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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第3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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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牧却不想离开这温暖的怀抱,很是自然的搂着李汝鱼的脖子,“别在意,那是我自愿的。”

    李汝鱼怔了下,心中升起一样的感觉。

    阿牧的手很凉。

    阿牧的身体却很温暖。

    鼻间流淌着淡淡的处子肉香味,让李汝鱼的心越发荡漾。

    热血青年,再坚强的毅力也阻止不了肉身的反应,何况是这种情况下的阿牧,任何男人都难以拒绝这种诱惑。

    阿牧感觉到了李汝鱼的异状。

    她能感觉到,左侧臀部处,有枪坚硬如铁,炽热如火。

    她看见了李汝鱼眼眸里那极北寒冰也无法融化的火焰,她听到了李汝鱼渐渐粗重的喘息声,她感觉到李汝鱼搂住自己的手的轻微颤抖……

    她知道李汝鱼即将陷入男人都会陷入的状态。

    她在等待。

    然而她什么也没等到。

    李汝鱼的眸子渐渐清明,虽然身体依然处于那种状态,但李汝鱼的眼眸里,已没有情欲。

    阿牧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女人的幸福,还是得依靠自己去争取。

    于是温柔的喃语:“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许下一次心伤发作就会再也站不起来了,那多遗憾啊,多好的一次重来的人生,看清楚了一些人,也看见了你,可惜会不见的呢。”

    也许有一天,说不见就不见了。

    华姓圣手说过,自己真的可能会在某一天忽然死去。

    心脏两次被剑气所伤,能活下已是奇迹。

    阿牧很害怕。

    她忽然觉得,在死前若是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是只有一夜,这一生也不虚度。

    自己的喜欢的人……

    是李汝鱼啊!

    李汝鱼溺爱的叱道:“别瞎说。”

    阿牧温婉一笑,一只手勾住李汝鱼的脖子,一只手柔弱无骨的嫩手从李汝鱼脖子上落下来,漫过李汝鱼的肩头,拂在李汝鱼的胸口,最后落在自己的衣襟上。

    拈手如花,衣襟半开。

    露出一些粉然,以及那足以葬尽天下英雄的雪白滑腻深沟,浓郁的处子肉香,如山洪暴发,席卷了整个房间。

    阿牧一脸迷乱,双脸酡红,眼神迷蒙,仰首望着李汝鱼,一脸柔情,声音如那天音仙谛,曼妙无双:“我花开已有年,何人可来怜?”

    捧心的女子浑身舒展,将自己呈现在青年眼前。

    一览无遗。

    如花悄然盛开,静待人采摘。

    春意盎然。

    世间绝对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拒绝捧心西子的诱惑,如果有,那么就绝对没有人能拒绝阿牧全身心的盛开下的诱惑。

    那是何等旷世绝俗的美好。

    李汝鱼也不能。

486章 翩若剑仙() 
崇岛的剑魔城到临安,总共不过六百里的路程,只不过大凉的东海无穷无尽,沿海城市反而有些荒僻。

    松江县便是如此。

    若非独孤在崇岛建立剑魔城,那座小岛只会更荒僻,就算如此,崇岛甚至也不如临安郊野的一个小镇,除了剑魔城,其他地方几乎没有人烟。

    嘉兴县,则是崇岛到临安的必经之地。

    过了嘉兴,再有一日半的功夫,就能走入临安郊野。

    相对于崇岛和松江县,嘉兴县简直就是天堂,只不过嘉兴县和临安这些大城一比,又差了许远。

    李汝鱼和阿牧住在嘉兴。

    时间很充裕,一则女帝没有要求自己在什么时候去见她,二者李汝鱼也没什么事,是以便打算在嘉兴小憩一两日。

    休整身心。

    当然都是借口。

    真正的原因么

    初尝云雨,食髓知味,已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于是李汝鱼才知道原来书中写的市井坊子说的什么一夜七次不可信。

    但一夜五次还是可以。

    好在年轻。

    除了第二日下楼脚有点软走路有点飘,倒也没其他不适。

    好在下楼的时间很少。

    甚至于连下床的时间都很少,秋末冬初,还是被窝里的锦衾玉兔暖身暖心,李汝鱼索性便堕落几日——也是幸福几日。

    此处日字,应为动词。

    冬初天凉,晨光极晚,锦衾里的阿牧如狸猫蜷缩着,浅寐之中一脸小幸福,隐隐露出的脖子和胸前肌肤上,长着杂乱的红痕。

    极其娇艳。

    阿牧忽然睁开眼,看着穿得一身整齐的李汝鱼,有些讶然,温婉笑问:“要出门吗?”

    李汝鱼从一旁拿起在嘉兴县城买的剑,点点头,不着痕迹的道:“出去买点东西,你先休息,我稍后便回来。”

    说完轻柔的对阿牧笑了笑。

    出门。

    看见李汝鱼出去后,阿牧脸上的笑意收敛,一脸担忧。

    自己受伤之后不能提剑。

    但不代表自己的感知退化,先前房门外有剑意凛冽,最终离开客栈,出城而去,显然是有人来找李汝鱼的麻烦。

    李汝鱼又不愿意牵连自己,于是一个赴战。

    阿牧起身,却一个趔趄。

    疼。

    被连续征伐的身体虽然享受了最为美好的感觉,却要承受后痛,阿牧感觉自己连走路都困难,忍不住有些哭笑不得。

    可恶的小蚯蚓!

    呃

    貌似不小。

    嘉兴外有座南湖,因地处嘉兴城南而得名,尚有一座西南湖,两湖相连形似鸳鸯交颈,湖中又常有鸳鸯栖息,因此又名鸳鸯湖。

    鸳鸯湖由河渠汇流而成,上承长水塘和海盐塘,下泄于平湖塘和长纤塘,四周地势低平,河港纵横。据史籍记载,高宗朝时期,这里芦蒿丛生尚无景观,此后有一位儒雅地方官,在湖滨筑宾舍以为“登眺之所”,鸳鸯湖逐渐成为荡舟胜地。

    鸳鸯湖和建康玄武湖、临安西子湖,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湖。

    纵然是三大名湖之一,可大冬天的,也没几个人冒着冷成狗的危险来游湖——况且冬日清晨时候,湖面笼罩着濛濛大雾不说,还起了黑霜,游个鬼。

    然而此刻却有人在湖畔。

    两人,皆佩剑。

    一男子一女子,男子颇有些英气,五官极其刚毅,腰间长剑越发增添了一丝英雄侠气,负手看着湖面濛濛大雾,一语不发。

    站在男子身畔的女子很美,在雾中显得更美。

    正是从临安赶到嘉兴的吴渐和龙鸳两人。

    龙鸳背对吴渐,看着来时路上,轻笑道:“冬雾连天黑霜遍地,李汝鱼真会舍弃锦衾玉暖,跑到这来受死?”

    吴渐冷笑了一声,“他不来,阿牧就得死。”

    李汝鱼的剑道不错,但阿牧却已经不能提剑,一旦在客栈里打起来,阿牧就会成为李汝鱼的掣肘之处,随时有命丧当场的危险。

    尽管吴渐有其作为琅琊剑冢家主的风骨,不会恃强凌弱以阿牧威胁李汝鱼,但一旦打起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可预知。

    若是李汝鱼妄图逃跑,那么带着阿牧的他,绝对跑不掉。

    除非他放弃阿牧。

    李汝鱼不蠢,知道该怎么选择。

    龙鸳唔了一声,有些不看好:“都说女子薄情,其实我看来,最是薄情人,当是天下男儿,又以寒门富贵者为甚。”

    言下之意,李汝鱼会不会薄情的人?

    毕竟李汝鱼从扇面村出来,属于寒门无误,而且他现在在女帝面前炙手可热势绝伦,未来的富贵不可想象。

    且李汝鱼还有个青梅竹马谢晚溪。

    谢晚溪悬名咏絮录第一,豆蔻录第一,论才华美貌在阿牧之上。

    除去谢晚溪,如今民间已有传闻,前太子储妃张绿水之所以被废黜,就是因为和李汝鱼不清不白,要知晓,那可是太子储妃。

    当不输谢晚溪。

    李汝鱼会为了阿牧来鸳鸯湖送死?

    他若是活着回到临安,在女帝庇护下不断成长,以后娶正妻谢晚溪,加上仕途富贵,将来的三妻四妾之中,只怕不乏阿牧这等姿色的绝世美人。

    所以,李汝鱼会不会薄情的任由阿牧自生自灭,他一个离开嘉兴赶回临安?

    龙鸳想了想。

    若是换做自己,只怕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这条路。

    毕竟来愿望胡赴战,有死在这里的危险。

    而就算活着,又没有收益。

    危险和利益,根本不成正比,完全没有冒险前来一战的理由。

    吴渐哦了一声,“你以为李汝鱼是谁?”

    李汝鱼从扇面村走进大凉天下人的视线中,就从没有过逃避的先例,春风关无畏而站徐继业,长坂桥再战众安堂,夕照山读书而应战岳平川、赵骊,开封城外战岳单

    没有畏惧过一次。

    这是李汝鱼的道,亦是他的剑道:无惧前行。

    所以他会来。

    而且会一个人来,绝对不会让阿牧前来。

    他若是死,至少阿牧可以活着。

    从这一点来说,吴渐觉得如果李汝鱼真的这样做,值得自己敬佩——但这正是一个剑道需要的对手,只有这样的对手,才能磨砺自己的剑道。

    才能更上层楼。

    不上层楼,如何去剑魔城杀独孤?

    龙鸳不屑的轻笑了一声,李汝鱼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汝鱼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被自己培养出来的人魅惑。

    一个身边盈盈绕绕着无数绝世美貌女子的男子,怎么会好男色?

    所以,他得死。

    不过,就凭自己这吴渐,真的能杀李汝鱼?

    龙鸯没信心。

    岳平川,一马平川永镇北方的王爷,枪出生风雷,杀不了李汝鱼。

    赵骊,大凉乾王,天魔凶相伴生出世,手中鱼头槊近乎无敌,也杀不了李汝鱼。

    甚至还有更多。

    岳单、王重师、张定边、解郭、王越哪一个不是人杰。

    然而无人得逞。

    想到此处,龙鸯意味深长的道:“你这位琅琊剑冢的家主倒是年轻,剑道应随着大凉武道的节节拔高,早已超越了当年有‘剑道何处有青山,琅琊莫愁谁无剑’之说的老家主了罢?”

    龙鸯知道吴渐的剑道不错。

    然而他的真正实力有多高,龙鸳并不知晓。

    可当年琅琊剑冢,因为吴扇之死,剑魔独孤怒而拔剑,将琅琊剑冢杀了个尸横遍野,导致这些年青黄不接,琅琊剑冢已有多年不曾出过剑道天骄。

    吴渐冷哼了一声,微微跺脚。

    回答龙鸯的是一道剑气。

    一道剑气从天而落,撕裂开大地之上的浓雾,如一道惊雷直指龙鸳头顶百会穴。

    龙鸳面露苦笑。

    拈指如兰花,随意的望空中挥了一挥。

    那道剑气便落入鸳鸯湖中,轰然巨响,湖中炸起一道十余米高的水柱,四散而落后,水面荡漾着残留的剑意。

    丝丝缕缕,却总让人感觉有些悲伤。

    龙鸳哟了一声,翘起兰花指,妩媚无边的嬉笑:“你这没心没肺的男人,这就要杀我吗,就不怕我死后变成厉鬼天天缠着你。”

    吴渐一脸头疼,寒声道:“我剑可否?”

    龙鸳翻了个白眼:“剑不好。”

    我还是喜欢你的枪,或者让你喜欢我的枪,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欢,我攻守皆可。

    吴渐难得理睬这个人妖,蹙眉:“王子乔怎么还不来。”

    龙鸳笑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吴渐咳嗽一声,转身看向来路,有些疑惑,李汝鱼怎的还没到,该不会赴战或者赴死之前,还要和那个捧心女子再一次翻云覆雨罢。

    随口问道:“王子乔是个什么样的人?”

    龙鸳没好气的呛了回去:“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王子乔,况且他一直在琅琊王氏,和你琅琊剑冢也算近邻,你该不会没见过他罢?”

    吴渐一脸理所当然。

    自姐姐吴扇死后,这些年自己就没曾出过琅琊山,每日里只做一件事:练剑。

    没日没夜的练剑。

    毕竟自己的仇人的剑魔,那个天下独孤求败的剑魔。

    苦心人天不负。

    自己努力练剑多年,最终依靠腰间长剑,打败了琅琊剑冢吴家所有同辈之人,成为当代家主,甚至于整个琅琊剑冢,剑道比自己高的,最多三人。

    龙鸯只好说道:“据人所说,王子乔是一位读书人,才华横溢博学多识,又善音律,尤擅雨笙。”

    这是废话。

    琅琊王氏本就是书香世家,王氏子弟大多都是这副德行。

    不过当年也是政治世家,在大燕朝之前,曾和那一个王朝的司马氏皇室共治江山,天下的一半几乎都在琅琊王氏的掌控之中,说其是古往今来第一世家也不为过。

    当然,如今早已日暮西山。

    先是被大燕太祖打得屁股尿流,又被大燕皇室不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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