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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连斩怎么躲?”
“跳起,银光落刃,或者,左右滚开,更高级一点,直接突进,强破。”
“那我用格挡防御如何?”
“当然可以!”
在雷蒙刻意迁让,安伊的信心逐渐增加,剑技使用,也变得得心应手起来。
“地裂波动斩?这个技能对你没用,你应该多练练崩山击和十字斩!”
“我觉得十字斩威力不大,攻击范围又小,好像没什么用处啊。”
“你懂什么,如果你是狂暴状态,使用十字斩的话,将会使你获得额外的力量。”
“原来是这样,那我一定要好好练习,从今天起,崩山击每天练一百次,十字斩每天练三百次!”
懦弱的少年,在雷蒙的引导,不知不觉中,恢复了信心。
(推荐一本好书,简介,意外之,被一面破碎古镜带到这个巫师至上的世界。书名《不朽巫师》,书号:3510060,前朝太监的续根之作,值得一看)。
'4319' 第69章 重回艾尔文防线()
雷蒙凝视着前方巨石,手持木棍,猛然一劈。
啪!
没有附加霸气的木棍四分五裂,而巨石仅仅只是崩碎了一点。
雷蒙皱眉,从魔法空间袋里又取出一根木棍,低头思索了片刻,又向巨石劈去。
啪!
木棍又一次四分五裂,巨石仍然只是崩碎了一点。
“还是不对。”
雷蒙停手,苦思。
安伊坐在树,擦试着自己的巨剑,对雷蒙奇怪的举动,他已经习以为常,虽然他也不懂为什么雷蒙要用不附加霸气的木棍去敲石头,但他知道,雷蒙此举绝不是在犯傻。
雷蒙当然不是在犯傻,而是在尝试‘意之境界';。
剑术的五个境界‘力';‘巧';‘意';‘气';‘神';,是有别于霸气的一种技巧,五个境界,必须循序渐进,才能一一掌握,而哪怕只是最低的‘力之境界';,也没有几个人敢说‘完全精通';,充其量只是‘掌握';。
剑之境界,有高有低,同样的‘力之境界';剑士,有的可以打出超过自身极限十倍的力量,而有些,连一倍都无法做到。
但就算是能打出超过自身极限十倍力量的剑士,也不敢说完全掌握了力之境界。
剑之境界,正如人的潜力一样,无穷无尽。
力之境界,巧之境界,雷蒙都只是掌握了一点皮毛,而现在他正在尝试的。是意之境界。
和力之境界使力,巧之境界用巧不同,意之境界非常深奥难懂,雷蒙钻研了许久,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意之境界,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当达到这个境界时,就算手中持有的只是一根木棍,仍然可以摧毁万物。
安伊道:“我觉得还是用霸气直接拍碎比较简单。”
雷蒙笑着摇了摇头。
安伊的想法,也是绝大多数剑士的想法,剑之境界,重在领悟,有些人,天赋超群,练几就会了,而有些人,终其一生,恐怕都难以寸进,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很多剑士对剑之境界不太看重。
天色已亮,雷蒙离开时,安伊鼓起勇气喊了一声道:“雷蒙。”
雷蒙一怔。
“我……我想加入你的小队,一起去格兰之森。”
安伊低着头,一副不安的样子。
像他这样的胆小鬼,没有任何一支小队愿意要他,哪怕,只是想在森林边缘混分的小队,都拒绝了他的加入。
“可以。”
雷蒙回答的很爽快。
“啊,啊啊啊?你你你同意了?”
安伊跳了起来,不敢相信的看着雷蒙。
“像我这样的胆小鬼,你为什么愿意要我?你就不怕我拖你后腿吗?”
“雷蒙,谢谢你,我……我一定会努力的!”
“雷蒙,我……”
“少他妈废话,再罗嗦我就把你开除!”
“我……那我不说话了。”
“好,我加入!”
回到宿舍,雷蒙只问了奥鲁卡一句要不要加入,奥鲁卡便一口答应。
奥鲁卡的人际关系非常差,来迦南学院这么久了,除了宿舍这几位,外面他一个朋友也没有交,而仇人倒是惹了不少。
“再找一个就够了。”雷蒙摸了摸巴。
修依震惊的看着雷蒙:“你……你叫我加入你的小队?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被迪丽娅分配到替补四队,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替补,呵呵,我们替补小队在格兰之森所收获的一切,都要上交给迪丽娅,危险,我们自己抗,好处,是迪丽娅的。”
修依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刚到迦南学院的时候,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从小到大,我最想成为的人,是无所畏惧的勇士,而不是被女人欺负的走狗。”
修依的黑脸蛋红了:“我反抗过,可是我只有一个人,而他们,却是一群人,反抗的结果就是每天都会挨打,我不怕挨打,从来都不怕,可是,我每天都被他们打来打去,最终能得到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投靠他们,虽然很伤自尊,但起码,我可以安稳的在学院里生活,不在受他们的打扰。”
“我给弟弟写信的时候,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我一直在吹嘘,在学院里如何如何了得,如何如何厉害,这不是炫耀,真的不是,我只是害怕他知道了真相,会瞧不起我这个哥哥……”
修依懊恼的踢飞了脚的石子。
““你要想好,做我的队友,要深入格兰之森腹地,拿到迷幻晶石,很危险,甚至,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我不怕,我愿意加入!”修依目光坚毅。
两天后,格兰之森生存训练集合仪式开始了,数千名学员齐聚广场。
副院长诺顿,哈伦向全体出征学员致词,随后众学员在负责导师的带领,赶往格兰之森。
“雷蒙,等一等,等一等!”
雷蒙骑着马,刚刚出了赫顿玛尔,就看到罗曼骑着一匹胖马,气喘嘘嘘追了过来。
罗曼也是迦南学院的学员,不过像这种危险的野外生存训练,他一向是不会参加的。
“这个拿着。”
罗曼将一个精致的中级魔法袋扔给雷蒙。
“一路小心,回来月光酒馆大醉三天。”
雷蒙一笑:“好的。”
半路上,雷蒙打开中级魔法袋,当他看到魔法袋里面的东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都说罗曼是个败家子,可谁又知道,这位败家子其实是一位有心人呢。
龙脊绑腿,龙脊护肩,各一件,初级恢复药剂一百瓶,中级解毒药剂一百瓶,魔法浓缩食品一千份,月光酒馆出品的上等精灵香精酒一百份,暂新的衣服五十件,在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把中级魔法袋空间都给填满了。
罗曼的目地,雷蒙很清楚,这位赫顿玛尔最著名的败家子,其实是在他身上投资。
如果雷蒙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罗曼绝不会这样抬举他,正因为他看中了雷蒙的潜力,才会百般巴结。
当然,说他有目地也好,有心机也罢,他带给雷蒙的,都是只有益处。
善意的付出必有回报,赫顿玛尔第一败家子,你的眼光,确实不错。
雷蒙收起中级魔法袋,向前方奔去。
超过几个小队,雷蒙突然看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
一个全身绑着绷带病人,躺在一副双人抬的担架上,走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显眼。
绷带病人活像一个木乃伊,浑身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在来回的转动着。
“看什么看,再看信不信我挖出你的眼睛!”
担架上的木乃伊凶巴巴的瞪了雷蒙一眼,雷蒙一听声音,认出来了,这不是杰尔森少爷吗?
“杰尔森,你不在教会养伤,这是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你管得着吗?你给我记住了,本少爷就算死,也不会让你们这些讨厌的人出我风头!”
雷蒙愕然,敢情这小子这副样子前往格兰之森,是为了出风头?
“我的伤很快就好了,等我的伤势恢复,野外生存训练第一名,必将由我拿,哎哟,你******,能不能抬稳一点,老子花钱雇你们来的,你们要是服侍不好我,休想我给你们钱!”
行至山路,想不颠跛都难,杰尔森一路痛骂,旁人见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你成心是想颠死我是吧,去你妈的!”
山路越走越颠,杰尔森怒骂了一声,抬起一脚踹一名抬着担架的学员,那名学员被他踹了个跟头,担架失去平衡,就听哎哟一声,杰尔森从担架跌落,像皮球一样,滚山去……
“杰尔森少爷,杰尔森少爷……”
两名抬担架的学员一路狂呼追去……
学员队伍拉出长长一列,两日后,抵达艾尔文防线。
'4319' 第70章 格兰废墟()
故地重游,雷蒙不禁有些感慨,算算时间,他来到阿拉德大陆,已经四个多月了。
艾尔文防线的居民站在道路两边,好奇的看着这群迦南学院的学员。
阿利和修姆也站在人群,当修姆看到哥哥修依时,立刻激动起来,向身边人叫道:“快看快看,那是我哥哥修依,哥哥,哥哥!”
修依听到了弟弟的呼喊,看到了修姆,微笑着向弟弟挥了挥手。
“哇,修依,真的是修依呀!”
“了不起的少年,艾尔文防线的骄傲。”
“是啊,修依很小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他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艾尔文防线的居民们对修依交口称赞,修姆听到耳中,心情美滋滋的。
“阿利,修姆,最近你们好吗?”
雷蒙了马,微笑着走了过去。
修姆一怔,看着和哥哥站在一起雷蒙,眼中有些疑惑:“你是?”
“你是那个异乡人!”修姆指着雷蒙,失声大叫了一声。
“哈哈,正是。”
修姆惊道:“你……你也成为迦南学院的学生了?”
阿利兴奋的握紧了拳头:“雷蒙,我就知道,你一定行的!”
雷蒙笑着点头,回头看了一眼修依,道:“我勉强被迦南学院录取,入学后,多亏了修依的照顾呢。”亲小說書名+黑*岩*閣就可免費無彈窗觀看最快章節
修依的黑脸蛋子腾的红了。
“雷蒙,谢谢你。”
前往格兰之森的路上,修依向雷蒙道谢。
修依是艾尔防线的骄傲,也是修姆最引以为傲的存在,如果叫修姆知晓他哥哥在迦南学院混的并不如意,修姆一定会非常伤心。
然而雷蒙并没有揭穿这件事,相反,还故意抬高了修依。
雷蒙笑道:“努力做一个真正的勇士吧,当你做到了,就不用因为这点小事而感激我了。”
修依一怔,郑重的点了点头。
再次看到格兰之森,雷蒙忍不住有些唏嘘,记忆中那片森林海洋已经消失不见,留的,是被大火烧焦的废墟。
格兰之森大火持续了这么久,仍然没有完全熄灭,抬眼便可看到,四处不时有浓烟升起,薰得上方天空都变了颜色。
一团又一团浓密的乌云凝聚在废墟上空,似乎随时都有可能雨。
为了公平起见,每支小队的成员,都会从不同的森林边缘进入其中,而小队的负责导师,则会守在入口,做后方支援。
雷蒙的翼之小队将从西南方向进入格兰之森,显然是故意安排,翼之小队的导师,和雄鹰小队的导师是同一个人,林顿。
而当林顿负责的小队成员全体集合时,雷蒙终于看到了迦南学院谈之色变的血腥三巨头。
暗精灵崔斯特,鬼剑士路奇和冷血格斗家布莱德。
暗精灵崔斯特身材修长,红黑色的皮肤,配上他哪身暗红色的黑袍,使得他整个人都充满了一股诡异阴森的气息。
崔斯特的手中握着一根白骨权杖,这种武器对雷蒙来说并不陌生,在DNF游戏里面,这是死灵术士的武器。
而鬼剑士路奇的装扮很有个性,他的腰间别着一把短剑,身后背着一把巨剑,上半身穿的是厚重的铠甲,而身,穿的却是普通的布质衣裤。
路奇的鬼手位置和雷蒙一样是左手,不过他的鬼手颜色,比雷蒙要深很多,通体红色,活像一只蒸熟的大龙虾。
这是无法完美掌控鬼手的力量,却又强行频繁使用导致!
细看路奇,雷蒙发现他有个毛病,时不时就用鬼手捂着脸,从手指缝里看人。
而血腥三巨头中,最为沉默的是布莱德,万年一个表情,板着一张脸,让人难以猜测他的心情。
唐纳德脸上戴着一张银质面具,冲着雷蒙嘿嘿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