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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上等的好东西。”她又咯咯笑了几声,将盒子收到怀中。
闻过胭脂的香味,倒是让她真的肚子饿了。邓长老的洞府大得很,同样是在地下,却并没有住在掌门他们那边的万人坑,离坊市却不是很远。
她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天了,别的地方还罢了了,厨房却是知道在哪里的。如果找人要吃食,这些个丫鬟仆人们推三阻四,脸上很不好看,送来的也是也残羹剩饭,说不定还是那些个伺妾们吃剩的。
去了厨房,东摸西摸的,寻了不少好东西,几个厨娘的脸色很难看,推说都是某某姑娘要的。
钟珍可不管那么多,一样拨了些到盘子里,一边拿一边将过来拦她的厨娘们推开,说道:“我就随便拿一点,你们不说谁知道。”
有个管事模样的很不忿,一副马上要赶人的样子,钟珍见此人与其他普通厨娘不同,是个修行者,便讲道:“邓长老说了,过几年就会娶我的,是堂堂正正的娶了做媳妇,得罪了我,哼哼。。。”
大家半个字都不信,可是万一说的是真的,那可就麻烦了。再说了,谁敢撒这样的弥天大谎,不然到时候邓长老非活剥了她不可。
钟珍见别人的脸色都缓和下来,心想这法子倒是很好用,反正她也不是在撒谎,邓长老明明说过这话了,只是她不同意罢了。
吃饱了饭,钟珍便想到处逛逛。这里雕梁画栋,地方宽敞,反正也出不了邓长老的洞府,还不如到处走走,看能不能从什么地方抠一点金银玉石什么的,到时候等回了云芝县,也有钱花。
伺妾住的地方,她没打算去,到时候还得去给她们画像,这会儿不忙着逛。
虽然是在地下,可洞府中有个大园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抽来的水,形成一道弯弯曲曲的小溪。溪水旁边种了些不知名的花草,有专门的园丁伺候。
花草之间,三五只仙鹤外间一只没开屏的孔雀,无精打采的走来走去。
“真是奢侈啊!”钟珍摇摇头,穿过园子,顺着一道拱门进去,走没多远,便有两个尸修挡住她的去路。
“没有邓长老的吩咐,闲杂人等一概不许入内。”
“我以后是要做邓长老的夫人,难道这样都不可以进去?”
两名尸修彼此看了对方一眼,邓长老的夫人多了去了,隔些日子就做一次新郎,就凭你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
其中一人很不耐烦了,“去去去,便是邓长老的夫人也不可入内。”
钟珍只好回到园子中,又挑了个拱门进去,结果仍旧遇到守卫之人。
“神神秘秘的,到处都搞得跟监牢似的。不让我瞧,我偏偏要去看。”
仆从们的住处倒是看着很稀奇。别看伺妾们那边阔气得很,可这里却很拥挤杂乱,好似进了个贫民窟似的。
走道原本修得很阔,足足快有大半丈宽,可是却堆满了杂物,变得只有两三尺。墙之间扯了很多绳子,绳子上晾着许多洗过的衣服,竟然还有疑似尿布的东西。
走道中的人也不算少,来来去去的,拉家常说闲话,还有人在砌好的炉灶上炖汤炒菜,弥漫着一股普通人的生活气息,让她感觉好生亲切。
她东张西望的朝前走,忽然从一道门后传来男女暧昧之声。
钟珍对这些事情似懂非懂,隐隐觉得不好,就算脸皮一向出奇的厚,也忍不住脸色微微一红,朝那道门扒拉了下眼角扮了个鬼脸,转身便飞快的跑了。
旁人倒是习以为常,见钟珍害羞脸红的逃窜,有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第十三章 有样学样()
邓普斯自从那日被钟珍一顿胡言乱语,狂轰滥炸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满府的人日子照过,完全不觉得稀奇。这位长老经常神出鬼没,有时候蹲在修炼室中许久不出现,有时候甚至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都不在府中。
钟珍乐得逍遥,除了每日修炼之外,便是和一群人谈天说地。她向来不爱蹲在家中,以前在云芝县也是如此,没有被人拐去卖了,也算是运气相当的好。
作为一个极其热爱画画与雕刻的人,埋头修炼是副业,四处看看花花草草,仔细看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才是她真正的乐趣之所在。
那两处被人看守的地方,她旁敲侧击,一处也许是邓长老的库房,另外一处却是谁也不晓得做什么用途。与那几个尸修也搭上了话,可人家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去瞧瞧,闹得钟珍心痒难熬之极。
这天她破天荒的没出门,蹲在房间,打算偷偷抹点胭脂,然后擦掉。刚掏出胭脂便听到外间吵吵闹闹,隔着房门听得不正切,钟珍忙匆忙将胭脂收到怀中,准备开门去瞧瞧热闹。
没想到刚走近门口,只听“砰”的一声,整个门都给炸开了,木屑乱飞。她摸了摸被木头擦过的脸,幸好躲得快,只被稍微擦伤了少许。
钟珍等了一阵,没发现有人杀进来找她的麻烦,这才偷偷将头探出门外。原来不是冲着她来的,门被打烂只是被波及到而已。
与她一样,不少人同样从房中伸出脑袋,正在看热闹。
只见两个穿白色衣服,头上扎着白纱丝带,打扮得如双胞胎似的女子,正吵得翻天覆地。两人手上都拿着法宝兵器,手中拿着一管箫的是云翩翩,而另外那人,钟珍见过一两次,是云翩翩的死对头,叫做王灵娉。
王灵娉满脸的愤慨,见有了大批围观者,说话的声音便大了起来。
“让大家评评理,这个云翩翩成天跟着我,学我的样子,和我穿一样的衣服,连说话都跟着我学,这算是什么意思?实在是太过份了,今天不打得她跪地求饶,我这个‘王’字倒过来写。”
“王”字倒过来写还是“王”,大家也没发现这个这个问题,便是发现了,也不在意,因为注意力都集中在两女的吵闹上了。
十七个女人,一个男人,住在一个地下洞府,即便将这个男人大卸八块也不够分。她们又不能时时外出,就算是出去也没什么好逛的,尸修的地盘,千里荒原,出去也是看沙土。这会儿能看人吵架撕扯,大家简直高兴得不行。
云翩翩用她那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给了王灵娉一个大白眼,“我爱做什么是我的事情,谁跟你学了。难不成天下就你一个人能穿白纱衣服,别人就不许穿了。那么霸道,有本事你干脆将天下所有的女人都给杀了。”
“强词夺理,大家看看她的打扮,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气质,一身肥肉,又俗气又土气,还敢学我。真是笑掉人的大牙!”
云翩翩被人说肥,气得要死。她最恨人说她肉多,其实最多是丰满一点而已。
“你个死干柴,瘦得没二两肉,早知道你妒忌老娘的丰满的身形,现在总算说实话了。”她将胸挺得老高,故意突出那两坨惊人的肉。
旁边的那些女子们都虚掩着嘴笑得花枝乱颤,这两个傻蛋真是笑死人了。其中有不少跟着邓普斯许久的伺妾,知道邓哥哥最厌恶女子吵架撒泼,轻则一顿板子,重的将人杀了都可能。
这两女显然还没见识过他的手段。
大家都是一个想法,她们吵闹得越厉害越好,最好便是打得天翻地覆。到时少两个劲敌争宠,岂不妙哉。云翩翩还罢了,美则美矣,却没什么脑子。那王灵娉平时最爱装模作样,最是惹人憎恶。
好在她如今装也装不出来了,整个一翻毛的母鸡一般,什么仙女气质,全部都丢了十几条街。能看看她被云翩翩扯得披头散发,让邓哥哥瞧瞧此女的正面目,大家简直乐得屁颠屁颠的。
众人也不劝解,七嘴八舌的火上添油。
“就是,白衣服难道就你一人能穿。。。”
“我看你们不如打一架,谁厉害谁就能穿白色衣服。。。”
云翩翩与王灵娉都是新来的,不晓得邓普斯的手段厉害,像两只斗鸡一样盯着对方,手中的兵器灌满灵气,显然又要开打。
钟珍无语得要死,这个云翩翩真是笨死了,要学人家也不是真的一模一样的照搬过来啊。
街坊的小孩子们,如果要欺负人,就拼命学对方说话。人家说什么,紧跟着说一句一样的话。
小孩甲:“我去找我娘。”
小孩乙:“我去找我娘。”
小孩甲:“不许你学我说话。”
小孩乙:“不许你学我说话。”
小孩甲:。。。脸红脖子粗,眼泪在眼眶打转,哇。。。气得大哭,扭头跑去找大人搬救兵。
这种场景钟珍看得极多,她小时候便这样欺负过街坊的小孩,那个王灵娉不气得七窍生烟才是怪事。
她不敢留在房间,门都给打破了,到时候说不定会飞出什么奇怪的东西将她打个半残。
两位姑奶奶的修为都比她高,便是旁边那些看热闹的至少也有炼魄五六层了。此时便只好抱着头,从过道旁贴着墙边往外走,边走边说,“滚水,手里有滚水,借借,各位让个路。”
大家看了钟珍一眼,没人搭理。这小姑娘凑什么热闹。据说是新来的画师,只是到如今也没见她画什么画,平时就喜欢到处窜门子,与那些仆从们聊天。
到了园子中,钟珍总算喘了口气,平时市井女子撒泼打架,最多拿个扫把挥舞,厉害的最多装模作样举把菜刀,但是真的砍下去却从未见过。
可是人家女修者手握法宝,灵力四散,戳过来,便是一个大窟窿,随便一个错手,整个门都烂成渣了。
吵闹的声音颇大,又有各种东西被打烂的声响,那些仆从们也不敢在园子中逗留,都躲到自己的房屋那边。这些人果然有先见之明,没一会儿云翩翩与王灵娉便扩大的战场,杀到园子中。
第十四章 到底扑哪把火()
云翩翩略逊一筹,被追得满洞府的跑。她这身衣服不是法宝,好几处已经弄破了,胳膊大腿露出不少。不过她也不是全无还手之力,手中的法宝比王灵聘要多得多,最厉害的就是有一种丢过去就炸开的弹丸,顿时搞得对方一脸乌漆麻黑,头发都烧焦了。
众人离她二人不远不近,拿出防御法宝以防万一。站得远了,热闹看不清楚,近了又怕也被波及。
大部分的女子与云翩翩王灵娉两人极其不对付,心中早就不忿了。一个善于卖弄风情,一个喜欢装纯扮清高,两人都是受宠的,将邓哥哥哄得死死的,都没其他人活路了。
其中好几个府中的老人互相使了个眼色,也没商量,便各自暗中下手,务必要将此事闹大。
两只仙鹤顿时被这几个看客,偷偷给弄死了,她们还趁机搞塌了一个柱子。
事情闹得越大,到时惩罚越重,云翩翩和王灵娉肯定不止被打一顿了事,八成会被邓长老给杀了。众伺妾们均想,如此这般下死手,永除后患,以后才能安枕无忧。
钟珍如同丧家之犬,被撵得只能躲到仆从们居住的地方,可万万没想到,连这里都不安全,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弹丸,“砰”的炸开,火花四溅。
满过道都堆着杂七杂八的柴火箱子等物,易燃之物简直不要太多,瞬间就被点着,火光窜起。
仆从们本来见伺妾打架,都躲到自己的地洞中,与钟珍一个想法,修者打架总不会打到他们普通人这里,可谁想到小杂鱼也会倒霉。
一堆人大喊大叫,“着火了。。。着火了。。。”大家从自家地洞中蜂拥而出,一个个捂着嘴咳嗽。浓烟极其猛烈,如果傻傻呆在地洞里,必定会被浓烟活活呛死,好歹外间通风。
钟珍本来觉得仆从的居住之所定然安全,哪里料到这里更加要命,竟然起火了。她被挤在一群人里,跟着众人慌里慌张的又急忙往园子那边跑,兵荒马乱之中,完全没发现怀中那盒宝贝胭脂被挤得掉到地上。
洞府虽然是建在地下,不如一般的楼阁园子那么大,除了仆从们的房间简陋,别的地方修建得很是像样。
邓普斯到荒原本来就是另有目的,按照他的性子,怎么可能到这种荒僻之地做个什么客卿长老。便是住下了,也得弄得好似地上一般,便想着将住处弄得尽量风雅一些。
要一个地下洞府看起来风雅,少不了得用上大量的木头。
本来全部用石头也使得,可是他嫌弃石头太不符合身份,园子中曲折蜿蜒的回廊等都是用的木头。很多地方明明不需要架上柱子,但是洞府里偏偏又不少雕刻精美的木头柱子。这下可好,别说仆从那边被烧得轰轰烈烈,连园子里都烧起来了。
要不是通风弄得还不错,这些人恐怕都要给烟呛死过去。
所谓防火防盗,防同僚。这把火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