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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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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薯玉米经过数月的生长,终于成熟了。

    九月初一这一天,曹佾、潘肃、柳羽竟然亲自从京城赶来,陪同的还有陈贤,他们歇了一日,第二日,便与滕子京、贾章等人一起,直接去了地里。

    万亩良田连成一片,近乎无穷无尽,一片金黄,尤其是玉米地里,秋风一吹,便有沙沙的声音响起,形成一片波浪,壮阔无比。

    一万亩良田周围,隔着一里地,便有一个窝棚,是专门来看守这万亩良田的老农,都是曹佾等人从京城自家带出来的,不止忠心耿耿,手上也是好功夫。

    这一次众人浩浩荡荡,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目的,沿途还有无数随从人员四下宣传,所以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想看一看被吹嘘成祥瑞的作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当然,也有人不屑,这是一群青衫儒巾的文人,一个个摇头晃脑的说什么宽刑爱民、节俭清廉、修德敬天、与民休息等等,这才是正办?孔夫子猎麟,才是祥瑞,才是天下盛世,你们一群纨绔子弟,谈什么祥瑞,羞也不羞?

    当然,说归说,他们还是要去看看的,顺便打算这些人出丑的时候,好写几篇文章,好好的批判一下这些沽名钓誉的纨绔子弟。

    所以人来到这万亩良田的时候,都惊讶的不能自已。

    天呐,那是什么粮食?这么高?跟小树一般高大,这是粮食吗?一棵上面竟然有两三个尺长的椭圆东西,莫非就是果实吗?

    还有一些地上,黄黄的一片贴着地面,如同枯草一般,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滕子京身为官职与地位最高的大儒,当仁不让,满面红光的宣布道:“开始收割!”

    好在人多,一亩玉米收割完毕,早有人称量了一下,那个称量的小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骇然大呼:“天呐!四石五,天降祥瑞,佑我大宋!”

    所有人都惊骇欲绝,犹自不信,现在大宋产量最高的稻米,也不过亩产两三石,亩产四石,别是胡说八道吧?

    那边称量红薯的小吏,直接吱一声,直接就晕倒了。

    滕子京粗暴的推开围观群众,大喝道:“多少!”

    另一个负责掌秤的小吏两股战战,双目充血,仰天大吼道:“二十五石!二十五石!”

    小吏受不住刺激,宛如疯狂一般,直接冲入了红薯地,双手使尽的挖着,口中念念有词,疯癫无比。

    “来人!把他拉下去!”

    没有人理他,滕子京颤颤巍巍的来到秤边,看着那个数字,眼前一黑,仰面就倒,未央早就见怪不怪,不过别人都吓傻了,他只能出手,扶住滕子京,低声道:“大人,还需要你主持局面,万万不可喜极攻心,乱了方寸。”

    滕子京毕竟是大儒,心境不同一般,但是也过了足足一刻钟才恢复过来,他状若疯狂,怒吼道:“给本官全部收了,收了!”

    二十五石啊!天下何曾出过这等高产的粮食,这不是祥瑞这是什么?谁特么敢说不是,滕子京都敢搬起一块红薯,直接砸在那人的脸上,质问他:实践才是检验一切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跟未央学的。

    有一个士子怒吼道:“滕大人,你枉为大儒,竟然敢行此欺天之事!二十五石的粮食,就算是三代之治,也未曾听闻,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要联合天下士子,具本弹劾你奉迎媚上,让你身败名裂!”

    滕子京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此人籍籍无名,滕子京自然不认得,但是他一把拽住那士子的衣领,连拉带拽的把士子扔在了红薯地里,冷笑道:“今日就让你自己看着,这万亩田地里,若是本官有一丝作假,不用你们弹劾,本官自己摘掉头上乌纱!”

    一亩亩的土地被挖了出来,耗费了足足三天时间,招募了数千农夫,才堪堪收割完毕,无论是玉米还是红薯,产量虽然有点偏差,但是平均下来,还不止这个数。

    那士子全程观看了收割的场景,过秤的场景,亩产二十多石的粮食,怎么可能有?就算是孔夫子再世,也不可能有这种粮食。

    但是现实击碎了他脆弱的心灵,三日过后,士子衣衫褴褛,双目无神,几乎被自己所见所闻吓死。

    不知是他,无数的农夫跪地痛哭,若是早早有这些粮食现世,不知自己有多少家人免于饿死。

    祥瑞啊!祥瑞!

第70章 曾巩() 
三天的时间,除了未央,没有人睡觉,也没有人敢睡觉,就连未洵两口子,都眼珠通红的盯着地里,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

    最后一天,所有人都精神亢奋,未央不由担心,这些可都是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损失了哪一个都承担不起,所以他直接吩咐李尚慕,弄了一桶桶茶水送了过来。

    “诸位,大势已定!再无波澜,喝口水解解乏吧!”

    众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又闻到了茶香,再也抑制不住,一个个捧起茶碗喝了起来。

    “好茶!”柳羽大赞一声,旋即天旋地转,栽倒在地。

    曹佾哈哈大笑道:“你小子也太弱了,这是茶又不是酒?还能醉了?”

    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曹佾也觉得眼花了起来,他不由愤怒的向着未央看去,发现未央面上一片担忧,不由松了一口气,罢了,且睡去吧!

    李尚慕还未来得及喝茶,不由吓得大惊失色,哀嚎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谁!是谁下了毒!”

    未央悠然道:“是我!他们这些日子惊喜交加,气血澎湃,若是再不休息,只怕一旦倒下,就永远起不来了,所以我下了蒙汗药。”

    李尚慕连忙闭嘴,都倒下了,就剩他一个人,自然是要收拾局面的,一连数辆马车逶迤向着蓬莱而去,马车中呼噜震天,所有人都睡的香甜。

    未央守在田里,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田园风光,丰收之景,多美的景色啊!

    当然,若不是眼前一个如同小鬼的家伙,未央觉得自己还能爽一会。

    “未大人,这世上真的有亩产二十五石的粮食?”那士子双目通红,抱着未央的腿喊道:“若非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人家都说这粮食是未大人的功劳,未大人,您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未央猝不及防,被人抱了大腿,尤其是一个邋遢鬼,他本来就有不小的洁癖,自然受不了,腰肢一用力,腿一蹬,直接把那士子蹬出老远,怒吼道:“来人,来人,有人竟然接近本官,你们都是死人吗?”

    如此盛世,锦衣卫怎么会错过,一直负责未央安全的鲁常双目炸裂,大步上前,一把把那士子提了起来,扔在一边,早有两个部曲把那士子按在地上。

    “属下护卫不力,还请未公责罚!”

    对于未央,鲁常是既敬且怕,不敢有丝毫违逆之处,简直就是当作祖宗一般供着。

    未央恼怒的指着鲁常骂道:“平常白训练了,这要是在战场上,我都死好几次了,回去跑一万米,跑不完不准吃饭。”

    鲁常羞愧欲死,他也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大明大亮的就过了防线,按照锦衣卫训练条例,护卫主帅不力,当斩!未央只让他跑一万米,这就是轻轻放过了。

    鲁常不敢对未央发火,但是对那士子,却火冒三丈,扬起蒲扇般的大手,上去就是一巴掌。

    那士子被打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道:“学生曾巩,还请未大人不吝赐教啊!”

    鲁常顿时火气就上来了,还要再打,那边未央听到曾巩自报家门,吓了一跳,连忙道:“别打了,带过来!”

    鲁常只得压下火气,把曾巩带了过来,但是依旧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一旦曾巩有所异动,就会承受雷霆一击。

    未央试探的道:“曾巩曾子固?”

    曾巩晃了晃脑袋,欲哭无泪道:“未大人,正是学生,学生游学至此,本来是打算于蓬莱阁以文会友,不曾想听闻有新的粮食现世,便来一观,不曾想这玉米与红薯竟然产量如斯之高,学生一时鬼迷了心窍,还请大人勿怪。”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特么的差点把唐宋八大家之一干掉了啊,当真是天怒人怨啊!老天爷不会一个雷劈死自己吧。

    近距离接触偶像,未央心里还是蛮热切的,连忙让人端来了茶水,这次当然是没下药的。

    曾巩咕噜噜喝了好几碗,擦了擦嘴巴,又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躬身,恭谨有礼的道:“未大人,学生心有疑惑,还请告知学生。”

    未央连忙扶起曾巩,史有载,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而且人家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

    这家伙虽然比不得苏轼妖孽,但是却也差不了太多,而且一声一帆风顺,不像大苏,活的坎坷的可以与老杜相比了。

    “曾先生客气了,你叫我二郎就是,我这官是散官,做不得数的。”

    曾巩家教极好,但是为人也很是执拗,他摇头道:“夫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未先生大才,还请称我为子固就好,当不得先生二字。

    未先生能得到如此祥瑞,不知能免于多少大宋子民免于饥饿之虞,此乃天大的功劳,就算是三代之治,也不过如此。

    学生虽然学问不深,但是也只民生疾苦,先生取红薯玉米造福于民,天下万民承先生福泽,必将万世传颂。”

    未央不由感慨,你看看人家,说话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就是大家风范啊!

    “那好,我就厚颜称呼一声子固!子固啊!这红薯玉米,却是亩产惊人,你也看出来了,这登州土地贫瘠,这些地在登州已经算是肥沃,但是比之江南与山东等地,还是差了不知多少,若是能在土地肥沃之中种植,这红薯产量,达到三四十石,也是易事,玉米也是如此。”

    曾巩心头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登州土地之贫瘠,几乎为天下之首,而且盐碱地居多,这都能种出这般产量,更遑论天下富庶之地?

第71章 讲道理() 
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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