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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来自地府-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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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以冉脑袋抵在她的肩膀上,因为她在打电话所以没打扰她,只是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把骨头汤里的浮沫舀出来。

    这样的小细节如果放在别人身上叫做礼貌,可是如果放在自己爱人身上,就会变得格外缠绵悱恻,令人心动。好像周围的空气也因为她将身体贴过来的举动而变得粘糊糊的,还有蜜糖暴晒在阳光底下,甜味一点点渗出来填满嗅觉的味道。

    粉丝疯狂起来太吓人,哪怕大麦音乐已经多番通过微博和各路媒体向公众表明了yara的身体正在调理,并且腰伤也不会对她日后的歌唱事业造成影响。粉丝也还是想方设法地要拿到第一手资料,常常把医院楼下围成一个圈,哭天喊地,十分扰民。

    alina没辙,考虑到既然只是休息也没必要回到b市那样一个到了年底就腥风血雨的地方,于是在医院附近临时租了一间公寓,让张以冉能在比较安静舒适的环境下静养腰伤。

    得亏张以冉年轻,恢复快,也得亏白曼桢的按摩手法好,她现在身上缠着护腰,除了太过考验柔韧性的动作做不来以外,生活自理不是难事。

    白曼桢唇角带笑,挂电话以后忽然就侧过脸来吻了吻正聚精会神舀浮沫的张以冉的耳垂。

    也许是碍于腰伤太久没开荤的缘故,张以冉的身体变得格外敏感,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吻,那截雪白的耳垂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起来。

    “诶,你耳朵红了。”白曼桢故意打趣她。

    张以冉笑:“所以呢?知道我□□焚烧了?上我啊。”

    “别激我啊你,虽然说你得谨遵医嘱少做大幅度的运动,但是我这个人向来没什么医德你知道的。”白曼桢单手撑着橱柜,很懒散地眯着眼睛端详了张以冉一会儿,又挑挑她的下巴,转到另一边,让她那截幸免于难的耳垂正对自己。

    迫于这别扭的姿势,张以冉只能斜着眼睛看她,笑得快没了眼睛——刚从升降台摔下来那会儿她真是疼得死去活来,恨不得把主办方生吞活剥了,可是因祸得福换来了两个人短暂的光明正大的同居生活,她真想给主办方送一面锦旗:“助人为乐,胜造七级浮屠”。

    “干嘛啊你,我知道我漂亮我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你多少也收敛点啊,一脸痴汉样。”

    “自恋。”白曼桢白眼一翻,往她耳朵上又落下一个吻,满意地看见两相对称的红色,“我就想给你另一只耳朵染个色。”

    “真可爱。”白曼桢摸了摸张以冉的柔顺的头发,宠溺地夸她。

    又一次证明了爱人做什么事都是特别的道理,比如这句无数人夸过张以冉的话,效果和喂了一袋糖差不多,甜得她牙根发腻,顶着两只红耳朵去蹭白曼桢。

    从脑袋蹭到锁骨,再从锁骨蹭到胸,蹭着蹭着被白曼桢一推脑门推了出去:“别闹腾了,当心伤着,坐着等喝汤。”

    厨房里原本是没凳子的,从住进来的第一天起,白曼桢就从餐厅搬了张有靠背的椅子进来,还垫了软垫。因为张以冉喜欢看她下厨的样子,后来张以冉纠正她:

    “是喜欢看你为我下厨的样子。”

    汤熬好了。白曼桢舀了一勺吹凉了喂给张以冉,问她:“盐够吗?”

    张以冉坐在椅子上抬头看她,眼神完美诠释了何谓痴汉:“好甜。”

    “……”

    白曼桢开始懂了为什么张以冉会有那么多粉丝,长得漂亮又有才华还会说好听话哄人的小姑娘,有人会不喜欢吗?

    有?

    那八成是嫉妒心过甚看不得别人好以骂人为乐的网络暴民。

    舀了两碗汤,一碗海带多一点,一碗排骨多一点。

    白曼桢刚要把排骨多的那一碗递给张以冉,回头看见她满脸写着“待喂食”,无奈地舀了一勺又一勺,吹凉了喂给她。

    张以冉其实不喜欢喝肉汤,为了去腥总会往肉汤里加葱姜蒜之类的东西,葱和蒜还好,对于姜,张以冉简直是生理性厌恶,坚决不能接受,哪怕是姜糖也不行。

    但是白曼桢会把她不喜欢喝的肉汤弄得很好喝,排骨炖得脱了骨,葱段和姜片在完成了去腥的任务以后就被挑捡出去,油盐适中,还切了一块嫩豆腐在里面,让整碗汤的味道从油腻向鲜美和清淡过渡。

    要说唯一的不足,大概是……从超市里买回来的海带结似乎有些太长了……

    张以冉刚要把海带结咬断,白曼桢忽然凑过来,咬住了海带结的另一头。

    她们两个人都睁着眼睛,近如薄纸的距离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对方眼睛里的自己,还有那渐渐笑弯了的眼角。

    一点点,一寸寸地咬进去,两片柔软的唇瓣慢慢贴近,最后,吻在了一起。

    b市。

    “听话,好好休息。别的事情等身体养好了再说,好吗?”言迦坐在病床边,摸了摸言迩的脑袋。

    急性食物过敏,要是就医晚一点,可能会出人命。言迦每每想到这个,就会很后怕,担心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妹妹出事,再无可挽回。

    言迩轻轻点头,目光像是贴纸,紧紧地黏在言迦身上,撕都撕不开。言迦对她太好了,全然像一个梦,她想陷入梦里沉睡不醒,可是……

    自从那天和言迦回家陪言华礼和李念嘉吃饭,饭后无意中吃了一块牛轧糖,突发急性过敏被送往医院并被查出过敏源是牛轧糖里的花生后,言迦对她的态度开始有些微妙的变化。

    言迦起身离开,言迩望着她的背影,出神了许久。然后用手机给一个人发信息:我能不能退出?我不想伤害她,毕竟,她是我姐姐。

    回复很快: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别忘了你的初衷是什么。

    言迦出了医院,林颐刚好把车开过来,她上车,坐在游安笛身旁。

    游安笛担心地看着她,帮她按压太阳穴:“你这几天精神很不好。”

    言迦沉默了一会儿,才把藏在心里的话说出来:“andy,你说,一个人就算失忆了,难道连身体反应都会改变吗?”

    言华礼和李念嘉可能不清楚,但是言迦记得很清楚,言迩小时候很喜欢吃牛轧糖,绝对没有过敏反应。张嫂也是因为知道她喜欢吃,所以那天才会剥了糖纸喂给她的,当时言迩在和言华礼说话,表现得有些紧张,所以没留意吃进去的是什么东西。

    游安笛安慰她,但是还是说实话:“食物过敏可能是天生也可能受外部环境影响,有时候也会发生改变。不过我也咨询过医生了,迩迩的这种情况……确实挺少见。”

    言迦听完,揉了揉眉心,心里乱成一团。

    言迩,很可能不是言迩?

第59章 文思豆腐(一)() 
本文首发于晋(jin)江(jiang)文学城。

    b市富景酒店,1203号房。

    窗帘没拉上,落地窗外是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霓虹彩灯点缀其间,像一只只蛰伏在夜色中躁动不安野兽的眼睛,贪婪地从红男绿女中攫取永远不会穷尽的*。

    橘黄色的壁灯照亮了一方天地,温软的大床上,言迦的左脸清晰可见一个巴掌印。

    头脑仍旧昏沉,意识却很清醒,褚夏从她怀里挣脱出来,面不红气不喘地重新系紧浴袍的衣带,赤足跳上木质地板,捡起地上散乱的衣服,跑进浴室里锁好了门。

    良好的职业素养让她得以在一分钟内收拾好了仪容。

    言迦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听着浴室里的动静,听见她疾步走出房间,丝毫犹豫不带。

    舔了舔微微刺疼的嘴角,抽出白皙修长的右手端详了一番,好笑地摇摇头,抓过手机给助理打了个电话。

    凌晨三点,繁华嘈杂的街边一辆可搭载乘客的出租车也没有。

    褚夏等了许久,压低了鸭舌帽的帽檐,望向对街二十四小时营业的kfc,决定以此为今夜的庇护所。

    才向前走了几步,一辆黑色奔驰刹住车胎,车窗摇下,是晚宴时一面之缘的林颐。

    “褚小姐,赏脸吗?”

    林颐的笑容极易使人卸下防备之心,褚夏环抱双臂在清冷的街头思忖了半晌,打开副驾车门,视死如归地坐了进去。

    褚夏报了地址,林颐定好导航,脚踩油门一路畅通无阻。

    导航仪上的绿点与红点相距缩短,依样拐了个弯,终点就在前方。

    道路施工,无法通行。

    林颐在街口熄了火,就地查询新的路线——没办法,她不认路,跟着言迦天南地北的跑,脑容量装不下纵横交错错综复杂的交通线也情有可原。

    上车后一直缄默不语的褚夏刚从横店拍戏回来,平时赶通告坐在保姆车上只管补眠,对街景也陌生得很,摇下车窗探头辨认了一番,夜风灌入吹散了车内的沉闷,脑子里也愈发清醒。

    “这儿离我家很近了,我在这儿下吧。”

    林颐打了一半的呵欠强行收回,一把将她拽住,可怜兮兮地哀求道:“言总让我送你回家,给我十个胆子我都不敢把你放这儿鸟不拉屎的地方拍屁股走人啊,你别看言总平时脾气不大,一旦发火能把方圆五十里都给烧个精光!”

    脾气……是不大,言迦其实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只是一只手搭在褚夏的小腹上,一只手将褚夏的脑袋往她的怀里送,送到一半,褚夏醒了,抬手就是一巴掌——把睡梦中的言迦一并打醒,力度大得她自己的手掌都生疼发颤。

    就这样,言迦也没生气,竟还让私人助理开车送她回家。

    想起酒宴时林颐跟在言迦身后唯唯诺诺的模样,褚夏半信半疑地坐回原位,向她道谢:“大晚上的,真是麻烦你了。”

    林颐查好了路线,调转车头,抄小路,无所谓地笑笑:“麻烦什么,分内的事儿。”

    深夜时分,狭窄街道两旁散落着矮小的民居,空旷寂寥,一条狼狗藏在马路上的垃圾堆里,突然探出只狗头,惨绿惨绿的眼睛把林颐吓了个结实。

    “这片不是商业区?怎么还有这样的地方?”

    褚夏也不甚了解,透过车窗四下张望,陌生而遥远的景物一一撞进她的眼睛里,胡乱揣测:“钉子户吧可能。”

    林颐脸上大写的懵逼,什么钉子户这么厉害,在天子脚下民与官斗?

    重新掌好方向盘,向前驶去,困意汹涌袭来,林颐一个恍神的功夫,左前方蓦地冲出一道黑影,刹车不及,惯性把人掼倒在地。

    褚夏正要下车去看,林颐将她拦住了,还顺手抓了件女式西装外套盖在她头上,挡住了她的脸。

    如果真出了什么事,即便肇事者不是褚夏,身处娱乐圈沾上哪怕一丁点黑料都能一夜之间从刚上位的二线明星摔到十八线。

    黑影匍匐在地,不知在捣鼓什么东西,嘎吱嘎吱的响,有些像木料摩擦的声音,却又更尖锐些,在一片静谧中听来有些诡异。

    林颐走上前,借着车前灯好歹瞧出了这是个女人,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你还好吧?伤着哪儿了?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女人没答话,乍看足有一米七的身体“横尸在地”,寡淡的薄黄车灯投射过去,活像披了层泛旧熏黄的白布,光线尽头还有扬尘飞舞,林颐心里没了底,嘎吱嘎吱的声音令她毛骨悚然,抖着嗓子又问了一遍:“小姐,你还……”

    女人倏地“诈尸”,从地上弹起,手里托着张木盘,看模样与古代的司南颇为相似,指针上却镶着一颗白骨森森的骷髅头。

    穿着黑色的风衣,戴着兜帽,白色的耳机线从衣服里绕出,一头接在女人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一头塞在她的耳朵里。

    女人与瞠目结舌的林颐擦肩而过,脸微微向下倾,嘴唇翕动,应在与人通话:“没事,快到了。”

    林颐目送她的背影在夜色中远去,一米七左右的高个儿生着两条大长腿,健步如飞,丝毫没有被车撞过的迹象。

    柏油马路上擦出一条紧急刹车的痕迹,地上躺着一些木质碎片,林颐整个人呆在冷风中,一动不动,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狼狗依旧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用嘴叼出几根鱼骨头,就地啃咬。

    脚步声响,狼狗警惕地停下动作看向来人,很快又低下头来继续填肚子。

    “到了。”

    木盘上的指针剧烈的摇摆不定,女人把木盘收回口袋,蹲下身来。

    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叠冥钞,草黄色,轧着三条细长的花纹。

    “嗯。”

    七张一份,打火机点燃,烧了七份。

    空气里生发出一股焚烧味道,火光暗红中带着幽青,热气烘烤脸颊,眼前的景物蓦地有些扭扭曲曲。

    “老规矩?”

    “好。”

    万宝路的香烟,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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