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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狼狈若斯……
罢了。
但我范蠡,真的错了么?
我没有错。
范夫子眸子里,精光倏然闪烁,正欲抬手,却忽然听得阿牧轻呼一声:“小心!”
这不是提醒范夫子。
阿牧提醒的李汝鱼,因为远处杏林里,有剑光一闪而至。
剑光之后,是一道娇俏身影。
剑光瞬起而瞬止。
仿佛在刹那之间穿过了时空,一如夕照山时薛盛唐的箭,快得毫无时空感。
李汝鱼吃了一惊。
是谁?
来不及杀范夫子,手中绣春刀猛然横在身前,挡住拿到瞬间即至的剑光,锵的一声,金属碰击声在杏月湖畔响荡,惊起游鱼无数。
李汝鱼只觉一股磅礴大力涌来,五指发麻,身体不由自主的连退了十来步。
胸口气血翻滚,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
剑光湮灭。
范夫子身畔,站着一个身份青色襦裙的小萝莉,手执一柄出鞘细剑,默默的盯了李汝鱼一眼,轻轻扶着范夫子,柔声道:“范郎你没事吧。”
范夫子眼里精光褪去,笑了一声,“没事。”
阿牧长叹一口气,看着宁浣,“你终究还是来了。”
宁浣执剑,盯着阿牧:“你为什么不就放过我们。”
阿牧无语。
李汝鱼压制住翻滚的气血,盯着执剑却不引惊雷的小萝莉,暗暗想,君子旗说那个女剑客用的是牧羊棍,她现在却执剑,这是不引惊雷的原因?
又或者,她本来应该是捧心的西子,却是女剑客,也是不引惊雷的原因?
但无论那一点,宁浣执剑不引惊雷。
李汝鱼觉得异人的真相越发扑朔迷离,比如抱剑青年为何不引惊雷?
今后这天下,还会有不引惊雷的人出现吗?
李汝鱼不知道,先前在汴河之畔,就有个骑青牛的顽童,说了本该引惊雷的话,却没有引来惊雷,李汝鱼不知道,此刻夫子在西域之西那无尽的死亡禁地里,看见了一番崭新的气象。
西域死亡禁地的尽头,并不是无尽的黑暗星空。
李汝鱼轻声道:“不是我们不放过你们,而是有些人做了必须该死的事情。”
宁浣冷笑,“什么叫必须该死?”
李汝鱼沉默了一阵,“你是个异人,也许我说的道理你无法感同身受,我雷劈不死天下尽知,也有人以为我是异人,实际上从始至终,我都是大凉天下人,在我的心里,异人也罢,太子女帝也好,无论是谁,都不应该为了一己之私惑乱苍生。”
苍生为重。
所以自己甘愿为女帝之剑。
“而他却要入仕,辅佐叛太子赵愭和王琨,欲要掀起南北大战,届时,我大凉万千黎民都将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又有多少无辜之人要惨死在战火之下。”
顿了一顿,“所以,太子赵愭必须死,王琨必须死,而他,也必须死!”
宁浣冷笑一声,“天下人的死活我管不住,我只知道一点,谁要杀我范郎,我就让谁死!”
长剑一振,不看李汝鱼而看阿牧,“当年我以剑气伤你心,让你捧心,如今我亦捧心病体,而你也有了一剑破百甲的本事,为何不能学我当年一样,退让一步,非要逼迫至甚!”
阿牧长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宁浣,反问了一句:“你真的了解他吗?”
自己也是今日才真正了解那个真正的范蠡。
宁浣摇头,“不重要,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重要。”
“哪怕他并不爱你,只是贪恋你悬名豆蔻录的美色,也不重要?”李汝鱼有些无奈的问。
宁浣冷哼一声,“范郎不是这样的人。”
李汝鱼还能说什么。
李汝鱼悄悄给阿牧使了个眼色,阿牧犹豫了下,终究还是点头,对宁浣说道:“我已经彻底放下,只要他答应,愿意离开开封,不和王琨狼狈为奸,我们可以不杀你们。”
宁浣扭头看向范夫子。
范夫子的神色很淡然,看着宁浣手中的剑,其实内心很意外,本以为她只是拥有当年的记忆,却不曾想还拥有当年的剑术。
一剑破两千甲的她在,自己又何须畏惧李汝鱼。
甚至于也可以让她打败阿牧。
335章 剑圣()
范夫子的心思又活了,抚摩着宁浣的长发柔声道:“我想给你一个幸福的未来,可是这天下之大,异人横生,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天下大乱,所以,我想和王琨一起,为你打造一个没有忧虑的家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法改变我这个初衷,因为我亏欠了你一世,绝对不会再亏欠一次!”
想了想,不着痕迹的道:“浣儿,杀了那个少年,至于她,当年你欠她一剑,今日就还她一剑,让她活着罢,毕竟也是我曾经亏欠过的女子。”
端的是一副好男人形象。
宁浣被迷得一塌糊涂,温柔的点头,“好呢范郎,我都听你的。”
范夫子悄无声息的退了几步。
宁浣手中细剑一振,盯着李汝鱼,“请你去死。”
阿牧抢身站到李汝鱼前面,“那你得先杀了我。”
宁浣一脸疑惑,“你移情别恋了?”
阿牧怔住。
李汝鱼大感尴尬,“我们是伙伴,生死与共的伙伴!”
宁浣轻笑一声,“不重要。”
只要我和范郎在一起,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都不重要,反正那个少年都要死在自己剑下,至于当年被自己刺伤了心,如今也有一身剑术的女子,你是死是活,都再也无法争赢我了。
宁浣出剑。
剑气起苍黄。
这一刻,李汝鱼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一剑破千甲。
身为异人,在之前本就是一剑破千甲的绝代剑客,在大凉这片天下后,随着李汝鱼屡次雷劈不死,宁浣的剑道修为,早已超越了无数异人。
执剑的宁浣,丝毫不输观渔城的夫子。
仅是简单的一剑,便让人生出如站在高山之下的渺小感,仿佛面对的不是一柄剑,是一座永远也望不到山巅的高峰。
对李汝鱼如此,阿牧亦是如此感觉。
这一剑已是人间谪仙。
因为这是越女剑,一剑破了两千甲的越女剑!
剑气无声,亦无形。
整个杏月湖畔,所有的存在都在这一刻失去颜色,宁浣手中的细剑,成了绝对的存在。
这一剑不快。
可是站在李汝鱼身前的阿牧,却觉得这一剑很快,剑气刚起苍黄意,那剑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下一刻便要穿身而过。
阿牧想起了曾经被一根牧羊棍支配过的恐惧。
深呼吸一口气,手中木剑扬起,纵然是死,也不愿意在这柄剑前再一次退缩。
阿牧出剑。
面对那曾经惊艳了一个时空的越女剑,阿牧不敢再有丝毫保留,当今天下,除了范夫子,大概没有人比阿牧清楚越女剑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和李汝鱼家那位夫子在剑术上一较雌雄,除了越女剑,阿牧想不出其他人。
木剑扬起。
杏月湖畔,骤然炸裂出万道星辉。
阿牧置身在万道星辉里,手中握着的不再是一柄木剑,而是一道又一道星辉衔接而成的长剑。
满天星。
这一剑生出漫天星辉。
……
……
绍兴府,作为距离国都临安最近的府城,地位一度很尴尬。
但作为大凉重镇,其繁华虽然不如江宁府、建康和临安,但在大凉天下大城里,绍兴府却是在最繁华之列。
只不过繁华的城镇,在山野乡村里,贫瘠之地处处见。
苎萝村便是这个一个贫瘠乡村。
全村老少,加起来不过七八十人,又有不少青壮出门,前往最近的清宁县找差事,留下鳏寡孤独幼小留守村里。
永安二年,女帝归拢临安朝野势力,初显明君风范,盛世风华悄然绽放。
苎萝村里有个小姑娘,父母老年得女,极其宠溺,却因为身体老迈,而无法给心爱的小闺女提供舒适的生活。
然后小姑娘却从来不怨天尤人。
小小的身躯跟着年迈的父母奔走在田野间,砍柴劈树喂猪,勤劳得像是个童养媳,在苎萝村里深受人喜爱,都说小姑娘今后一定能成为贵人。
父母没有钱送小姑娘去私塾读书,小姑娘却冰雪聪慧,拿着私塾夫子送的三字经百家姓,很快学会了不少字。
然而永安三年的上元节,小姑娘去村外那条叫浣溪沙的河流中为父母浣洗衣服,不慎落水。
当被村里人发现救起来时,小姑娘已经陷入昏迷。
老夫妻伤心欲绝,守在女儿床前不肯离开一步,镇上的郎中连夜赶到后看了一眼,就让老夫妻俩准备后事,顿时让这对老实夫妻昏了过去。
一众人七手八脚将老夫妻抬到床上,又寻思着将小姑娘的尸体放到院子里的屋棚下,却不料刚抬到院子里,就见小姑娘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小姑娘眼神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淳朴的村民哪里知道其他,只道是好人有好命,欢天喜地的帮着牧家,却不想苎萝村突遭灭顶之灾,就在小姑娘清醒时,天穹突降天火,大地震动山摇地动。
顷刻之间,苎萝村便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火光熊熊。
幸存的人呼天抢地救助亲人。
劫后余生的小姑娘站在院子里,看着倒塌的房屋燃起的炽热大火,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小姑娘泪眼摩挲却没有哭。
当尘埃落定,本就是鳏寡孤独留守的苎萝村里,幸存者不过二三十人。
小姑娘的父母皆死在废墟里。
每家每户都死了人,有的人家甚至一家满门都死在地震和天火里,也没人去在意小姑娘的死活,各自忙着各自的丧事。
小姑娘就这么守着废墟,一动不动不吃不活的过了几日。
苎萝村的天火和地震引起了官府注意:天火只落到苎萝村,地震也只波及到苎萝村,甚至相邻的金悦村一点也没受到损伤。
天地有异,必生妖人。
最先到来的不是清宁县衙,而是刚成立不久的北镇抚司,数十缇骑闯入废墟之中的苎萝村,所有幸存者都被赶到一起。
就在一位北镇抚司缇骑找到小姑娘前,有个一身黑衣的男子出现在小姑娘身旁,轻柔的道:“他们都已经死了,北镇抚司的人来了,如果你再不走,会被抓起来,很可能最后都会被北镇抚司悄悄处决。”
女帝成立北镇抚司不久,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发生如此诡异事情,北镇抚司很可能将所有幸存者当做异人刑问甚至处决。
姓牧的小姑娘抬起头看着这位几天前来到苎萝村的黑衣游侠儿,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长剑,“可是,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面目粗犷而沧桑,眸子似乎看透了尘事无欲无求的黑衣游侠儿长得并不好看,很普通的相貌,闻言笑了笑,“谁说的,我可以当你的亲人啊。”
“亲人?”
小姑娘有些迷茫的念叨着。
在北镇抚司那位缇骑走进院子里时,没有看见小姑娘,也没有看见黑衣游侠儿,只是感觉忽然刮起了一阵风。
一阵妖风,切肤如剑。
大凉的天下,多了个带着小姑娘游历江湖的黑衣游侠儿。
游侠儿么,也是要吃饭的,黑衣游侠儿高傲,不愿意做那劫富济贫的事情,其实劫富济贫说到底还是要济自己。
游侠儿没有。
没钱了,他宁愿放下腰间佩剑,去酒楼码头打些小工赚一点微薄的铜板,然后买两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大多时候,都让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吃。
但钱总是很少,小姑娘也就是这样落下了身体削瘦的根基。
但是小姑娘很快乐。
她从来不觉得,游侠儿买回来的馒头比酒楼的大鱼大肉差,她也从来不觉得,游侠儿挣回来的微薄铜板,比富贾的百万会子轻。
小姑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风餐雨宿四海为家。
身边还有个让人安心的……父亲。
是的,就是父亲。
跟着游侠儿浪迹江湖半年后,小姑娘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但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从来不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只是让自己称呼他大虫。
大虫。
很温暖的大虫。
不过小姑娘觉得大虫有一点不好,他喜欢吹牛,而且牛皮吹得天响。
小姑娘永远都记得,在一个落日黄昏里,大虫去给临安某位富贾家里当了半日养马夫,那富贾家的管事也是心好,看见大虫带着个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