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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特种兵王-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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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93狙击步枪,的确是很多狙击爱好者很喜欢的枪型,尤其是改良之前的型号。

    这么说吧,就个人而言,改良前的R93狙击自动步枪适合单兵作战,这类人大多出自于雇佣兵,因为这把枪最开始设计,就是为狙击手量身定做的。

    但之所以改良,是因为需要大量的组装到军队之中,改良后,无论是批量制造还是对狙击手的要求都降低了许多,所以这才是最终改良这把枪的原因。

    张远显然就是喜欢这把改良前的原装R93狙击步枪,但他却知道,这枪是秦风的,所以他苦笑道:“君子不夺人所爱!”

    秦风呵呵一笑,把枪背在后面,开口笑道:“等这次任务结束,这把枪我就送给你了!”

    “班长,你,你是说真的吗?”张远有种幸福突然来临而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

    毕竟这把枪先不说价值,但对于张远来说,太喜欢了!一个好的狙击手,自己喜欢的狙击枪就是他的命根子。

    “当然是真的,这几天枪我先带走,等任务结束,我就把他送给你了!”秦风笑着点了点头。

    “谢谢班长!”张远兴奋的点了点头。

    秦风走了,他只背了一个装着狙击步枪的背包离开的,甚至都没有和其他暗夜小队的成员打招呼。

    许浩望着秦风离去的背影,不由深吸了口气:“他很强!无论是实力还是战术,我们都与他有差距。”

    “队长,秦大哥说他先去探查一下,等你们伤势好了之后再一起行动!”姜雪把秦风的原话说了出来。

    “嗯,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想想办法,怎么去弄点药物了。”许浩点点头,眉头微微皱了皱。

    现在他们是没有钱,通过正规渠道去购买显然是不行了,至于抢?

    呵呵,先不说他们是军人,不能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就算能做,怕也很难抢到那些物资,毕竟能在这种有战争的地方做药物买卖的,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货色。

    “咦,你这背包是什么?”忽然许浩奇怪的看着姜雪手中的背包。

    姜雪这才想起秦风交代她的,不由古怪的道:“这是秦大哥走的时候留下的,说是我们能用得着。”

    打开背包,两人朝背包里望去,下一刻,两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许浩满脸不可思议。

    “好多…钱……”姜雪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背包中,一叠一叠的钞票,起码有二三十万美金,折合华夏币就是近两百万啊!

    难怪秦风临走的时候说,这背包里面的东西,他们会用得着。

    ……

    巴拉达城,一个被战火洗礼过的城市,经过几次的更变统治,现在属于三大军阀之首的罗布将军所占领。

    整个城池,虽然没有华夏那种大城市的感觉,甚至只能和一般的县城所相比,但在以色国,尤其是在战争范围内的城池中,也算是人数较多的一个城了。

    当然,之所以这里人多,并不是因为原住居民多,而是雇佣兵很多。

    这里有来自各个组织各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也有来这里发战争财的各种商人,也是因为有了这些人,这个城市的人才多了起来。

    整个巴拉达城,雇佣兵的数量达到了数千只多。

    这个数字恐怖吗?不,其实一点都不恐怖,因为他们并不是来自于一个佣兵组织,而是来自于无数个佣兵组织。

    更何况,他们和罗布将军的军阀没有任何关系,这里顶多算是这些佣兵组织的歇脚点,也或者是栖息地而已。

    世界上所有的佣兵组织,多得可以忽略不计,有的几个人联合在一起,也可以自称佣兵团,有的几十人形成规模,那算是小型佣兵团。

    

第208章 巴拉达城() 
数百规模的佣兵组织,基本上就算是中型佣兵组织了,而这些中型佣兵团也有了收入来源,他们可以接一些任务,与某些势力合作来带来利益。

    就如同凯撒佣兵团一般,他们拥有数百名雇佣兵,而且长期活跃在以色国一带,并且频繁与一些军阀合作,这样就导致他们的整体实力,比那些普通佣兵团要强一些。

    也有大型佣兵团,雇佣兵数量达到几千,甚至上万的,而这样的佣兵团无不是在佣兵界鼎鼎有名的存在。而且他们一般都是分散在世界各地,拥有规模的武装,不输于军队的作战能力以及纪律。

    不过也有那种人数少,但整体实力却很强的佣兵组织,比如潘多拉佣兵团,一百八十名雇佣兵,却能在世界佣兵组织中排列第十二,而与之相反的是,凯撒佣兵团拥有五百多名雇佣兵,反而却排在二十名。

    这就是因为,潘多拉雇佣兵整体实力,以及作战能力很强,几乎不输于任何一支特种兵队伍。

    也是因为这样,潘多拉雇佣兵在国际上有不小的名气。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使潘多拉佣兵团有名,是因为潘多拉的首领是一名女人。

    所以说,佣兵团组织有很多,特别是在非洲及中dong,等战事吃紧的区域,各种大大小小的佣兵组织可以说是随处可见。

    而现在,巴拉达城就有着来自于不同佣兵组织的雇佣兵,毕竟雇佣兵除了有任务外,大部分时间还是和普通人一般。

    而巴拉达城就适合居住与生活。

    此时秦风也化身为一名普通的雇佣兵,走在巴拉达城市的街头。

    虽然一副东方人面孔,但亚洲人当雇佣兵的不在少数,他们大多都来自于岛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有的是退伍军人,有的是纯粹想着当雇佣兵发财的。

    所以在雇佣兵中能看到亚洲人,是很常见的事情。

    街上游走的行人中,有近一半都是雇佣兵,身穿作战服,肩上背着枪,似乎这是雇佣兵的标配。

    当然,雇佣兵的脾气都跟普通人完全不一样,就比如说,前方两名起冲突的黑人,两人都是雇佣兵,却似乎来自于两个不同的佣兵组织。

    在雇佣兵的群体中,大多都是一些不要命的家伙,一言不合就开打是很正常的事情。

    此时两名雇佣兵就因为口角,在街头大打出手起来,周围聚集了一些看热闹的。

    其中一名黑人似乎不敌,被拳头狠狠的一阵狂揍,但很快,他拔出了手枪,对准对方就是砰砰砰连续开了几枪。

    那名雇佣兵倒地身亡,这名黑人还没来得及收起枪,远处就传来枪声,很快这家伙就被打成了筛子一般。

    接着,一队武装士兵走来,拖走了两具尸体!

    在巴拉达城,虽然没有禁止打架或者杀人,但却禁止开枪杀人。你了不起可以用刀杀对方,但开枪杀人就是不行。

    两具尸体被拉走,围观的人群也散了,在他们眼里并没有丝毫的意外,死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且这两人打架打到开枪,不被士兵开枪射杀才怪!

    天黑之后,巴拉达城也很热闹,不过在晚上,有三种生意非常好。

    饭馆,酒吧,鸡店!

    雇佣兵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所以饭馆里随处都能看见三五成群的雇佣兵举在一起,然后醉醺醺的从饭馆走出来。

    走在大街上,有画着浓妆,穿着性感的女郎会在小店门口大胆的对过往的雇佣兵抛着媚眼,甚至更有胆子大胆的,直接跑到街头拽人家胳膊。

    “帅哥,进来玩会儿呗?只需要五十美金!”

    “哇,大爷,你好men呢!看得人家走路都走不动了……”

    看着这些花枝招展的女郎,似乎和国内的一些小巷子的失足妇女一般,但国内那种失足妇女,是干的违法买卖,动不动就被执法队盯上,或许那些老男人在去那种地方之前,还会偷偷摸摸的看周围。

    但在这里就不一样了,这里的皮肉买卖是合法经营,而且大多做的都是雇佣兵的生意,因为雇佣兵有钱啊,而且特别大方。

    当然,做哪行都不容易,尤其是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女郎,他们面对的是从战场上下来的雇佣兵,说白了,这都是一群身强力壮,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有的脾气坏的,提起裤子扇你几巴掌都是小事,更有的雇佣兵,甚至在发泄的同时,还有特殊癖好,一趟下来搞得你遍地鳞伤,最后扔一叠钞票给你就算了事。

    秦风是自然对这些没有兴趣的,挣脱开两名拉着他胳膊的女郎,直接朝着不远处的酒吧走去。

    酒吧,自然是夜晚生意最好的地方之一,巴格达有很多小酒吧,有的只是单纯的喝点酒,聊聊天,但更多雇佣兵却是来发泄的。

    他们会去那种人多一点的酒吧,而那种酒吧是可以看美女的。

    走进酒吧就能看到身着暴露的金发女郎在T台上跳舞,甚至有人给足够多的消费,她不穿衣服跳舞也不是不可能的。

    而且在这里,你还能叫几个陪酒,给点美金做消费,可以让你喝酒也痛快许多。必要的时候,如果你需要,也能出得起价钱,陪你在某个包房舒服一阵也是可以的。

    当然,酒吧里面的女郎档次比外面做皮肉生意的要高不少,价钱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秦风刚坐下,点了几瓶啤酒,就有一名身材不错的金发女郎走了过来。

    “老板,需要陪酒吗?”金发女郎抛了一个媚眼,浓浓的口红隔着空气朝秦风亲了一下。

    这女人身材的确不错,应该是属于欧美人,坐下后窄裙绷的紧紧的,上面呼之欲出的肉球,让秦风不由看了一眼。

    胸大,屁股也大,呵呵,不过没兴趣。

    “不用了!”

    “真不用吗?我今天可是第一次坐台哦,而且,人家还是个雏呢!”金发女郎把手放在了秦风的大腿上,抛着媚眼诱惑着。

    呵呵,你要是个雏,我要是信了,除非脑子坏掉!

    秦风把对方的手拿住,正打算挪开,顺便说一句真的不用了。但他很快就改变了注意,脸上的笑意浓了起来:“好,那陪我喝几杯!”

    

第209章 金发女郎的身份() 
一般坐台陪酒的,也或者做皮肉生意的,都是一些细皮嫩肉的女人,这些女人基本干不了重活,所以她们才会做这些没有尊严的行当。

    即便也有一些出自于农村,或者被生活所逼的女人,也会做皮肉生意。

    但秦风却发现,这个金发女郎有些不简单。

    无论是身材,还是诱惑人的手段,这些都没问题。但唯一让秦风觉得有问题的,是对方的手。

    肌肤的确很好,显然是经过长期保养的,而且欧美人皮肤都很白。但这只手,秦风在触摸的一瞬间发现,手心食指根部有老茧。

    一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手心有老茧,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这个女人长期用枪,而且时间很长,也只有经常用枪的人,手心那个位置才有老茧,这是无论怎么保养,哪怕是看不出来,但手一触摸就能感受到的。

    这正是一名坐台陪酒的?秦风呵呵一笑,在他看来,要么对方是一名杀手,要么就是一名出自于某个国家的特。工。

    至于雇佣兵什么的,那是不可能的!这女人要没有目的,会在酒吧坐台?八成是收集情报的吧?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国人?”秦风开了两瓶啤酒,直接塞到了对方手里,当即招手让服务员过来,又买了一打!

    “人家叫莎莎!阿尔巴尼亚人!”金发女郎一边羞涩,一边继续把手放在秦风的大腿上说道。

    两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所以秦风能从对方的口音中听出一些问题。

    呵呵,明明纯正的美式口音,就算刻意掩盖也能听出来,秦风会相信对方是阿尔巴尼亚人才怪。

    阿尔巴尼亚人是欧洲相对来说经济并不发达的国家之一,所以你能在许多卖肉行业中遇到这个国家的漂亮女人,所以这金发女郎对自己的身份掩盖的很好,至少让人不会觉得怀疑。

    不过他也不拆穿就是了,拿起啤酒瓶与对方碰了一下,就一口气咕噜咕噜的全吹了下去。

    金发女子愣了愣,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么喝酒的人,但也没办法,她也只能一口气把一整瓶啤酒喝完。

    “老板,你是雇佣兵吧?那支佣兵团的呢?”

    来了,这是在套我的话了!秦风心里跟个明镜似的,不过做戏嘛,就得做个全套,他一手把金发女郎搂了过来,然后躺在了沙发上,嚣张的吹嘘道:“当然是雇佣兵,不是雇佣兵,敢来酒吧玩?呵呵,而且我跟你说,我们佣兵团可不是在场这些家伙能够比拟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假装色眯眯的把手探了过去,大胆的放在对方的大腿上。

    金发女郎的身体微微一颤,但很快就假装淡定了起来,只是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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