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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这可恶的家伙撕成碎片,无论追到天涯海角。突然,脚底碰到了东西,是河床,他不禁欢呼了一声。
梁洪看见了已经开始涉水奔跑的大黑马,也看出了,马匹的左面隐隐绰绰躲着个人,几乎与马匹同步奔跑。这是个有经验的家伙,也就意味着更危险。
略一思衬,枪口瞄向了大黑马的身躯,扣动扳机,迅速拉动枪栓,眼睛仍旧盯着黑马的身后。
子弹打中了大黑马的肚子,猝然中弹,剧烈的疼痛下,大黑马陡然加快了脚步。然后,露出了稍后半步的白人。
在大黑马加速的那一瞬间,安德森就知道坏了,几乎是本能,他跨步向旁边跳去。
枪声响了,安德森觉得肩膀被猛地撞了一下,他知道还是中弹了。
看着目标踉跄几步,跌倒在河滩上,梁洪以为已经击中了要害。他认出来,这人就是那个白人头目。
狙杀还在继续,同样的方式,只不过往往多浪费一两颗子弹,多出了一匹受伤的惊马。
河面上,鳄鱼的盛宴重新在东边开席,较之方才,不过换了一处新的场所。无数鳄鱼追踪而来,先是撕咬吞噬被子弹射中的伤者,而后疯狂追杀水中逃跑的幸存者。无论人马,都是鳄鱼追杀的猎物,水面翻腾,残肢断臂漂浮,然后被更多的鳄鱼争抢。
受惊吓的人,受惊吓的马,纷纷拼命向河岸上奔逃。相比较四条腿的马匹,此时两条的人类显现出身体构造和体能上的劣势。更多的人,被追近咬住,而后被更多鳄鱼撕成碎片。
临近岸边的地方,人和马匹的协同也被惊恐破坏了。一旦能涉水奔跑,马匹就疯狂要挣脱缰绳,而后在人马的较力中,马匹主人被无情射杀。
梁洪痛恨,痛恨手中是栓动步枪,更痛恨弹仓只有五发。在他装填的时候,有几个人跑到了岸上。对,是四个,他回忆着。河水中的血腥盛宴接近了尾声,即使河岸的浅水处,也有鳄鱼游动甚至爬行,不可能再有生存者逃出来了。
手中的步枪移向了岸上,寻找上岸的漏网之鱼。突然,他惊住了,早先射中的白人头目居然不见了。
安德森是偷偷爬走的,当那个厉害枪手把注意力集中到岸边,疯狂射杀逃向岸上的幸存者时,他动了。子弹打在右肩,是贯穿伤,虽然仍在流血但不妨碍他行动。快速奔跑,越过光秃秃的河岸,最后窜进河岸上的灌木丛中。
上岸的漏网者并不都是如此幸运,两名一路狂奔的枪手带走了梁洪的目光。枪口迅速调转,清脆的枪声响起,跑在最前面的家伙率先中弹。跟在后面的,这时才回归正常智力,迅速跃入草丛中趴下。
还剩四个,梁洪心中记数着,枪口仍旧指向这里,但目光已开始在河岸附近全面搜索。
安德森犹豫着,是否攻击山崖上的枪手。中弹时,他藏在大黑马的左侧,用左手拎枪,右肩中弹步枪却没丢下。刚才山崖上射击,他看见了枪手的位置,如果在往常,肯定第一时间把子弹打过去,但此时,他胆怯了。
突然,旁边的灌木丛有了动静,他看见了西尔斯。原来这家伙也活下来了,真是命大。正常情况下,他会为乐于见到西尔斯活着,这样他还有机会回到南非矿业公司,继续领取那一份还算丰厚的薪水。但此刻,他恨不得掐死他。搞什么动静,找死呀,难道不怕山上面那家伙发现吗?
跑上河岸的有十几匹马,现在他们的主人都不在了。有几匹在河边往来徘徊,大概是想等待主人从水里上岸。也有惊马疯狂劲还没平息,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撞。
两匹惊马前后跑过白人枪手躲藏的草丛,突然草丛中响起了一声呼哨,前面的白马猛地站住,折转身直奔向那片草丛。
并不聪明的家伙,梁洪也发现了异常,他笑了。枪口随着白马移动,眼睛紧盯着草丛周围。他揣测出那家伙想必是白马的主人,只是,有了马他就能逃得掉吗?
果然,就在白马跑到近前停下时,一道身影从草丛中跳起,跃上了鞍桥。动作很敏捷很潇洒,可惜仍旧快不过子弹。枪声响过,马背上的人直挺挺跌落。再次受惊的两匹马,又是一前一后,又继续在河边狂奔。
看见马匹向自己这边跑来,安德森心中喜出望外。在敌人枪口下逃离,骑上奔驰的马背就是生路,虽然危险高难度,但总好过停下来当靶子强。前面的白马越来越近,就在安德森准备跳过去的时候,另一侧的灌木中跃出一道矮小的身影,像猴子一样轻灵地窜上马背。
站起来的他回不去了,好在后面还有一匹马,安德森跳起来的时候,发现还有一道身影约在扑向这匹马,甚至比他还稍快了一点。滚!左手的步枪猛地扔了出去,目标却是西尔斯,对方躲闪时片刻的停顿,给了安德森机会。顺利地抓住缰绳,飞身跃上了马背。
马匹飞驰,身后枪声也响了,伏身马背的安德森没有感觉到疼痛。回头望向身后,看见西尔斯正摇晃着跌倒。唉,亲爱的西尔斯,我的护卫任务彻底失败了。安德森只感叹了一声,便催马绝尘而去。
梁洪懊恼地看着渐行渐远的马匹,等他重新子弹上膛,目标已经跑出了射程。功败垂成,居然逃出去两个人,毁掉了摧灭强敌的喜悦。
再看河边,几匹马还在栈恋不走,有可能抓住。低头看了眼伏在身边的比特犬,系统制造的家伙,果然基因优秀,方才放了那么多枪,居然一动不动。这次他只带了一只,希望小家伙不要让他失望。如果有了马匹,再加上比特犬追踪,任务或许还能完成。
——安德森催动跨下马,一口气跑出去很远,才追上前面的白马。马背上的少年,紧张地抱着马脖子,即使被用手枪指着,仍旧不敢松开。
“老老实实的,不然就打死你。”
安德森用荷兰语威胁,看样子小土著不会骑马,也就不用担心他逃掉。见少年害怕地连连点头回应,他恢复了一些自信。回身向过来的方向眺望,没看见有追兵过来。那枪手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再说,他孤身一人,没道理再值得追杀。于是他的信心又暴涨了一截。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都会干什么?”
“霍拉,十五,陷阱,生火。”
少年一个个词汇地往外迸着荷兰话,分不清楚这些是他会干活的全部,还是会单词的全部。
第十章 追杀到底()
比特犬在前面一路嗅闻,梁洪骑马跟在后面,手里还牵着另一匹。马都是他从河边抓来的,后面的还驮两支步枪和上百发子弹。
比特犬虽然不是专门用来追踪的猎犬,但狗鼻子的确比人类更敏锐,省却了他徒步追踪的烦恼。南非除了野生的斑马,本地不盛产马匹,在荒原上追踪骑马的人相对容易。
小山坡上,梁洪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漏网者走得不快,他只用了半天就赶上了。远处的两匹马上,其中一人就是白人的头目,另一个人,他不确定究竟是被抓来的人质,还是探险队成员。为了确保一击中的,准备选择凌晨动手,他没有时间用在无聊的追杀上。
看样子这两个人似乎准备在野外露宿,梁洪也准备早早休息,养精蓄锐。
在河边的缴获,让他有了充足的储备。肉干、水囊、皮褥,吃的用的俱全,对于受过严酷野外生存训练的人,简直就是奢侈。营地选择了一块岩石上面,虽然风大,但胜在安全,更重要的是视野开阔。
安德森他们没有这样幸运,两匹马在此前的狂奔中就甩掉了所有行囊。现在身上唯一的热兵器,就是他身上的转轮手枪,子弹不多,还被河水浸泡过,不知道能不能打响。
现在,他只好看着自己的奴仆霍拉捕捉犬鼠。他已经把霍拉归入奴仆了,关于这一点,不需要征询那个小土著,贱民没有决定权。
犬鼠是非洲大地上最常见的小动物,又叫土拨鼠,洞穴出口一般有两个。霍拉用灌木枝条做成简易的机关,放在低处的洞口外,然后拎着水囊跑到高一点的土堆上,从另一个洞口浇水。
很快,下面的洞口就有犬鼠探出头,四下张望一阵,跑了出来。然后,自然就被夹子卡住了。
安德森看着小土著跑来跑去忙碌着,不知道搞了什么就捉住了大老鼠,极麻烦地钻木生着了火,然后把剥皮的老鼠架在火上烧烤。
这只老鼠个头挺大的,可我堂堂的安德森,居然要吃老鼠肉吗?看着火堆,看着火堆上烧烤散发出肉香的犬鼠,,他内心在斗争。就在霍拉觉得烤好了,撕下条后腿准备放入口中的时候,安德森突然冲过去一把抢下。
“滚,没规矩的蠢货,食物要主人用过了才轮到你。”
霍拉胆怯地挪开身子,眼睛还恋恋不舍地盯着差点入口的食物,安德森的话,他没听懂多少,只看出样子很凶。
“滚,在滚远点。”
安德森对自己奴仆这般没见识很生气,吼了一嗓子发泄,便把精力用在对付犬鼠肉上。这东西肉还挺多,大概有两磅重吧,味道像野兔子。不过吃起来,会不会得鼠疫。想起来家里面吱吱叫的耗子,他没了食欲。胡乱又啃了两口,站起身来,很大度地冲霍拉摆摆手。
“这些东西,老爷我赏你了。”
话音刚落,就见霍拉像发急了的兔子一样窜过去,扑到安德森啃剩下的犬鼠上大吃。
“贱民,就是下贱。”
安德森对奴仆的失态很鄙夷。
——东方的天际露出晨曦,梁洪立马六百米外的岩石后,用望远镜观察着露宿的两个人。微弱的光线方便了他观察。夜晚是野外最危险的时段,选择这个时候过来,就是怕在黑暗中遭遇猛兽。
孤零零的一棵大树,在盆地边缘的草原上很显眼。树下夜晚燃起的篝火已经熄灭,两匹马缰绳系在树干上。至于这两个人在哪里,他用望远镜仔细搜寻,终于在枝叶遮荫的树杈间找到了。白人头目占据了最大的树杈,那个小个子则趴在树枝的更高处。
瞬间,他有了简单明了的方案。看出来对方没有步枪,只要控制住马匹甚至把马匹杀掉,他就可以利用整个白天,很容易地追杀全部的漏网之鱼。
坐骑缓缓启动,然后猛地开始加速,马蹄声声,在最后冲刺的阶段,梁洪已无所顾忌。
迷迷糊糊的安德森,耳边听到了马蹄声,最初的一瞬间,还以为是梦中的幻觉。马蹄声越来越近,他睁开眼时,狂风一般飙来的战马和骑士,已然冲到两百米内的近前。奔驰中的骏马被突然勒住,马匹陡然打了个横,骑士从马背上直立起来,手中端起了步枪,瞄向他栖身的大树。
噢,上帝呀!安德森瞬间明白,骑士是来追杀自己的,瞄准的目标必定就是他。经验积累出的本能反应,他松开抱着树杈的手,想要从树上跳下,然后想办法骑马逃走。
就在落下的一瞬,枪声响了,安德森觉得身体又被撞了一下,很痛。
从四五米高的地方跳下,又突然在空中失去了平衡,于是结结实实砸到了地上。仰面朝天的安德森,看见树上的霍拉飞快地从树杈上滑下,灵活得像一只小猴子。霍拉轻巧地落地,看了眼躺在地上挣扎的安德森,先从树后抓起一根事先准备好的木棍。
这小子要干什么?拿棍子给自己当拐棍么,这个小奴仆还是很有眼力见的。而后,安德森发现猜错了,霍拉只是双手把木棍横在胸前,完全一副自卫的模样。嗯,这是要跟敌人拼命,誓死保卫他这个主人。
安德森双手支撑着地面爬起,还好,他落到了树后,同追杀来的骑士间有树干的遮护。从腰间拔出转轮手枪,指向正骑马缓缓向树后绕过来的敌人。
扣动扳机,枪口冒出一团烟雾。狗屁的韦伯利手枪,强大的后坐力让安德森醒悟过来,他的手枪射程极悲催。为嘛那些绅士们都说这款英国枪是全世界最好的,难道只因为决斗时能一枪轰碎对手脑袋?
砰,对面骑士的步枪又响了,安德森伸出去的手臂一颤,手枪掉到了地上。逃生的本能,探出半个脑袋察看骑士的动向,身体缓缓向后挪动,幸亏有这棵树,并且树干还足够地粗。
猛然,安德森感觉脑后被撞击,回过头,看见霍拉抡起的棍子正再次砸下来。
绕过来的梁洪很惊诧地看见这一幕,白人头目的小同伴,正抡动木棍疯狂打向白人脑袋。难道是传说中的猪队友?小家伙打得实在是太卖力了,木棍打折了,竟然又跑到旁边捡起块石头继续砸。
看着霍拉极凶残地把人脑袋砸成烂西瓜,杀人无数的梁洪都觉得身上发冷。他没有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