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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股气息在纠缠中湮灭,最后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气息,这种气息看不见,摸不到,但可以感觉得到,就如混沌虚空之中的晦暗莫明的气息,曹野的身体忽然崩散,就如同走向末路的星辰崩散而化成虚无。
曹野的身体虽然崩散,但岩浆流淌过来时却会绕道而行,形成一个球体,这圆形的球体内先是一片黑暗,然后出现了一点亮光,那亮光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待光芒消散,密密麻麻的亮点形成一道人形,慢慢地骨头、肌肉、皮肤、头发等一一出现,待人成形之时,又是曹野的相貌。
曹野眼睛紧闭,似乎在熟睡当中,偶尔胸膛起伏一下,气息极其弱小,但却高过世间九境的修行者,就是对比修仙者的气息也不遑多让。
曹野的变化一连串的巧合所致,先是被朱折玉种下彼岸花,再被风轻语按进玲珑心,彼岸花与玲珑心的融合,让曹野体内的具备了修仙者才有的真元,之后出身魔族的风轻语借双修机会采光了曹野体内的真元,同时也在曹野体内留下了适合炼体的魔元。
朱折玉本来抢了曹野就是为了试验彼岸花和玲珑心能否融合,但看曹野变成衰弱无比的老头,认为试验失败,而风轻语遁去无踪,加上监察司找了上门,就急着灭口,将曹野扔进了火脉当中。
恰好曹野处在生机将灭的关头,体内残留的彼岸花和玲珑心力量突然爆发并且真正开始融合,加上魔元的护持,另外还有源源不断的火脉灵力为曹野重塑身体提供了充足的能量,于是曹野以一介凡躯炼成了万古难得一见的混沌圣体。
当然曹野是不知道他具备了一个修仙者真正的躯壳,但同时当今修真世界却不再存在混沌圣体的修炼之法,所以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守着宝山的穷逼,要是知道,肯定会大骂明大神,说你好好写戏不就完了,让我随便吃个果子就脱胎换骨、大杀四方多好,非得折腾一大堆事,还没法修炼,你开玩笑呢,我这怎么修仙杀怪泡妞呢?你大爷的,这是写仙侠文吗?还是折腾倒霉催的穷逼,穷开心呢,明显是写着好玩的吧!
曹野的身体越来越火热,他呼出的气息里,甚至出现了血红色的火焰,每一朵火焰逸出体外,便是砰的一声爆响,如同一朵爆炸后的小蘑菇云,震得岩浆河一阵晃荡。
曹野从岩浆河中慢慢上升,直至上升到河流上空,他肌肤之下的血管流动的不像是血,而是滚烫炙热的岩浆,而且全身毛孔不断冒出火红热气,这让他越来越像是一颗火球,他的眼球在急速地运动着,似乎在承受着越来越难忍受的痛苦。
在曹野这个火球越来越大,即将爆发之时,他醒了。
他刚一睁眼,体外萦绕的火热气息迅速收回体内,速度之快,让他的皮肤片片龟裂、血丝纵横,看起来极为恐怖。
“咦,我还活着呢?!”,他惊讶地大喊了一句,身子就如流星重重地坠落在岩浆河中。
“啊,啊……”,曹野大声惨叫着,掉入岩浆,那真是尸骨无存啊,只是他叫了半晌,发现自己竟然漂在岩浆之上,原本应炙热无比的岩浆对他来说就像是一桶温水,泡着还挺舒服的。
这是怎么回事?曹野在岩浆当中试着翻了个身,扑腾了几下,仰泳、自由泳、蛙泳、狗爬式、潜水,能在水中玩的花样,他在岩浆当中也试了一遍,完全没有被火烤的感觉,在岩浆当中那游得,真是如鱼得水啊!
“哈哈哈!”,曹野站在岩浆之上,双手向天,狂笑声震彻地下,“我没死,我没死,哈哈,朱折玉、柳月媚,死的就是你们了!”
“感谢明大,大神,明神万岁,我万岁!”,曹野激动地语无伦次,“明大神,你真够兄弟,赐我不死之身,我终于是主角啦!看我摘星追月,采啥补啥,一统万界,哈哈!”
……
雨还夹着雪,缠绵得就跟男女相缠一样,不分彼此,更添燕京城中湿冷气息。
已过了正常午饭的时间,曹野坐在一个小面馆当中吃着面,身上套着从一处人家顺来的衣服,上衣有点紧,裤腿有点短,但小面馆里见多了衣衫褴褛的穷苦人家,曹野的装扮并不算得突兀。
面是最简单的阳春面,面条够粗,汤只是开水加点盐,不见油腥,有三片极短小的葱花,卖相不好,但极能充饥,曹野面前堆了十个空碗了,要不是事先给了三十文铜钱,这老板还不敢给曹野上这么多的面呢。
他在面馆里听了不少八卦,说东街王小三跟西街麻寡妇勾搭上了;南城的张大剪刀把邻居家的西门大官人给喀嚓了;皇城征选秀女排出了十大美女,据说成王府的选送的女都进了前三甲;但让他最为留意的是,监察司昨晚被雷劈了,今天只得搬到玉佛寺里躲着,这是老天看不过眼那嚣张的监察司呢。
曹野不急不忙的吃完第十碗面,喝光了面汤,打了一柄不知从哪里顺来的破了半边的黑纸伞,慢悠悠地走在了满是积水的街道。
在靠近成王府的巷口,一列赶着出城去玉泉山拉水的队伍和他擦身而过,其中一辆马车的车辙在曹野的小腿上轻轻地拉开一条小血口,曹野见数名身披蓑衣的皇宫仆役都无精打采地缩着车篷下,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曹野也没上前去纠缠。
曹野蹲在一处宅院的飞檐之下,斜望着成王府,这等寒冷的天气里,王府大门紧闭,以往在门口耀武扬威的门房都缩在角房里烧火取暖了。
雨越下越大,不少雨点洒在曹野身上,这雨对于冒雨走路的人来说很不愉快,但对于身上仍旧火热的曹野,却如天赐甘霖,能让他体内熊熊火意稍为冷却一些。
雨中,人的视线和感知会被削弱,也可以冲刷掉很多痕迹,是个杀人放火报仇的好时机,他准备潜入成王府,把朱折玉有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我不是君子,我他妈是个小人,哦,不,是个小人物,报仇就要当场报,曹野盘算着如何出手,心情很愉悦!
第13章 恩仇必报()
心情愉悦的曹野,在雨中蹲了半个时辰,成王府的大门紧闭,他仍旧没看出花来。
他低着头无意中碰了一下刚才被车辙划破的血口,咦,发现那血口居然消失无踪,连条伤疤都不留,这是怎么回事。
他顺手从墙根处拿起一块破瓦片往手中轻轻划了一下,没见出血后就立即扔掉瓦片,“真痛,还是别试了!”
他盯着手心的那条白印,虽觉有些麻痒,但只见手心的破皮处慢慢地合拢了,不到几呼吸的时间就完好如初,“我靠,难道我真是不死之身,还自带愈合功能,以后打架什么的,都不怕受伤流血啦?连伤药、跌打药都省了,这个爽!”
“这要是我的血,给楼子里的姑娘用,她们今天开个苞,流点血,然后喝我的血补补,那明天会不会又是个雏?要是这样,这可是一笔大生意,要能成,老鸨一定把我当神一样供着!”,曹野的脑袋又开始不着边际了。
想着如何拓展青楼生意的曹野,不期然地想起了千娇楼的柳月媚,她也是死敌之一啊,而且千娇楼总比成王府的防卫要松多了吧。
他看着天色还亮,现在不是潜入王府的好时机,于是站了起来,穿过几条小巷,走向燕京城中心的北海。
北海不是海,是靠近紫禁城的一个大湖,湖面面积有近百公顷,湖中央有一座琼花岛,大明定都燕京之后,琼花岛就成为皇家禁苑,专供皇室度假所用,而湖边的宅子自然为高官重臣所住,还有部分为巨富所购入。
琼花岛上小山顶建有一座红塔,故又称“红塔山“,琼花,又指仙界所生的琼树之花,人吃了可长生不老,据说大明开国皇帝张明择初到北海时,即指示在岛上的建筑要按传说中的瑶池仙境修建,故又有“仙山琼阁”之称。
千娇楼就在北海旁边的一处叫陡山的小巷子之中,千娇楼的最高建筑顶端正好能远远望到琼花岛上的红塔,因此一些不入流的官员富豪专门到此一观琼花胜景,顺带着也将千娇楼送上了京城第一青楼之位。
曹野可没蠢到直接杀到千娇楼要了柳月媚的小命,他是走向连接着陡山巷子的一处集市。
北海湖边有一些溪流注入,远在大明开国之前,这里就有人家在北海支流上开垦鱼塘或沿河筑堤建楼,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处重叠密集的棚户区,又称为燕京市集。
大明立国之后,曾有朝臣说为了净化北海的皇室居住环境,以及减少紫禁城的不稳定因素,建议改造这处棚户区,但不知何故,改造的雷声大雨点小,总而言之,这处市集就成了朝野一致认为的皇城根下的一处狗皮膏药。
这处市集棚屋低矮密集,光线难进户内,道路常年阴湿,而且水路纵横,经常是三五步就一个窄木板架成的小桥,稍大一点的溪流,却是小船、竹筏、甚至大木盆,也可载人载货,拥挤而过。
大明帝国以武立国,除了一些威力巨大的军械禁止流通外,不禁止普通民众家中可藏武器,甚至也允许民众携枪带剑招摇过市,甚至允许公开约架到指定场所比试,但严禁当街打斗,更为特殊的是,从来不禁止修行典籍、功法的传播,但却严禁交易修行所需的丹药、符篆、灵器等。
这片一眼望得到头却要走上半天的燕京市集,除了寻常人之外,也有不少修行者,甚至修仙者在此潜伏,因为这里无法自然无天,不少违禁品都能找到,尤其是一些从修仙守门流出的丹药、灵器等均可交易,自然成了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
曹野从来不考虑这个市集的特殊性,在他眼中,存在的东西就有存在的理由,不管这理由是否合理,他来市集只是等一个人,等一个小丫头。
柳月媚是修行者,而且有不弱于曹野的六境修为,曹野原本以为她只是个普通女子,只是在某晚拒绝朱折玉一个家奴嚣张无比的要地契命令的时候,柳月媚突然出手,只一招就将曹野制住,还亲手为他钉上了三枚禁龙钉。
曹野想起来,柳月媚身边有一个叫吉祥的丫头,每隔三天都要来燕京市集买一碗龟苓膏,当时他还借着与柳月媚的交情,想尝尝王八的味道,却被柳月媚一脚踢出了房间,想来这碗龟苓膏肯定有古怪。
集市里的道路不是泥泞小道,反而都是石板路,虽然铺路的是麻石条、碎石块、甚至还有一些是年代久代的石碑,但路是平坦易走,却九曲十八弯,而且经常上下起伏不定,不常来的人如入迷宫。
而曹野入集市却如入自家宅院轻松,因为他初到燕京城的头两年,就是在此渡过的,他闭着眼睛都能从一个地方摸到另外一个地方,方向感极佳的他在此过得比较滋润,因为坑蒙拐骗下黑手时,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出最佳路线然后逃逸无踪,在这里,说曹野的名字没多少人知道,但说起曹跑跑来,那绝对是如雷贯耳,几近燕京集市的传奇人物。
雪天里,集市里穿行的人依旧很多,曹野收起了伞,他并不怕被当初的仇家认出来,自从在火窟中洗了一场岩浆澡之后,他的外貌有所变化,个头也比以前拔高了半个头,虽然外形与以前是八九不离十,但气质却截然相反,按他赤着鸟对着河面初看重生之样时,就说了一句,“帅得有些娘了!”
曹野轻车熟路拐到一处较为开阔的地方,经过一处地摊时,他忽然驻足不前。
这个地摊的主人是个瞎眼婆婆,姓名不知,只知其夫家姓孙,人都称她为孙婆婆,平日里靠摆地摊过活,卖的都是针头线脑一些小玩意,还是一些手工纳的鞋底、布袋、手帕等。
“你来啦?”,孙婆婆的灰白的眼睛动了动,鼻子闻了闻,伸出手来,“是跑跑吗?”
曹野微微一笑,就在地摊旁边还有湿水的石墩上坐了下来,伸出手来,“我是曹跑跑他哥,叫曹跳跳,婆婆,你见过那小子没,那小子整天胡混,不做正事,我正想削他呢!”
“咦?!”,孙婆婆伸手抓住曹野的手掌,摸了摸,还把他的手放在鼻子闻了闻,“哦,真不是跑跑啊,你叫跳跳?”
孙婆婆眼瞎心不瞎,认人更是一绝,曹野曾经换过十次行头来忽悠她,但都在她灵敏如狗的鼻子和摸骨一绝的手掌下败北,但这次孙婆婆虽然闻到了之前有些熟悉的味道和摸到以前极其相似的手,但却知道这眼前的人与以前的曹野确有不同。
“对,我还有个弟弟叫蹦蹦,曹家三杰,跳跳、跑跑、蹦蹦,欢快得跟狗似的!”
“那有说自己是狗的?!”,孙婆婆开心地笑了起来,“跑跑有半年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