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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之血色军刀-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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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捂着胸口,肌肉一片紫红色,微微摇晃了一下,一口鲜血喷在地板上,然后长出一口气,慢慢的挺直身躯,眼中迸出比之前更加狂热的战意。

    “给你个机会,还打吗?”我用居高临下的态度,狂妄的问道。

    “当然,你还没死呢!”他大笑一声,战意沸腾。

    “阿尔忒弥斯,如果你继续让你的保镖送死,就别怪我不给你面子了。”战斗进行到这个程度,如果再打下去可能真要死人了,这里毕竟是她的地盘,该说的话我必须得说,要是大块头死了,只能怪他咎由自取,到时候别用这个理由向我们难。

    “在我死之前,你还没资格和我的主人说话!”说完这句,大块头仰头怒吼一声,像一炮弹一样向我射了过来,爆力竟然更胜刚才。

    我深吸一口气,整个人平静下来,摆出一个太极的起手式,刚才一战我用的都是特种部队中近身格斗的招式,大部分来自于中国武术,也有自由搏击,跆拳道,泰拳中的一些致命招术。

    现在,我要使出真正的中国功夫,来结束这场毫无意义的闹剧。

    说到太极,还是教我的,他是武术世家,身兼好几种拳法,真正的功夫高手,一开始学太极只是为了活动筋骨,后来天天进行格斗训练,摸爬滚打,渐渐现,其中有很多技巧都很实用,这才渐渐领悟太极拳的奥,但也只是初窥门径,跟那些头花白的武术名家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wxi7

第162章混血() 
在战场上一般用不到这种功夫,如果是杀敌,特种部队的格斗擒拿要直接有效的多,中国功夫讲究武德,意在强身,并非都是杀人的法门,但在今天这种两人决斗的情况下,不用刀,不用,比的就是拳脚,那功夫的威力就可以完全挥了。

    虽然我的太极还不到火候,但对付这个大块头应该足够了,打了这么久,我一直在寻找他的弱点和打败他的办法,之前我以为可以凭借度和灵活取胜,后来现,这家伙的度也不慢,而且很注重要害的防御,打在其他部位根本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这样打下去,就算两人累趴下也难分胜负。

    于是我就想到了太极,他的打法是以刚猛为主,想要短时间内打败他,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柔克刚,这正是太极的精要所在。

    看到我摆出这个手势,大块头微微愣了一下,但是脚步不停,沙包大的拳头凶猛的抡了过来,我看准时机,伸出手去,化拳为掌,扣住他的拳头,顺势向后退出一步,手腕轻轻一抖,画圆走弧,轻松将他刚猛的力量卸去,随后借助他前冲之势,扣住其手腕,我向后跳出一步,猛地向后一拽,借力打力,大块头的身体被我带飞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我左手抓住他手腕不松,右手迅扣住肩关节,双臂用力一推一拽,嘎巴一声脆响,卸掉了他一条手臂。

    大块头惨叫一声,另一只手抡起拳头向我脑袋砸来,我微微向后仰头,顺势出手擒住另一条手臂,五指扣住关节,故技重施,又是一声脆响,两条手臂都被我卸下。

    换做常人,早就痛晕过去了,可是这家伙着实强悍,还在做着困兽之斗,抬脚踹向我的小腿。

    “找死!”我高高抬起腿,一记凶狠的下劈腿,狠狠的砸在他膝盖上,他的身体太硬,这一脚没能踩碎骨头,但还是传来了轻微的骨裂声。

    此刻,我杀心已起,抬脚踩着他的脑袋,运足力气,抡起胳膊一拳轰向后脑,这一下就算打不死他,也能让他变成傻子。

    就在拳头快要落下的时候,我忽然一阵心跳加,脖颈凉,身后一阵劲风袭来,我想也没想,这一拳直接向身后轰去。

    砰,感觉撞上了一辆汽车,我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飞出三米多远,虎口震裂,整条手臂酸麻不已,毫无知觉。

    但我并没有摔倒,身后的女神先一步冲过来接住了我。

    “你怎么样?”她一脸焦急的看着我。

    “呵呵,没……没事!”看着她关切的眼神和心疼的样子,我苦笑一下,挣扎着从她怀里站起来。

    这一击之下,我整条右臂的肌肉都被震成了青紫色,虎口流出的鲜血,顺着手指滴在地上,我揉了揉麻木的右臂,向前走出两步,缓缓抬起头,冰冷的目光看向站在前面的家伙。

    那个脸色煞白,双目无光,死气沉沉,像个僵尸一样的家伙。

    “你不能杀他!”那家伙直勾勾的看着我,嗓音沙哑苍老,就像声带被烧过一样,难听之极。

    “我最讨厌背后偷袭的混蛋,你想替他受死吗?”我冷傲的看着他,这是一个绝对的高手,如果复活或许能和他一战,我恐怕还差点火候,但不会因此退缩,就算是是阎王老子,我也要搂他两根胡子下来。

    “你已经赢了。”他平淡的摇摇头,身上毫无战意,转身一步步走回了阿尔忒弥斯身旁。

    边上跑来几个黑衣人,把那个大块头抬了下去,他的伤并不重,两条手臂脱臼,小腿骨裂,以他的身体素质,过段时间就可以痊愈。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松了口气,看来今天的战斗应该结束了,要是那个僵尸一样的家伙真的出手,只怕我也要被抬下去。

    “啪,啪,啪!”前面传来一阵拍手声,我抬头一看,阿尔忒弥斯终于站了起来:“不愧是世界第一的雇佣军,果然厉害。”清冷的声音再次传来,她转过身,一步步向我走来,那个满脸谦卑,实力却深不可测的家伙,紧紧跟在她身后。

    看到她的模样,我心中一阵惊愕,一袭白裙拖地,银色丝飘然披下,一直垂到大腿,那张绝世容颜更是惊世骇俗,清冷如仙,缥缈虚幻,竟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怪不得北欧的人都把她当神一样膜拜。

    但这些都不是让我惊讶的原因,真正令我惊讶的是,那张脸竟然是东方面孔,可是眼睛却像天空一样湛蓝,清澈,中国人不可能有蓝色的眼睛,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个混血美女。

    阿尔忒弥斯缓缓走到我身前,用标准的汉语说道:“我没想到能在凯撒雇佣军中,见到中人。”

    “如果你是神,就一定可以想到。”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的眼睛,那眼神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我从没说过我是神,那都是别人对我的评价。”她的声音不是冷酷,似乎更多的是孤独,漠然。

    “我不在意那些,我们是雇佣军,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任务,顺便说一句,你的汉语讲的很棒。”我无所谓的笑笑。

    “你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还是休息一天,任务的事,我们明天再谈!威尔森,好好招待我的客人。”阿尔忒弥斯说完,认真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离开了大厅。

    女神张嘴就要把她叫住,却被我拦了下来,我们的话在这个地方明显不管用,一切按照她的意思办就是了,经过了刚才一场大战,相信阿尔忒弥斯不会再对我们有什么想法。

    这个时候,被我在门口不知道扔到哪去的威尔森鼻青脸肿的走过来,勉强露出一个笑容,道:“跟我来吧,你们的房间已经安排好了。”

    队长看了我一眼,冲我点点头,起身跟着威尔森向大厅外面走去,我看似随意的搂着女神的肩膀,其实我连走路都费劲了,阿尔忒弥斯说的没错,我的身体的确达到了极限,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传来剧痛,那种感觉,就像肌肉拉伤一样。

    这是用力过度的现象,等这些伤痛过去,我的身体素质应该会变得更强,可这个过程真是痛苦异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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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情感() 
威尔森给我们安排了一座独栋别墅,就在古堡的后面,除了我们四个之外,没有其他人,里面准备了丰盛的晚餐,阿尔忒弥斯没有再出现,威尔森代表雪地狼族陪我们共进晚餐。

    酒是最好的红酒,菜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佳肴,可我吃到嘴里却食不知味,全身肌肉酸疼的厉害,哪还有心思吃饭啊!

    东西没吃多少,酒倒是喝了两大杯,雪地狼族的酒的确很烈,两杯酒下肚,感觉胃里热烘烘的,好像有团火在烧,身上的疼痛也缓解了许多,酒精起到了一定的麻醉作用。

    威尔森是个很健谈的家伙,和队长边吃边聊,谈论着雪地狼族的光辉事迹,还有阿尔忒弥斯的铁血手腕有多么厉害,北欧的人民是多么的崇拜。

    顺便还询问了许多凯撒雇佣军的事,队长一直保持着微笑,挑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任务讲给他听,其中威尔森还提到了我,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东西。

    队长对我的评价只有一句话,“深藏不露的”除了知道我是中国人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

    明星和女神根本就不理他们,只顾着埋头猛吃,威尔森连跟她们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气喝掉一半,放下酒杯,我对着威尔森微微一笑,道:“你知不知道刚才和我单挑的大块头是谁?”

    威尔森哈哈一笑,道:“当然知道,他可是名震欧洲的人物,北欧黑拳之王奥古斯卡,在遇到领之前,称霸欧洲地下拳坛,一千七百多场拳赛,从无败绩,他可以一拳打死一头牛,今天败在您的手上,是我们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我就知道那家伙有点来头,没想到名气还不小,奥古斯卡,的确是个强悍的对手。”我摇晃着高脚杯,自言自语道。

    其实我真正感兴趣的是那个像僵尸一样的家伙,那才是真正的令人恐怖的高手,我自问不是他的对手,真不知道阿尔忒弥斯从哪里找来这样的人做保镖,怪不得她一直有恃无恐。

    “那个站在你们领旁边的,像个仆人一样的家伙是谁啊?”我看向威尔森,漫不经心的问道。

    提到这个人,威尔森的脸色变了变,摇摇头,道:“那个人我不清楚,雪地狼族中,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好像突然出现的一样,空降到领身边,他的事恐怕只有领一个人知道。”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料之中的答案,像这样的高手,来历必然很神秘,威尔森这样的小角色,根本不配知道。

    吃过饭之后,威尔森就起身告辞了,我拿着一瓶酒独自回到房间,靠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下的雪地怔怔出神。

    身上传来的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毫无困意,在缅甸征战了这么久,每天都是血腥,杀戮和死亡,难得遇到这么宁静的夜晚,能让躁动的心渐渐安稳下来。

    我曾经的队长狼王跟我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精神长期处于紧张,亢奋的状态,很容易变成疯子,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却有它的道理,当流血,牺牲,杀戮变成了习惯,就很难回归到正常的生活,所以在每次走下战场之后,都要想办法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这样才不会变成疯子。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甚至渐渐忘记了身上的疼痛,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人轻轻打开,不用看,只听那轻微的脚步声,就知道是女神来了。

    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本来以为我睡着了,走进一看才现我还睁着眼睛。

    “是不是又在想那个白头的美女啊?你这头!”女神哼了一声,抢走我手里的酒瓶,仰头灌了一口。

    “人家明明是银好不好!”我笑了笑,看了她一眼,然后目光又转向窗外。

    “这么说你还是在想她!”女神的脸当时就沉了下来,一脚踢在我膝盖上,痛的我倒吸一口气。

    “你想多了,我只喜欢金!”我拉住女神的手,把她拽到身边坐下,捏起她的金色长,放在鼻子边闻了闻,微笑道:“这个味道才是属于我的。”

    女神露出一个绝美的笑容,转过身躺在我怀里,凝视着窗外的雪地,微笑道:“早就听说特隆姆瑟的雪地很美,一直在等那个能陪我看雪的男人出现,终于到了这一天,没想到是你这个混蛋!”

    女神嘴里骂着,脸上笑着,她很骄傲,很自负,甚至一度以为等到死都不会碰到值得付出的男人,无论多么冷血的战士,只要是人就会有情感。

    而这种情感总是有不得不收藏起来的时刻,让人误以为我们是畜生,,杀人机器,而生命里最重要的,藏得最深的,害怕让人知道的,就是在外人眼中,雇佣军那可笑之极的感情。

    当沉淀在心中的爱恋悄然绽放,也就是女人最璀璨的时刻,就如现在的女神,谁能想到,她曾驰骋战场,所向无敌呢!

    男人陪女人看天涯海角,固然有阳春白雪般的浪漫,女人陪男人闯刀山火海,却也是生死相依的爱恋,今天我陪她看雪,明天她陪我杀敌,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夜渐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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