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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害怕,现在就逃命,离开这里,有多远跑多远,我不怪你。”
刘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快速的拴好缰绳,关上门,接过了雁翎刀,用力的捏住刀把。
“不用惊慌,我们可能遇见土匪了,现在是你死我活,我们就算是这个时候离开,最终也会被他们追上,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没有活命的机会。”
“少爷,我、我不怕,我听您的。。。”
吴宗睿的目标是后院的厨房,这是直觉。
“老、老大,你、你说什么,有人来住店。。。住什么店啊,老子去一刀、一刀宰了,什么事情都、都没有了。。。”
“胡闹,看看你们,都喝的不省人事,这里是集镇,我们动手惊扰了其他人怎么办,你们赶快醒酒,我来想办法,稳住他们,别说,那个俊小子是肥羊。。。”
厨房里面传来女子的哽咽声。
“小妮子,敢闹我杀了你。。。”
哽咽声很快消失。
守在门口的吴宗睿,身体微微的颤抖,他不知道厨房里面有多少人,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就是土匪,不知道为什么到集镇来了,这家客栈没有关门歇业,遭遇了土匪。
“你们快点,我先去稳住那俩小子。。。”
脚步声传来,吴宗睿手中的雁翎刀,已经举起来了。
没有丝毫退路了,若是等到厨房里面土匪醒酒,他和刘宁死无葬身之地。
出去呼喊人来不成立,也不见得能喊到人,寻常百姓谁不怕土匪。
看见吴宗睿举起了雁翎刀,刘宁的脸色愈发白了。
“吱呀。。。”
厨房门被拉开,一个身影出来。
“嗖。。。”
雁翎刀朝着身影脖子的方向而去,又稳又准。
一缕鲜血瞬间喷射出来,络腮胡壮汉捂住了喉咙,看着眼前的吴宗睿和刘宁,脸上出现难以置信的神情。
没有等到壮汉有其他的动作,吴宗睿手中的雁翎刀再次挥舞,这次是朝着壮汉的脑袋而去,下手必定是杀手,不能让对手有任何挣扎的机会。
倾尽全力的一刀,几乎将壮汉的天灵盖掀开。
壮汉倒在地上,双脚乱弹,鲜血四溅。
跨过壮汉的身体,吴宗睿进入厨房。
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
三个衣裳不整的壮汉趴在桌上,两个在打熟睡,一个醉眼朦胧,桌上摆满残羹剩菜,几个大碗以及两坛酒放在桌子旁边,一个上衣敞开、**都露在外面的女子,趴在厨房角落的地方,瑟瑟发抖。
屋子四周弥漫着血腥的味道。
“大、大哥,怎、怎么了。。。”
醉眼朦胧的壮汉抬起头,刚刚门口扑通的声音,他听见了,不过没有特别在意,只不过厨房门口吹来的冷风,让他略微的不舒服。
眼睛有些红的吴宗睿,举起了手中的雁翎刀,狠狠的砍下。。。
。。。
一刻钟时间过去,脸上带着血渍的刘宁,仿佛变成了木偶,呆呆的站在原地。
四个土匪,已经变成了四具尸首,吴宗睿动手解决了两人,其余两人刘宁动手斩杀,这两具尸首上面有太多的血口子,刘宁没有杀过人,不知道如何动手,挥舞着雁翎刀一阵乱砍。
看着发呆的刘宁,气不过的吴宗睿一脚踢过去。
“发什么愣,收拾尸首。。。”
说完,吴宗睿走到了女子的身边。
这个女子应该是客栈掌柜的女儿,明显是遭遇到土匪的侮辱。
“噗。。。”
没有等到吴宗睿开口说话,女子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身子扑到了吴宗睿手握的雁翎刀刀尖上面,刀尖穿过了女子的身体,鲜血顺着刀身流下来。
。。。
一共六具尸首,其中四具土匪的尸首,一名老者的尸首,一名女子的尸首。
老者的尸首是在柴房发现的。
土匪携带了五个包裹,包裹里面有五十多两碎银子,一些铜钱,一些衣物,柴房的旁边,栓着一匹蒙古马。
看见这些包裹和蒙古马,吴宗睿已经明白,这是一股流窜的土匪,没有固定的住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路过这个集镇,进入到这家尚未关门的客栈,杀死了掌柜,侮辱了掌柜的女儿,准备在这里大吃大喝一番,稍微歇息就离开的。
四人之中的老大,谨慎很多,虽然喝了一些酒,但没有喝醉,离开厨房到前面去,要么是准备关门的,要么就是搜刮钱财的。
偏偏这个时候,吴宗睿和刘宁误打误撞进来了。
报官是不可能的,人全部都死了,就算是吴宗睿有着举人的身份,能够说清楚客栈里面发生的事情,可到了官府之后,谁知道会耽误多长的时间,再说了,掌柜和女儿全部都死了,土匪也死了,报官也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刘宁,在后院挖坑,挖大一些,将所有的尸首都埋了。”
“少爷,我、我们不报官吗。。。”
“多什么嘴,听我安排就是了。”
刘宁点点头,到后院去挖坑。
后院有个很小的菜园子,锄头放在柴房,刘宁去拿锄头的时候,脚都是软的。
吴宗睿离开厨房,走到前面去。
客栈很小,仅有两个客房,左边的房屋,应该是父女两人安歇的地方。
走进左边的房屋,外间有一张床,里间有一张穿,收拾的都还干净。
吴宗睿摇摇头,从床上撤下垫着的白布,白布下面的棉絮露出来的时候,他差点没有忍住,这哪里是棉絮,黑黑的、薄薄的,零散的覆盖在稻草上面。
用白布小心的包裹了老者和女子的尸首,用力移动尸首的时候,吴宗睿才发现,自己没有了一点点的力气,全身都是软的。
刘宁倒是恢复的很快,扛着锄头进入厨房,看见坐在椅子上的吴宗睿,小心开口了。
“少爷,我挖了两个坑,您看是不是先将父女埋了。”
“将尸首全部扛出去吧,父女埋在一起,其余的埋在一起,我没有力气了。”
“少爷,您怎么能做这些事情,我来。。。”
刘宁放下锄头,一手夹一具尸首,轻松的朝着后院的方向走去,看着刘宁的背影,吴宗睿目瞪口呆,看来带着刘宁一起赶路,是他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
不过三个回合,刘宁就将尸首全部搬到后院去了,吴宗睿也站起身,朝着后院走去。
看着后院挖出来的两个大坑,吴宗睿更加的无语,正值寒冬季节,土地异常的坚硬,想要挖出两个大坑,需要不一般的气力,想不到刘宁轻松做到了。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看着忙碌的刘宁,吴宗睿脸上露出一丝轻松的神情。
埋葬完毕六具尸首,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若不是吴宗睿找到了土匪包裹里面的火把,刘宁根本无法掩埋这么多的尸首。
“刘宁,辛苦了,我们暂时不要歇息,还要好好收拾一番,清理厨房四周的血渍。”
“好的,少爷,您歇息,这些事情我来干。”
“饿了吗。。。”
刘宁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少爷,我有些饿了。”
吴宗睿瞬间无语,想想一个时辰之前,刘宁还是身体颤抖,路都走不动了,这才多长的时间,好像没事人一般,这等的承受和适应能力,一般人望尘莫及。
“好,你去收拾,我来做饭,我们吃饭之后,就在这家客栈歇息,今夜好好睡一觉,明日一大早离开客栈赶路。”
“少爷,您会做饭吗。”
“会一些,再说了,我们不吃饭怎么可以。”
煮熟的米饭还有不少,菜肴也是现成的,只是灶火很不容易燃起来,吴宗睿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好。
到底是大年三十,柜子里存有一些肉食。
吴宗睿没有那么多耐心,将肉食蔬菜悉数倒进锅里,加水煮了,加上一些盐。
饭有些冷了,不过还吃得下去。
吴宗睿勉强吃了一碗饭,夹了一些素菜,根本就没有碰肉。
刘宁就不一样了,一碗接着一碗,锅里的菜也是大口吃下去。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饭菜全部吃完,锅里的汤都喝完了。
“少爷,您真了不起,这菜太好吃了。。。”
“好了,你歇息一下,我来洗锅烧水,今晚我们必须要洗澡,否则一身的血腥味道,根本走不出去,包裹里面有衣服,你穿着应该合身,洗澡之后穿上这些棉衣。”
“少爷,这些事情我来做,您歇着。”
刘宁连忙站起身来,双手轻而易举的端起大铁锅,端到厨房外面去洗了。
满满一大锅的水终于烧热了。
刘宁用木桶将热水提到房间,倒进大桶里面。
吴宗睿洗澡之后,换上其中一个包裹里面的衣服。
这是绸布棉服,吴宗睿穿着很合身,看样子这些衣物,也是土匪抢来的。
身上的衣服不能穿了,上面沾满血渍,洗不干净,换下的这些衣服,包括刘宁换下的衣服,吴宗睿悉数拿到厨房,塞进灶台里面烧掉了。
好在土匪的包裹里面,有好几套衣服,可以换洗。
刘宁洗澡的时间有些长,吴宗睿等了好一会。
穿着棉服的刘宁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吴宗睿楞了一下,洗干净的刘宁,质朴自然,脸上还有着一丝的英气。
第五十四章 京城()
穿越后的第一个大年三十,过得如此血腥,这是吴宗睿万万没有想到的。
翌日一大早,天还没有亮,吴宗睿就起身了,在客栈四周仔细检查了一番,看看是不是还有异常明显的血渍,一些能够掩盖的地方尽量的掩盖。
来到后院,吴宗睿对着掩埋父女两人的地方稽首行礼。
忙完一切,吴宗睿牵着蒙古马,刘宁牵着西南马,带上所有包裹,以及缴获的两柄雁翎刀,离开客栈。
刘宁将客栈门锁上,转身准备将钥匙递给吴宗睿,看见吴宗睿的神情,楞了一下,转手将钥匙丢掉,这家客栈,他们不会再来,要钥匙有什么用。
集镇还很安静,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是要守夜的,寅时过后才能够睡觉,此刻绝大部分的人家都在熟睡之中。
蒙古马比西南马高不少,耐力强劲,有了这匹蒙古马,吴宗睿不需要乘坐马车了,至于说蒙古马的来历,他有着举人的功名,骑乘蒙古马不算什么。
刘宁是不会骑马的,西南马的任务就是托运所有的行李。
穿着绸布棉服的吴宗睿,尽管脸上还带着一丝稚嫩的神情,可已经展现出来不一般的气质,牵着西南马的刘宁,穿上了厚厚的棉服,脸上也有了精气神,两人行走在官道上面,来往之人看见后,脸上都带着恭敬的神情,远远的就避开了。
离开集镇好远了,路上一直都很平静。
马背上的吴宗睿,禁不住苦笑,他还是想多了,客栈的门已经锁上,表明客栈里面无人,大过年的这样的情况很正常,不会有任何人注意,尸首全部都埋在后院的菜地里面,就算是腐烂,也不会传出什么味道,开年之后,就算是客栈没有开门,周遭的人也不会注意,也许是客栈的掌柜不愿意做了。
也许数月,也许一年,等到周遭的人感觉到奇怪,进入客栈,同样什么都不会发现。
此事也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了。
正月初四,吴宗睿和刘宁进入了北直隶所辖大名府的滑县。
滑县距离京城还有一千一百里,按照吴宗睿和刘宁的速度,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
吴宗睿在滑县县城逗留了一天时间,专门到了县衙,为刘宁办理了路引,他是赶赴京城参加会试的举人,出手颇为大方,滑县县衙的吏员自然不会为难,爽快的办好了路引。
有了这份路引,刘宁身份的问题就好解决了,不管是回到安远县,还是在其他的地方,都可以名正言顺的落户。
正月十四,吴宗睿和刘宁终于抵达京城,一路上再无其他的波折,一直很平静。
十二月初一从安远县出发,历时四十四天,终于抵达京城。
看见高大巍峨的永定门,吴宗睿忽然涌现了一股豪气。
京城无疑是大明最为繁华富庶的城池,没有之一。
京城分为外城和内城两部分,前往京城之人,可以从右安门、永定门或者左安门进入外城,从宣武门、正阳门或者崇文门进入内城,不过寻常百姓是不准从正阳门进入内城的。
内城自然以紫禁城为主了。
自明成祖朱棣将大明的京城迁至北京,已经两百年时间过去,京城历经数次的发展,地域面积比迁都之初扩充了数倍。
当然,大明时期繁华的北京城,与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