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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清-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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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人本就是渔猎为生,各个都是天生的猎人,海兰察更是猎人中的佼佼者,此时自然看出了胤祚是在做捕狼套子。

    将羊血凝冰,诱狼来舔冰,舔到冰化,刀刃露出,将狼的舌头割伤,狼因为舌头受冻,察觉不到受伤,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这……实在是个妙计……只是不知这么阴毒的法子是从何而来,殿下自己想出来的吗?

    海兰察不禁望向胤祚,只觉得眼前这个和善的不像是皇子的年轻人,变得有些深不可测起来。

    “海兰察,学会了吗?”胤祚的问话打算了他的思路。

    海兰察抱拳恭敬的道:“殿下大才,这个套子的布法,末将已经牢记于心。”

    “那晚上,你混进探马队伍里去布套子,往我们前面的路上布。”

    “末将遵命。”海兰察抱拳。

    胤祚想起来:“哦,对了,狼的嗅觉灵敏,你布陷阱的时候不能留下人味,衣甲鞋袜都要换新的,身体也要洗过,再擦上羊血。”

    海兰察一笑:“殿下放心,下套打猎是末将的老本行,这些事情末将不会忘的。”

    傍晚,胤祚放出二十队探马,海兰察藏在其中一队中,这样就算是阿奴达拉暗中监视,也不会想到前面布上了猎狼的陷阱。

    第二天清晨,探马归营,海兰察满脸疲惫,两眼却神采奕奕,见到胤祚时抱拳道:“殿下放心,末将昨晚布置了一十九个套子,位置隐蔽,今日定能有所斩获。”

    “辛苦了,趁着大军造饭,先去歇息吧。”胤祚拍了拍海兰察肩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军早饭也成了羊肉粥了,胤祚早就吃羊肉吃的反胃了,便去检验了一下运咸菜的车队,当下指出十来坛子的咸菜,已经霉变了,给全军分着吃了。

    军中做饭舍不得放盐,而草原行军又没有蔬菜,这两点,咸菜里全有。

    黄瓜咸菜,清脆爽口,萝卜咸菜,清脆爽口,荠菜咸菜,清脆爽口……

    茄子咸菜,这个总不能清脆了吧,没用,吃到嘴里,还是被吧唧的震天响,五万七千人一块吧唧咸菜秃噜羊肉粥,那声音堪比八旗铁骑的冲锋。

    一顿咸菜,比什么振奋军心的屁话都管用。

    吃过早饭之后,胤祚大手一挥:“赶路。”

    一直行军至下午,都是平平安安,就在胤祚觉得今天不会有狼袭了,突然听到左前方一阵凄厉的狼嚎。

    海兰察马上挺直了身子:“殿下,那边山丘后有末将一个套子。”

    胤祚也不含糊:“带一百轻骑,把狼尸抢回来。”

    海兰察的遵命还在嘴边上,人已经飞奔出队了,一百骑兵浩浩荡荡,如利剑刺入远处未知的戈壁草原。

    小半个时辰后,海兰察带着人马回来,马上驮着一具狼尸。

    那狼毛色发亮,大的像头野猪,即便是被抗在马上,依旧是威风凛凛,全身没有丝毫伤口,似是刚死不久,身子还是软的,马上一颤一颤的,像是能随时活过来一般。

    随着海兰察归队,周围的将士都吓得推开些许。

    海兰察下马把狼尸拖到地上,掰开那狼的嘴巴,一截血肉模糊的舌头滚了出来。

    “殿下,此狼正是中了套子而死,末将赶到时,还看见了三匹狼,被末将以弓箭射伤了其中一只,不过隔得太远,被那畜生逃了。”

    胤祚点点头:“做的不错。”

    靠近那狼,才发现这狼的不凡,寻常蒙古草原狼只比雪橇犬稍大,而这头狼比寻常狼还要高上一头,人立而起比海兰察还要高上许多,全身皮毛也是油光水滑,放在寻常狼群,绝对是狼王一般的存在。

    “皮剥了,制成狼皮筒子,高挂起来。”胤祚冷笑着吩咐。

    民壮中不乏处理皮子的好手,只半个时辰,一张狼皮筒子便制好了,整张狼皮,除了喉部刀口之外,再无创口,以极高超的手段分离皮肉,再以干草填入狼皮中,缝合刀口后,挂着高杆上。

    风一吹来,狼皮似还在随风跑动,如活过来了一般,煞是壮观。

    “好皮子!”胤祚赞叹一句,对抗着狼皮筒子的军士命令道:“去,扛着它,绕大军一圈,让所有人都看看草原狼的雄姿。”

    “是。”那士兵答应一句,骑快马向后方奔去。

第二百七十二章 诱饵() 
狼皮筒子所到之处,全军欢声笑语,多日阴霾一扫而空。

    民壮们远远的看见一匹狼于空中飞腾而来,一个个吓的又躲到了粮车底下。

    待看清了那不过是张挂在杆子上的狼皮,一个个又都爬了出来,笑着对那狼皮指指点点。

    海兰察听到军营中发出的欢呼,由衷道:“殿下此法极妙,军心可用。”

    胤祚望着戈壁远山含笑不语。

    抗着狼皮筒子的骑士绕了全军一圈,回来的时候无论人马都已经是气喘吁吁,毕竟抗着狼皮筒子奔驰,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胤祚让另一个骑兵接替了他,再跑一圈。

    又一圈跑完之后,就再换人,再来一圈。

    到准备安营扎寨之前,狼皮筒子已经在大军中来回绕了五六圈了,就连民壮们都已经见怪不怪,再谈起狼来也能镇定自若了。

    转眼,狼皮筒子飞驰而来,第六圈也跑完了,胤祚安排他休息,又点了个亲兵道:“这次你来扛狼皮筒子,随我环视全军。”

    “殿下!”海兰察急忙道,“殿下怎可犯险做饵?还是末将去吧。”

    胤祚微笑道:“连你都能看穿我的计谋,阿奴达拉又怎会不知,咱们军中谁去都没用,唯独我去,阿奴达拉一定会忍不住出手。”

    “那让末将护卫!”海兰察朗声道。

    “嗯……也好!你布的陷阱,又射伤一头狼,阿奴达拉想必也很想取你的性命,你我同去吧。”胤祚笑道。

    海兰察豪气顿生,大声道:“末将领命!”

    五万七千人,沿着克鲁伦河河岸,排成一字长蛇,运粮的大车共有八千多架,民壮三万人,东路军现在仅剩两万七千人,是无论如何也照料不到所有车队的。

    若是敌军兵马来袭,大军还可以回头接应,衔尾追击,但是这群狼,动作敏捷,又熟悉周围地形,一击即遁,毫不恋战,大军拿它们丝毫没有办法。

    现在好不容易有两个以狼皮筒子,激狼群迎战的办法,胤祚定然要用到极致。

    胤祚和海兰察一前一后,在后面就是抗着狼皮筒子的亲兵,三人三马,在民壮队伍旁飞驰而过。

    民壮们赶了上千里的路,一个个气色都很委顿,此时正在忙活聚拢马车安营扎寨,忙碌中也没人愿意抬头看那狼皮筒子。

    此时太阳将落,新月已经挂上天空,大地上一片阴暗。

    行到民壮队伍中间,胤祚向右侧山坡眺望,那里漆黑如墨,黑暗中似有无数呲着牙齿的恶狼,瞪着绿油油的眼睛,再仔细一看似乎又什么也没有。

    跑到民壮队伍的前端,再往前就是东路军,到这里了狼群不出手,说明阿奴达拉已经决定放过他们了。

    就在胤祚暗暗惋惜的时候,民壮队伍里一声枪响,是一个看管民壮的士兵走火了。

    赤兔一惊,不受控制的开始原地乱踢,胤祚在马上差点被摔下去,好不容易安抚好了战马,只听得周围全是吸冷气的声音。

    “狼……”

    胤祚回身向右看,只见山坡上影影绰绰,无数绿色光芒闪烁,还有连绵的喘气声,狼群正极快的奔来。

    当先一头狼,几步就到了胤祚近前,猛地跃起身子,胤祚想抽刀已经晚了,眼看着就要被狼的狰狞大口咬中,胯下赤兔一个侧踢,这一脚踢的恰到好处,将那狼踢的倒飞出去。

    第二匹狼再袭来时,海兰察已经来到近前,手中一柄雁翎刀寒光烁烁,舞的有如一个银球,那狼还没来得及跳起来,就已经鲜血飞溅,浑身至少有五六个刀口,满身是血的滚落一旁。

    那拿着狼皮筒子的亲兵就没那么好的运气,刚见到狼群,胯下战马就是一惊,然后猛的将主人摔下马,很快人马就被狼群淹没了。

    狼群数量实在太多,即便是海兰察也抵挡不住。

    “殿下,快退!”海兰察大喊。

    胤祚知道不是矫情的时候,连忙调转马头,往民壮那里跑去。海兰察猛地一挥手,又将一只狼砍死,也追着胤祚而去。

    “殿下,民壮手无寸铁,应向前军靠拢啊!”海兰察见胤祚跑错了方向急忙大喊。

    然而胤祚马速不见,大声道:“跟上!”

    狼群可以追上蒙古马,却难以追上阿依慕亲手调教出来的大宛马,无论是赤兔还是海兰察的惊刹都跑的飞快。

    很快就到了民壮旁边,让海兰察大为诧异的是,这里的民壮,没有钻到车子后面,而是列成三排,手上端着火铳。

    胤祚在前面大喊道:“让开!”同时操纵赤兔转个方向,海兰察没时间细想,学着胤祚的样子调转了马头,刚一转弯只听到民壮之中有人大喊:“放!”

    “嘭!”响起密集火铳开火的声音,海兰察一瞬间听到耳畔全是嗖嗖而过的破空之声,下一刻身后响起狼群哀嚎。

    “放!”又是一阵密集铳响,海兰察马术高超,在疾驰的马背上也能回头,只见狼群如撞上一堵透明的墙,不是头颅爆裂,就是皮开肉绽,黑暗之中战一朵朵鲜血之花在狼群中绽放,中弹的狼纷纷倒地哀嚎。

    大清火枪采用圆形铅弹,因为使用的黑火药,爆炸威力小,后坐力比无烟火药小,故口径比较大,一枪下去,对不着片甲的狼群杀伤力极高。

    排枪齐射,有效弥补了准确性不足的问题,三段击又可以保持射击频率和压制力。

    几次齐射过后,狼群损失惨重,但也跑到了火铳队伍之中,肉搏中人怎会是巨狼的对手,很快变成一面倒的屠杀。

    就在这时,站在队伍两端的士兵很快的扔下自己的配枪,脱离战场,又取出一把装如琵琶的怪样子火枪,

    扣下扳机,那琵琶火枪开始发射。

    “嘭!嘭!嘭!……”发射之声音连绵不止。

    海兰察整个人陷入呆滞,那枪……究竟在射什么?为何无需装弹、换弹?

    琵琶火枪犹自在喷吐火舌,明明只有队伍左右的两把枪,却射出了无与伦比的披靡气势。

    一左一右的两把枪,形成交叉火力,靠近的狼群纷纷被击倒。

    整整二十八发,全部倾泻,空中火药烟雾弥漫,硫磺味重的让人窒息,甚至盖过了血腥。

第二百七十三章 杀破狼() 
二十八发连珠铳喷吐完毕,狼群死伤无数,交叉火力之下,几乎没有死角,仅余三四头大狼窜入了民壮中。

    民壮们操纵火器是好手,但被近身肉搏就显出了短板,那几头狼左冲右突,竟将队伍冲的七零八落。

    海兰察正要策马上去助战,却被胤祚拉住,海兰察不解的回头看胤祚。

    胤祚笑着朝那边努努嘴,海兰察再观战,发现民壮们在死伤了几人之后,竟然再次列阵。

    一般的军阵被冲散之后,定是溃散的下场,仅凭这些民壮可以再次结阵,就可断定这是一支精兵。

    民壮们的火铳上同意挂着钢刀,如旗子般坠在枪口下,射击时没有阻碍,被敌军近身的话还可以立刻进行肉搏,实在是极为方便。

    能想出这个枪口挂刀办法的人,一定是一位大才。海兰察虽是八旗军,但却也熟悉大清军队,无论汉八旗还是蒙八旗,都没有此种武器。

    几头大狼咬死了被它们扑到的民壮之后,发现面前是一片如林般的雪亮钢刀,三百民族依旧排成三排,踏着小碎步缓缓而行。

    步调一致,钢枪端平,徐徐如林。一头大狼呲着牙齿,发出低沉的咆哮。

    离它最近的那名士兵已经吓得腿肚子发软,额头全是虚汗,但队正口令传来,还是机械的迈开步子。

    整个军阵行进的如同精密的机器。

    那头呲着牙齿的狼,被激怒了,咆哮一声,从地上跃起,一下就跃了十几步出去,速度飞快支取前排民壮的喉咙。

    民壮队伍排的密集,大狼坠下砸到了一片,不过被砸倒的很快又站了起来,加入队伍中继续前进,身后是一头千疮百孔的狼尸。

    其余四头大狼被吓破了胆子,呜咽一声,就朝后奔去。

    吕康实知道痛打落水狗的道理,大声命令道:“立正!”民壮停下脚步,三百人动作整齐,仿佛提线木偶。

    “准备射击!”吕康实再次大喊,全军装弹,尽管经过惨烈的肉搏,有的人面无血色,大脑一片空白,但装弹的几个步骤,早已刻在他们肌肉里,等回过神来,已经填装好了火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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