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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迫,我们就不演练了,马上开始手术。”
心脏虽已复苏,但达达的情况依然不好,必须马上将脏器损伤的部分修补好。
“听你的。”
雨默嫌身上的裙装碍手,宽大的袖子即便捋起来也是累赘,顾不了许多,直接将衣服脱了,脱得只剩下内衣,也不算内衣,至少是背心小热裤,除了狗的衣服,她也有带了人穿的衣服,因为肚兜这玩意,她可穿不来。
小狼见此,惊得脸都红了,“默默,衣服……”
“这时候还穿什么衣服,累赘!”
都说这衣服累赘了,菖蒲嬷嬷偏不信。
小狼不知道眼睛该看哪,索性闭上眼睛,轩辕界的女子穿成她现在这样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山海界环境不同,他的眼睛也受不了这刺激。
闭上眼睛还不够,他还用手捂住了。
“你捂着眼睛干什么,快过来!”
小狼已是骑虎难下,只能努力不让自己的眼睛乱瞟。
雨默确定他准备好了,戴上手术用的手套,她的食指上还残留着一点血迹,小狼看到了,关心道,“你的手要不要紧?”
先前她清点手术器具的时候,外头的声音嘈杂,尤其是红松长老那句‘如何能让一个人类无礼的折腾’,分了她的心神,手术到不小心割到了她的指头。
“没事,伤口很浅,你不用担心。”
“嗯!”
雨默深吸一口气,将口罩戴上,“现在我们开始脾脏修复手术……”
冗长的手术开始,她的眼神也变得极为犀利,精神完全专注在床上的达达身上,达达的伤势里,脾脏和肝脏损伤最严重,必须在最短的时间修复好,剩下的是肾脏……这样的手术她其实做过很多次,但正因为熟悉,更不能放松警惕,幸运的是达达是只猫,体型还算大,若是像金花鼠那般体型很小的动物,没有显微镜,她很难完成修补脏器的手术,另外还有一件难事便是达达失血过多,手术又会增加流血量,但是输血的器具有,却没有血源,她总不能让小狼在外头随便抓一个人来献血吧,在动物界,同类的血无关血型都能使用,但他们是妖,能变人,是否能通用,就不得而知了,若是血型不同也会引起排斥,那就适得其反了。
所幸,卜芥的那些药丸,有了惊奇的神效,至少达达短时间内不会因为失血太多而死亡。
如今之计,便是考验手速和专注力的时刻,她必须快。
她是要成为顶尖兽医的人,绝不会被这个困难击倒,她目光一绽,如万千星子般灿然,当它们汇聚成一点的时候,便是一个有着天才技能的医者,她伸出手,“小狼,手术刀……”
时间,分秒不停的向前奔去,屋内除了金属器具的声音,再无其他声音,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了……
雨默依然站在床前,挥动着手中赋予了生命奇迹的手术刀。
小狼也按照她说的,接过器具就用火焰兽喷火再泡进酒里消毒……
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
天亮了。
小狼无暇去欣赏阳光的唯美,眼里只有雨默娇媚的侧颜,点点阳光碎金的洒在她身上,让她仿若是一尊质地细腻的瓷娃娃,她专注无比,仿佛任何事都无法搅扰她,神采飞扬地充满了自信。
这样的雨默比拥有万夫莫敌之能的人,看上去更为强大,强大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击溃她,这样的表情和气势,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后。
她的母后也有这样的风华,有着别人永远都不会有的光芒。
“小狼,擦汗!”
他依言用柔软的棉布擦拭着她额头渗出汗珠,她已经这样站了一夜,手一直没有停过,只有在累的时候,微微仰起头,喘几口气。
“小狼,七号线……”
“给!”
那些被名为肠线的透明丝线,在她手里像是有生命似的,沾着碎金的光波,飞舞而起,弯钩起,弯钩落,没有一丝停顿,一气呵成。
当太阳升到最高点的时候,雨默将手中的剪子丢入托盘中。
哐啷一声,清脆之外,是她洋溢着笑意的声音,“完成!”
**
正午时分,紧闭了一夜的门扉终于打开,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卜芥站在最前头,看着小狼从里头缓缓走了出来。
“卜芥,进来!”
“哎?”
众人纳闷了,这次不抢东西,是准备抢人了。
“进来!”小狼又唤了一声。
“进来了,进来了,别催。”
卜芥进门边往里冲,整个晚上他都在外边干等着,因为小狼的结界不是那么容易破的,破了,他也能再造个更坚固的,与其白费力气,不如等他自己出来。
屋内陈设未变,气味却是有些复杂,有血腥之气,有药味,还混杂着酒的味道。
卜芥往床上看去,床上的达达依旧紧闭双眼,依旧是猫的形态,只是身上裹着一层白白的纱布,纱布上隐隐还有些血迹,看不出活了没有,卜芥也不相信雨默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这时,一片小小的丝状棉絮飘到了达达的鼻口处,即将飘落时,达达一声微微的呼吸,将它吹弹开,飘落到另一处。
卜芥如遭雷击般的僵住了。
他迅猛的冲了上去,握住了达达的脉门。
跳动微弱,但他依旧能清晰的感觉到。
昨晚,他的确死了,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是他亲眼看到的,而现在他竟然死而复生了。
他第一时间转移了视线去寻找雨默的身影。
那丫头到底做了什么!?
然而,他只看到了小狼的背影。
屋中的角落里,小狼弯下腰,将累瘫了的雨默轻轻的抱起,她刚才做完手术后,说要找地方坐一会儿,摇摇晃晃的走到了角落,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当他欣喜达达复生,依着她的话,替达达包扎完后,再回头,她已靠着墙,歪着脑袋睡着了。
他习惯性的用脸颊亲昵的的蹭了蹭她的细腻的脸庞,眼中的波光润泽如春波。
“卜芥,剩下的交给你了!”
小狼抱着雨默,踱步走出屋子。
屋外的人群立刻蜂拥而上,却被他冷厉的眼神给吓得又退了回去。
他冷声道:“人在里头,自己看!”
待他走后,卜芥也走了出来,震惊犹在,脸部表情就像抽风似的扭曲。
“那丫头……那丫头……”他的语气激动,“那丫头真把达达救活了!”
这一天,风和日丽,海天一色。
平和的犬境却……骚动异常。
作者表示,犬妖族都是狗,因此基本没什么坏人。
因为狗狗怎么可能是坏蛋呢,绝对不会有的,肯定不会有的。
世上无恶犬,只有坏主人。
Part 036 蜀都再登场()
犬境属海岛结构,海水满盈时,烈日下的海面便是一片金光,海浪无声无息的轻轻爬上岸,又悄悄退下,宛若轻纱一般拂动着疏松的沙滩,远处天连水,水连天,波光粼粼,一派瑰丽的风光,更让人觉得平静和安详。
最外层的市集是犬境最热闹的地方,常年人影攒动,车水马龙,有驱车拉货的,也有叫卖吆喝的,沿着海边,一路向前绵延,看不到尽头,少说也有百来个摊位,摊主们无一不是犬族中人,穿得是人衣,长得是人脸,但屁股上有狗尾巴,脑门上有狗耳朵,热情招呼顾客的时候,那耳朵和尾巴便是又摇又抖,格外逗趣。
因为是海岛,这里总共有三个船坞,南边的船坞是专用来卸货,运货的,西边和东边则专用于来往客商出入,因客商来往颇多,乌泱泱的一片接着一片,好几家饭馆和驿站都已经挂出了满客的招牌。
摊上的货物也颇多,琳琅满目,色彩鲜艳,亮丽动人,可见犬妖族的民生富足,这里是经商贸易之地,全区对外开放,因此来往的人中除了犬妖,也有其他妖怪,可能是妖的关系,有些肤色还分外怪异,像深蓝的,赤红的,还有手脚长着蹼的,走两步突然露出蜥蜴大尾巴的比比皆是。
狗摊主们熟练地捆扎包裹,迅速地收钱找钱,除去那些个怪异特征,这里和人类的集市并没有什么区别,热闹的像一条激流,永远串流不息。
但今日摊主们好似失了做买卖的兴致,连个叫卖的吆喝声都听不到,众多犬民围在一起,交头接耳的谈论着达达复生的消息,至于自家那赖以生存的生意,已经被完全抛在了脑后。
脸上有着黑色斑点的犬民咋呼道,“听说了吗,达达将军又活了!”
旁边卖臭豆腐的狗摊主附和道,“听说了,我家闺女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都把我吓死了。”
“这还是头一次听说,死了还能活的。”
“可不是,我还以为是先前的消息传错了。”
“我儿子昨天从军中回来,也是高兴的不得了,说是王带回的异界巫师治好的。”
“异界?那是哪?这巫师竟然比卜芥大人还厉害?”
“好像叫车轱辘界!”
隔壁卖海鱼的摊主宰完鱼也凑了过来,他黑如钮扣的狗鼻子上还沾着一片鱼鳞,叫嚷道,“什么车轱辘界,是轩辕界。”
众摊主看向他,“那是什么地方?”
“问我,我哪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形都不完善的弱小妖怪为了安全,很少去其他地方转悠,能在自己族里有个摊子养活家小就满足了,断不会到处跑的活受罪,只有妖力强大的妖才有资格在山海界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游山玩水。
几个摊主谈得甚是热烈,也吸引了不少来往的商人和顾客,一小堆人挤在一起,慢慢就变成了一大堆人,没人注意到屋脊上蹲坐着个蓝衫男人。
因为人形完全,看不出他是什么种族的,只见他手里拿着个火红色的果实,一边抛接,一边竖耳倾听底下的人说话。
那果实看着有点像榴莲,外壳非常坚硬,不太好马上食用,他抛接后抓回手里往衣服上蹭了蹭,一双人手格外修长漂亮,突然那手的指甲像是伸缩的弹簧似的,弹出尖利的爪子,唰唰两下便去除了硬壳,露出里头饱满水润的果实,他将整个果实塞进了嘴里,咀嚼后吞下了肚,吃完他舔了舔已不见利爪的手指,眯起眼睛嘀咕了一句,“轩辕界的巫师救活了臭猫达达,唔……看来臭狗没骗我!”
“狼妖王……”一声唤叫由远而近。
街道的尽头跑来个肥胖中年男人,人形倒是完全的,就是这脸,怎么看都有沙皮狗的影子,他气喘吁吁的跑到屋脊下,仰头朝着蓝衫男人大喊,“狼妖王……狼妖王……”他喘得都吐出大舌头散热了,剩下的话便说不完整了。
蜀都将果核一扔,低头瞅向沙皮狗,神情倨傲,“何事?”
“想问问您晚膳吃什么?”
他是驿站的老板,几天前阿乌将蜀都送到他的驿站,付了一大袋钱嘱咐他要好生伺候,蜀都便在他的驿站里吃喝拉撒了好些天。
“吃你的狗头行不行?”
沙皮狗一骇,脸都白了,“狼妖王您可别开……别开这种玩笑。”
蜀都跳下屋脊,伸出手死命的玩捏他的胖脸,扯得他的脸都变形了,“你家大王什么时候见我,有信了吗?”
三天前他和臭狗一起回了犬境,臭狗回了宫后就不见人影了,连那轩辕界的小东西也进了宫,他却被晾在了这集市里,天天被这里的车水马龙吵得不得安生,若不是乐显治病的事,他早就打道回府了。
“这个……这个……”被捏变形的胖脸吐字困难,吐着大舌头想说话口水却流了一地。
怪只怪他贪财,以为是桩好差事,赚得多,又只是接人待物的轻松活,谁知道这狼妖王会那么难伺候。
“说话!”
“最近阿乌将军没来……”
“没来你不会去找!”
“王宫可不是我们这种人能随便进的。”他就是一普通小市民。
蜀都放开手,手指往他额头狠狠一弹,“要说你们狗真没我们狼实诚,要见就见,不见就明说,何苦将我晾在你那比马棚还臭的驿站里,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我们狼族这门姻亲的。”
驿站老板真想翻个白眼给他看,什么姻亲,先王和先后的那桩婚事,他们狼不承认,他们狗其实一开始也是不愿承认的,但先王后绮罗公主深受犬民爱戴,也就没再反对过,对狼族也是分外礼让,一有好吃的,好喝的,就会往狼族送一些,可他们狼族呢,简直就是白眼狼的典范,时不时过来捞好处,再说两句狗不如狼的话,要不是看在先王后的面上,早干上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