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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幻想世界打捞者-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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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的小班恩,你这两天到哪去了!”一声惊喜交加的尖叫传来,方悦顿时汗毛耸立!他终于明白自己忽略了什么,这下可是有的头痛了。

    深夜,方悦拖着疲惫的身体进入了地下密室,最终,这两天的行踪他用前往城里去见远房叔叔搪塞过去,村子里是知道他有个远方叔叔的,因为雅格娜奶奶每年都会去城里住几天,所以这个借口算得上天衣无缝。

    当然,城里到底有没有这个远方叔叔,几辈子不愿进城的村民是无法验证的,而雅格娜每年的外出自然是帮助亚路联邦的术士穿过迷雾森林啦。

    方悦来到这个世界是有计划的,这个计划自然就是刷属性点。根据前辈们的经验,生存任务到了第二阶段,时间就会宽裕的多,那么是时候把那些功法修炼起来了。

    【方家秘传拳法】、【宋家秘传桩法】、【猎狼之舞】、【杀生刀法】……除了【鲜血祷文·狼】需要高阶魔狼的鲜血外,其他的功法都可以直接修炼。

    密室的大厅中,方悦将桌椅都搬到墙角,摆开架子,一招一式的演练起来。

    威斯曼帝国,雪盔城。

    街道上店铺林立,各种精美的商品琳琅满目,这些来自亚路联邦的商品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席卷了整个帝国,上至贵族,下至平民,所有人都像着了魔一样把这些商品当做艺术品来收藏。

    “凯瑟琳裁缝铺”,自从大量的成衣店开店之后,亚路联邦廉价而又时尚的衣服使得城里的居民迅速改变了几十年的习惯,即使裁缝铺拥有良好的口碑,这两年的生意也越来越不景气。

    “您好,我找凯瑟琳夫人。”希维尔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铜币,正面雕刻着一片枯萎的叶子。

    “请稍等!”学徒看到这枚铜币脸色一变,看到店外并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立即掀开门帘跑进了里屋。

    “希维尔,没想到是你,怎么,是想我这个老婆子了吗?”门帘再次被掀开,一个满头花白的老妪拄着拐杖走了出来,老妪的双眼明显的覆盖着一层白翳,如果是普通人来看的话,八成会认为她是个瞎子。

    “凯瑟琳阿姨!”此时的希维尔脸色一变,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泪水不住的掉落,声音呜咽的说道“老师她出事了——”

    听到希维尔的哭诉,老妪双眼的白翳顿时变得赤红,整个裁缝铺的温度陡然上升,身后的学徒顿时气喘吁吁,头上开始不住的冒汗。

    “凯瑟琳阿姨!”女孩的惊叫声唤醒了老妪被愤怒冲击的心灵,她缓缓叹了一口气,一层白翳重新覆盖住双眼。

    “走吧,到屋里去,老婆子我的时间很充足,一起聊聊吧。”老妪的背又驮了几分,她颤颤巍巍的转过身,房间里的温度重新恢复正常。

    威斯曼帝国对于术士的态度算得上是比较宽容的,至少没有亚路联邦那里人人喊打的情况出现,术士的身份暴露之后依然可以换个地方悠闲的生活。

    这也算是一种讽刺,一直提倡自由平等的亚路联邦把术士视为异类,人人得而诛之,而以固执保守闻名的威斯曼帝国却对术士敞开了大门。

    感谢大家的推荐和收藏,字数有点少,但是绝对不水!

    (本章完)

第106章 冒险家() 
强尼双手握着工兵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挖沙子,这里是戈壁滩,如果太阳落山之前不把营火升起来的话,夜里恐怕就会有不速之客钻进他的帐篷里。

    “伙计,怎么回事?不会是在银沙市里被流莺吸干了吧,哈哈!”说话的是搭档霍菲斯,他的任务——搭建两顶帐篷,已经完美的在日落之前完成。

    “闭嘴!霍菲斯,周围一棵树都没有,你知道这堆灌木有多难点燃吗?”强尼看都没看就知道霍菲斯这个家伙肯定在偷笑,但是没办法,这里的灌木就像湿抹布一样,一挤都能挤出水来!

    “嗤”!终于,在耗费了两盒火柴之后,一个火星亮了一下,强尼立即趴在坑前用嘴吹气,一股白烟呼呼的冒出来,熊熊的火苗终于在沙坑里升起。

    “咳咳……终于弄好了。”强尼抬起那张熏黑的脸,对搭档说道“赶快吃饭,吃完饭就去休息,对了,今晚你守上半夜。”

    “该死,为什么总是我守上半夜?”霍菲斯抱怨道。

    “因为你一旦睡着了就算打雷也不能把你吵醒!”强尼翻了个白眼,随口回答。

    “哦,你的呼噜声比打雷还要响,每次和你住在一起,晚上都会被你的呼噜声吵起来,真不知道小薇薇安的童年是怎么过的。”霍菲斯针锋相对的说道。

    “闭嘴,你这个白痴!在薇薇安眼里,他的老爸是最棒的!”强尼破口大骂,唾沫星子就要喷到霍菲斯的脸上来了。

    “胡说,明明最棒的是她的霍菲斯叔叔,而那个无能而且喜欢打呼噜的老爸才是白痴!”霍菲斯毫不留情的讥讽道。

    “等等?”强尼正要继续讨论谁是薇薇安心中最棒的人,突然耳朵一动,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怎么了?”霍菲斯看到搭档严肃的表情,有些紧张的问道。

    “有马蹄声。”强尼趴在地上,一侧的耳朵紧贴地面,霍菲斯闻言也同样趴了下来。

    “没错,是马蹄声,而且越来越近了。”霍菲斯和搭档对视了一眼,两人的手不约而同的摸上了腰间的火枪。

    此时的夕阳已经完全看不到踪影,西方只有一大片火红色的云霞,背着霞光飞奔而来的是一匹拥有北原血统的骏马,马蹄踏在荒滩上溅起沙尘,强壮有力。

    “嗨!两位先生,很高兴见到你们。”马蹄在强尼的火堆前停了下来,这时候两人才发现骑在马背上的是两个魅力十足的女人。

    说话的女人高高瘦瘦,一身牛仔服,贴耳的黄褐色短发被牛仔帽遮挡,银灰色的眸子证明她是马尔洛夫人的后裔。这位牛仔小姐身前抱着一位穿着长裙的贵族小姐,恩,贵族小姐,至少强尼是这么认为的。

    只有贵族小姐才具有这种高贵的气质,即使长裙上沾满了戈壁滩上的沙土,但是那种好像阳台上慵懒的波斯猫一样的神态让强尼目眩神迷。

    “你们好,两位美丽的女士,请问有什么能帮助你们的吗?”眼看搭档再一次陷入“一见钟情”之中,为了不会丢掉自己的脸面,霍菲斯只能上前与两个女人交谈。

    “呃——事实上,我们准备去迷雾森立外的马蹄村,原本以为两个小时就能到达,你知道的,只要根据地图的比例尺算一算就可以,但是……”这位牛仔小姐说话有些结结巴巴,语焉不详,让霍菲斯皱了皱眉。

    “但是我们迷路了,这位先生,也许您知道正确的道路,能否指引我们一下呢?”前面的贵族小姐终于看不下去了,接着闺蜜的话说道。

    “马蹄村?好像听说过,但是抱歉,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了。”霍菲斯面带遗憾的回答。

    “等等!等一等!两位美丽的小姐,我知道马蹄村在那里。”强尼此时大声喊道,霍菲斯双眼一翻,果然来了,这个家伙永远都改不了好色的毛病。

    “真的吗?”听到强尼的话,两个女人眼睛一亮,十分高兴的问。

    “当然,两位美丽的小姐,我是强尼,一位伟大的冒险家。”强尼伸出刚刚刨灰的手,一张熏黑的脸让他彬彬有礼的动作变得有些好笑起来。

    “你好,我叫金,这是我的好友,詹妮。”牛仔小姐弯腰,伸出手和强尼轻轻握了一下。

    “金小姐,我确实知道一个叫马蹄村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距离银沙市可不是两个小时的路程。”强尼虽然是在和金说话,但是眼神不时地瞄向那个叫詹妮的美人。

    “什么?我可是算过的,你看。”金从马背上的袋子里掏出一张地图,递给了身旁的强尼。

    “哦!小姐,我不得不说您应该是被骗了,这份地图上有一大半的地名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就连迷雾森林的方向也出了问题。”强尼有些遗憾的说道。

    “什么?被骗了?这——这怎么可能?”金的脸色一红,看到闺蜜质问的眼神,低下头嘟囔道“明明花了很多钱买到的。”

    “两位小姐,你们看,这才是真正的约纳洲地图,这里是银沙市,这里是马蹄村……”强尼此时从背包里掏出一大张地图,热情的为两个美女讲解起来。

    哦!该死的强尼!你这个白痴!你的脑子被精虫吃掉了吗?霍菲斯此刻真的想一枪把自己搭档的脑子给打出来,但是为了可爱的小薇薇安不做孤儿,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腰间的右手。

    “哇偶,这个红色的标记是什么?竟然在迷雾森林里。”霍菲斯耳畔传来金好奇的声音,他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气直冲脑门,嗡嗡作响。

    “啊哈,这个地方传说有一处神恩时代的遗迹,也是我们这次探险的地方。”强尼炫耀的语气终于点燃了霍菲斯的怒火!

    “强尼!你这个白痴!”霍菲斯一跃而起将搭档扑倒在地,砂锅大的拳头照着脑袋就抡了上去。

    感谢大家的推荐和收藏!!

    (本章完)

第107章 向导() 
今天的马蹄村特别的热闹,因为今天早晨从村口来了四个城里人。

    “那四个城里人都穿着棉布做的衣服,穿着皮靴,特别是那两个城里的女人,皮肤白的和牛奶一样,原来传言是真的,城里的女人每天都用牛奶洗澡……”饭桌上,西芙大婶说着今天早上的见闻,方悦有一句每一句的听着。

    自从上一次“消失”了两天之后,方悦被西芙大婶强行拉到了自己的家里,因为海姆一家没有孩子的原因,在村长的安排下,方悦现在已经成为了海姆家的养子。

    地下密室里的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每天晚上海姆一家睡下之后方悦都会进去呆一会,一方面可以看看书,另一方面也方便修炼。

    “听说来的四个人都是什么探险家,要去迷雾森林里探险呢!”西芙大婶的一句话让心不在焉的方悦顿时提起神来。

    “不会吧,他们不拍被妖精吃掉灵魂吗?”海姆大叔脸色发白,因为十多年前村里有两个强壮的猎人进了迷雾森林,结果到现在也没回来,而其中一个就是他的叔叔。

    “听他们说有一种叫做火枪的东西,一枪就能打爆妖精的头。”西芙大婶手舞足蹈,对于城里人的语气模仿的惟妙惟肖,配上她胖嘟嘟的身体,顿时整个人都显得萌萌哒。

    马蹄村的打谷场,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围在了这里。

    “我叫强尼,你们害怕森林里的妖怪,我们不拍,大家知道这是什么吗?”强尼从腰间拔出火枪,举到头顶,让所有围观的村民都看清楚。

    “是火枪!”有村民回答,之所以他们能认识这东西,是因为强尼曾经在村长家里说过一次。

    “强尼这是想要做什么?”金小姐疑惑的对霍菲斯问道。

    “别理他,他就是个白痴。”霍菲斯从昨夜到现在就一直没有好脸色。

    昨夜。

    “金小姐去马蹄村做什么?那里可是非常偏僻的地方。”强尼像一只发情的公狗一样围着两个女人打转,兴致勃勃的挑起话题。

    “是这样的,强尼先生,我是双月报社的记者,这次听说有人在马蹄村见到了蛇怪,所以准备亲自去验证一下。”金是个十分活泼开朗的女人,性子跳脱,办起事来也风风火火。

    “蛇怪?传说中被蛇怪看到的人就会立即死去,这个见到蛇怪的人可真幸运。”霍菲斯语气里充满讥讽,很明显,只要稍微有见识的人就不会相信这个传言。

    “或许那个人见到蛇怪的时候,蛇怪正在睡觉呢?”金小姐鼓起嘴,一脸不悦的说道。

    “金小姐,不要管这个家伙,他是个白痴,我这里有个建议,不知道两位小姐是否能同意?”强尼瞪了老伙计一眼,一丝不言而喻,别打扰老子的好事!

    “什么建议?”一直没有说话的詹妮开口了,声音十分悦耳,就像刚刚出土的竹笋一样。

    “我——这个,恩,就是我们本来就要进入迷雾森林,既然马蹄村就在森林外围,那么,不如我们同行,怎么样?”强尼不知为什么,自己那张面对女人的时候可以吐出各种花言巧语的嘴,现在竟然结巴了。

    “好主意,而且天已经黑了,我想强尼先生不介意给我们一顶帐篷吧!”金眨着大眼一脸期待的问道,詹妮似乎也有这个意思,同样盯着强尼的双眼。

    “不——”霍菲斯一听这个提议突然站起来,一脸气愤的喊道。

    “当然没问题!”强尼像一只猴子一样跳起来捂住了搭档的嘴,一脸微笑的回答。

    于是,霍菲斯在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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