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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消失的正是杀人最多的骆峰、莫芒和南宫狂三人。其次便是那些实力稍强,猎取人头较多少者,到了最后,东区留下的却剩下猎头最多的莫明一人了。
“看来你所说的确实是真的,连那个女人都被传送走了。却唯独人之中最强的你留了下来。”洪荒叹了一口气,说道,此时他与莫明正站在洪族驻地后面靠近大河的祭台之上。
莫明嘴角微微扬了扬,笑道:“我早说过,我想要离开这里唯一的路径就只有通天路一条而已,如果我找不到通天路的话。恐怕我就真要留下来了。”
“你要的船队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上面还贮藏了至少够你食用三个月的食物,原本是打算给你更多的。只是三个月已经是食物贮藏的极限了,若再久,食物便会烃坏,变质直至腐烂。所以你一路上你必须停下来补充食物。”洪荒指着停靠在大河边上的一艘木船,对莫明说道。
建造这艘体积并不大的木船,却是让堂堂东河区第一大部落的族长都是为难了一番,大草原上野草茂密,兽类繁多,然而唯独树木却十分稀少,只有在一个特别区域之中才有所生长。而且数量也并不太多,十分有限,更主要是的,那片区域远离大河,想要砍伐木材就只能长途跋涉,然而洪荒等人却是急着要将莫明送走,所以根本不可能等的及木材运回来,三天时间,恐怕他们的人才刚刚到达那片林区,这还是马不停蹄不断赶路的结果,砍伐虽不费事,但是运回来却将会消耗更久的时间。
不过幸好洪族之中原本还有一些存余,原本是制造新增加的祭柱而砍伐回来的,只是如果用来造船的话,却又明显显得不够,捉襟见肘之下,最后洪荒竟然将自己的大帐都给拆了,这才功的赶制出一艘木船来,首领的大帐显示其身份的尊贵,所以与其他人都有所不同,不但更加高大,也是唯一使用木材建造的地方。
坐在小船之中,莫明顺着大河一直向下漂去,大河之上并没有风浪,一切十分平静,水流的力量也并不大,却足以带动小船前进,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整整半个月了,莫明已经距离洪族部落很远了,一路上的景色几乎都是一成不变,除了一望无际的野草之外便再也没有了别的风景了,而唯一不同的可能便是这一路上所路过的那些部落驻地了,因为位置的关系,莫明的神识可以清晰的看见东西两边的驻地,从而也让他更加清楚的了解到了两边部落居民生存方式的不同。
不过他对这些却并没有什么兴趣,所以他的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在修行之中渡过,从和老那里得来的羝族最后一部灵魂功法,因为之前事务太多,加之洪族之乱以及后来的东西大战,他一直都未曾有时间好好研究,此时顺流而下,刚好可以参悟其中的玄妙。
《灵魂迷雾》,闻其名而知其意,这是一部以迷惑灵魂为主的功法,莫明在初入卷轴之时,就像是了一座迷宫,事实上至今他都还没有办法从中脱身,只是与之前两部攻击有些不同的是,这一部功法却并不需要莫明必须当场领悟才能得到修行之法,反而当莫明的心神其中之后,便像是复制一般,整个迷宫的构造图全部都被烙印在了莫明的灵魂之海中,只是绝大多数地方都被一层浓雾所遮蔽,就算脑海之中有全境图,却根本就看不到出口在哪。
“不过所幸的是就算没能走出迷宫,却也依然能够将心神暂时的抽出来,而当下次进去的时候,便又会出现在之前脱身的地方,就像是前世玩单机游戏时存档一样。”莫明心中暗暗的庆幸着,不过很快他却又头痛起来,因为这座迷宫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的多。
迷宫的环境十分的简单,两米来宽的走廊是密上下左右都是被密封的,以莫明的身高。他的头顶之上还留有近三米的距离,只有向前和向后两个通道,偶尔走到尽头的时候会出现左右拐的岔道,不过岔路的数量却并非只有两条而已,有时候甚至可能会达到六条,而莫明所遇到最多的足足有七条岔路之多,而且外表看上去一模一样。无论莫明怎么去看,始终看不到的区别来。
迷宫之中并没有光,不过神识却并没有受到的限制,莫明往往在需要选择之时会分出神识每一条岔路之中先探测一番,然而后来他却无奈的发现。这样做也只不过是徒劳罢了,因为每一条岔道之中的情形都始终是一模一样,没有的变化。
“可恶!又是一个岔路!”看着眼前的八条一模一样的分岔路,莫明终于是忍不住破口大骂,迷宫之中没有人,也没陷阱。甚至什么都没有,静寂无声,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寻找着出路。
“哎,这个迷宫究竟有多大啊,整整半个月了,我已经在迷宫里走了整整半个月了。竟然还没有走出去,而且岔路的数量竟然还在不断增加,究竟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莫明心中叹道。
“真不想再走下了,哎,真是太枯燥了,要是这个时候能够在沙滩上晒晒太阳,那感觉就美妙了。”莫明眉头一挑。心中忍不住的想到,前世之时,因为他家就住在海边,所以他最事情便是去海边晒太阳,而且海边可是还有许多不同寻常的美丽风景。
然而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突然发生了。
“呃!”莫明惊讶的打量着周围,明媚的阳光,金色的沙滩,蔚蓝的大海与远处的天际连成一线,比基尼的少女在起起落落的海波之中雀跃嬉戏,眼前的这一切竟然是那么的熟悉,“这不是我家附近的那片沙滩吗?怎么回事?”
一切恍如梦境一般,就在莫明怀疑自己是不是又穿越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正在沙滩上游戏的人们看向他的眼神都有些怪异,甚至还有人对着他指指点点,讥笑连连。
“他们能够看的见我吗?”莫明心中一震,震惊的想到。
“我说兄弟,你这一身虎皮大衣哪里搞的?这打扮还真是原始风味呢,啧啧,嗯?不对,这好像还是真皮的,我靠,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莫明突然被一个夸张的声音从沉思之中惊醒,莫明回头看去,却是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年轻人,正一脸讨好的围在他的旁边,仔细的研究着他身上的兽皮围裙。
“这里是哪里?”莫明目光微凝,问道。
“呃?”闻言,那人明显有些讶异,一脸奇异的看着莫明,讨好的笑道:“那个,土豪大人果然很少来这种小地方啊,这里是xx市的xx海滩啊,虽然并不是什么大地方,不过在这一带也是非常有名的,常常会吸引附近大学的学生来这里游玩,尤其是现在,风景可是很不错的哦。”
“什么!”那个年轻人究竟说了什么他都完全没有听进去,因为这个年轻人所说的地方,正是他家附近的那个沙滩,那个他前世经常来的沙滩,“怎么可能,难道真的是穿越了吗?不,这不可能,我应该是在灵魂迷雾的迷宫之中,这一定只是幻觉。”
“喂,土豪大人,土豪大人,你在想什么呢?”
“呃,那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哪一年?”莫明神情一愣,随即突然问道。
年轻人脸上露出一丝怪异的神色来,惊讶道:“土豪大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吗?今年当然是20xx年啊,今年可是发生了很多大事呢,难道土豪大人都不看新闻的?话说上个月xx大大去吃了个庆丰馒头,结果那玩意就火了,还有黄xx,终于被爆出轨了,听说都跟她的老公闹翻了,还有还有……”
“20xx年,庆丰馒头,黄xx?这些不都是我穿越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吗?”不知为何,莫明的心里竟然生出一丝庆幸来,随即却是眉头微皱,心中暗暗思索道:“只是这个幻境也太过逼真了,不但将刚刚我心中所想完全复制了下来,而且还自然生成了许多我都没有想到的东西。幻境之中的人或者事物本来都应该是虚幻不存在的,然而这里却宛如真实一般,竟然还可以与我交谈。”
“不过,既然回来了,那索性便到处去瞧瞧好了,我到要看看这灵魂迷雾究竟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莫明心中暗暗的想到。
“嗯,我这件虎皮穿起来确实有些碍眼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途径把它换成钱呢?”打算重温一下前世的莫明反而放松了下来,笑着对那名年轻人说道:“我出门忘记带钱了,这块虎皮应该还是能够值一些钱吧,放心,好处不会少了你的。”
“好嘞。您放心,我认识一个朋友,专门做这个的,保证给您卖到一个好价钱。”年轻男子顿时兴奋的答应下来,心中却是偷偷乐了起来,“嘿嘿。没想到原本只是想要出来看看出没穿衣服的娘们,却没想到,竟然会碰到传说中的土豪。啧啧,瞧瞧这一身的虎皮,这么大而且这么完整,这肯定是一个大家伙身上扒下来的。如今老虎如此稀少,可谓一只千金,一般的土豪都未必能够穿的起,更别说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穿出来,若不是真正的土豪,哪里敢这么公然的与政府做对。”
“啊,还真是怀念啊!还是这里的衣服穿起来更加舒服自然。兽皮果然是不太适合我。”莫明随意的动了动身体,皮肤立时便感觉到了那种属于棉布的轻柔与触感,虎皮已经成功的卖出去了,而且卖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这笔钱若是放在莫明的前世,恐怕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了,怀里揣着大把钞票,虽然明知只是幻觉,但是他的心里却依然十分兴奋,或许的吊丝都希望会有突然发达的一天吧,“哎,要是再多搞张皮子,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原来暴发户就是这种感觉啊。”
“接下来,索性就去这花花世界好好的转一转,感受一把挥金如土的感觉吧。”莫明嘴角微扬,心中笑道。
“再往前面走上一百米就到了庆丰馒头的分店了,不过我一点也没有觉得那玩意有什么好吃的,啊,对了,莫少爷,下一站你想要去哪里?”年轻男子在得到莫明一笔不菲的小费之后对莫明的态度变得更加的热情,自告奋勇的为莫明当起了导游来。
“去丽都皇宫。”莫明目光一动,突然笑道,丽都皇宫对于前世的他来说可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曾经是他最想要去的地方。
丽都皇宫并不是一般什么人都要能够其中的,而是只对他们的开放,而得到他们资格的的条件却是依据其财产的多少而定的,然而即便是入门的最低标准也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能够承受的了的。
在莫明甩出大把的钞票作为小费之后,丽都皇宫的保安们顿时态度大变,原本阻拦莫明也变得突然间热情了起来,甚至主动为莫明开路,带领他丽都皇宫之中。
“哇!原来丽都皇宫里面竟然是这样的,真是太豪华了,真是太奢侈了。”年轻男子兴奋的叫道,因为莫明的缘故,他也作为莫明的随从而被允许其中。
莫明无奈的瞥了大呼小叫的年轻男子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小勇子,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呼小叫的,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你可是跟跟着我进来的,可别丢了我的面子”
“啊!对不起,我只是太兴奋了,丽者皇宫可是我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年轻男子摸了摸脑袋,一脸尴尬的回答道。
“哼,经济危机难道已经蔓延至到了这里吗?怎么连这种小喽罗的都能够进来了?”莫明眉头忍不住一皱,就在刚刚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傲慢的声音。
莫明回头看去,说话的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胖子,皮肤白净,肥肉堆积的脸上,一对细长的小眼睛之中充满了不屑与鄙夷,面他的脸上则留着一个令人发笑的八字胡,十足的一副地主模样。
“有钱又如何?丽都皇宫只欢迎舍得花钱的主顾,本人别的没有,就是钱多,而且舍得,丽都皇宫,本少爷想来便来,想走便走,还轮不到你这小气鬼来指手划脚。”莫明冷声说道,随即却是理也不理此人,径直向丽都之中走去。
“你!”那人顿时一怒,目光阴冷的盯着莫明离去的背影。
“钱三,你可听说过,这丽都皇宫之中,什么地方是花钱最快最多的地方?”
年轻男子名叫钱三,原本只是一名街边的小混混,以忽悠和替人办一些琐事为生,不过他的消息却也是非常的灵通。
“若是说最享受的话,应该是皇宫西区的天上人间,而若是说花钱最快最多,自然就是位于东边的万利赌场了,消钱绝对是最快的,不过如果运气好,也可能会一夜暴富。”
“哦,那好,我们就是玩两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