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蜀汉之庄稼汉-第1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广凑过来,声音里有压抑不住的激动,“这可是少见的好马,便是北方战马都难得有这般高大,这些马,可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

    说着,忍不住地翘起大拇指,“还是兄长厉害,随意说上那么两句话,就能让那鲜卑儿心甘情愿地把马匹双手奉上。”

    那是,巧言……咳咳,少年英雄冯郎君之名,岂是浪得虚名?

    冯永并没有被眼前的这点利益冲昏了头脑,因为那鲜卑人的表现实在是有些异常。

    他的脸上虽是淡然,可是眼中却是藏不住的疑惑,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那些鲜卑胡人。

第0267章 宫中() 
冯永不懂马,他只知道一种马,那就是蒙古马。

    没办法,成吉思汗太有名了。

    蒙古马是最古老的马种之一,身材比其他的战马马种矮小一些,而且爆发力也没其他马种强,但它的体魄健壮,耐力极强,适合长途奔袭,是一种良好的军马。

    最重要的是很容易养活,可以适应极其恶劣的环境,又不容易得病,不像其他战马马种那般娇贵。

    成吉思汗之所以能横扫天下,蒙古马功不可没。蒙古大军就是经常利用蒙古马的惊人耐力对敌人进行长途奔袭,从而一举破敌。

    而且蒙古马从南打到北,从东打到西,也没有说不适应哪里的地理环境之类的说法。

    换了别的马种,地方的适应性可是需要考虑的事。

    所以在冯永的计划中,滇马可以用来当后勤,蒙古马则是一种性比价较高的战马。

    若是两军堂堂对阵,诸葛老妖凭着军阵,根本不怕任何人。

    第一次与司马懿碰面,就把司马懿打个落花流水,还顺手干掉了张颌。

    第二次又把他吓得龟缩在营寨里不敢出战,说明诸葛老妖在对阵方面还是很牛的。

    所以适合阵前冲锋的战马,对蜀汉来说反而没那么重要。

    可惜的是,蜀汉没有战马,机动力还是差了一些,这个是先天缺陷,诸葛老妖也没办法逆天而行。

    所以说,有了诸葛老妖,适合长途奔袭,饲养成本又低廉的蒙古马对蜀汉来说,简直就是完美无缺。

    这些鲜卑人是从漠南而来,也不知这些马算不算得上是蒙古马?

    锦城都乡侯府内,刘琰正在饮酒作乐。

    府内的歌女侍婢,正在下边翩翩起舞,长袖飘飘,美不胜收。

    大汉之内,若说到会享乐者,刘琰怕是要排在前头。

    虽然丞相提倡节俭,都乡侯府内却是日日传出金石丝竹之声。

    人人都知道,都乡侯府歌姬能咏唱《鲁灵光殿赋》,此乃锦城一绝,都乡侯府府中歌女之名,冠绝全城。

    只是今日她们所唱的,不是《鲁灵光殿赋》,而是如今传遍锦城街头巷尾的《蜀道难》。

    当歌女唱到“侧身西望长咨嗟”时,余音袅袅,不绝于耳。

    “奇哉其文,壮哉其意……”

    刘琰摇头晃脑地听完歌女所唱,仍是摇头晃脑,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其妻刘胡氏此时从堂下走过来,躬身施礼道:“禀阿郎,皇太后欲让妾入宫,特来告之。”

    刘琰眼都没看向刘胡氏一眼,只是摆了摆手,说道,“既是皇太后有懿旨,那便去吧。”

    身为大汉重臣的刘琰,自然知道,前些时候宫中发生了一些事。

    这些时日,命妇多有被召入宫,想来应该是皇太后想着法子开解皇后。

    自己细君又与皇太后早年相识,自是要比他人亲密一些,常被叫入宫里,当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诺。”

    刘胡氏应一声,便出府入宫去了。

    待她入得长乐宫,这才发觉丞相夫人、君侯夫人张夏侯氏皆是在座,更重要的是,听说一直在养身子的皇后竟然也出现在席中。

    “臣妾见过太后,见过皇后。”

    “不必多礼了,就是老身私下里叫你们过来说说话,何必这般拘谨,快入席吧。”

    吴皇太后笑了笑,让刘胡氏起来入座。

    “我久在宫中,不知外边的事情,平日里闷了,所以这才叫你们过来说说话,外边要是有什么有趣的事,也可以说与我听听,就当是个乐子了。”

    “若说是什么有趣的,那妾身是没有。但若说是如今锦城里传得最热闹的,倒是有一个。”

    黄月英自然知道她们过来的意义,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张星彩,笑了笑,说道。

    “哦,说来听听。”

    吴皇太后一副很是感兴趣的样子。

    “以往北方曹贼那边,皆以文气兴盛而自鸣,但如今大汉境内,也出了一篇雄文,大伙都在说,大汉才气有复兴之象。”

    “什么雄文?”

    吴皇太后和黄月英一唱一和,很是配合。

    “这个啊,只怕都乡侯夫人比我更清楚。都乡侯喜乐舞,这首雄文,听说都乡侯日日都是要听呢。”

    黄月英笑吟吟道。

    刘胡氏没想到黄月英竟然会提到自己,当下有些意外。

    “刘胡氏,这是怎么一回事,说来听听?”

    吴皇太后心里同样也有些意外了,原以为只是一篇出色点的文章罢了,没想到竟然能让那刘琰这般喜爱,看来应该不是一般的文章。

    那刘琰他是知道的,虽说没多大才能,但袖手清谈的本事却是无人能及,赏文论文那就是他最大的长处了。

    更不消说,此文竟能让他编排出舞曲来,想来定是有些不一般。

    毕竟在先帝未入蜀前,她就与刘胡氏认识。刘胡氏嫁了他,她怎么可能不了解过此人?

    “回皇太后,确有这么一篇文章,这些时日,我那阿郎,日日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刘胡氏回答道,“妾身虽不懂文章之妙,但听那文章,即使是身为女子,亦忍不住随那文心潮起伏,不能自已。”

    刘胡氏与刘琰成亲,与刘备与吴皇太后成亲的意义一样,都算得上是政治婚姻,是外来蜀汉政权与本地势力相结合的产物。

    刘胡氏出身不低,自然是识字的。

    “竟有这般厉害?

    吴皇太后此时已经勾起了好奇心,不再是单纯为了开解皇后。

    反倒是张夏侯氏有些明悟,看了一眼黄月英。

    《蜀道难》,其文雄壮,她当然是知道的。

    而自家女儿心志极高,不输昂昂男儿,如今深受丧子之痛,不能自拔。

    若是用这雄文来唤起女儿心志,说不定还当真能行得通。

    黄月英感觉到了张夏侯氏的目光,转过头来,看到张夏侯氏询问的眼神,当下轻轻点了点头。

    “有人会念此文吗?”

    皇太后环视几人。

    “皇太后是不知,此文这些时日,在锦城可是流传甚广,谁人不会?”

    黄月英笑道,“不过此文,所用之韵,与乐府有些相似,若要念起来,自是洛阳音最是适合。”

    洛阳音最纯正的,莫过于张夏侯氏。

    “哦,听这意思,你们都会?”

    吴皇太后的兴趣越来越浓。

第0268章 当不是人子所为() 
这首乐府,自然是谁都会。

    在大汉,提到北方,皆用曹贼代替,那是政治的正确性,更何况此时是在皇宫里。

    可偏偏张夏侯氏的本姓就是夏侯,只要一有人提起这种话题,就会让她觉得很是有些尴尬。

    所以这就是张夏侯氏为什么平日宁愿呆在自己的府里,也不愿意出来的原因。

    只是自己的女儿如今这种情况,又让她放心不下,不得不出来看看。

    皇太后为了皇后,良苦用心,她也是知晓的。

    这个宴会,也就只有锦城里几个最尊贵的妇人,没有他人参与。

    张夏侯氏为了女儿,当下也不推辞,便站了起来,说道:“那妾身就献丑了。”

    “快背来听听。”

    吴皇太后本想着也就是让人背出来听一下,没想到张夏侯氏一开口便是咏唱乐府。

    而且这诗开头便极是高亢,先长叹,然后以远古时代开篇,青天,开国茫然,四万八千岁等字眼,让人心生悠然之心的同时,又不禁自有一股豪迈之情。

    张星彩先前一直在关注冯永,自然也是知道这半篇残文的。

    当时她第一次看到此文断残处,比黄月英的反应还要大,当场就恨不得插翅飞到汉中,掐着冯土鳖的脖子,逼着他写出下半篇来。

    这等雄文,当真是心存高远之人方才能写出来。她又是自视不输男儿之人,当然是对此文极为欣赏。

    后来因为身子日见沉重,她的心思大部放到了养胎上边,这才渐渐把这事给忘了,没想到此时这篇文章竟然被他写完了?

    这般想着,张星彩的注意力也不禁被吸引过来一些。

    张夏侯氏自年少时就被张飞掳去,从北到南,见过无数风雨,娘家在北边,自己人在蜀中。

    想起自己如若是要西归,如今看来不正是要走那蜀道?

    所以她对这篇文章所表达的西归之感,感触比谁都深。

    感情溶进了文里,咏唱起来,自是更能打动人心。

    当下越唱越激昂,当唱到“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时,那悠悠长叹之声,袅袅不绝,眼中差点就掉下泪来。

    倒是张星彩听到下面那一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时,眉头挑了挑,不禁暗暗想到,此句倒是似在说自家大人当年在长坂桥单人匹马喝退曹贼一般。

    张夏侯氏一直注意女儿的神态,看到女儿有了反应,当下也顾不得再感怀自己的身世,又是再卖力地咏唱下去。到了那一句“不如早还家”时,反而是没了感伤。

    “妙啊,妙啊……”

    张夏侯氏咏完后,过了好久,皇太后这才长叹一声,“此等雄文,老身虽是妇人,亦不得不为之倾倒。皇后你觉得呢?”

    张星彩终于开了口,点头说道,“世间罕见。想当初妾初听到此文时,不过是一篇残文,深恨不能知全文,没想到此时却是能一了心愿。”

    “咦?还有这等故事?这文,怎的你们都知道,就老身我不知?究竟是谁写的?”

    皇太后惊奇地问道。

    “皇太后容禀,”张夏侯氏此时心情大好,便主动开了口,“此文是一个叫冯永的小郎君所定。”

    虽然与那冯永只见过一面,但当时那小郎君说起“乞骸骨”,可是让她连失了仪态的,想起这事,张夏侯氏脸上笑意更浓。

    “冯永?”

    吴皇太后想了一下,“这个名字倒是有些耳熟。”

    “便是做出了八牛犁的那个……”

    看着皇太后想不起来,黄月英提醒了一下。

    “噫!竟然是他,不正是那个被人说成是巧言……少年英雄的那个?”

    吴皇太后一抚掌,笑着说了一句。

    此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在场的几人都露出会意的笑意,就连皇后的嘴角都是微微一翘。

    巧言令色冯郎君之名,虽然不算好听,但放在那小子身上,却别有一番意味。

    原因无他,当时那廖公渊开了此名号的先河,然后别有心思的人都在大肆宣扬冯永巧言令色之名。

    哪知没过多久,此子就连连做出几件大事出来,直接就让那些人不得不闭上了嘴。

    如今那冯永俨然已是大汉第一少年郎君,反观那廖公渊,却是全家被流放汶山,成了笑柄人物。

    世间之事,反转至此。

    所以如今巧言令色冯郎君这个名号,不再是贬低之语,反而是被用来嘲讽那些当初宣扬此名号之人,有眼不识真英雄。

    可以想像,只要冯永名声越响,那些人就会越抬不起头,所以这个名号,也会越来越深入人心。

    皇太后看到众人神色,当下首先忍不住哈哈一笑,“失言了失言了,听说此子小小年纪,就为朝廷做出不少事情。没想到文采竟也如此了得。”

    “太后有所不知,此子不但能做雄文,亦能做言妇人心思之文。”

    张夏侯氏看到女儿嘴角翘起,当下大受鼓舞。

    心里暗暗想道,女儿一直就有让四娘嫁与那冯郎君的心思,只是让那关姬得了先机,深以为憾。与其让她一直沉浸伤痛,还不如让她多动些心思,这样就没空再去想那些伤心事。

    旁边的黄月英一听张夏侯氏说出这话,心里一惊。

    刚想要阻止,但已经来不及了。

    作为关姬的半个阿母,她自然是更希望关姬能嫁与冯永。

    于是两个阿母,各为了自家的女儿,各耍起了心机。

    “莫不成他还作了其他文章?”

    皇太后问道。

    “正是。”

    张夏侯氏点头,心想反正四娘如今也取了字,谈婚论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