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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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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行依主人,愿得主人强!猛虎依深山,愿得松柏长!」

    秦会之的祝酒辞言犹在耳,结果自己这个主人非但不能保护掩护自己的兄弟,还要靠一个小女孩来救命。

第三百九十二章 後悔() 
文前闲言:

    先要说声抱歉,紫某接手六朝的发布将近两个月时间,不是架子大,不想回复,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回复……

    可能是我操作的问题,一直没找到登录纵横的正确方法——除了能发文,找不到其他操作的算途径。对于书评区的留言我也很想掺乎一把,但一直无门可入。

    正文本来不应该有闲聊的内容,但既然是公众版,想来也没有太多忌讳——如果规则不允许,还请指出。

    闲聊一:

    紫妈问“未够班”——别的作品我不大清楚,反正这词儿我是跟罗大学的。阿里中震耳欲聋的强者语。意思与za668、浪漫刺客兄解释的一样。

    闲聊二:

    包哥提到水泥的用法,混凝土掺石子是我疏忽了。浇水这事儿小橙子不知道,祁老四在江州自己摸索出来。

    闲聊三:

    凶凶说完整版——看啥完整版啊。啥完整版都不如纵横版的。

    闲聊四:

    za668兄问“高压包”。这茬儿真不是我忘了,实在是没机会塞进去——现在有了。但大行于世还要有点时间。

    闲聊五:

    会之和长伯对橙子的心态——忠诚是逐渐培养的。一见面就死忠,除非橙子有王语嫣之色,秦吴二奸臣有段誉之痴。

    闲聊六:

    三国人生对主角的批判,贴吧里好像谈过,我就不说啥了。想看到主角高歌猛进,逢谁踩谁,欢迎阅读岳鸟人版六朝……

    闲聊七:

    文艺读书郎对六朝的辩护,我只能在这里感谢一下。另外,我觉得我个人把六朝搞乱来写,相比于真穿越到秦、汉、唐、宋那种模式,更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毕竟我没冒充说橙子所处的时代就是那个真实的时代。

    闲聊八:

    傲剑长空提到违和,尤其是段强是不是来凑字的——我和罗大是想说,别看穿越了,该死还是会死的。当单机游戏,随时存盘重来,在六朝的世界里不大好使。与某些穿越的先贤相比,段强还算幸运的……

    闲聊九:

    极品流氓兔疑惑为什么红票多,评论少。我也不想这样,但也许是我的原因吧。

    坚持投红票的,都是朋友。坚持投黑票的……幸好没有这种爱恨纠缠的朋友。

    闲聊十:

    个改了说看到的版本漏东西——欢迎阅读纵横版!

    评论第一页聊完,有时间再聊其他的。谢谢所有看到这段话的朋友,谢谢大家!

    …………………………………………………………………………………

    程宗扬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他咬紧牙关,只要能打败那个妖妇,无论用任何残忍的手段,自己都不会有半点愧疚。还有卓云君……

    与苏妲己一战,小紫几乎失了一半的血,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连油瓶倒了都不扶的死丫头怎么会拿出一半的鲜血作赌注?还有雪雪,死丫头抱了它那么久,却为了自己毫不犹豫地一刀斩杀它的魔体。

    付出这么多代价,都是因为自己可笑的好心肠。明知道那妖妇毒如蛇蝎,却在占尽上风的时候平白放过她。明知道留著卓云君如同玩火,可就因为自己上过她几次,便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把她的屈意奉迎当作倾心顺从。真是可笑。她恨自己还来不及呢。有机会反咬一口,她可没有丝毫心软。

    当卓云君充满怨恨的一掌拍在小紫肩上,自己才知道小紫为什么从来不对卓美人儿假以辞色。她早就看出卓云君隐忍背後的恨意和不甘。

    「死丫头……」程宗扬低低说了一句,鼻间涌上一股酸意。

    以前被小紫捉弄,总觉得死丫头很欠,直到昨晚自己抱著昏迷的小紫,在暴雨滂沱的大江中随波逐流,精疲力尽,那一刻,含著她香软的唇瓣,呼吸著她甜美的气息,程宗扬才发现死丫头原来离自己这么近。近得无法分开,彷佛彼此的血肉都交融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程宗扬下意识地伸出手,身边却空落落的少了些什么,连心里也空了一块。

    程宗扬环顾左右。那只背包放在地上,他捡起来,看到背包下的河滩上,写著两个字:「等我。」字迹细细的,让自己想起小紫纤美的手指。

    心头泛起一股异样的感觉。甜甜的,很软。

    程宗扬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自己早该知道死丫头死不了,这世上她还没有祸害够呢,哪儿会那么容易就死?

    良久,程宗扬拉开背包的拉链。里面的积水已经被倒过,那柄珊瑚匕首装在鞘里,放在背包一角。

    「这个死丫头,连防身的匕首都不带……」

    程宗扬嘟囔著拿起匕首,收到怀里,接著拣起那只裹著苏妲己血滴的琥珀。

    还好,琥珀温度没有变化,看来那妖妇没有追上自己。程宗扬牢牢把琥珀贴身收好,这次说什么也不让它离身了。

    包里的物品没有少,都卢难旦妖铃还在包内,那些寸许长的小卷轴只剩下两三个,虽然在水里泡了一天,上面并没有多少水渍。另外还有一只皮夹,这个是和背包一起跟自己穿越的,自从发现这里没有纸币,皮夹无用武之地,程宗扬就把皮夹扔在包里。这会儿看到,心里微微一动。捡了起来。毕竟这是仅剩的几件和自己一同来到这个世界的物品了。

    程宗扬打开皮夹,把里面的水倒出来,忽然指尖摸到一个硬硬的物体。摸出来时,却是一块玉佩。佩上的缨络还是新的,佩身呈圆形,玉质半黑半白,形成一个天然的太极图。

    程宗扬恍然想起,这还是自己在大草原的时候,蔺采泉为了招揽自己,特意留给自己的信物。那老家伙吹嘘说太乙真宗的分支遍布天下,随便他到一处,拿出信物就能跟他联系,可自己在建康待那么久,也没见到城里有道观。就一个清远的玄真观,还是荒废的。

    程宗扬把玉佩扔回皮夹,重新拉好背包。然後盘膝坐在河边,望著河水。

    「死丫头,太过分了吧,说好陪我的,又一个人溜掉……喂,我知道你在里面。有鳃了不起啊?随便找条河就睡。」程宗扬气哼哼道:「我告诉你啊,我这儿才是你家。进了我程家的门,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你生是我程家的人,死了也是我程家的死人……」

    「对了,我刚才作了个古怪的梦,梦到小狐狸的新窝了。你不是看中小狐狸了吗?等你恢复好了,我们就去找他。让小狐狸用最好的车马送我们回建康……喂,你别睡得太久了,我只等你三天啊。瞧你选的这地方,连个人烟都没有,把我往这儿一扔,想饿死我啊……」

    河水静悄悄流淌,孤独的鸟影从水面飞过,却没有留下痕迹。

    程宗扬沉默了一会儿,小声道:「我已经想过了,这次让你遇险,都是我的错……听到了吧?我已经认错了……我早知道自己应该变得很强,才能保护你,却一直不用功。我保证,」程宗扬举起右手,「往後你抢我的女人,我再也不生气了。还有!我要变成王哲那样的高手!那妖妇再出来,我就拧断她的狐狸尾巴给你出气!还有姓卓的!那贱人差点儿害死你,等我练成绝世武功,就闯进龙池把她揪出来!妈的!我的人她都敢欺负!」

    程宗扬怒火中烧,心神波动下,受创的经脉顿时一阵剧痛。他放缓口气,柔声道:「好啦,我知道你很累,好好睡一觉吧。我也要抓紧时间用功了。等我变成绝世高手,你就可以在六朝横著走啦。」

    伴著淙淙的河水,程宗扬慢慢调理气息。积蓄在丹田内的真阳随著气轮的运转一点一点释放出来,越过怡神守形和养形炼精,直接从积精化气开始,将积蓄在丹田内的真阳转化为真气。

    一股温热的气息从小腹升起,沿著受创的经络缓慢运行,逐一打通封闭的穴道。程宗扬已经习惯了太一经和九阳神功这两种不同的功法一起练习,每次先按太一经的心法,真气行走六大阴经,再转为九阳神功,改走六处阳经。气息在体内像呼吸一样此消彼涨,先阴後阳,往来相济。

第三百九十三章 雪隼佣兵团() 
红日西沉,暮色四合。不知过了多久,一只小鹿从林中蹿出来,看到河滩上的人影,立刻折身沿著河滩奔开。

    程宗扬吐了口气,睁开眼睛。调息了两三个时辰,受创的经络已恢复大半,看来再有一天就差不多了。接著肚子不客气地叫了一声,告诉他自己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了。

    程宗扬坐起身,四野无人,夜色渐深,远处的山林一片幽暗,看不到半点灯火。天知道这里离建康有多远,这会儿祁远应该已经发现石灰坊的情形……他猛地握住拳头,心头像刀割般一痛。

    良久,程宗扬安慰自己,有秦会之和吴三桂在,那妖妇未必敢出手对付祁远和吴战威。他扭头看了看,这里荒郊野外,如果要找吃的,恐怕要走出十几里。万一小紫回来,没有见到自己,肯定会很生气。

    算了,程宗扬嘀咕道,再撑两天也饿不死,还是在这儿等著吧。如果小紫回来,自己就摆出奄奄一息的样子,她不让自己亲一口,就装死给她看。

    程宗扬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又愁眉苦脸地捂住肚子。这才一天,往後两天真不容易捱过去。

    忽然一阵铃声沿著小径传来,程宗扬精神一振,手脚并用地爬上河岸。只要有人就好,讨口饭吃应该没问题吧。真不行硬抢也行啊,以自己现在的水准,怎么也算个江湖好手吧?

    看清铃声来处,程宗扬打劫的心思立刻化为乌有,客气地往旁边让了让,一边示意对方先走。

    一匹枣红色的健马出现在薄雾中,马蹄踏破夜色。马背上的汉子背著一张铁脊雕弓,岩石般的下巴透出根根胡须,头上系著一条藏青色的额带,臂上戴著一只鹰隼的标记,握著缰绳的手掌又厚又硬,拇指套著一只青铜扳指,目光桀骜不驯。看到有人拦在路上,他扬起手,後面的队伍立刻停了下来。

    那汉子挺起胸,沉声道:「前面是哪位朋友,报上名来!」

    程宗扬堆笑道:「这位大哥,你看我像劫道的吗?就算是劫道的,你们好几十号人呢,我敢自己出来吗?」

    那汉子笑了起来,「我还以为足下艺业惊人,敢一个人拦我们雪隼佣兵团的队伍呢。这位兄弟是哪里人?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佣兵团?哪儿来的佣兵团?程宗扬心里嘀咕著,嘴上道:「我是建康来的,船只昨晚遇雨沉了,一船人就剩我一个,好不容易游到这里。」

    那汉子打量了他几眼,「你水性不错啊。」说著他跳下马,「前面有十来里的山路,今晚不走了,在这儿宿营!老张!你往前面瞧瞧,接应的队副怎么还不来?」

    老张答应一声,打马往前去了。队伍中一个穿著脏兮兮青袍的瘦子从马上站起来,大声道:「各位兄弟!到了我们雪隼佣兵团,就要听队长的命令!上午给你们发的装备呢?每人一套铺盖!五个人一顶帐篷!都拿出来!咱们当佣兵的,活要干得利落,让人挑不出刺来——哎哟!」

    话没说完,瘦子身下的坐骑低头吃草,向前一动,那瘦子顿时从马上跌了下来,引起一片哄笑。

    为首的汉子笑骂道:「冯大,法!你就消停一会儿吧!」

    姓冯的瘦子讪讪爬起来,朝马屁股上拍了一把,臊眉搭眼地说道:「这不听话的畜牲……」

    那些汉子都是野外宿惯的,一起动手,一会儿工夫就结好帐篷。这些帐篷比起易彪用的北府兵军帐更小巧,白色的帐身上绘著雪隼的图案,看来是佣兵团的标记。

    「我姓敖,敖润,不过跟海龙王没什么关系。」为首的汉子拿出一只铜制的酒壶,先抿了一口,然後递过来,「喝一口,祛祛寒气!」

    程宗扬喝了一口,一股火线顿时从喉咙直烧下去,烈得喉咙都彷佛烧掉,喘著气道:「好酒!」

    敖润大笑道:「喝我的烧刀子没咳出来,你是头一个!再来一口!」

    程宗扬见他豪爽,也不客气,举起来又灌了一大口。这酒比自己喝过的酒都烈,喝到肚里浑身都热热的发烫。

    敖润打量著他,「小兄弟这只背包有点意思,什么料子的?」

    「在建康买的,我也弄不清。」程宗扬放下酒壶,道:「敖大哥,这是什么地方?」

    敖润也不在意,往前面一指,「这里是广阳地界,前面就是广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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