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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部队大院-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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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生看着装修好的新房,心里说不上是幸福还是难过,他感到自己的头脑已经有些麻木,不管是品尝选择对了的甘甜,还是吞咽选择错了的苦涩,他今后都不准备庆幸或者后悔,反正茅房和厕所一个样。

    饭店里张灯结彩,宾朋满座。

    朝生结婚了,他企图在感情的废墟上尽快埋下爱情的基石。

    他觉得婚礼和葬礼在同时进行,参加婚礼的是他的身体,参加葬礼的是他的心灵。

    婚礼主持人的语调也像是在致悼词。

    林凌潮红的脸和伴娘苍白的脸都像是涂了太多的脂粉,像殡仪馆里的死人刚刚化了妆。

    朝生觉得今天的喜事办的有点滑稽,自己不过是被别人提着线操纵的木偶。

    梁兴的脸板得如同朴克牌上的连体人头像,只有在别人和他说话的时候,才有一线机械的笑容。只有撒谎的嘴巴,没有骗人的眼睛,朝生和林凌谈恋爱之后,他就发现,儿子生活的罗盘已经掉转了方向。

    吴春芳今天的角色最难扮演,心里喊着苦,嘴里还要叫甜。

    林凌爸爸位高权重,工作繁忙,没有来参加女儿的婚礼,林凌的妈妈由吴春芳陪同着,参加了婚礼的始终。吴春芳这段时间哭过好几次,颗颗眼泪都饱满晶莹,货真价实。但是,她今天堆满笑容的脸上已经看不到一点伤心的痕迹。朝生把林凌第一次领回家之后,吴春芳满肚子不乐意,林凌现在的单位就是她以前工作过的医院,听熟悉的同事讲,这姑娘就是长相差一点,其他方面都还算不错,她才得到一些安慰。

    朝生结婚过去一段时间了。

    朝阳把光芒洒向大地,抚慰着被冷风折磨了一晚的房舍树木。

    梁兴家里今天发生了两件事情,一是有人打电话传过消息来,梁兴提升政委的议题已经在上一级的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且已经上报;二是在学校当副政委的崔文才主动给梁兴打了个电话,埋怨他今年在朝生考研的时候为什么不给他打招呼,并且许诺说,朝生明年考研的事情不用家里再操心,由他全权负责。

    (本篇完)

同窗(上)()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是一个野地里跑出来的顽皮孩子。小学毕业以后,我凭着一股机灵劲考入初中,但是并不知道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在学校里今天和同学吵架,明日与老师顶嘴,让学校的老师伤透了脑筋。

    我的同桌马长志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老师安排我们两个人坐在一张课桌上,可能是觉得我学习时不太用心,又不守纪律,让他对我进行重点帮助。

    马长志比我的年龄大了不到两岁,他不但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多帮助,生活上对我也很关心,因为是住校学习,我们每个星期只能回一次家,他家里当时的生活条件稍好一些,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同学们从家里返回学校的时候,他总是忘不了给我带一点吃的,有时候是一把生花生,有时候是一块烤白薯,填饱肚子,当时是我们生活上最大的奢求。

    那时候,农村能够读初中的孩子不多,能到高中念书的更是凤毛麟角,我们班四十多个学生,毕业时,只有十来个考入全县唯一的一所设在县城的高中,马长志是其中之一。

    在去往县城高中报到之前,马长志步行了几里地,特地到我的家里,劝说我在农村不要忘了看书学习,他说我的语文基础还不错,可以多看些文学作品,练习写点东西。他还送给我一本《汉语成语小词典》,并用苍劲的字体在扉页上抄写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一书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段话: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右下角一行小字写的是“马长志与学友共勉”。

    由于劳动之余闲得无聊,也由于马长志的苦口劝说,我在家中的茅草屋里,晚上经常在如豆的灯光下,读了我在农村所能找到的文学书籍,并练习写些顺口溜、表扬稿之类的东西,有两篇居然还被县广播站采用了。

    两年之后,也就是“文革”后期,在马长志和他的同学们都参加了造反派,醉心于派性斗争的时候,我参军了。离家时,除了父母给的二十元零花钱,我只带了马长志送给我的那本《汉语成语小词典》。

    到部队以后,我的那点文字功夫还真是派上了用场,连队办墙报,出板报,我都是主力,还经常与文书一起为连首长写发言材料。由于当时的文化生活非常贫乏,战士们除了每星期看一场连台词都能背下来的电影之外,就是读报纸和学习领袖著作了,《汉语成语小词典》成了我最爱看的书,书中的近三千条成语我几乎全能背出来,我写的学习心得和大批判文章词汇最丰富、语言最生动,多次受到连队首长的表扬。当兵刚刚满三年的时候,我就被提升为干部,不久就成为部队机关的宣传干事。在此后几十年的军旅生涯中,我一直把那本小词典带在身边,经常对着扉页上马长志写的那几行字,追忆往事,反思自己,脑海中也时不时地会映现出马长志的影象。

    前年三月的一天,我去部队随首长到基层部队检查工作回家以后,发现书房里多了一摞工具书,字典、词典和警言名句集锦,一应俱全。爱人告诉我,大学毕业刚分配到家乡县城工作的外甥前天出差路过北京,他知道我平时爱看书、爱写东西,特地买来送给我的。尽管有些书我已经有了,但想到外甥这样懂事,心里依然很高兴。

    一个星期以后,我发现汉语成语小词典不见了。

    “有了新词典,还要旧的干什么?我把它和旧报纸一起当废品卖了!”

    听了爱人的解释,我的肺都快要气炸了,大发了一顿脾气。

    一天下午下班时间,我刚走到生活区的大礼堂门口,政治部的王主任喊住了我,他说刚才有个收废品的老头打听我,已经朝我家的方向去了。

    在我住的宿舍楼门口,我看到了收废品的老大爷。

    这个老大爷我见过,他经常骑着三轮车在大院里喊:“有废品来卖!”听口音好像是个老乡。

    老大爷今天似乎比以往显得年轻,黑瘦的脸上少了些胡须,衣服穿得也整齐一些。

    我走上前去,刚想问他找我干什么,忽然看到他手中拿着的马长志送给我的那本小词典。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高声说:“原来你是给我送词典的,谢谢你,谢谢你!你怎么知道这个词典是我的?”

    “这上边有你的签名。”老大爷怔怔地望着我,低声说。

    我从他手中接过小词典,从身上掏出一张百元人民币钱,递给他说:“这个小词典我已经珍藏了几十年,感谢你能够帮助我找回来,这点钱希望你能收下。”

    老大爷搓着两只手,仍然怔怔地望着我,口中喃喃地说:“我不要钱!我不要钱!”

    “不要客气,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把钱放在三轮车上,转身就要离开。

    “皮猴!”老头在我身后高喊了一声。

    好像是万里晴空一个炸雷。我“忽”地一下子转过身去,惊愕地看着面前的老人。

    我上初中的时候,因为身材瘦小,又很调皮,同学们给我起了个外(绰)号:“皮猴”,三十多年了,我的这个外号从来没有再听到别人叫过,这个老人怎么会知道?

    “我是马长志!”老头看我还楞在那里,声音颤抖地说。

    “你,你是马长志?”几十年来,马长志在我头脑中已经定格为朝气蓬勃的中学生,怎么会是眼前这个形容憔悴、面目枯槁的老头。我觉得身上的血液似乎都凝固了,结结巴巴地问他。

    老人家肯定地点点头,我抓住他的手,凝视着他,想从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找到当年马长志的影子。

    在我家的沙发上,马长志手捧着我给他沏的龙井茶,满怀深情的望着我。记忆的游丝把他牵回到那个多灾多难的年代……

    “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是我们班的班长,在同届三个班一百多名学生中,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前矛,老师和同学们都说我是上名牌大学的材料,我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文革”期间,我和我的同学们凭着一腔热血,把个人的前途置之度外,关心起国家的命运来。打打杀杀了一年多的时间,老师靠边,学校停课,我们都成了没娘的孩子,我回到农村和普通农民一样,整天把太阳从东山背到西山,过着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日子。后来上大学采取推荐的办法,每年分到我们那里有限的几个名额,都被干部们抢去给自己的孩子或者亲戚了,根本轮不到我们这些人。”

    我往他茶杯里加些开水,听他继续讲。

    “你参军以后寄给我的几封信,我都收到了,由于我当时心灰意冷,万念俱灭,情绪非常低落,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也就没有给你回信。这些年我碌碌无为,随波逐流,不知不觉已经成了六十来岁的人了。现在农民的日子很难过,种粮食卖不了几个钱,买农药、化肥、种子的投入倒是不少。我和两个同乡结伴来这里收废品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们三个人在市郊垃圾场旁边租了一间房子合住。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翻看废品中的书报,无意中看到这本小词典以后,我好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我知道你就在北京市,而且还可能就在我常去的几个部队大院里工作,但是我并没有下决心找你,我不想打扰你平静的生活,也不想和你一起去翻看过去那些发黄的日历。”

    马长志说到这里,眼睛里闪现着泪花,我从他手中接过茶杯,放在茶几上,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马长志舒了一口气,接着说:“一个人的路要靠自己去走,一个人的命运也靠自己来安排,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不会怨天尤人。一年多来,我省吃俭用,已经积蓄攒了两万多块钱。垃圾场旁边住着几户菜农,平时我跟他们学了一些种菜的技术,准备回老家以后种植大棚蔬菜。我已经买好了火车票,后天就走,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收废品。这几天我心里很矛盾,后来觉得还是应该和你见上一次面,不然会终生遗憾。”

    “这些年你一定吃了很多苦?”马长志似乎不准备给我讲多少他过去的经历,我忍不住问他。

    马长志只是肯定地点点头。

    看到天色已晚,马长志站起身来就要走,我死死的拉住他,一定要留下他吃晚饭。马长志说:“因为这几天要回家,有些杂事还要处理一下,没有时间在你家吃饭了,如果你同意,我想把这本小词典带走,它对我今后会起一个很好的警示的作用。”

    我欣然答应。

    我想给马长志一些钱,他坚决不要,我们俩拉扯了好一阵子,他拿起小词典就要出门。我灵机一动,对他说:“这些钱你不要就算了,我把词典给你包好,送你下楼。”

    我用报纸把词典,连同偷偷夹在里边的两千元钱包好,又装进一个信封里,到了楼下才递给马长志。

    望着马长志远去的背影,我百感交集,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我们虽然都是已经六十来岁的人了,但是,后面的道路还很漫长,我衷心地祝福他:一路走好!

同窗(中)() 
儿子的女朋友今天是第一次到家里来。

    儿子的女朋友长相不错,高挑身材,眉清目秀,职业也很好,和我儿子在同一家外企的同一间办公室里工作,而且她的父母还与我是同一个县的同乡,尽管儿子说这一点并不重要,但是,我和老伴依然非常高兴,我们心里总是觉得,亲不亲,家乡人,曾经在一个地方生活过很久的人,起码在以后的相处当中,共同语言比其他人可能会多一些。

    现在的姑娘可是真够大方的,儿子的女朋友进了家门,看见老伴正在忙活着做饭,脱去外套,换上拖鞋,就下了厨房,帮助老伴又是淘米,又是切菜,老伴高兴得像是吃了蜜蜂屎,自打姑娘一进屋,嘴巴就一直没有合拢过。

    为了招待儿子女朋友的这顿晚餐,老伴整整忙活了三天,几次去市场上购买的鸡鸭鱼肉,差一点把冰箱的肚子撑破。

    在儿子女朋友的帮助下,晚饭终于做好了。尽管姑娘一再劝阻老伴,让她不要再炒菜,但是,老伴为四个人准备的这一顿晚餐,依然能够把一个班战士的肚皮填满。

    我事先警告过老伴,吃饭的时候,客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能像以前家里来了客人一样,不管人家喜欢不喜欢,总是没完没了地给人家夹菜,也不要像过去在官府里过堂一样,对人家的情况问个没完没了。老伴当时答应的很好,可是,一到时候老毛病就又犯了,儿子女朋友面前的菜碟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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