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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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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这位医圣跑哪去了,还是出了什么事,却是再也没印象了

    因为到了后来,荆州一带就是刘表为备曹操孙权等这些大人物的舞台,小小一个医工,谁有闲心去关心?

    “张仲景?”关姬想了一下,问道,“兄长问的可是张机?”

    “张机?”

    冯永一愣,心想张仲景叫什么名来着?好像他从来没留意过。

    后世都张仲景张仲景地叫,想来是叫他的字,至于名是什么,鬼才知道?

    “张机,也叫张仲景?也做过长沙太守?”

    冯永问道。

    关姬点点头,说道:“张太守名机,字仲景,当年做过长沙太守,后来为了避战乱,就辞官去了岭南隐居。当年大人中了箭毒,听说张机医术了得,才特地派人去请来去箭毒。”

    “刮骨疗毒?!”

    冯永脱口而出道。

    “对。”

    关姬挺了挺胸,脸上焕发了一些神采,仿佛想起当年自家大人的豪迈无畏。

    “当年张机为长沙太守时,曾大开衙门为人看病,所以医术在荆州一带,早有名气。大人也是听到传闻,这才请了他过来看病。”

    “不是,刮骨疗毒,不是华佗做的吗?”

    冯永感觉有些混乱。

    “华佗医术,自是名满天下,只是那时他是曹贼的人,而且已被曹贼所杀,距大人负箭伤已有多年了,又怎会来荆州?”

    关姬脸上带着奇怪的神色问道。

    卧槽!

    冯永一脸蒙逼。

    所以说当年我为什么不好好读书?

    关羽的刮骨疗毒,许多人都以为是假的。

    可是冯永当年为了和别人辩论关羽当不当得起威震华夏这个词,还是专门去看过三国志关于关羽的记载的,他知道确有这么一回事。

    只是书上没记载究竟是哪个给关羽动的手术,没想到竟然张仲景。

    想来也是,虽然没有华佗的麻沸散那么牛逼,可是刮骨这种事情,必然是会大出血的,如果没有精湛的医术,想必关羽也会失血过多而挂掉。

    而张机,恰恰是合适的极少数人选之一。

第0226章 期望很大() 
“那张仲景,张机……三娘可知如今在何地?”

    冯土鳖激动起来,医圣啊!

    有了这么一个医圣在身边,还怕个毛的感冒就有生命危险?

    “那张机,本就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不然也不至于辞官不做。他为大人疗伤完毕,不受大人的挽留,仅仅是受了些礼金,说是岭南百姓多受病痛之苦,要拿这些礼金去救治百姓。”

    关姬脸上露出一丝尊敬的神色,“说起来,此人所作所为,虽是古怪了些,但其品性,确是令人佩服。”

    古怪吗?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可能是真的古怪吧。

    不过那岭南……

    冯永听得有些心动,心想要是他还真在岭南,那我得想个法子把他弄过来——不惜一切代价。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人没了,那就真是什么都没了。

    “大人素重恩义,后来又几番派人送了些礼品去岭南,只是听说不久后,那张机便去了人世。此人在岭南颇得人心,当地的百姓还自发给他立了祠。”

    听关姬说到这里,冯永心里便凉了半截,心道我果然不是天选之人,这结局竟是如此地不美好。

    开了春,天气转暖得很快。

    马谡一路上紧赶慢赶,最终还是没能在冯永离开南郑前到达汉中。

    作为汉中的新任太守,他的官邸肯定就是落在汉中的治所南郑。

    可是马太守表示,汉中乃是朝廷屯垦之地,如今开春,正是忙于农耕之时,本太守岂能空坐官堂?

    所以他要去巡视汉中春耕之事。

    然后新任的太守进了汉中,车驾都已经走到了南郑城边,却是连城都没进,拐了个弯,直接向汉中东南方向去了,目标很明确,正是南乡方向。

    冯永此时正蹲在一个矿坑前,努力地探着脖子向里面瞧。

    听到李遗传过来这个消息,当下就想破口大骂,汉中辣么大,全都是卯足了劲要春耕的人,听说有人为了抢租朝廷那几百号降俘,都快打起来了。

    你身为汉中太守,不好好组织春耕,跑去巡视?

    跑去巡视就算了,你不先巡视汉中治所南郑的周边,直接就奔着这个方向来,特么的你敢说不是针对我来的?

    马谡为什么会直接奔着自己来,冯永还是能猜到一点点的。

    自他当了这个汉中冶的监丞,霍弋也借机把汉中冶治所搬到了营寨,这其中,十有八九就是皇后的意思。

    冯土鳖倒也不介意,好歹还披了皇室的一层皮呢!

    最重要的是,诸冶监里的匠工多哇!不但可比阳安关借来的好多了,而且还是归自己管的,这么多高级技术人才,你说这怎么不叫冯土鳖直流口水?

    于是,原先的营寨,如今已经成了汉中典农校尉丞和汉中冶的共同治所所在。

    这么重要的地方,当然是有重兵反守啦,而且闲杂人等一律不得随意进出。

    马谡当时听到这个说法,差点肺都气炸了!

    老子是汉中太守,算是闲杂人等?

    霍弋的老爹当年带着几百号人,面对着上万人都能面不改色,他又岂会给他老子丢脸?

    所以霍弋很冷静守在营寨门口,对着马谡说道,太守自然不是闲杂人等,可是这里算是少府重地,太守要入内,不知有没有宫里的批条?

    或者,有汉中典农校尉丞的允许?

    典农官职能类同于太守、县令,冯永身为汉中典农官,真正算起来,至少在表面上,位置并不比汉中太守低。

    只是太守的权力要比典农官大得多。

    再说了,冯土鳖自己也知道,汉中典农官这个职位,其实也就是诸葛老妖放自己来汉中的一个借口,让自己镀镀金,攒点资历,同时也是让自己接些地气。

    所以他可以对汉中所有与农耕有关的事情叨叨两句,甚至看哪里不顺眼了,还可以给诸葛老妖写个公文,提个意见啥的。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没有执行权,或者说没有强制他人执行的权力。

    有点类似于智囊。

    威慑力取决于诸葛老妖对他的重视程度。

    目前来说,威慑力应该不小。

    当然啦,按理说,他名义上其实还有一个执行权的地方,那就是军屯之所。

    但那只是名义上,他其实也知道,汉中军屯这么重要的事情,诸葛老妖怎么可能让他们这几个十几岁不到二十的小孩子去瞎搞?

    所以他从来不插手那方面的事情。

    太守就不一样了,太守有执行权,对汉中所有的政事都有执行权。

    这就是冯永和马谡两人之间的权力大小之分。

    但太守再大,在冯土鳖自己的地盘里,上面还披着一层皇室的虎皮,马谡又能如何?

    当下没得奈何,马谡只能是远远地看着那一排排房子传出的机杼之声,同时不断地有人抱着羊毛进入,又偶尔抱出一些布匹。

    心里犹如几十只爪子在抓挠,偏偏又不得不强自按捺住,当真是痛苦万分。

    虽然恨不得直接闯进去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是这霍弋是宫里出来的人,眼中只有陛下,就是自己抬出丞相来,也毫不畏惧。

    最后只得问清了冯永的去向后,立刻令人转了车驾,赶往南乡。

    羊毛织布是丞相极为看重的地方,他来汉中,肯定是要马上了解清楚,这个冯明文,究竟能不能配合得上丞相用羊毛拉拢胡人的大计。

    所以马谡竟是连南郑都不去,直接就要去找冯土鳖。

    而当事人冯土鳖却是死活都没想到,诸葛老妖竟然会对自己抱着这么大的期望。

    在他的想像中,他把如何清洗羊毛然后再织布的方法交上去就差不多了。

    至于改进织布纺车什么的,那当然是留着自己发财比较爽啦!

    蜀锦都被诸葛老妖搞成官营的了,万一,他看到这些织机纺车,也把它们收回官营,那自己岂不是要哭死?

    毕竟在名义上,自己可是只对他说了牧场养羊收羊毛的事,可没说纺织厂的事。

    所以在诸葛老妖那边,到现在都只是以为,自己拿羊毛织布,最多也就是和农户里织麻布一样,就是做点散活。

    最多最多,也就是规模大一些,弄些僚女一起搞,哪里可能会想到有工厂这种事情?

    至于诸葛老妖会让他参与羊毛拉拢胡人这样的国家大事,冯土鳖根本就是想都不敢想。

    入娘的!

    冯土鳖心里正在默默骂着,只见矿坑里终于冒出一个黑乎乎的人儿,堪比后世的黑鬼。

    只见那人一张嘴,就是一口别扭的汉腔:“大人,这里面掏到了这个……”

    说着,捧着一块和他一样黑的东西递到冯永面前。

第0227章 要什么保险?() 
冯永接过来,掂了掂,问了一句:“周工匠呢?”

    “回冯郎君,小人在这。”

    只见矿洞口又出来一个黑人,回了一句。

    周工名叫周浩,名字听起来不错,但他祖上不是汉人,和王平一样,是賨人。

    賨人这个种族,属于羌人的一支,勇健好歌舞,他们在武王伐纣,汉高祖平天下时,都曾作先锋,击溃了不少对手。

    最重要的是,他们世代以挖矿冶铁为生。

    他们不但冶铁经验丰富,而且找矿挖矿经验也非常丰富。

    冯永敢挖煤的底气,就是手底下有这么一批賨人。

    王平当初也算是賨人的一个小头目,原本的族人大多都已经被迁往北方。

    归顺了大汉后,被刘备封了一个裨将军的官位,虽然不算得志,但这在巴西郡的老乡眼里,那就算是锦衣还乡了。

    毕竟能当汉人的官,对賨人来说那就是天大的好处——那些七姓夷王,可不都是汉人的官?

    再后来,王平受冯永所托,前去找能牧牛羊的羌人,路过老家时,还停留了一个晚上。有老乡想跟着王平混,奈何王平当时不算得志,只能婉拒。

    后面得了冯永的推荐,终于扬眉吐气了,这才想起老家里还在过着苦日子的老乡们。

    自己好歹也有了一个将军的名号,虽然是杂号的,但它也是将军啊!再说了去南中平乱,没有点亲兵怎么行?

    而且賨人原本就勇健善战,叫自己老乡当部曲,也算是给老乡福利了。

    就算是战死了,也能有些抚恤,总比挖矿时被埋在矿坑里或者一年到头吃不饱饭饿死的强。不然先祖们一逢战乱,就出去当雇佣军给别人打天下?还不是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

    只是自己的部曲不能太多,老乡又太热情,想想儿子那边可能也需要些人手撑场面,便又分了些人去投靠王训。

    冯永这只土鳖,原本就对三国的历史感兴趣,看到不同于汉人的賨人,当然是好奇地问了怎么一回事。

    一听如今在自己眼皮底下竟然还有这么一帮天然的矿工,当下真是喜不自禁,妈的这不是给老子送财路来的吗?

    矿工好哇!

    后世的戚家军,不就是以矿工为主体组成的吗?

    原因很简单啊,他们有最初的组织纪律性。

    冯永注重培养自己奴仆二代的队列意识,不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吗?

    当然这是以后的问题,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汉中冶那帮匠工,虽然冶铁打造是一把好手,可是找矿挖矿的人才,那却是少之又少。

    哪像賨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于是冯永和王平的老乡们一拍即合,他们帮冯永找矿,冯永负责他们吃饱穿暖。

    很合理,很高兴,很融洽,各取所需不是吗?

    “这回是真石炭,不会再错了吧?”

    冯永举起那块黑乎乎的东西,对着太阳看了看。

    可惜的是他不是学地矿类专业,所以看不出原煤和煤矸石的区别。

    第一个从矿坑里出来的氐人听了这话,身子轻轻颤了颤。

    眼前这个看上去很是好看的小郎君,在他眼里其实就是一个恶鬼。

    这些时日以来,为了挖出他所想要的东西,已经死了近一百个族人了。

    有的是因为地坑塌了好几回,人被活生生地被埋在地底下,还有一些是昨日刚挖到这个黑乎乎的东西的时候,就莫名被地底下的恶鬼夺去了生命。

    “冯郎君且放心,这回肯定不会再错了。这东西虽然看上去和前几回挖到的黑石头差不多,但却是要比石头轻了一些,而且还可以砸开,待小人砸给冯郎君看看。”

    周浩说着,接过冯永手里的黑色东西,拿在手里就使劲地往地上的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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