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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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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自己的基地是在虾夷地(北海道),那一块地方现在基本上是三不管的地界儿。

    那里现在只有一些虾夷人,他们都是用的石器武器,又没有铁器,那帮原住民在自己面前估计起不了多少风浪。

    可惜呀,离自己还是有点远,但是以后那块地绝对要占据下来,那可是块宝地啊。

    以后如果要发展北洋的势力,倒是可以占据那里,从辽东那里招募赫伦春、女真、达斡尔族的勇士,他们骁勇善战,悍不畏死,倒也可以充作自己手里陆战的突击队。

    五峰船主已死,他手下的那帮人现在没一个人能顶起来。

    现在还分裂了,更是丢人。

    他们要是抱成一团,跟海鲨团对起来还有点胜算,毕竟五峰船主只是死了,手下的势力倒并未有很大的损失,他们在倭国平户(今属日本长崎县)那边还是有极大的势力,海上的船队势力也绝对不弱,朝鲜倭国的商路一直是他们把持,但是现在鼠目寸光,各家不服各家,互相打来打去,就只能便宜别人了。

    五峰船主汪直膝下好像育有一儿一女,现在也是各领一支船队,手下也各有势力,都在争夺这新船主的位置。

    海鲨团现在也正是昌盛之时,吴凤感觉吴平应该还能活几年,但是根据自己的记忆来看,吴平手底下的这几位当家对他其实早有逆反之心,只不过大家都没有反应出来,不过按照他们的性情,估计也不会等着吴平自然老死,下手的时候也快了,只要下个毒,然后再推出个替死鬼,那吴平基本上就完了。

    吴水清,这少城主,到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压得住这几位心怀叵测的当家的。

    吴凤现在占据基隆,此地远离商路,也无人来打扰自己,可以低头努力发展势力,下一步还是把目标放到南洋,不过吴水清毕竟是自己的姐姐,之前也看在自己母亲的份上照顾过自己,临走之前还送了一份大礼。

    日后若吴平出现意外,她压不住手下的那帮居心叵测的当家,自己一定要助她一臂之力。

    宁波制造局那边居然要改掉一部分农田,改为桑田,估计要真的实施下来,恐怕民间会出现动乱,失去土地的流民估计会增多数倍。

    明朝这帮官儿心里边儿都黑着呢。

    这次有改桑田的举动,一定是各大丝绸商在后面推动的,他们可不关心失去农田的这帮农民会不会饿死,他们只关心自己手里的绸缎多出几匹,多卖出几匹。

    一旦下派的官差在这件事上多拿了,多占了,必定就会出事,那些丝绸大户一定会借机吞并掉农户的田产,那样的话,很容易激起民愤。

    流民增多,浙江沿岸安宁又会减少,不过这也是个机会,流民活不下去可以出海呀,自己要开发台湾,正需要大量的人口。

    只不过要想找机会去接他们,要穿过五峰旧部的地盘,那里现在鱼龙混杂,各家势力相互征伐,看来要找个机会,小心谨慎定好路线,才能去做这件事。

    织田信长这位战国雄主也要起来了,不过他的下场历史书都写着的,就算是他日后上洛(割据地方的势力率军前往京都)也无用,现在不用对他多有什么安排,也就是当个消息听听就好。

    南洋那边现在打的火热,正是自己浑水摸鱼的好时候,那帮红夷人战船犀利,自己对上的赢面不大。

    他们的船还是很先进的,自己要发展第一要劫船壮大自己,第二就是要引进红夷人那种先进的快船。

    红夷人的船都是软帆船,虽然软帆船的操帆人数要上百人,而己方这种硬帆船只需要几十人便可轻松操作,但是毕竟软帆船的转舵和船速都有明显的有优势。

    手里面船还是少了,看来劫船厂这个方案也要提一下了,就算是得不到红夷人那种战船,也要有几艘大福船才行,手里面的也就是安宅船和板屋船可堪一用,如果真是对上大明水师或琉球水师,还是有些力不从心呢。

第二十四章 喝口茶() 
红夷人的船都是软帆船,虽然软帆船的操帆人数要上百人,而己方这种硬帆船只需要几十人便可轻松操作,但是毕竟软帆船的转舵和船速都有明显的有优势。

    手里面船还是少了,看来劫船厂这个方案也要提一下了,就算是得不到红夷人那种战船,也要有几艘大福船才行,手里面的也就是安宅船和板屋船可堪一用,如果真是对上大明水师或琉球水师,还是有些力不从心呢。

    琢磨完这些事情,吴凤发现自己已经停了筷子很久了,而周围的武士也都停下了筷子,在四处张望,以防别人过来打断自己的思绪。

    吴峰发现这事之后,自嘲的笑了笑,然后向周围的护卫武士点了点头,让他们继续吃饭。

    看到自家主公已经思虑完毕之后,他们也接着该吃饭的吃饭,该喝酒的喝酒,但是仔细观察他们,发现他们的眼神一直在向四处的张望,一直在看着那些比自己早来的客商,保护吴凤是他们的职责,就算是吃饭的时候也要小心谨慎。

    吴凤这边接着动筷子,可是动筷子的时候发现狗肉已经稍微散了热,虽然现在这天气正是入夏之时,但还未那么炎热,饭食变凉也是很快的,他便又将老板娘招呼过来,麻烦她把这个狗肉煲撤下去,帮忙热一下,毕竟这狗肉煲还是滚烫的时候,肉质滑嫩的时候最好吃。

    这点小事当然没问题,老板娘并未多言,笑眯眯的点点头,便将这狗肉煲端回了后厨。

    吴凤现在想明白了这些得到的消息跟自己相关的方略之后,也决定放松吃点东西,好好的享用这顿美食。

    至于日后具体怎么去做,反正已有大的方略,剩下的便是见招拆招,遇事在再去思虑而已。

    吃了一口这红糟鸡,嗯,这鸡肉的色泽真是看起来古怪的很,吃一口咸香味很重,但又并不太过,而是正好把握住了一个度。

    看来后厨的厨师这福州菜做的还真是地道不错,嗯,吴凤满意的嚼了嚼咽了下去,然后喝了一口米酒,这自家酿的米酒也是不赖,酒味稍薄,清甜醉人。

    不禁胃口大开,一口菜一杯酒倒也是吃着怡然自得,这时狗肉煲也重端了上来,吴凤向着老板娘微笑着点点头,以示谢意,而这老板娘依然是笑眯眯的,也跟着点了点头,便转身去招呼其他客人。

    吴凤看到这狗肉,当时便夹了一大块儿红肉放进嘴里,细细的一嚼,嗯,当真是满口留香,自然的咽进肚里。

    吴凤好似上瘾一般,一块儿接着一块,根本停不住。

    这狗肉煲是越吃身上越暖,胃里去寒回暖,当真是全身毛孔好似大开的一样,舒服极了。

    啊,吴凤不经有点感慨,自己手下团队里边的厨子,大多都是一些平头老百姓劫来的,像这种菜哪有几个能做的出来,这种味道平时哪吃的到。

    平时出海倒也就算了,偶尔想吃这一桌好菜,都找不到地方,以前吧,也就只能靠着去浙江这边销货的时候,找栋酒楼吃个痛快,吴凤虽不贪嘴,但对这美食也是有一点点偏爱之情。

    吴凤现在真是下筷子夹菜的速度加快了许多,吴凤本身的样子有点小白脸的意思,其人清秀的很,碰到这美味之物,就算是吃菜速度加快了,也并未有粗人那一点点的意思,而是更有洒脱文人般的放荡和一点点世家公子般的文雅和教养。

    嗯,将菜吃完,美味的喝完最后一杯米酒,当真是痛快,虽然并未吃饭食,但光吃肉光喝酒便已饱了,而且吃完这菜,真是浑身发软,毛孔舒畅,心里美的很。

    吃饱之后,他坐在椅子上,打算在坐一会,放松一下心情,再看看这班客商,周围的武士吃饭的速度比自己快,他又让老板娘上饭食给他们,让他们多吃一点,毕竟他们平日里护卫自己,而且晚上就算睡觉的时候也要分为两拨,在自己的房屋周围警戒着,吃饱了才能挺得住,这饭食可不能落下。

    而吴凤让老板娘把这碗筷撤掉,上一壶茶,一份糕点。

    一会儿,老板娘便将糕点和茶端了上来,一份黄米糕,一壶茶。

    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应该是明国这边不知道哪个地方产的茶,不出名,但也不是很差,比那种街边脚夫喝的土沫那是强了数倍,倒也可入口,虽然及不上那些名贵茶叶,倒也算平凡人家的好茶叶了。

    嗯,吴凤点点头,慢慢的喝了起来,喝了几口,喝完这一杯。

    便吃起了这黄米糕。

    这黄米糕那是福州传统的糕点,工艺繁琐,这时产量极低,因为海鲨团总部就在澎湖,海鲨团的主要的经营范围便是福州闽浙这边,福州城很是繁华,各家当家、海贼都会上岸花天酒地,吴凤倒是基本不去,因为那边是海鲨团老人们平日常去的地方,他们看自己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贸然的进福州城,容易被人暗算,受了冷箭那才叫自己找死。

    老听着福州城的老字号糕点黄米糕那做的真是好,一直没机会尝尝,没想到在这儿居然能碰到,先不说味道如何,能有这个,说明后厨的厨师绝对是有手艺在身,在结合之前吃的这些菜的味道,这黄米糕的味道也一定不会差。

    有点好奇性的用手将让黄米糕拿起一块,放在嘴前咬了一口,嗯,吃起来果然是不凡,味道清甜,粉绵很润,当真不错。

    吴凤便慢慢的品尝了起来,而在品尝完黄米糕喝完茶之后,周围的武士也全部吃完了饭,看了看那帮客商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嗯,还是先歇息吧,休整一晚,明天上街再去各家店舍看一下,购买一下自己所需的物资。

    抬了一下手,招呼老板娘过来。

    老板娘笑呵呵的快步走了过来,微微一鞠躬。

    “客官,您吃好了?”

    “嗯,老板娘,可以记账吗,我看你餐社后面有旅社,我们要在这住几天,记着饭钱,等我们走的时候一并算掉如何。”

    “当然可以记账,可但如果这样的话,您要先付一部分的押金才行。”

    这就是旅社的规矩,如果你要住,肯定要付押金在这。

第二十五章 银子() 
这就是旅社的规矩,如果你要住,肯定要付押金在这。

    “嗯,当是如此,那押金几许呢?”

    “客官,您带银子了吗?如果带了银子,二两银子便可,到时您退房之时,我们会给您结算,剩下的会退还给您的。”

    现在这铜钱民间是在用,但是这首里海商云集,海商出门多带金银,毕竟这铜钱分量太重,数量也太大,带着太麻烦,所以呀,要是本地的人来这儿,基本上就管人家要铜钱,但如果是海外来的,基本上就是先问问人家带没带银子,带的银子,就按银价跟人家说押金是多少。

    二两银子,这也不少,这等于两贯铜钱,2000文。

    这银子在明朝的购买力可是不低。

    《金瓶梅》第二十三回中金莲、玉楼、瓶儿三人下棋赌钱,当瓶儿输了五钱银子后,金莲便吩咐小厮花三钱买一坛金华酒,花二钱买一个猪首连四只蹄子。

    而明代及以前的中国根本没有玉米、红薯、饲料添加剂等东西,加之猪又不象牛羊那样只吃草,所以很不容易育肥,这样就造成市面上猪肉很少,价钱自然就很高。

    可以说,以前的猪肉一直比牛羊肉贵,比现在的龙虾还吃香。

    这从其他方面也可得到例证:磨镜老人为了得到一点猪肉,不惜放下老脸,想方设法去求和骗。当那猪头做好后,金莲她们还特意给大房吴月娘留了一份等她回来尝。若是猪肉很平常很低贱的话,用得着留吗?要知道西门家可不是平常人家,什么东西吃不起啊?能让她们动心的,自然是非同一般。

    以前正是因为猪肉贵,连卖肉的也跟着沾了光。譬如胡屠户之所以敢把秀才范进骂得孙子样,绝不仅仅因为范进是他女婿,而是由于他有猪给他撑腰,就象干部有权力一样,说话自然就气响。

    从这《金瓶梅》上便可看出明朝之时这猪肉的价格这得多贵,但就这样一个猪手连四只蹄子也才两钱银子,可见二两银子这能卖多少东西。

    很多的人写小说或者影视剧里面好像喝酒吃肉多少两多少两,银子都按最低几十两来算,那全属瞎掰,明朝时候民间真正用得最多的,那就是铜钱,老百姓手里多少年能看见点儿银子儿,平时出门基本上都是在袖口藏着铜钱,因为都是穿的那种宽袍大袖的长衫,在这袖口靠近胳膊肘的地方有一个暗袋,这袋子呢,有一个收紧口,袋边用麻绳紧死,里边呢就装着铜钱。

    平时呢,大家经常会看到比较考究的电视剧里面就是那种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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