“想必对面之人就是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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