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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意大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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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饿了吗?”亚历山大突然将话题给扯开。

林飞菱下意识的摸摸自个儿的肚子。晚宴中她虽然没吃“太多”东西,但总算拿了点食物往胃里塞……饿吗?应该不至于。

“还好吧,我有吃些东西。”

“你不饿,我可饿惨了。”这是实话,因为整个晚上他除了那些个酒精浓度不是很高的鸡尾酒外,其余的东西他是连碰都来不及碰。“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和我共进晚餐吗?”

“现在出去吃饭不会太晚了吗?”林飞菱看看墙上的钟。都十一点多了,外面的餐厅纵使还开着,可能也不供餐了。

“谁说我们要出去吃的?”

“你可别指望我煮。”林飞菱只有在心血来潮时才下厨露个两手,其余的……自助餐也很好吃嘛。

“当然,你是客人,哪有主人教空人作菜的道理。”亚历山大要林飞菱放一百二十个心。

“你要煮?”

“不然,你想还会有谁?”这房子里就他和她,她不想煮,要是他不煮,还有谁能下厨?

“你真的会煮?”她怀疑的看着他。不是她歧视他,可她就是很难将服装设计师和穿着白围裙、戴着高帽子的大厨给联想在一起……嗯,或许是她想像力差了点。“确定?”

“放心吧,相信我的技术,好歹我是和法兰可一起长大的哥儿们,从小耳濡目染,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意思是,他的厨艺还见得了世面。

“真的?!”说得也是,毕竟法兰可是他的朋友,应该会教亚历山大几手才对。她想,他作的菜或许还真的挺不错的。“那我想吃海鲜蛤蜊面!”她准备好好的点几道菜来吃吃。

“我是很想满足你吃的欲望,只可惜,我有的只是些冷冻牛肉、蔬菜罐头……当然啦,还有些新鲜的蕃茄。”

“好吧,那看你的了。”就看看他能弄出几道菜了,点菜这事还是到外头的餐馆吧。

至此,林飞菱的心已经完完全全被食物给勾着走,根本忘了“她是我心爱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这话的真伪。

※※※

亚历山大果然没唬她,他煮的东西虽然称不上“大师”,不过呢,还算在水准之上。林飞菱这一餐吃得惬意极了。没有苏菲亚的“忠言”和那个中年长胡子男人的打扰……很棒的用餐气氛,无怪乎她能吃下比平常份量更多的食物。

这时,亚历山大拿了瓶看起来很高级的酒放在餐桌上,随后又取来两个没有任何装饰的高脚杯,用开瓶器打开软木塞制的瓶盖,一时之间酒香四溢,连林飞菱这个不太接触酒精饮料的人,都禁不住想要喝上那么一、两口。

“这是什么酒啊?”餐后来点酸的饮料最能去油腻,还兼助消化,不过那是她在台湾的习惯;既然她现在人到了国外,那么饭后一杯酒也无妨。再说意大利的酒也挺有名的,和它皮革工业的地位不相上下——地中海型气候,适合葡萄,适合葡萄的生长——不喝点原产地的酒,似乎有些可惜。

“这是红酒。”他姿势优美的在林飞菱面前搞脚杯里倒了一小杯的份量。“我想你应该会喜欢才是。”他选的这瓶酒,是他在造访法国葡萄酒酒乡波尔多的某个小酿酒厂时,意外发现的极品。和举世闻名的各大酿酒厂比起来,可是一点也不逊色。

“颜色挺漂亮的,”林飞菱以一个美食家的观点看着眼前的这杯酒。“闻起来挺香的。”她在电视上看过一些品酒师都会将杯中的酒给摇一摇、晃一晃,最后才拿起来浅尝一口。“嗯,不错,有点甜甜的。”品酒嘛,还不就是依照着美食的标准——色、香、味这三字真言。她是不太懂酒,可是她有眼睛可以看、鼻子可以闻,还有个可以尝味的舌。“味道很好。”的确很好,不像家里拿来煮烧酒鸡的米酒头,就只有酒味。

在放了心之后——林飞菱怕亚历山大拿出来的酒和她某一次心血来潮、在台湾的7-ELEVEN买的某品牌的白葡萄酒一样口恶心——便学着蒙古人般,以大口吃肉、大碗渴酒的精神,一口气干了杯中的红酒。

“好喝!”有点像葡萄汁,她喜欢。

“林,这酒不能这么喝。”这种喝法要是让制造者瞧见了,怕不心疼死了。再说她这种喝法和牛饮实在没什么两样。“要一口、一口慢慢品尝它的味道。”他替自己斟上一杯,示范正确的喝法。“知道了吗?”

林飞菱看了他这喝法,决定不仿效。喝酒哪来这么多规矩!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这个我尽量,”她会试,但试并不表示一定要成功。于是她要求亚历山大再帮她倒一杯酒——如果可以的话,她实在很想将整瓶酒给拿过来喝个够。

她照他的话,一口、一口慢慢喝,非但不觉得这酒哪里变好喝了,反而少了那大口喝酒、一杯见底的满足感,终于她决定……。

“林,你不能这么喝!”亚历山大的速度慢了一步,根本来不及阻止。

林飞菱快手的抢过放在桌上的酒瓶,二话不说,像灌蟋蟀般的将瓶口对准自个儿的嘴巴,咕噜咕噜的喝上好大一口。

“哇,这样喝才过瘾嘛……。”她十分满足的以中文说着。在中国,好像只有文人雅士才会用小瓷杯,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喝。不过,她个人比较欣赏天龙八部中乔峰喝酒的豪情姿态。“你也来吧。”她将瓶子递给亚历山大。

“你醉了。”亚历山大注意到她的脸颊、颈项早已呈现红艳的玫瑰色,甚至连伸出来的双手也正快速的由粉红色转为绯红。

“我醉了?”醉?醉不就是要不省人事才叫醉吗?林飞菱偏着头想着。可是,我没有不省人事啊。“哪有,我还清醒得很!”对嘛,她又没醉,她的脑袋可是运作正常。“来、来、来,我们来喝酒!”

基本上,林飞菱不嗜酒,也不鼓励别人喝酒,但有时也难免好奇喝上一些,不过都是浅尝即止,只要一发觉双颊发热,立即停止。但是,今天这酒似乎没让她有这种感觉,况且它的味道有葡萄汁的芳香,却少了酸味,更是可口,以至于一开始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饮酒过量,”怎么还会有足够的能力制止自己!

“好吧,不过这一瓶酒喝完就得停止。”既然她兴致这么高昂,不陪她好像有些说不过去;再说,这瓶酒的酒精含量并不高,她这喝法,只会使她提前睡觉而已。

“没问题、没问题!”她高兴的说。“对了,今天天气这么好,有好食物,又有好酒,我们应该再来点音乐。”难怪她老觉得少了什么似的,原来是缺乏美妙的乐音。“我要听TONIBRAXTON那首IDONTWANTTO!”这首歌很好听,也很好笑。”

“好笑?”林飞菱似乎在不自觉中将心里的呢喃给说出口了。“怎么说?”她提的这首歌他没什么印象,但是就歌名来说,那应该不是首“好笑”的歌才是。

“当然好笑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成了个有问必答的乖宝宝。“那首歌讲的是,有个女人被她男朋友给甩了,然后呢,她就什么事也不想做,也不想找个男人来爱或被爱。还有啊,歌词里还写着,没了男朋友,她也不想活了。”

“要是我没会错意的话,这该是首悲伤的情歌才是。”照她的解释,那的确是个悲伤的女人,在失去所爱时的心里写照,怎么会好笑?“为什么这样的歌会让你觉得好笑?”亚历山大真的不懂。不论男人或女人,听到类似的歌曲时,虽不至于感同身受,但也不至于到发笑的地步吧?

“怎么不好笑!”当初她被前任男友给甩的时候,可是卯足了全力,天天用力的骂他,还拖着一大堆朋友共同声讨他……总之,她做了很多事,不过她可从来没有不想活的念头。笑话!世界上的男人那么多,少他一个也不会怎么样!再说,旧的不去,新的怎么会上门报到?“她要是不做事,那她的生活一定会陷入更悲惨的情境中。”被甩已经很惨了,要是连事情也不想做——这其中也包括工作——搞不好连生活都无以为继了。

“还有,如果说她连找下一个男人的欲望也没了,想想那会错过多少个认识可能比前任男友好上千百倍男人的机会!”不是都说“上帝关了一扇门,必定开了另一扇窗”吗?既然如此,怎可放弃上帝给的恩典,这可是会遭天谴的。“最后,女人的一生不是专为了某个男人而活。”她才不信啥“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做的”!如果说男人真的比妇人少了一块肋骨,那只能说男人先天的发育上有缺陷。“怎么可能因为男人甩了她,就活不下去。”会有这种想法的人,绝对只是一时冲动……为男人自杀?不值得!

“那可能是你没有类似的经历,所以才会觉得好笑吧。”亚历山大以较客观的想法年待她的说词——再者,他私心里希望她心底不曾有任何男人停伫过。

“怎么可能没有!”好歹也二十四岁了,撇开念书时不说,光是毕业后这几年,她已经被甩一次,兼之甩人一次了。没经验?他也未免太小看她了吧?“就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才会觉得那首歌好笑。”

“你有?”亚历山大实在不认为林飞菱像是一个曾经在情场上打滚过的人,她的答案着实让他吃惊。“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什么怪问题嘛!没头没脑的冒出个大问号。“你是要问我,为什么我会被甩吗?”林飞菱见他点后头,接着说:“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老调嘛。”

事实是,她的前任男友爱上另一个女人,却没勇气告诉她,于是便以“个性不合”、“没有爱的感觉”……等等之类的废话敷衍她。经她多次协议挽回不成后,当然只好还他自由啦。但是,当她知道事实为何后,她狠狠的、狠狠的痛骂那个王八乌龟三天三夜!

“你不难过?”

“难过啊,怎么可能不难过。不过难过也不能解决事情,我可还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不难过是骗人的,不过她后来很生气倒是真的,气得只想把那个男人给大卸八块——气到最后,已经没有力气去难过了。“而且,我发誓一定要找个比他好上千百倍的男朋友。”人往高处爬,树往高处长,鸟往高处飞,男朋友怎么可以一个比一个烂!

“你找到了吗?”亚历山大试探的问。

“唉,还没耶。”

“那你觉得我如何?”以他的条件——外在条件来说,她这要求应是不难达到——他自认自己已经符合了林飞菱所开的条件。

“你啊?”她眼带胧的看着他。“你当然很好啦,如果我能交到个像你这样的男朋友,那就太棒了。”在她理智主控着她的神智时,她是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不是他不够好,而她高攀不上,纵使心里希望,她也不会让这样的奢望脱口而出——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酒精的帮助之下,理智早已沉睡。

“那么,你的意思是,我有这个荣幸成为你的男朋友?”

“什么荣幸,那应该是我的荣幸才是。”她略略地笑着说:“我要是能把你带回去给我在台湾的朋友看,她们一定会被你吓得说不出话来。”林飞菱得意的幻想着那幕情景。

“吓?”他从不知道他原来是被归类在会吓到人的那类男人。“我长得那么可怕吗?”他的确不是非常的俊帅,不过好歹也是中上之姿,怎么换了个国家,他就成了能吓人的人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酒精已经开始侵蚀她的语言中枢神经。“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这个,我是说……。”她停了会儿,不知道该怎么适切的表达她想说的话。“你很帅,比大部份的台湾男人帅。”哪个女人不爱帅哥的?应该很少吧,至少在她的朋友中就不曾听闻过。“而且,好像满有钱的。”原来她以为亚历山大只是普通有钱,但在看过他住的房子、以及他所接触的生活圈子,她猜他应该是“非常有钱”——想想,凭她也能在国外钓到个帅又有钱的男人,这事实怎么可能不让她的朋友们惊愕不已。“所以喽,她们不敢相信我有这个能耐、这等魅力吸引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基本上,她的朋友们是被她给吓到。

“你的朋友似乎都低估了你的魅力。”他中肯的说。他认为自己的眼光绝对不差,能被他看上的女人,大抵对自己都有相当的自信,看来林飞菱是第一个例外。“还有,你应该对自己更有自信才是。”

自信?怎么会扯到这里来!“我有自信啊,不过人也该有自知自明才对,要是自信过度,那就叫不要脸了——我可不要当个不要脸的人。”说到脸,林飞菱摸摸脸颊,好让自己能清醒点。“我好像有点醉了。”

“你是醉了。”会这么说的人,大多还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过,这时候的人可是有问必答。亚历山大取来她要的白开水,甚至细心的在水里放了几块冰块。“但是呢,我想你还不至于醉到丧失回答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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