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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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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养士,养出来的是一帮只会风花雪月的废物,积弊重重之下,大宋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若是再不改变,只怕真的要亡国了。

    赵祯沉吟许久,才开口道:“传范爱卿进宫吧。”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小憩了起来。

第212章 又被禁足了() 
暨行书院,未央再次被禁足了。

    这一次是被几个老头强行按在了书院,用晏殊的话来说,就算是天塌下来,这小子也不能放出去,这就是一个惹祸精,分分钟能把几个老头折腾死。

    这一次东南大战绵延数月,未央虽然亲自前往扬州坐镇,但是做的事情并不多,反而是几个老头,虽然已经在野,但是整日里心惊肉跳,处理一堆堆的公文,制定一项项政策,还要出谋划策跟整个士林对着干,那叫一个刺激,若非都是干惯了这种事的,换个人早就撂挑子了。

    未央回到蓬莱的时候,几个老头没有一个给他好脸色的,就连一向潇洒的柳永,都胡子邋遢的,面色不善的看着未央。

    于是未央接受了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任务。

    这不是八月快过完了吗?几个老头觉得学子们这一次游历,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需要考核一番。

    但是老头们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需要养伤,于是乎整个学院数千学子的考核大任,就交给了年轻人。

    未央首当其冲,苏洵、王安国、曾巩等年轻一辈一个没跑,虽然他们也很累,但是谁让你年纪小的。

    有事幼者服其劳嘛!

    于是乎老头们结伴游玩,整日里流连于美景美食美人之间,未央几个被抓了壮丁,只能可怜兮兮的干活。

    好在只是考试,就相当于后世的期中考试,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数千人说起来多,但是真正划分开来,也不算多,再加上书院先生众多,足以应付。

    未央是个坐不住的,于是便接了巡考的任务,做了巡考老师。

    他身后跟着小白,两人悠哉悠哉的在一间间考场内巡视。

    来到一间教室,未央趴在教室后面的玻璃窗户上,完美演示了一番后世班主任巡视的快感,期间看到了一个偷偷摸摸拿小抄的家伙。

    还别说,这家伙还挺有创意,把笔杆子做成中空的,整个考场三名监考先生,愣是没有发现。

    未央也没好意思拆穿人家,看着这一幕,反而感慨良久,找回了后世上学的感觉。

    一连看了几间教室,未央着实发现了不少打小抄的家伙,当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过有个家伙有点过分,仗着自己做的隐秘,竟然明目张胆的抄了起来,而且竟然还帮助不会的同学,这让未央如何能忍?

    你自己作弊就是了,不被发现就是自己的本事,你还帮助别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于是未央一直蹲在教室后面,等考试结束,直接把这家伙拦了下来,带到了办公室。

    看着面前唯唯诺诺,如丧考妣的学子,未央也不忍苛责,谁不是从这时候过来的呢?

    他尽量和颜悦色的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学子带着哭腔,低声道:“回先生的话,学生叫做冯蒙。”

    “冯蒙啊!”未央笑道:“可知你犯了什么错?”

    冯蒙面色沮丧,认命般的说道:“学生在考试的时候作弊,违反了校规,甘愿受罚。”

    未央回身抽出了学生档案,按照检索,找到了冯蒙的档案。

    “冯蒙,十四岁,河南洛阳人氏,父亲冯清,祖父冯吉,后周太师、中书令冯道之重孙,因父亲的恩荫被授为秘书省校书郎,历任膳部、金部、职方员外郎、太常少卿等。

    在楚州主清丈田亩事,为人颇有韬略。”

    未央念完了冯蒙的档案,不由另眼相看,这家伙是有才华的,而且出身不俗,乃是冯道的重孙,冯道那可是真正的老狐狸,历经十位皇帝而不倒,期间还向辽太宗称臣,始终担任将相、三公、三师之位,后世史学家出于忠君观念,对他非常不齿,欧阳修骂他“不知廉耻”,司马光更斥其为“奸臣之尤”。但他在事亲济民、提携贤良,在五代时期却有“当世之士无贤愚,皆仰道为元老,而喜为之偁誉”的声望。

    这么一位大佬的后人,自然不是寻常人,只是这家伙是怎么混进书院的?自己咋没印象呢?

    算了,左右又是一位良才,得良材而与之,生平大慰啊!

    “说说吧,以你的才学,考试至少也是中上评,为何作弊?”

    冯蒙见先生似乎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顿时胆子大了起来。

    “回先生,学生作弊实属有因,学生不喜舞文弄墨,所以四书五经不求甚解,反而对军事学院心向往之,但是家父嘱托,让学生必须考入文学院,学生无奈之下,只能如此。”

    未央愕然,冯道的子孙,竟然不想走文人的路子,要知道现在文贵武贱,几乎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这天下还有不想以科举入仕的人,实在是少见的很呐。

    未央顿时来了兴趣,他发现这冯蒙虽然身量不高,与自己差不多,少年人的身材,依旧在同龄人之中独领风骚,以后如果是文人,也是鹤立鸡群,若是武将,那就是虎背熊腰,是一个好苗子。

    “既然如此,我特许你在军事学院旁听如何?”

    冯蒙闻言,顿时懵逼了,不过转眼间大喜过望,躬身道:“多谢先生,学生一定不负先生所望。”

    未央摆手道:“别忙,我有一个要求,你的功课不能拉下,咱们书院虽然四书精义不是要求必须得会,但是要想走上仕途,出将入相,还是必须要学的,毕竟国情如此,你可明白?”

    冯蒙二话不说,干脆无比的道:“先生放心,学生一定加倍努力,若是不能达成先生的要求,学生甘愿受罚。”

    未央点头道:“你且去吧,记住,这次的事情下不为例,若是再让我发现你有作弊的情况,我可就不这么容易说话了。”

    冯蒙连忙赌咒发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绝不在作弊。

    未央看着远去的冯蒙,不由心生感慨,自己才十三岁,怎么就有老气横秋的感觉,看来操心的太多,就是容易老啊!怪不得几个老头对自己有意见呢。

第213章 大好时光(三更)() 
批改试卷这种事情,未央是不参与的,甩手掌柜做惯了,就不喜欢干这种细碎的工作。

    所以当苏八娘带着蔓菁过来的时候,未央正伏案大睡,与周公相会呢。

    有句话说的好,美女与美女没有纯洁的友谊。

    苏八娘初见蔓菁,加上苏轼早就告了矗运瞻四锒月颊飧龃竺琅⒚挥猩逗酶校炊溆兄治;小�

    不过两个人见面之后,随便聊了几句,大有惺惺相惜之感,苏八娘又是个心软的,同情蔓菁的遭遇。

    再加上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才女,言语之剑,流露出的那种深厚底蕴,让两人更是如同知己一般。

    于是两人迅速的打成一片,结成了好姐妹。

    这让原本抱着小苏辙等着看笑话的苏轼目瞪口呆,不明所以。

    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让人捉摸不透。

    苏八娘看着呼呼大睡的未央,对蔓菁道:“姐姐看,二郎总是这么没正形,在书院办公都能睡着,要是让滕夫子看到了,少不得又是一顿训斥。”

    言语之中虽然是怪罪,但是那副骄傲的样子,心思灵巧如蔓菁者,怎能看不出来呢?这是显摆自家未来的夫君呢。

    蔓菁捂着樱桃小嘴,浅浅一笑,“公子是性情中人,随性而为,总是这么出人意表。”

    苏八娘顿时满面春风,心口洋溢的满满都是幸福感。

    未央睁开眼睛,看着两个美女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小话,言笑晏晏,也没在意,随口就道:“饿了。”

    苏八娘与蔓菁翻了个白眼,随后蔓菁从桌上的篮子里取出了一个个精巧的碟子,里面盛放的食物虽然不多,但是很精致,足有七八样。

    未央一个个品味过去,伸出了大拇指,“八娘的厨艺又见涨了,这葱爆海参已经有了我七分手艺。”

    苏八娘闻言,不由莞尔,“二郎,这葱爆海参可不是我做的,是蔓菁姐姐新学的,看来蔓菁姐姐于厨艺一道颇有天分呢。”

    蔓菁也不害羞,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未央笑道:“蔓菁姑娘以后要是开酒楼食肆,我定然日日前去捧场,你的手艺已经比孙天成也差不了多少了。”

    蔓菁的葱爆海参就是从孙天成那里学来的,自然知道孙天成如今在蓬莱,乃至在开封,都是大名鼎鼎的大厨,寻常人家,根本就请不动。

    “公子说笑了,蔓菁这点手艺,入不了大雅之堂。”

    未央风卷残云一般吃干抹净,又抄起茶杯喝了一杯清茶,这才舒服的打了个饱嗝,悠然道:“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吃饭必须吃美食!妙哉!”

    苏八娘与蔓菁闻言愕然,旋即笑的前仰后合,这话他们是第一次听,笑的不行。

    苏八娘上气不接下气的道:“要是真有这种人,岂不是吃成了猪一般?”

    未央莞尔道:“猪又有何不好?那可是浑身是宝,猪身上除了猪毛、猪尿屎没人吃外,差不多都可以上餐桌,烹饪好了,都是美味,猪毛可以做刷子,猪皮可以做衣服,猪屎、尿,收集起来做个沼气池,沼气可以烧水煮饭,猪屎晒干后可以当肥料,有些养猪场会顺便养鱼,猪屎可以喂鱼。

    其实你们不知道,猪的基因跟人类差不多,猪能吃的东西,人一般都可以吃。

    所以说,猪全身都是宝。”

    “呸!”“呸!”

    一连两声,啐了未央一脸。

    苏八娘快言快语,“你的意思,就是人跟猪差不多呗?”

    未央连忙道:“我家八娘可是温软的小娘子,岂是猪那种腌臜物可以比的?”

    “好啊!你竟然拿猪跟我比。”

    “娘子饶命啊。。。。。。”

    办公室顿时一阵鸡飞狗跳,少男少女你追我赶,一个仓皇逃窜,一个穷追不舍。

    蔓菁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她年纪稍大,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放在寻常人家,早就嫁人生子了,但是被耽误了下来,也没有什么牵挂,更没有什么青梅竹马,所以她很是羡慕未央与苏八娘,正是大好的豆蔻年华,就该这么青春飞扬。

    她慢悠悠的收拾好未央吃下的残局,心情前所未有的愉快。

    书院的一切,都让她感到舒服,无论是和颜悦色的夫子,还是青春洋溢的学子,甚至那只肥硕的熊猫,还有那只白色的长着一双小翅膀的猫咪亦或老虎,都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有的心安。

    闲暇之时,去教室蹭蹭课,去风雅阁学学厨艺,给几个老夫子做些可口的饭菜,顺便讨教一下学问,日子简直不要太舒服。

    这是蔓菁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仿佛小小的暨行书院,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恍若云端,让人着迷。

    未央与苏八娘正在玩闹,苏老泉从外面走了过来,看到两个小家伙拉拉扯扯,顿时大怒。

    “书院之内,身为师长,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面对未来老丈人,身为女婿总是英雄气短,就算是未央也只能陪起笑脸。

    “哎哟!岳父大人,您不在阅卷,来找小婿,是有什么事吗?”

    边说话,边给苏八娘打眼色,让她去拿大红袍,给苏老泉泡上,苏老泉最好这一口。

    果不其然,苏老泉一看女儿开始泡茶,还是大红袍,顿时眉开眼笑,对于两人方才的胡闹,抛到了九霄云外。

    “好茶啊!”苏老泉啜了一口大红袍,满面红光,享受的很。

    “小婿还有一些,回头让八娘给岳父大人带回去,您慢慢享用。”

    “嗯,这还像话。”苏老泉老不客气的说了一句,旋即清了清嗓子,说道:“二郎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段时间忙是忙了一些,如今既然闲下来了,学问却不能耽搁,还需用功才是,尤其是书法,需要时时练习。”

    未央顿时小脸垮了下来,论起背书,能比得上他的人,估计还没出生,但是论及书法,就算是苏轼这个几岁的孩子,都能甩他十八条街,书法一途,实在是他的硬伤。

第214章 硬笔先驱() 
未央眼珠转了转,突然拍了拍脑袋,而后拍着胸脯道:“岳父放心,三日后小婿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天才,就算是书法一道,小婿也不落人后。”

    苏老泉一脸的不信,未央的书法水平他能不知道,那是整个书院的耻辱,跟狗爬似的,要说三天能练成一笔好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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