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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程咬金走进了军营,见到这个已经长高了不少的自己当初手下的亲兵刘伟的时候,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在战场上刚刚下来的人,身上都有着那一股子暂时压制不下去的煞气。
这股子气势看不见,但是却怎么都遮掩不住的。所以虽然刘伟长高了一大截,并且单薄的身体变得非常的壮实,也被程咬金一眼就认出来了。
其实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刘伟这家伙没有和别的士兵一样穿着铁甲,从突厥逛了一圈,再到梁国走了一遭的刘伟,这一路上穿的都是皮甲,到了大唐的军营之中就只是穿了一件麻布衣衫,和周围的士兵全然不一样。
“哈哈……小子,再见到你正好,这一次你可是立了大功了。”老程大笑着就走上来一巴掌拍在了刘伟的肩膀上,这一巴掌极其用力,一般的士兵绝对是一巴掌就给拍到地上去。但是刘伟却是肩头微微一晃,就见这一股力量卸掉,然后站的笔直。
这一点让老程更加的惊奇,这小子这半年多时间可是进步飞快,虽然才一十六岁出头,但是却已经有了不下于他的力量,绝对是一员虎将,而且脑子灵活,显然压对宝了。
但是这股子心思他现在不会对刘伟说出来,而是给他道喜,让他赶紧随自己一起前往长安,至于盔甲之类的东西,都是现成的,到了长安什么都有。
伴随着老程一路走出了军营,翻身上马,刘伟看着身后着一座小小的军营,这是大唐士兵最常见的营地,在这样的营地之中驻扎着大唐数十万的军队。这些人保卫着大唐的土地,让大唐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他朝着这一个军营深深地凝望了半响,然后直接打马而去,今后他会让这样的营地一点点的扩张下去,直到这样的营地驻扎的地方,所有异族都不敢逾越一步。
“大将军,这一次为何你会出现在这里?”在回去的路上刘伟问程咬金道。他很好奇因为按照他的想法,程咬金应该是护送传国玉玺回长安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不是遇上了左骁卫的同袍,得知了你在这里嘛,而那东西已经被我家大小子和熊大一起护送到长安了,有侯君集护送着呢。”程咬金回答道。对于侯君集,程咬金觉得还是可以信任的,因为同为天策府的同僚,而且两家可谓是通家之好,这种事情丝毫不回避会。
“侯大将军护送?倒也稳妥。”刘伟想了想说道,这个时候侯君集可不是后来谋反的那个家伙,侯君集之所以谋反,是因为什么?首先太子李承乾是他的女婿,这一点尤为重要,最开始李承乾的太子妃是苏氏,大学士苏诚的女儿。
但是后来侯君集的女儿嫁给李承乾作为太子侧妃之后,苏氏因为娘家实在是无法给李承乾带来多大好处最后被废黜,转立了侯君集的女儿为太子妃。
第四章 长安归人()
这个时候侯君集心中的野心开始萌芽,而之后侯君集灭高昌,还有攻打吐谷浑等立下无数功劳。最后封为陈国公,兵部尚书,位极人臣。
这样的位置让侯君集心中野心渐渐的生长起来,但是却也没有想着自立为王的想法,而是想要自己的女婿李承乾成为大唐皇帝,而这样他就能够成为国丈,更进一步权倾朝野。
这种情况才让侯君集才会唆使李承乾谋反,掌握大唐神器,从而实现他自身的野心,但是这种事情一旦失败也是最为惨烈的下场,贞观十七年的时候李承乾谋反,最后被李二镇压,李靖是先锋。
然后侯君集就在这个时候被直接以谋逆之罪赐死,结束了他的一生,当然也在史书上留下了一笔,虽然不算浓墨重彩,但是却也算得上是千载留名了。
想到这些的刘伟觉得现在的侯君集还没有丝毫的谋反之心,而且现在大唐也是刚刚百废待兴的时候,侯君集定然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下造反是绝对没有前途的,所以他一定会将传国玉玺交给李二。
这样就足够了,传国玉玺这东西,只要是一个皇帝,那就是最为想要的宝贝,这一次寻回这一件重宝,不管怎样,功劳绝对少不了,封侯拜将是肯定的了。而且在这个时候刘伟还有一个梁师都的脑袋,这也是一个功绩,至少他觉得自己可以直接越过穿绿色的朝服的阶段了吧。
这种想法是刘伟一直存在的,因为他记得在唐朝时候,官员有一个阶段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级的,穿的是绿色的衣裳,再加上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让刘伟觉得肾疼。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其实现在不过是贞观元年,大唐的官员还没有穿绿色的衣袍的。武德年间李渊定下来的规矩李二还没有改掉呢:正三品衣裳穿紫色衣服,腰带上挂玉石作为装饰;而五品以上穿红色衣服,腰带上挂金饰;六七品的官员,穿黄色的衣服,挂银饰。
而穿绿色衣裳的规定是在贞观四年,也就是李靖奇袭阴山,苏定方活捉颉利之后才制定出来的,六七品的官员穿绿色,这一点其实刘伟现在就是六品上就应该穿绿色衣裳的。只是他不知道,现在也没有这个规定,所以他幸免于难。
当然作为武将,在上朝的时候其实还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穿礼甲,也就是上朝的时候专用的盔甲,这一点武官是可以这样做的,而且一般为了区分文臣武将,上朝的时候都是武将着甲上殿的。
不管怎样,刘伟想着这样的事情,一路上跟随程咬金快马加鞭,他们准备快点回到长安,应该还能赶得上李二接收传国玉玺的时间的。
捷报已经发出,左武卫寻回传国玉玺的消息早就已经到了李二的案头,这让李二非常的高兴,在登基之后第一次喝醉了。当夜在两仪殿的大殿之上,一个人端着一个酒壶大笑不止,让所有的宫人为之侧目。
而长孙皇后也在这一夜第一次和李二荒、淫无道了一次,抛开了自身母仪天下的架子,小鸟依人的在李二身边和他胡来了一宿,第二天李二没有早朝。
而在这个时间段,程处默他们虽然也是走得很快,但是却没有八百里加急那样直接一直跑下来,因为他们一行数百人在大唐的地界上倒也不虞有失。再加上程处默心中也有一点自己的私心,他希望刘伟可以赶得上这一次的敬献传国玉玺的功劳封赏。
于是有意无意之间程处默在拖着队伍前进的速度,哪怕李二派人来催也没有提升多少,侯君集虽然心里焦急,但是却也知道这件事情上面程处默的私心。在找程处默问了一句之后,顿时不再言语。
因为程处默告诉他这东西是他的一个好兄弟去突厥王帐偷出来的,而这个好兄弟为了他们能够带回来这件传国之宝,一个人在草原上引着突厥人兜圈子为了给程处默他们回来的时间。
这种兄弟情义,侯君集没有道理反对,古人忠义难以两全,但是在尽忠的同时可以兼顾到义也是一段佳话。因为这样的情况侯君集也默许了,所以队伍的速度被侯君集精密的计算,而且按照程咬金他们从丹州一路快马加鞭的速度算下来,两支队伍可以再长安城外三十里汇合到一起。
这样的计算方式谁也不知道对与错,但是古时候的这些将领却是可以做到这样的事情,显然先人的智慧并非是我们后世之人可以小瞧的。就像什么走马观碑,什么目视群羊之类的事情,现在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能做到的就是天才。
而古人一个个留下这样多的名流千古的故事,让我们为之汗颜。不过这一切显然都有他们的道理在里面可是却被一次次的异族入侵毁灭掉汉室文化最后付诸于尘埃之中,再也无人知道这些先人的智慧。
暂且不说这些,且说侯君集带着传国玉玺的押运队伍,一路走来,不管是翻山涉水也好,安步当车也罢,一路上山清水秀,而且到处都是小麦收割后的土地,百姓在上面进行着下一季庄稼的耕种,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美好。
程咬金这边却是一路上快马加鞭,堪比八百里加急,一路上风驰电掣,所有的城池都在程咬金背后那几根红色的翎羽面前全然让路。使得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甚至在半夜都能够直接穿城而过,这样的速度,在第三天清晨的时候他们来到了长安城外。
而此时长安城外的官道上,一支队伍也出现在这里,足足有接近千人的队伍不疾不徐的行动着,他们每一个都是无比的庄严肃穆,虽然不知道什么东西让将军这般重视,但是他们却从未擅离职守,每一个都是全然紧绷着神经,只要有丝毫的异常情况,他们都会直接反应过来。
而此时在他们前方一支数十人的队伍拦在道路中央,一员大将端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此时正看着缓缓而来的这一支队伍。
第五章 进长安()
长安城,这座千年古都,在周文王时期就已经是周朝的都城,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一千多年。现在是大唐的都城,也是整个中原地区最大的城市,至少现在东都洛阳都没有长安城这样的规模。
长安城人口众多,现在长居于长安城的居民有五十余万,这个数字相当于当今大唐所有子民的二十分之一。这样的一座城市坐落在关中地区,整个城池四四方方,在最为强盛的时候,周长有三十五六公里,占地面积超过八十五万平方公里,是当今世上最大的城市,超过了现在西方最大的城市君士坦丁堡,是它的六点二倍大小,更是古罗马城的七倍大小。这样的城市作为大唐的都城,显示出整个大唐在当今世界上的地位。
当然现在是初唐一切都还没有那么辉煌,可是却也依旧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至少在此时此刻,西方的土地上一手持着剑,一首拿着古兰经的穆罕默德若是见到这座城市一定会认为这座城市才是真正的安拉在天上的天国模样。
而不是编撰什么飘着牛奶与美酒的溪流,什么七十二个处女这样的谎言来唬骗他的信徒。当然作为一个尊重所有人的信仰的新时代好青年,刘伟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是他却不会拆穿。
人总要有一个信仰,这样才能够支撑着他们活的有意义,而不是追名逐利的随波逐流。升斗小民为了生计不断的奔波一世,最后获得的是他们希望的幸福生活,这也是一种信仰。而一个人心中的志向也是属于他们的信仰,信仰这东西不是说要信教,而是心中有为之奋斗的目标。
所以刘伟在见到长安城的那一刹那,心中的志向更加的坚定了,这样的一座城市是他为之奋斗的目标,当然他并不是要自己统治这样一座城市。而是要让这座城市一直是世界上最为人侧目,最让人感到敬畏的城市。那需要大唐无数的儿郎为之奋斗。
侯君集护卫着传国玉玺一路慢慢前进也是心中焦急无比,因为这样缓慢的速度实在是让他感到不安。最主要的不安来源就是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上空盘旋着的那一头恶龙一个不悦他们全都大祸临头。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第二个不安,那就是万一走漏风声,那么他们面对的恐怕就将会是无数被打散落草为寇的隋末乱世之中的反王余孽的攻击。索性这个消息被封锁得很好,没有走漏。
只是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李二派来催促的百骑司的人马,这些人原本想让侯君集将传国玉玺转交给他们的,但是侯君集却最后断然拒绝了这道旨意,甚至差点将这些家伙斩杀当场。
这样的东西绝对不能假手他人,程处默从草原上带回来,那么就一定要程处默交给李二,这一点不管是程咬金还是侯君集都非常的清楚,这是将门增加他们的势力的机会。绝对不能够让百骑司的人插手进来。
任何事情经过百骑司的手之后,功劳减半,这一点将门是非常清楚的,毕竟护卫传国玉玺进京也是一件不小的功劳,而且最后敬献给李二才是最大的功劳,不然那么多人经手过了的传国玉玺功劳真个难以分配了。
所以侯君集和程咬金都决定将这份功劳给程处默,而经过洛阳的时候侯君集把自家小子也给捎带上了。这就是将门的生存之道,他们或许在朝堂上不是那一帮子狐狸一样的文臣的对手,但是在捞功劳这种事情上面却有着非常敏锐的直觉。
当然这东西是刘伟从突厥偷出来的,他们却将大头给了程处默,似乎对刘伟不公平,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刘伟根基实在是太弱了,无法真的承受这样的功劳。
就像是小孩子抱着金砖走过闹市一样,他保不住这样的功劳的,这一点刘伟也清楚,所以才会在草原上就把程处默拉着一起去,他自己难道带不回来这一件传国玉玺?显然不是的,他这一次能够穿过突厥草原,还有梁国的国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