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硇危⒉皇呛闶⒌睦习澹闶⒗习宀桓撸矣械闩郑豢赐饴掷幕埃械阆窀鐾衷残危欢矍罢馕荒兀指哂肿常豢淳椭朗歉隹孜溆辛Φ暮鹤印�
“你是谁?为什么要推我?”叶谨瑜一边说话,一边不动声色的将手掌下的东西往前面送。
那人说话了,声音很粗:“我是谁你不用管,不过有人花钱买你一条腿!你是自己乖乖的送过来,让我给你敲断一条;还是等我抓到你,两条腿都敲断。”
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叶谨瑜走了过来。
“是恒盛的老板让你来的吧,看来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叶谨瑜看他向自己走了过来,将拍在手下的东西放开,然后慢慢往后退。
那人听到恒盛后,愣了一下,似乎在琢磨着什么,然后说道:“你这是想拖延时间吧?我告诉你,没用的,你跑不掉的。我不知道什么横胜老板还是竖胜老板,我只知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说着,继续向叶谨瑜逼近。
不过走到稿台处时,又说道:“其实你不想被打断腿,也很简单;请我来的人说了,只需要你说出那几个穴位,你的腿就能安安稳稳的继续挂在你身上。”
“穴位?”叶谨瑜愣住了,什么穴位?自己除了知道人身上有太阳穴,有丹田之外,其它穴位一概不认识,就连人们常说的丹田在哪,他都搞不清楚。这会别人突然找他问什么穴位,这不是问道于盲么?
看着叶谨瑜皱眉的样子,那大汉以为叶谨瑜不肯说,于是摇摇头道:“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为什么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好好的告诉我答案不就得了,只是几个穴位的名称而已,你告诉我,我好轻松的回去交差,我的主顾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你也不必吃什么苦头。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多好啊,对不对。小兄弟,做人不要太顽固啊!”
叶谨瑜终于想起来了,自己什么时候说过穴位这两个字,就是昨天晚上那个无故献殷勤的人,他骗过那个人,说自己跑得快是因为用电流刺激了穴位。他不知道肉体跑出百米三秒这种逆天的速度对于体育行业的从业人士有多么强的诱惑力,以为自己随口编了个故事就能将刘炫给骗过去,却是严重低估了刘炫的野心。
说得这里,他语气变得很严厉:“小兄弟,你要是真不肯说,可别怪大哥心狠啊!”他走着走着,就到了叶谨瑜放置陷阱的地方。
这个陷阱其实就是一种李淳风给的雷符,叶谨瑜将就着昨天晚上的试验用具,将它接通了电瓶,用开关控制激发。
在叶谨瑜的计算中,是等对方走到符的位置处时,自己在稿台的另一端接通电源,引爆雷符,产生的闪电就能像警用电棍一样将敌人击晕,以达到制服敌人的目的。
本来是用来对付恒盛的老板的,没想到歪打正着要被这个人享用了。
眼看着他走到了雷符边上,一只手还搭上了稿台,好机会!
叶谨瑜使劲一按连接那边的开关,电流从电池中迸出,通过电线在几毫秒的时间里就激发了雷符。
“轰!”一声轰天巨响产生了,响声在不大空间里不断振荡扩散传播,反映到人耳朵里,就是连绵不纸的轰隆声。
叶谨瑜整个人都跳了一大跳,被这巨响震得脑袋一片空白,就像被人在耳边放了几个雷管一样,轰隆隆直响。不管这雷符的电量如何,至少这声音绝对称得上雷声隆隆了。
等叶谨瑜回过神来,再去看被雷击的那人时,只见他张着嘴吐了一口黑烟,然后慢慢萎倒下去,摔到了地上。看这情况,估计是活不了了。
失误了,没想到雷符然这么生猛还以为他顶多也就是产生电棍那样的电力强度。
雷符爆炸的威力,有点震爆弹的效果,叶谨瑜的耳朵还是没完全回复过来,刺刺的声音让他听不太真切,隐约听到有人在外面喊,怎么回事,哪里发生爆炸了,还有那刺耳的汽车报警声;显然,巨响让那些停在路边的汽车也受惊了。
尽管脑袋还没完全清醒,但叶谨瑜却也意识到情况要糟,千万不能让人看到自己店里死了个人,还是被雷死的。
晃晃被震晕的脑袋,走到尸体那里,一股烧烤肉香传到鼻子里,配合着地上煎饼果子的菜蛋香,不明就里的人一定会觉得叶谨瑜家的伙食不错。喷香的肉味伊义得叶谨瑜想呕,但他必须强忍住呕吐的欲望,在别人循着声音找到他这里之前,将这具尸体给处理掉。
左手推门,叶谨瑜下意识的就想到了自己当初看到的那个熔岩地狱;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这样的坏人,还有死人就应该到那种地方去吧。
然后推开门,门外边赫然就是那片暗红色的天,还有那地面的喷涌的岩浆,无不代表着这是个可怕的地方。
卷帘门外已经传来邻居的问询声,叶谨瑜不敢再犹豫,用力的将那具烤熟了的尸体向门里推过去,一边推一边在心里祈祷:一定要过去,一定要过去!不过去我就完蛋了。
门似乎听到了叶谨瑜发自内心的强烈意愿,没有阻隔那具尸体,让它滑过门,落到了那边的地上。
叶谨瑜长松了口气,把时空门关上,再用右手拉开隔间门走了出去。
叶谨瑜不知道,他关上门后不久,一群类人生物出现在了开门的地方,他们看到了尸体后,便开始四处侦测,可惜未能发现什么异常,只得将这具连名字都没有尸体抬走了。
在不远的地方,一座的雄伟城堡矗立在熔岩当中,它的城墙从上到下浑然一体,上半截直冲灰暗的云霄,青灰色的围墙在暗淡的天空照射下,散射着寒光;下半截被四面的熔岩就像护城河一样绕在四周,在岩浆的火红中,映出一种别样的娇艳,在天空灰与地面红之间,城堡的杀气毕露。杀气之下的熔岩,为城市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整座城堡就是为战争而生。
总之就是很雄伟了,大家自行将英雄无敌五的人类主城放到地狱主城的位置,然后配上墓园族的天空。
这具烤熟了的尸体很快被抬进了城堡里,一间用瓷器、国画还有玉石古代中国物品装饰起来的房间里,一个长着两只羊角的魔族上位者端坐在中间。
“主人,好消息,今天空间漏洞那个地方被人丢下了一具尸体,巡察队在附近查探了,没有别的生命出现的迹象,依据那具尸体判断,是空间漏洞再次被人打开了。”
羊角大王硕大而粗糙的双手抚磨着一件丝质的衣服,看款式,很像我大清的宫廷男装,像是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抚摩着,看都不看跪趴在地上的小恶魔一眼,只是问道:“尸体?是什么样的尸体?”
“禀报主人,跟那个是一样的尸体。只是像被火烤过一样,外层都熟了。”说着,他指了一下旁边的一块硕大的冰柱。
羊角大王霍的站了起来。问道:“可以确定?”
不用看,他也知道冰柱里是什么,那里面是一具被冰冻的尸体,它的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后脑勺绑着辫子,两腿之间没有了雄性应有的东西的尸体。它就这样赤身裸体的冰在冰柱里,冰的效果不错,尽管已经很多年过去,他脸上惊恐的表情依旧没有丝毫变化。如果叶谨瑜在这里的话,他一定能认出来,这是一个我大清时期的太监,太监
这个类人生物是他的战利品,也是他有史以来最富饶的战利品,所以他特地将那具尸体制成了标本,放在了这间房子里,日夜都能看到;所以,不用回头去看,他都知道冰柱里是什么。
见主人问得震惊,下首之魔不敢怠慢,连忙点头道:“禀报主人,巡察队已经将尸体带了过来,还请主人查验。”
羊角大王挥挥手,外面待命的小恶魔们立刻将烤熟了的尸体搬进了这间充满异域情调的房间。
看着跟冰柱里没有太大区别的尸体,那羊角大王忍不住仰头哈哈大笑:
“一百年了,一百多年了,终于,又有太监出现了!”
以上恶魔所说的都是魔族语言,大家看到的都是翻译版,请不要太纠结。
第33章 百年之计()
笑着笑着,他慢慢停了下来,缓缓闭上眼睛,好像陷入了回忆当中,用呓语一般的声音说道:“一百多年啊,一百多年前的那场战斗,到现在还记忆尤新;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一个年幼而弱小的魔族王子。”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我正在外面练习,那个太监生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后面还跟着一辆车子,那个车被一种叫驽马的生物拉着。”
羊角大王平时是个很冷酷的魔,但今天他变得特别的话多。或许,压抑了一百年,让身为恶魔的他也难以忍受吧。
“我第一次见到驽马啊!那种四条腿的强壮生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当场就拔出剑跟它搏斗,没想到它是那么的脆弱,一剑就被砍死了。他的死亡,吓得那个太监生物立刻就跪倒在地,身体瑟瑟发抖,口中高喊着:‘阎王老爷不要杀我,我是太监,我是老佛爷身边的太监,你不要杀我’。”
“当时我听不懂他的话,但是我知道他是一种名叫太监的生物,而且也知道他特别害怕我!于是他就成了我生涯里的第一个战利品,连同他那辆车上的所有物品,都成了我的战利品。”
跪趴在下首的小恶魔同样瑟瑟发抖的听着羊角魔王讲述着那些过去的秘辛,他不知道自己听到这些话,事后会不会被魔王大人灭口,但他不敢打断魔王的话;听魔王的秘辛不一定会死,可是打扰了魔王的兴致,那就马上必死无疑。
“后来,通过法师的灵魂交流,我才知道,这种太监生物来自一个叫清的地方,那里地大物博,物产丰足,同时生活着几万万跟他一样的太监生物,几万万啊!想我魔界诸族加起来才多少生灵,哪怕再算上地面上的精灵族还有他们的诸多奴隶种族也没有这么多啊;这个清,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更神奇的是这几万万太监生物的主人,他们的主人是一个叫老佛爷的雌性生物,这个雌性生物非常霸气,同时向诸天万界宣战,有八个强大的敌人集成联军进攻清,清虽然一开始战败了,但依然不放弃,不远万里退守到了一个叫西安的大后方,继续指挥前线战斗。作为一个雌性生物,哪怕她只是弱小的太监,这种霸气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可惜,这个太监通过时空漏洞来到我们这边时,他们的战争还没打完,太监不知道他的主人老佛爷有没有取得战争的胜利。”
说到这里,羊角大王笑了,睁开双眼咧着大嘴又道:
“不过不要紧,不管他们是赢是输,只要我们能能打开时空漏洞,我都将率领我的军队去会一会那个老佛爷,率领我的军队去统治他们!这奇迹之地,只有我魔族才配拥有;被这群弱小的太监占据,实在是糟蹋了。”
又有些遗憾的道:
“可惜啊,我的法师团用尽办法,也没办法构筑起连同那边的空间之门,甚至连当初太监穿过来的时空漏洞也找不到,只能被动的等待着那边再次开启时空漏洞。这么多年来,一年年的失望,我以为有生之年再也等不到了,没想到魔神有眼,居然在我正值壮年时再次遇到”
说完,做了一个祈祷的姿势,似乎在感谢魔神的恩赐。魔族的寿命长达三百年,遇到太监时,他才是个二十多岁的小魔,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他的魔生才堪堪走了一半。
祈祷了一会,才又继续说道:
“看看这些精美的瓷,还有这些漂亮的丝,以及这些线条优美的画;太监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啊!他们战斗力比最纤细的恶魔还要弱小,寿命比地精还要短,却能创造出跟精灵一样美的物事;真是太神奇了。就是靠着这个太监和他的这些战利品,我才交得了不少高阶魔将,才讨了父王的欢心,才笑到最后得到了这片土地的统治权。”
“一百年多年了,我终于有机会获得那片特产丰饶的土地,终于有机会将太监这个种群归于我魔族的统治之下,为我魔族创造出瑰丽辉煌的艺术品;让地面上那群自以为优雅实际上高傲无比的精灵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艺术。”就像一个二十年前的馒头能引发二十年后一场血案,羊角大王似乎小时候被精灵的艺术品刺激过一般。
荒诞而漫长的独角戏唱完,趴在下面的小恶魔已经汗流狭背了,轻声说道:“不敢有瞒主人,新的这具尸体跟主人珍藏的尸体基本一样,只是只是”
羊角大王不耐烦的道:“只是什么?还不快快说来。”
那小恶魔不敢再纠结,连忙说道:“只是新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