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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爷爷他们怎么样了?”钟珍遥想着小世界中的那些人,心头有些沉重。
。。。。。。
被钟珍念叨的海祖已经忙碌了许多年了。
他匆匆去了西域解决了圣城的事,便匆匆回到东海。
天残地缺海域附近的海下原本就有大量的裂缝,如今连老家附近也出现了。
时不时的海啸,还有大老远来的其他海兽,让人鱼一族疲于奔命,以致彻底无力带领那一大群圣徒们回到妙音岛。
灵韵老祖面子不够大,一心去寻其他化神老祖前来救援,来的并不多,除了苦茶大禅师,还有另外两名中天州的正道老祖。
大家均带了几名不惧怕阴气的弟子。
苦茶大禅师身边还有一位如兰似麝,气质超凡的元婴期和尚。
都是中天州的大修士,哪里不认识。
众人皆惊,“谭。。。。。。梦兰,兰君你何时成了佛修?”
谭梦兰垂目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法名戒色,往日种种不消再提。”
他从前对阴气的抵抗并不算佳,不知为何被钟珍拽到鬼见渊附近,因为天毒丹的关系,灵气提不起,也无法使用法宝防御阴气入体。
被困在钢爪中,被拖进阴气弥漫的地带,竟然没有神智失常,当时真让他不解之极。
这也是钟珍有意为之,她打算穿过鬼见渊,走个近路不用绕道直接从南域到西域,想到他有一部分邓普斯的元神,便略加试探。
对于钟珍而言,反正只要谭梦兰不死就行,变成个疯子也无所谓。结果此人还真的能略微适应阴气。
穿过鬼见渊,她却没有太冒险,都是以魔气罩给挡着,免得此人真的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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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章 堵不如疏()
谭梦兰在烂柯寺的山门口打坐,谭家的家人与逍遥仙宗的师兄弟们都来拉他回去,可此人却是铁了心要做和尚。
更要命的是,自己给自己弄了个法名叫做“戒色”。
这种面子里子都丢得一干二净的法名,真的好吗?
当事人不在意,旁人都觉得脸上无光,简直都没眼看了。
谭梦兰一脸肃穆,却在心里想着,
苦茶大禅师对谭梦兰的法名很欣赏,觉得他是真心悔悟,显然是很坚定地放下屠刀要立地成佛,因此破格将他纳入山门。
得知他能抵御阴气便将这位戒色大师给带来了。
旁人都以异样的眼神瞧着谭梦兰,他却好似浑然不觉,一脸肃穆。心中却在想,面子算得了什么,我这张脸早就被钟珍扒掉,丢在地上踩得稀烂了。你们哪里明白,不下重锤,我这辈子就完蛋了。
海祖心情沉重,即使见到戒色这个让人啼笑皆非的人,也没有太多欢颜。
珍儿在天残地缺海域消失,海底阴气裂缝不断扩大,海族无数人的性命岌岌可危。
“堵不如疏。”最终海祖下了决定。
海底珍稀材料极多,只是他并不通晓阵法与炼器,单单是用大量的天材地宝,无限堆积试图堵住。
两万多人鱼族,如一座大山似的一样压在他的心头。
如果阴气慢慢地蔓延到外界,或许孩子们能够逐渐适应。
苦茶大禅师想到钟珍所言,大家有可能并非是完整的人,对于阴气的抵抗着实太弱。他破天荒地支持海祖的决定。
按照他从前的想法,只要出现阴地,就得以佛门**灭得干干净净,还大地清净。
可是大地早就不清净了。
如果所有的人能够渐渐适应阴气,或许将来再出现大魔,便不会那么措手无策。
在苍穹剑宗,琼泽老祖的决定也是一样。
妙音岛的灵韵老祖前来到访,希望她前去东海助拳,琼泽却只能拒绝。
大家都有一笔烂帐,她根本都走不开。
也正因为灵韵带来的消息,促使琼泽下了这个决定。
堵不如疏。
禁地的窟窿一直不停地冒着阴气,虽然不如从前那么可怕,却是从未停歇过。
因为不再有无形怪物出现,不会有威胁。
剑宗的弟子,需要适应阴气。
以防出现意外,三位化神老祖必须要留在门派。
告别了洪天明,已经回到门派的慕青松总算松了一口气。在这个他所熟悉的门派,熟悉的同门面前,终于将南域的一切暂且放开。
仙女们比凶残的妖兽还可怕,公子们更是妖兽中的妖兽。一场惊险万分的“心境历练”让慕青松明白了这个道理。
反正知道怎么回事就好,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剔掉天上仙又仙等不能对人言的事,慕青松将遭遇苦茶大禅师与钟珍的一切,全部禀告星浩与琼泽。
“。。。。。。两位祖师,鬼见渊的一切弟子已经知晓,还有苦茶大禅师所言的末世星相,让弟子寝食难安。弟子只有区区六百多岁,见识浅薄,然弟子思前想后,觉得堵不如疏。”
魔太强大,修仙者如猪狗一样被屠杀,其中只有一个原因。
阴气。
修士们对阴气的抵抗之力太弱,门派一个小小的裂缝就守护了无数年。
修士们的元神,看着好似强大,神识伸展开来,可探测到极远之处,然而面对阴气,离开就变成一个手无寸铁的孩子。
神智失常,执念上头,以致互相残杀。
“。。。。。。倘若让阴气缓缓渗入我界,剑宗的弟子们从小磨练,便能防患于未然。”
慕青松将他心中所思,一一阐述。
星浩老祖却是反对,他坚持自己的守护之道,阴气蔓延到修仙界,必定造成杀戮。人性原本难测,加上阴气,会变得更加不可测。
恐怕邪修会大量增加。
宁可守护门派禁地而死,也不愿意因为他开了这个门,让天下无数人为此遭殃。
这不是他能承担的责任。
琼泽老祖原本还未下决定,当灵韵老祖前来拜访,告知海下的事,下了与海祖一样的决定。
从苍穹剑宗的弟子们开始,如果大家能够慢慢适应阴气,将来都是门派的栋梁。
让她惊奇的是,年龄幼小的炼气小弟子们,反而比金丹期修炼正气诀多年的弟子们,更加能够适应少少的阴气入体。
孩子的心思简单,执念少。
琼泽顿时明白了。
她不由得对慕青松刮目相看,因为正是他提议让心智稍微坚定一些的小弟子们试试。
堵不如疏。
。。。。。。
百年之中,独孤破城只去了两次不同的空间小世界,均是阳胜阴衰的界。
钟珍从他带回来的一些打算买的材料就能分辨得出来,根本不含阴气。
方家对两个小世界照应得很周全,轮不到的阴气外泄。
客卿合约转瞬即至,百年时光,对于修仙之人来讲,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打坐中度过,并不会太长。
再续约却是没什么必要,给人当一辈子的狗腿子,实在太憋屈了。
连方家一个筑基子弟都有可能给他脸色看,不过独孤破城却不是那等逆来顺受的人,反而轮起拳头将对方狠揍一顿。当然不能使用太多灵气,不然一个指头都能将人捅个对穿。
方家的上层却是对此不闻不问。
不管是被打的还是打人的,随便你们折腾。
独孤破城开始还以为自己会惹麻烦,万一对方有个化神的祖宗来问罪,暗地里弄死他,喊冤都没地方喊。
不料高阶修士没来,七大姑八大姨,叔叔爷爷的元婴修士倒是来了不少,被钟珍一并打发了。
来一个打一个。
就当是练手。
畏畏缩缩反而被人瞧不起。
朱子陵与钟珍早摸清楚了方家的做派,大修仙世家各有各的生存之道,方家属于外圆内方,对子弟们保护颇多,不过并不过份姑息。
表面上和和气气,但是其中的控制却是铁桶一样,想要了解这个家族的内部消息,比登天还难。
在这样的家族做客卿,只要不干什么阴损的事,做事负责,他们肯定礼遇有加,恨不得一直将人留到化神期。
有些客卿见方家似乎客气得很,自己犯蠢,勾结一些良莠不齐的子弟,打压这个打压那个,争权夺利。
最终都没什么意外的消失了。
淘汰废物,优者生存。去芜存精,是方家长存不知道多少年的基本准则。(。)
第七一零章 某某总()
在方家两种客卿活得比较久。
一种是低调的聪明人,只做份内之事,闷头发财,其他绝对不参合。被打了左脸,将右脸伸过去,继续让人打个痛快。
反正这些打他们脸的人最后没什么好结果,迟早被别人背地里弄死。
还有一种就是性格直爽没什么心机的客卿,该做的事不偷懒,欺负上门了,就一脚踢过去。
这种人作为家族子弟的磨刀石,方家很喜欢,会尽量让他们活得久一点。
独孤破城是后者,比别人更加有利的是,他身后还有两个狗头军师钟珍与朱子陵,因此该打该骂的时候绝不含糊,却也不会让自己身处险境。
方家在这一带与元婴期客卿打交道的,还是从前的那位方之恒。他对独孤破城很是看重,越发客气了,极力挽留。
“破城道友如果觉得供奉不够,大家还可以商量,我方家有数名化神尊者对道友颇为欣赏。”
新合约的供奉其实已经加了一倍,方之恒的意思是,还可以再添。
这等好事原本不应该拒绝,不过三人还是很委婉地拒绝了。
这个与给多少灵石无关,大家都不姓方,呆在方家没多少自由,小日子不大舒畅。
三人又没拖家带口,没有一大帮孙子重孙,存了点灵石怎么会留在这里一直给人看大门。
再则,借着方家的修炼地盘,朱子陵已经顺利结元婴,当然得跑了。
独孤破城笑着答道:“贵府付的供奉已经很公道了,只是我等三人觉得希望去六重天闯一闯。倘若觉得那边不合意,回头再来寻行德道友如何?”
行德真君便是方之恒的道号,他现在已经很习惯以道号称呼所有的修士们。
方之恒带着一脸和气生财的笑容,“既然如此,老夫就不勉强了,方氏自然是欢迎之至。”
见独孤破城不打算继续留下,不过本着接个善缘,他想了想便给了一枚方氏的印记玉佩。
不少客卿性情不佳,仙途渺茫,这三人却显得有些气派,以后化神也是大有可能的。
印记玉佩拿出去虽然没什么大用,不能耀武扬威压人,但是可保证修士的信誉。
方之恒继续说道:“六重天那边,方家也有一些产业,破城道友只消拿出这枚玉佩,家族自然会看重。”
三人齐齐拱手道谢,表示十分感激。
钟珍忙道:“多谢行德道友如此礼遇,到六重天之后,自然还是得依仗方家的大德。”
离开方家的客卿大园子,大家互相看了一眼,吐出一口气,相视一笑。
不用给人当门客,浑身轻松。
登上自行驾驭的飞舟,穿过漫长的虚空,到达六重天。
六重天的地域并不算大,真的不大,也就比乾坤镜中大陆大一倍罢了。
其实说白了就好似一个庞大的浮岛。
灵气却比五重天却是厚重几倍。低阶人士在这里根本不能存活,随便吸收一下,能撑爆经脉。
地域狭小,来此讨生活的元婴金丹修士极多,几个修仙城的住房显得比较紧张,小院子根本租不起,而且都是以中品灵石付账。
有钱人住的地方可以跑马,占地极广,穷散修们却是住那种一层叠一层的楼。
钟珍等三人也住在一栋五层小楼的二层,有三个不怎么大的房间。
他们如今也算是明白了,五重天的几个大修仙家族,在上头都有人,后台强大得很。
他们家的老祖宗们,在六重天有不少人马。
六重天比五重天好的地方在于,这里前来寻机会的人极多。
用一句修仙界烂大街的话说:金丹多如狗,元婴满地走。
还有大老远从一重天二重天来的人,曾经在门派都是当家之人,跺跺脚便山摇地动,不得不在这里都给人当跑腿的。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倘若一个人在小村子里富甲一方,骑全村老小的头上作威作福,可是到了小县城里却未必能耍横,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小县城的人去了大城,尾巴会夹得跟牢固。
如果某个小村子的最精英的人士,到了繁华的国都,基本上走半步路都会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