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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第4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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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弩的前头,又特意加了一个套环,类似马蹬,方便上弦时用脚踩着。

    冯永示意了一下,很快就有士卒上前示范,张弦,上箭,瞄准,扣悬刀,两百步外的草人晃动了一下,上面就多了一支弩箭。

    除去那些神射手和理论最大射程,军中普通弓箭手的有效杀伤射程一般在一百步左右,最佳杀伤射程是六十步。

    但培养一个弓箭手成本很高,也很难,不但要有天赋,而且还要长时间的不间断训练。

    而且弓箭对于弩来说,瞄准时间短,不能长时间蓄力,对臂力要求高等。

    弩就不一样了,它的用法很简单,不需要特殊的技巧,军中可以迅速培养出弩手。

    更重要的是,因为弩利用臂力,腰力,腿力上弦,所以射程从远到近都有,从二百步到二十步都处于弩的杀伤范围之内。

    它还可以蓄力,有望山等辅助瞄准的器具,提高精确度。

    军中的弩,基本都是脚踏弩,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要远,有效杀伤射程达两百步左右,一百五十步是最佳距离。

    缺点就是上弦吃力。

    所以说,为什么朝廷禁弩不禁弓,就是因为弩的威力大,偏偏使用方法简单,是正常人都能发挥出威力。

    冯永改进的脚踏弩,在保持威力和射程的情况下,加了套环,上弦更方便,安上杠杆,上弦更轻松,射速比普通弩快了不少。

    “好东西!”

    王平眼睛一亮,上前抢过来,爱不释手。

    “这种弩,比起军中的弩,在一百五十步开外对上马军,至少可以多发一次弩箭,有熟练者,可以发两次。”

    “一次就够了!”王平称赞道,“三千人多发一次,只要他们敢冲过来,少说也要多死伤两三百人。若是步军,那就是可以多发三四次,至少要倒下一两千人。”

    “更重要的是省力,比对方多一分力气,活命的机会大一分,胜算就大一分。”

    这种脚踏弩,和如今军中所用的弩,区别不大,普通的弓弩手几乎是拿到手上就能用。

    冯永为什么对蒋斌扰乱汉中冶的生产秩序反应那么大,原因就在于,他要以越太守府有自治权的便利,让汉中冶给他打造新式武器,以备北伐。

    当然,这个是在蒋斌的劣质宝刀事件后,冯永才想起要先向大汉丞相争取,以免再次有人给他捣乱。

    诸葛亮这次北伐要带上冯永,本就是为了让他去长长见识,同时捞点经验,所以对他打算在越士卒里试验新式兵器的事情,倒也没反对。

    只是对新式兵器的数量做了限制,五千人以下。

    同时朝廷只出一半的钱粮,剩下的一半,要自己掏钱。

    至于紫电宝刀这种奢侈玩意,当大汉丞相知道造价之后,直接来了一句,你自己看着办,朝廷没钱,也没粮!

    这两年冯永在越基建和让汉中冶搞新式兵器,持续砸出去的钱粮,直接就把冯府全部掏空,这其中还包括自家婆娘的嫁妆。

    同时还掏空了王家,赵广的老婆本,李遗的私房钱……

    可以说,这一次北伐,对于冯永来说,是一场豪赌,输了差不多就是倾家荡产。

    就在冯永测试北伐新式武器时准备时,南乡的路口又响起了轰隆隆的响声,路上望不到头的马群正向这边赶来。

    与此同时,南乡工坊所有仓库大门上面的封条,开始被人全部撕下,接着推开大门,清点里头的物资。

    一个个大大小小,规格不一,却又统一钉死的木箱子被搬了出来,里头有可能是毛布,也有可能是箭羽,甚至是弩弓,刀剑……

    各类管事拿着帐本,核对着自己的数目,然后一挥手,底下的人就开始搬运到指定的地点。

    南乡的所有仓库,男男女女,如同辛勤的工蚁,进进出出,忙忙碌碌。

    

第0571章 旧情() 
对于冯永来说,这一次北伐,就是把这些年的身家全部押上了,梭哈一把。

    而且对手的段位很厉害,就算不是赌神,少说也是亚洲赌王这种级别的。

    所以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整整一天,他都带着人在南乡的各个地方来回奔走,视察南乡的北伐物资准备。

    直到日头下山,这才率人从工坊返回内城。

    “这些日子,叫食堂多做些肉食。养猪场,牧场,甚至狗场都可以拿一些菜犬出来,菜肴里多放些盐。”

    冯永连走边吩咐道。

    劳动量越大,就越需要补充热量,同时口味也重,这是因为流汗,所以体内急需补充盐份。

    “小弟明白。”

    李球点头,不过他当看到冯永走去的方向,脸色却是闪过一抹古怪,“兄长今夜不住县衙,要住大院子么?”

    “我住县衙做甚?”

    冯永没有回头,自然看不到李球的古怪表情,他如今满脑子的北伐,哪里有心思去想李球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虽说此次过来,是得了丞相的允许,但毕竟不是以巡视的名义过来,住县衙就过了。再说了,住家里不是更舒服一些么?”

    “家里?”李球的神色更古怪了,想了想,然后恍然,露出钦佩之色。

    “可不就是第二个家?”冯永说着,从大院子大门看去,里头已经点起了灯烛,当下就有些感慨,“当年……”

    说到这里,突然顿住了。

    他想了想,然后转身,对着李球说道,“你说得对,我觉得应该住县……”

    话没说完,只听得一个声音传过来,“阿兄要去哪?院里已经备好了晚食,劳累了一天,不准备歇息么?”

    在薄薄的夜色里,只见一个女郎,提着灯笼,站在大院门口,犹如倚门等候夫君归来的小妇人。

    冯永长叹一声,看了李球一眼,喃喃道,“以后说话要记得说清楚些。”

    然后咬咬牙,转过身去,惊喜地叫道,“四娘如何在此?”

    张星忆走过来,微微一笑,犹如花蕊含露,“小妹一直在呢,就等阿兄归来。”

    意味深长,很意味深长……

    冯永脸皮有些发烧,不敢去看张星忆的眼睛,顾左右而言他,“外头太冷,小心着了凉。”

    “阿兄整日为国事奔波,小妹就是等那么一会,又有何妨?”

    张星忆温柔道,“关阿姊前两日来了信,说阿兄这些日子一直劳累,多事少食,今日看来,果是如此。阿兄快进去吧,莫要再在这里耽搁,免得晚食又要凉了。”

    说着,那看了一下冯永的身后众人,“诸位也一起进去吃点吧?”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张小娘子还提起关娘子,众人哪敢掺和这种事情?

    只是为首的李遗咳了一声,摆摆手,“不必了,兄长这些日子劳累得很,我等就不要再去打扰了,烦请张小娘子照顾好兄长。”

    同时心里感叹一声,果然娶妻还是要娶贤。

    “是啊,兄长记得早些歇息。”李球拱了拱手,“小弟就先告辞了。”

    看着众人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冯永心里一急,拉住李遗的衣袖,“你们忙了一天了,不饿么?一起进去吃点……”

    “咳,兄长就不必为我等担心了。这工坊的小食堂,十二个时辰都有人待命,兄长还是莫要辜负了……嗯,张小娘子的一片好意。”

    说完,掰开冯永的手,带着众人这就么走了。

    待走远后,黄崇这才低声问道,“文轩,这么做,当真无碍么?”

    “怕什么?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兄长家里的话事娘子可是姓关,又不是姓张。”

    李遗摇头道,“再说了,越那边,兄长不是也让糜家入了那蛮女牧场的马场份额么?张小娘子……”

    说着,他看了一下周围,确实没有其他外人,这才低声道,“毕竟是皇后的亲妹子,兄长也不能做得太过吧?”

    “而且,张小娘子如今是张家在南乡产业的主事人,光是南乡的桑皮麻丝,都是她说了算,真要惹恼了她……”

    李遗想了想,也不知用什么话来形容,最后只说了一句,“想想许勋。兄长的这个事情,我们还是莫要掺和了,想来兄长自有分寸。”

    “兄长也是为难……”

    黄崇叹息一声。

    一边是皇家,一边是帮大汉打下江山的权贵。

    若是张小娘子的身份与皇室无关,就算她是哪个世家,甚至是哪家权贵的嫡女,只要兄长有意,睡了就睡了,反正你情我愿的事情。

    大不了事后兄弟们帮忙安排个落破户接手,怕个卵?

    给她的家里塞点羊毛红糖,真要让人尝到了甜头,估计对方还想再送一个过来。

    要是不愿意……反正大汉权贵和蜀中不少世家觉得都挺好的,你自己看着办。

    李遗黄崇李球皆是世家子弟,在他们看来,凭兄长如今的身份,如果张小娘子去掉皇后妹子的身份,事情还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女子而已,相比起大伙那么大的根基家业,算得了什么?

    “阿兄且先坐,小妹帮你倒碗水来。”

    张星忆把冯永迎进自己小院的厢房里,帮他脱下外套,挂到一旁,又亲自倒了一碗水,递到冯永跟前,“外头有些冷,阿兄先喝口热水,晚食很快就上来了。”

    宛如一个贤惠的妻子。

    冯永有些不自在,端起碗喝了一口,这才“咦”了一声,就着蜡烛一看,水的颜色竟是泛着微黄。

    “这是蜂蜜水?”冯永讶道,“这个季节,四娘哪来的蜂蜜?”

    张星忆看着他,“看来你当真是享过福的,还知道蜜水。”

    “不是说了我是山门出身么?知道蜂蜜很奇怪?”

    冯永又喝了一口,这才把碗放下问道。

    “吹什么大气?一边假扮是流民的儿子,一边又要自称是高人子弟,不觉得累得慌?”

    张星忆不屑地说道。

    一副白富美看不起穷吊丝的鄙夷样。

    冯永“啧”了一声,摆摆手,“我跟你说不明白。”

    “说不明白就别说了,糊里糊涂的也挺好。”

    张星忆幽幽地说道。

    冯永沉默。

    这时,只听得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侍女端着晚食进来。

    张星忆起身,接过饭肴,亲自摆到冯永面前。

    “尝尝,合不合口味。”

    张星忆递过一双筷子,眼中满是期待地问道。

    冯永接过来,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眼中一亮。

    “好吃吧?”

    张星忆看到冯永这表情,似乎很有成就感,笑嘻嘻地问道。

    “唔唔……”

    冯永点了点头,吐出嘴里的骨头,问道,“你有很多的蜂蜜?怎么连这个里头都放?”

    张星忆得意地仰起小脑瓜,“全大汉只有我能一年到头能吃到蜜水,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你说我有多少蜂蜜?”

    “那个姓李的,真的养成了?”

    冯永大为惊讶。

    张星忆把李慕的弟弟要过去,说是替她养鹅,冯永信了。

    后来才知道她是耍了一招暗渡陈仓。

    不过冯永也没在意,因为他对养蜂本就不大了解,而且对这年代的养蜂不抱信心。

    如今看来,竟是养成了,而且规模应该不小,不然张星忆也不至于说出这种话来。

    想到这里,冯土鳖眼中放光,挪了挪椅子,凑近了张星忆身边,悄声问道,“好四娘,能不能告诉我,那李同到底帮你养了多少蜂?”

    “噫,你走开!”

    张星忆推了他一把,满脸的嫌弃,“跑了一天,一身臭汗!”

    然后又再次启动白富美专用的鄙夷眼神,“我养多少,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少套近乎!”

    “不是,怎么就说没关系呢?”

    冯土鳖又死皮赖脸地凑上来,“你看,南乡这地方,哪个产业我没给你份额?如今我就问问也不行?”

    冯土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张星忆立刻柳眉倒竖,娇声喝道,“你也知道当初?当初我离开锦城时,你在哪!”

    我准备娶媳妇?

    冯永听到这话,立刻萎了,乖乖地缩回去,埋头吃饭。

    张星忆看到他这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偏偏又不知道怎么说他,瞪了他一眼,“你要是钱粮当真不趁手,就直接跟我说,又何须如此?”

    “没,没说钱粮不趁手……”

    冯永缩了缩头,闷闷地说道。

    “还骗谁呢?你连关阿姊的陪嫁都花掉了,还嘴硬!说吧,要多少?我看能不能凑得上。”

    “真不用,没几天就要北伐了,该准备的,都准备上了。”

    冯永抬起头,认真地说道,然后又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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