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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女王陛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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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喜涂上浅绿色眼影的美眸懒懒一瞥,爱理不理的回道:“学长何必把自己说得这么低下呢?不过为女王服务是你的荣幸,记得快去快回,融化了别怪我把冰淇淋抹到你脸上当面膜。”当个活体捕蝇板也不错。

拿她没辙的夏侯淳全然未发现自己的纵容即是宠溺的表征,只是叹息一声后便认命的走向不远处的百货公司。

半晌,当他重新回到长椅前时,只见那个不容许外表出现一丝不完美的女人,竟稀奇的抱著一个脏兮兮的小鬼,轻声细语的诱哄著。

“小泰最棒了,跌倒都不会哭,还会自己站起来,姊姊决定送你一个礼物。”无视于自己身上昂贵的衣服染上尘上,张阿喜像换了个人般赞美怀中鼻头红通通的小人儿。

脸上犹带泪痕的小男童闻言,勉强止住抽噎,哭过的眼睛晶亮得恍若黑钻,怯生生的问:“什么礼物?”

“就是那个叔叔手上拿的冰淇淋!”头一抬,正巧看见夏侯淳耐人寻味的探索眼神,她索性指著他说。

“耶!小泰想吃!”高兴得手舞足蹈的男童,开心的以混著血污和灰尘的小手揪起张阿喜的一缯头发叫道。

而她竟然没有因为他的触碰而眺离,只是拿出价值不菲的粉蓝色手帕,细心的为男童擦去脸上及手上的灰尘,才笑盈盈的说:“好了,现在可以请叔叔把冰淇淋给你啦。”将他抱下膝盖,拍了拍小孩包著尿布的小屁股,她好整以暇的看夏侯淳小心翼翼的将冰淇淋递给面露喜色的小男孩。

“好了,小泰赶快回去找妈妈吧,小心别又再跌倒喽!”看著渐渐走远的矮小身影,张阿喜才收回目光,脸上也回复一副唯我独尊的神情。

“呼,好累啊,回家好了。”她起身往停车的方向走去。

“不吃冰淇淋了?”

斜睨了他一眼,她答得嫌恶。“谁要吃那种甜腻的东西,就知道你想看我重回小飞象时期,没良心!”说完还伸出食指刮了一下夏侯淳俊逸的脸庞。

像是惊讶她从未示人的另一面,夏侯淳一时间竟忘了阻止她放肆的举动。

两人就这么沉默的走往停车场,途中张阿喜突然又说想赚大钱,于是出手阔绰的买光一位盲胞摊位上所有的彩券,但下一秒又全都放进不远处一个行乞孩童的碗里,问她为什么,她也只是一脸要他别傻了的回答,“我的手可不是生来做刮彩券这种苦差事的。”

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却让夏侯淳逐渐看清这个疯癫学妹,她尽管可恶,但私下却有比谁都细腻体贴的一面。

“学长?学长?大白天的发什么花痴?”望向坐在驾驶座上看著她发愣的男人,张阿喜不耐烦的戳了戳他结实的胸肌。

吓!不会吧?自己又被她的美人计给迷惑了?回过神的夏侯淳懊恼的低咒一声,发动车子后立即急驶而去,一路上不停劝告自己别被披著人皮的自恋狐狸给骗了,方才只是假象,一切都是幻觉,无一可信。

直到张阿喜下车呼唤著小狼狗们前来搬完她一下午的战利品后,心里有鬼的夏侯淳便马上踩足油门扬长而去,生怕自己更往深渊踏进。

殊不知自己已如同受困的孙猴子,怎么也翻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

※※※

“华姨,华姨,听说淳哥哥回来了是不是?他有没有来找你?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有没有女朋友?会不会回来住?你说你说,快点告诉我,我好想知道喔!”

清灵如一只小灵雀的夏侯清雪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飞扬俏丽的削薄短发因奔跑而汗湿,微贴著细致白皙的嫩颊。

她的鹅蛋小脸红扑扑的,像偷匀了晚霞颜色,白里透红十分有朝气,水嫩水嫩的彷佛现采现做的草莓布丁,QQ滑滑的,好不生动。

夏侯贯日一共娶了三个老婆,个个如花似玉,娇艳动人,即使岁月残酷的夺走她们的正盛芳华,但风韵犹存的可见当年风华。

但是最得宠的小女儿夏侯清雪却非三位夫人亲生子,而是夏侯贯日和一位旅日华侨所生的子女,其母因夏侯贯日已有三位妻子而不愿委屈自己,故将女儿丢下移居他国,在她三个月大左右就不曾再出现过。

因此她和无子在身边的二夫人秦翠华走得特别近,有时还会撒娇的昵称妈咪,两人情同母女。

“瞧瞧你,跑得满头大汗的,也不晓得擦一擦,万一著凉怎么办?”真是的,都十九岁了还不会照顾自己。

秦翠华一脸慈爱的拎起手绢替她拭去额上汗珠,笑意温和的脸上布满宠爱。

“人家急嘛!你快点告诉我,我好想早点知道淳哥哥过得好不好,有没有跟我想他一样想妈咪。”她不要再被叫慢半拍小妞,凡事都比别人慢一步。

夏侯淳坠海失踪那年,她才两岁多一点,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可是秦翠华在思子之际总会和她聊上两句,感觉上他和她一直很亲,似乎伴著她一同成长。

所以她一听到夏侯淳露面的消息便异常兴奋,生怕自己是最后一个得知的人,恐遭兄姊取笑,才会著急的赶来,怕又落于人后。

“你一下问了太多问题,妈咪听得头昏脑胀,根本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她性子太急了,老是学不会控制,迟早会出大乱子。

“哎呀!妈咪好讨厌,就爱逗人家,我问的都是淳哥哥的事,怎么可能会听不懂。一她一定故意装糊涂,好让她像刚下锅的虾子,直跳脚。

秦翠华的眼中微闪过一丝黯淡,笑得苦涩。“我有十七年没见他了,就算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大概也认不得他了。”

人生最痛的不是死别,而是生离,明知道腹里的一块肉不知流落何方受苦,却无能为力,这是任何一位母亲所无法承受的最大伤悲。

“才不会呢!淳哥哥是妈咪心中的宝,你一见到他肯定认出他是谁,母子连心嘛!”她知道妈咪的秘密喔!她有一本最宝贝的画册。

“你也是妈咪的宝呀!看到你,妈咪的心情就特别愉快,连饭都多吃一碗。”这些年要不是有清雪这娃儿陪著,她八成熬不下去。

失子之痛,大家族的争权夺利,大姊和三妹针锋相对吵得不可开交,孩子们又为了母亲们的下台而互相敌视,一心计较家产会落入何人手中,夹在中间的她实在不知该如何自处。

当年的她太过天真,以为怀了孩子就能和所爱的男子长相厮守,一辈子不离不弃,殊知爱上的竟是风流的多情种,一颗心切割做好多份,同时给了其他女人。

她想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虽是第一个人门却当不了正室,只因她父亲是个贫苦的教书匠,身份地位比下上地主之女。

多少苦水暗暗往肚里吞,受尽委屈不敢向人诉苦,在外人眼中她是风光的贵夫人,其实她不过是为爱盲目的傻女人,锦衣玉食包裹下的心早已千疮百孔,伤痕累累。

连自己唯一的儿子都保不住,她算什么母亲,让他处处受到排挤、羞辱,最后还下落不明,她的悔恨已无从说起,只能祈求菩萨保佑他平安,礼佛茹素的愿儿子永保安康。

夏侯清雪拧起鼻,十分不满。“小小的一碗哪够,你要吃上一大碗公才够份量嘛!不然淳哥哥会认不出你,以为看到一根竹子。”

纤瘦体型的秦翠华始终胖不起来,衣裾飘飘罩在削薄骨架,显得如不胜衣,袅娜纤弱得像岸边柳,不禁风儿轻轻一吹。

“呵……你这娃儿真可爱,瞧瞧我这肚子才一丁点大,真要装下一碗公饭铁定曝了。”希望她的纯真永远不变,让人疼入心坎里。

“妈咪,你别笑我,快说说淳哥哥找过你没?你们见面时有没有抱头大哭?他有说几时再来见你?还有……”天呀!她有好多事情要问,得做笔记才不会忘东忘西。

“奸了,好了,口干了吧!先喘口气再说,我叫桂姊送一杯冰柠檬汁给你润润喉。”她在清雪这年纪都做妈了,哪像她毛毛躁躁的像个孩子一样长不大。

“妈咪——”厚!她到底拖什么?明知道她心急还找话搪塞。

瞧她急得睑都红了,秦翠华苦笑的叹了一口气。“你淳哥哥可能把妈咪忘了吧!当年他失踪我未积极找过他,现在他也不认我这母亲了。”

“你是说淳哥哥没来找过你?”为什么呢?难道他不想自己的母亲?

像她就很想自己的妈妈,可是她根本记不得母亲长得什么模样,爹地是有给她一张母亲的相片,但被她弄丢了,想找也找不到。

秦翠华摇头,“这样也好,见到他也不晓得说什么才好,不如不见。”她没脸见他。

“不对,不对,怎么可以不见面呢?你们已经分开很久很久了,应该很想念彼此才对。”这是天性、骨血至亲,任谁也无法切除。

夏侯清雪比她还著急,小脸一皱,为他们母子俩没办法见到面感到不平。

“你喔!别气呼呼的嘟嘴,我都不难过了,你反而快哭出来。”真是傻孩子,感情比别人丰沛。

“我替妈咪伤心嘛!我知道你很想淳哥哥,常常半夜里站在窗边眺望远方,偷偷的拭著泪。”让睡不著想找妈咪聊天的她看得鼻都酸了。

“清雪……”她以为没人瞧见,原来还是瞒不了人。

“不管了,淳哥哥不来见妈咪,我去找他来看你,他不可以不认妈咪。”好,就这么决定。

夏侯清雪握住手心打气,冲动的个性根本停不下来,一说完就往佛堂外狂奔,没空理会身后的叫唤。

她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完全不用大脑思考,个性过于单纯鲁直,容易相信人,不会考虑后果,凡事先做了再说,免得又比别人慢。

因为她跑得太快太急,还差点撞到人。

“小心点,火车头,你想把人撞翻了不成。”什么事这么急,连路都不看。

“爹地,你知不知道淳哥哥住在哪里?快把地址给我,我要去找他。”连珠炮似的一口气说完,柔嫩的手心往前一伸。

“你要找夏侯淳?”夏侯贯日对于儿子的称呼一向连名带姓。

“对,我要找他,他回来一趟也不见见妈咪……呃!我是说华姨,实在太过份了。”父亲向来不喜欢她喊秦翠华妈咪,因为他认为每个人都该清楚的记住自己母亲是谁,不许搞混。

“你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横冲直撞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夏侯清雪露出你很笨的表情。“要是我晓得干么向你伸手,淳哥哥一定有告诉你他现在的居所,所以我要跟你拿地址嘛!”

“别再提他了,那个混小子连你奶奶的告别式也没参加,一上完香就走得无影无踪,让我在丧礼上找了他老半天,至今还没跟我连络。”早知道他会突然跑了,那时就该拿条绳子把他拴住。

“嗄!怎么会这样。”那她要上哪儿找人?

一下子茫然的夏侯清雪顿感无措,她不懂自己为什么非找到夏侯淳不可,只觉得心里有道声音催促著,让她没停下来想一想的时间。

淡淡的失落浮上双眼,发亮的小睑转为黯淡,如同一颗吹涨的汽球突然问扁平了,叫人泄气。

“夏侯小先生目前的落脚处在××街一百三十九巷七号,门口有两棵老树。”

近乎童音的甜嗓蓦地扬起,带来希望。

“你怎么知道?”两父女同时出声,看向不知何时蹲在地上捡……弹珠的“小女佣”。

那是一个说不上感觉的年轻女孩,头低低的看不到脸孔,身著雪白色的女佣制服,胸前穿著缀有蕾丝边的围裙,一顶蕾丝花做成的佣人帽箍在发线。

很怪异的打扮,却又看不出怪在哪里,不自觉的认为这才是女佣正常的穿著。

“因为妈妈的三叔公家那边的表弟的姨婆的外甥女的大嫂的哥哥的婶婶为夏侯小先生工作,所以婶婶的侄子的妹妹的小姑的姨婆的外甥孙告诉叔公祖,然后再说给我妈妈听,所以我就记下了。”

“等等,什么婆、什么孙的,我都听得晕头转向了,你就给我说明白,为什么你叫他夏侯小先生。”

“小女佣”慢慢起身,十分“恭敬”的看著地。“你是夏侯老先生嘛!他当然是夏侯小先生,不然一家都姓夏侯怎么区分?”

许久许久之后,一个手端银盘的下人走过面前,夏侯贯日的眼忽地一眯,这才想起家里的佣人根本不穿制服,他们的穿著一向随兴。

那么,那个一身雪白的女佣是谁,为何她会晓得他不知道的事?

第五章

夏侯淳最近出门总是有些蹩脚跟屁虫一路尾随,刚开始他还很有兴趣的观察他们是不是活腻了想对他下手,不料等了几天,这群蠢得可以的“保镖”却活像把他当成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般,只敢远观而不敢靠近亵玩,害他闷得直想建议他们干脆变性去扑蝴蝶,省得坏了心狠手辣的恶人名声。

不过眼下他还有正事待办,没办法再陪他们继续毙俗下去,索性将自己化为透明,大剌剌的打著哈欠走过他们的身边,干出第一千零一次搭公车不投钱的省钱行径,反正横竖没人看得见,就当他没上车就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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