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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凌云诀-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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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沈广堂忍不住报了句粗口,“这,老天也太不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范小弟虽然人生坎坷,但是你看他的造化机遇,何曾差了?不说别的,但是那一身法明真经和凌云诀,世间可有第二人?”轩辕青一番陈词,倒是点出了问题核心。

    世间之事,大抵是公平的,你在一个地方有差距,在另外必然会有补充,何来不公平之说呢。

    沈广堂不禁说到,“换做是我,真是无法经历此等变故,范小弟还是厉害的紧。”

    既然搞清楚来龙去脉,他也就不再停留,毕竟打扫战场,整编队伍,处置俘虏,抚慰伤者,都需要他亲自决定。

    眼前,正是一处军功记录处,趁着其他人清理时刻,军功处加紧记录在案,以便以后奖励所用。

    对阵狼族,耳朵便是最大特征物,无论族群,都在耳上有一缕白毛。传闻是狼族先祖,起始母狼受上古狼神怀孕,诞下耳有白毛的一窝小狼,随后繁衍生意,不断修行进化,终于变成狼人模样。

    眼见登记桌旁堆满了一袋又一袋的还粘着血迹的耳朵,就知道胜利有多惨烈。

    沈广堂一半欣慰一半心酸的看着战利品,这其中,有半数等于他们失去的人啊。如果可以,他宁可不要这大胜,而选择留下那些死去的战士。

    存人失地,人地两得。

    存地失人,人低两空。

    现在这种情形,何尝不是一种存地失人呢,虽然主观没这般打算,却抵挡不知向着如此局面滑落。

    众多忙碌的士兵中,有一些人只是颓然坐在地上,不管风吹雨打,只是枯坐不动,似乎外物已经不能左右,内心也是一片茫然。

    打听几句,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战死在狼族高手偏将旗下的残存将士,主将已死,余者偷生,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战场打扫完毕,诸事完结,沈广堂就命后勤队伍将原来用作犒军的酒搬上来,索性一醉方休。

    搬来不易,搬回去更是费劲,不如大醉一场,忘去烦忧。

    酒是穿肠毒药,也是治疗良方。

    三杯酒下肚,满肚悲伤尽数化作眼泪,狠狠的流下来,无数人抱头痛苦一番后,便举起酒杯狂饮起来,没有多久,就成为呼喝大笑的场所。

    这,才是酒应有的效果,在你难过的时候忘掉忧愁,在你欢乐之时,倍添精彩。

    不过范百里发现,沈广堂始终不曾言笑,一直就是杯来就举起,杯走就放下,或几口菜或看着一个地方出神。明显是心中已然有事的情况。

    想了想,便打算提杯帮帮他,根据他饮酒的风格,范已作出判断,酒量不小,权位最高,是以没有人私下有过这些东西。

    但是,他就没有这些因素,毫无负担,端起酒杯就和他对饮起来。

    沈广堂是无奈的,很久已经没有人敢和自己连续不断的敬酒,今日遇见不如试试。

    “沈将军,敬您一杯。”范百里站起来举杯说到。

    两人越喝越是惊讶,对方酒量如此厉害,基本能够一对一干掉绝大部分。

    但是,最后终于还是比出个一二三来。

    酒界神话…依旧是范百里,沈广堂也是晕晕乎乎。

    不过,此时,他却开口了,“当真是痛快,这番酒下肚,那些事不算做事!”

    轩辕青听出话中之一,开口,“何事藏的如此之深,需要拿酒跑出来。”

    沈广堂一见如此,干脆和盘拖出。

    原来,因为正道世家一直在组织合并之事,自然而然也就希望把黑风拉进来。或者退一步,与几家合作,将族内弟子交给此地,一年时间满再行归去。

    但是黑风需要自己运行,此时的实力,倒也不惧各家,但是毕竟有世家子弟在,还是需要想些方法。

第三十二章 鬼城() 
轩辕青沉吟良久,“此事依我看,不如以静制动,静观其变。”

    “那样岂不是都得罪一遍?”

    “也不尽然,如今诸家私军顶多用来吓唬山野盗匪,何曾有过大规模作战之能,你们四支军团都是奇货,与其早早站队,不如保持原来情形。离得远些,虽然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至少没有得罪哪家的风险。四大军团本就是人族保卫自己的利刃,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某家争权夺利的工具,不是么?”

    他说完,沈广堂茅塞顿开,不正是如此么,别说能让黑风稍微前进一点,哪怕是登上大一统,也不过是有限人赞誉,若是真的搞垮,只怕骂名千古。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并且轩辕青又是接近未来权力核心之人物,想来不会出错,沈广堂心满意足,继续拼酒。

    当然,他依旧不是范百里对手,拼个天昏地暗还是倒了下去。

    “此子,决不可与之对饮……”这是脑海闪过最后一丝记忆。

    心事已了,便各自归位,沈广堂带着残缺的黑风,赶回驻地。

    天朗气清,徐风欢畅,三人御剑的御剑,乘风的乘风,一起盘桓几圈,打算离开。

    “百里,之前沈将军和我说,兵士们打扫战场时,发现百户心脏都有被吸血的痕迹,是不是你干的。”张天宇冷不丁一问,他的心蹦的一下就快上许多。

    还好几年来养气功夫有成,不至于一下就露怯。

    “应当是吧,施展之时,被他们体内的血气一阵引导,就和当时在凌云被唤醒一般。”

    “并无其他异样?”

    “没有,不过貌似血气依旧在随着修行者成长而增加。”

    “只怕是会伴随你一生啊”轩辕青长叹一声,“当初必定是精心设计,只怕未来还会有隐藏秘密,等你到了某一层级,便会有信息发现。”

    范百里又是一惊,他说的,基本接近于事实。

    “我突然想到一个好去处,不如趁着风和日丽,天公作美,一起去长长见识。”

    “不会是烟花之地吧,上次你说去赌场是办正事……”

    “小子,就你话多,上次不是办了正事么?”

    轩辕青装作老气横秋模样,“年轻人,要有节制啊,不然天分再高,迟早要垮掉的。”

    范百里深以为然,不住的点头表示应和。

    “好,你俩都是君子,我是小人,那么,现在可否跟小人一起去某个胜地去瞧瞧?”

    “我等不与凡夫俗子同流合污……”

    “好吧,那我自己去。”

    “呀,这就去了,且慢等等我们……”

    轩辕青和范百里紧紧跟上,若论行走江湖,谁会有他张天宇门路宽,路子野呢。

    鬼城,城如其名。

    当然不是遍地孤魂野鬼,在交界处,有个互不统属的地方,多是见不得人之辈。

    城池颇为繁华,城头变幻大王旗,有实力者便可做城主收税。但是维护此地秩序的,却是几个实力不小的帮会。

    然而,这几个帮会头目,并无一人出头,反而心甘情愿的奉上位之人为尊,并且财帛从来不缺。

    看看历任城主的下场,不难猜出原因,平均在位年限甚至不足一年。不过即便如此,依然有人为此头破血流,亡命惯了的厮杀汉、脑袋别裤腰的江洋盗匪,哪怕让他享三月清福都成,何况是锦衣玉食、美人如云,表面和谐的城主呢。

    刀头舔血半生,狠狠的拼杀一阵,弄他个赛过皇帝的交椅坐坐,即便是一阵,也不亏。将来去了阴曹地府,也比那些死的早的兄弟更有牛皮可吹。

    鬼城之中,包罗万象,青楼、赌场、奢华的酒家、仙境般的正店,最出名的是鬼市,凡能想到之物,此地皆可求得,连妖族少女也有的贩卖,更不用说其他种族。

    妖族少女是其中佼佼者,多是富豪之家禁脔。城中有一些人和妖族后代少年少女,长有妖族特征,无不是俊美异常,床第之间别有一番风味,却无修行天赋,自小便被有心人训练,成为喜爱此道之人狎玩的工具,也是可怜人。

    张天宇一是想带他二人见见世面,再看看能不能淘些宝贝。

    一行人就落地匆匆进城,马不停蹄的奔向目的地。

    既然传的神乎其神,怎么着也是摩肩接踵,招牌堆上好几层的模样,但是看了一眼,范百里就傻了。

    这局面,分明是乡野村镇过庙会的模样,两条街道便组成了所谓的鬼市,只是这场面么,确实寒碜太多,低矮破败的建筑,掉色朽烂的招牌,何曾有半分包罗万象的模样。

    不过,人当真是不少,但是皆黑巾遮面,也有女子戴着幕篱,更有甚者干脆一副饿鬼面具,即便是白日里人烟如织,也有一股阴森气息。

    张天宇带头走进一个铺子,外表看起来丝毫不起眼,内里却是华贵异常。

    金丝楠打制的梁栋,小叶檀雕刻的家具,装饰的屏风赫然是东海底的紫珊瑚,任何一种都不是寻常小店能承受起的。

    “几位客官,可是想买几个奴仆回去么?”一个外表精悍的掌柜迎上来,上下打量着三个。即便张天宇依旧是那副破道士装扮,他依旧殷勤备至,毕竟来到此处之人,没有一个是简单之辈。

    “把你们老王喊出来,告诉她别藏着了,有老朋友自远方来。”张天宇扔给掌柜一个有特殊徽记的铜币,便自顾自的坐在扑着白熊皮雕刻精美的胡椅上,丝毫不担心自己弄脏。

    “张大哥果然是朋友遍天下啊。”

    “哪里,哪里,数面之缘而已,曾经救过他们家主人,这些面子还是有的。”

    范百里一边溜达一边四处张望,这店内装潢,远比刚进来感觉更要金贵些。

    那茶桌,分明是大张黄花梨以明家手法制作;那架子上的瓷罐,分明是雨过天青瓷,“家财万贯,不及天青一片”的皇家珍品;那鎏金錾银狮虎兽,更是以失蜡法等繁复工艺打造。

    这一个架字上的物事,便是等闲富豪的全部身家,此地当真是藏龙卧虎。

    正在他走神时,突然,屏风后边一双眼睛漏出来,险些吓他一跳。

    “何方妖孽,敢吓唬小爷!”

第三十三章 大好人老王() 
“锵”的一声,无双出鞘,闪起一片寒光。

    “公子莫要惊慌,我……我不是人……不……不……我不是妖……妖孽……”

    只见一个俏佳人从屏幕后边出来,只是年纪尚小,还未完全长开,但是那脸上的媚意,颇露痕迹。

    范百里明显感觉到对方身上有股人族没有的妖气,但是,却感觉不到她的战力。要么,就是毫无修为,要么,就是修行远超与他。

    心中下不了决定,执剑的手也不敢松。

    张天宇见他样子好笑,就悠哉溜达过来,拿手压下无双。“好了,紧张个啥,看把你吓得,好歹也是带你见识过大世面的。”然后转过头对着小姑娘,“人狼后代还是人狐后代?”

    小姑娘略低头羞涩的说,“外婆是狼人,娘亲是狐族。”

    “那难怪了,没吓到你吧,这位小兄弟没见过你们同类,所以有些失态,莫要见怪。”说着示意小姑娘回到她的位置去。

    这是个用来做丫鬟或者通房丫头的小姑娘,平日里在殿内打打杂,招待下客人,若是有人看上,出钱领走便是。

    没有战力的原因是真的没有天分,从未修行过任何心法术法,最大的价值便是做人族的小妾。她们,定然做不了正室,去狼族狐族的下场只会更差,在人族,只要不是太差的人家,基本都能吃饱穿暖,一生无忧。

    并且由于来源多是偷偷送来的孩子,或者有些生下来不要之人。因此他们做此类生意只需要给口吃的拉扯大,顺便在一起琴棋书画教育一番,成本虽有,但是并不多,不过一但被人看中,那买走的价码可是从百锭银判到百锭黄金不等。

    “张神仙啊,张神仙,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把您给盼来了,老神仙呢,怎么没见他老人家?”

    “家师仙去了……”

    来人脸色一紧,赶忙道,“老神仙千古,瞧我这张破嘴,张神仙,莫要见怪。”

    “和当年一样唤我小张就行,神仙长神仙短的,被人笑话。我给你引荐两个兄弟。这个是轩辕家的小子,单名青;那个是凌云高足,范百里。”随后再把来人介绍给两人,“王大有,人称老王,鬼城名流,与我有过命交情,有缘来此找他便是。”

    几人互相寒暄一番,说些没营养的场面话,随后话锋一转,才是些有用的东西。

    “老王,你这生意,有些人不会骂你生孩子没**?”

    “呸,姥姥的,他们高兴还来不及,这些没人要的孩子,要不是跟了我,能走个好人家。被那些王八蛋捡了去,更加不堪。有的掰断手脚,丢到街头乞讨的;有的从十二岁就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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