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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睡著才离开……”他有点说不下去了,“就这麽著,成了习惯。Eliza有时候,也会在我睡著後进来看看我……”Jimmy说不下去了。
──那个念头,一直都藏在他心里。
“我一次又一次地问过自己,Edward喊自己时我为什麽没有出去。”Jimmy轻声说。
他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那麽多保镖,楼下那麽多人,Edward都没有喊,最後一刻只是喊了他的名字,这成了他心里持久地烙印,午夜十分,灼烧得他灵魂难安。
直到那天,他第一次亲耳从别人嘴里听到了那个他不敢去想的猜测,而那个人──却是他的父亲。
“那刀具店,的确是我和Edward一起去的。”
白天,他们一起去了那儿。
但是Jimmy不想跟Edward呆在一起,於是独个儿在店里兜了个圈子,还跟一个小夥计说了几句话,直到最後,Edward告诉店主送货时,他才回到Edward身边。
那一刻,看著那些长长短短的刀,Jimmy心里突然涌起极不好的感觉,他瞄了瞄就转头向外走去。然而,Jimmy万万没有想到,当天晚上Edward就死了那刀下。
Jimmy不知道,那十几分锺里,两人举止之间所有不自然的细微之处,都被警察在监控录像中细细看了出来。
最後,治安警察想仔细问讯Jimmy的意见,是被Thomas压了下来。
**********************
黑暗里,Anton听见那个意大利人名字时,瞠目结舌。
Benito!现在那个人在整个欧洲非常有分量!二十年前,他靠杀了岳父成为老大这件传闻他听说过!
“那麽……你跟Benito……你们聊什麽呢?”Anton想了想问道,“为什麽……他每次去都要找你呢?”
“在我们不远的小镇上,”许久,黑暗里,另一个人开口了,“有个仓储商家里有个金头发的女孩子,那是他的私生女。”
天哪!Antno惊呆了。
“我跟她认识时,还为那个跟Eliza吵了一架。”Jimmy说。
那是个黄昏,女孩儿开著小货车,遇上大风暴,车里的东西被吹散了。
“当时我和Eliza的车从上面经过。桥上能看见小女孩在乡间公路边束手无策。我说下去帮她,但是被Eliza拦了回来。”
“你不能去。”
Eliza在车里看著他,“你去了,就会有人说你跟她有什麽。上一次,你去帮那个驯马的男孩子,有人说你一晚上没回来,在跟那孩子厮混。”
但是Jimmy满不在乎,“我干吗在乎别人说什麽?!再说他们说什麽,跟我有什麽关系?!”
他抓了一把伞就下去去了,於是就认识了那女孩子,发现小学他们甚至一度在一个学校里过。
“Benito发现我跟那女孩儿很熟後,非常高兴!所以,每次来都要扯上我说她的情况。他一直犹豫要不要去认那女儿,”角落里,Jimmy重新提起那意大利人,“我答应他不告诉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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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Jimmy开始变的格外沈默,几乎总是一个人呆著,看著平原,或者在浓雾弥漫的夜晚,独自在那荒原上漫步。
刻骨铭心的孤独突然开始啮咬著他的灵魂。
很多次,他知道自己走出了保镖们的视线范围,他们多半要靠望远镜才能再看到荒原上他渺小的身影。
还有一些浓雾弥漫的时候,看起来,他似乎就在荒原上消失了。
有时,他甚至一直走到遥远的水闸边,西尔比那个黑人小女孩子自杀的地方,看著那片水库,在夜色中发一会儿呆。
还有一些时候,他午夜才回到房子里,披著满身湿漉漉的雾气。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在想什麽。
Jimmy还不曾留意,在一个利害相关的家族,利害相关的时刻,“不可知”是怎样一种危险。
然而,就在那寂寥的大荒野上,Jimmy遇到了那些天,他唯一的玩伴。
(To be continued……)
终极往事173上
173上
那个孤独的黄昏,Jimmy坐在荒野上,远远地看著水库那一片亮亮的水面,忽然一只狗溜了过来。
“嗨,你是卢比!”Jimmy惊喜地认了出来,看著狗耳朵後的一撮白毛。
那是一只流浪狗,几年以前,他总是拿西尔比厨房的东西,和Sophie一起喂它,
“你还认得我?!”Jimmy叫起来。
“汪?”狗立在那里,有点纳闷地看著Jimmy,许久,看见Jimmy依然坐著不动,喉咙里咕噜了一声,走上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尾巴晃了晃。
“哈哈!”Jimmy笑起来。
听见笑声,狗立刻坐了起来,“呼”地瞪圆了眼睛兴奋地看著Jimmy,拼命摇尾巴。
Jimmy明白它的意思,“好吧。”他站了起来,狗跟著他。
他们到了荒野上,面对著面的立著。Jimmy走到那只狗跟前,远远地伸出一只脚,在地上狠狠踏了踏。
狗立刻扑了上去。耸起肌肉拉长全身,两只前爪垫在下巴上,头埋在地上那只皮靴前,一动不动,皱紧了眉盯著那只大头皮靴。
“哈哈!”Jimmy笑起来,卢比跟小时候一样,他的靴子一直是它最大的假想敌。
“嘘──”Jimmy吹了声口哨,转头开始跑。
“Woof!!!”狗欢快地追了上来,追逐著Jimmy的靴子。
Jimmy在荒野上兜起圈子。
有时Jimmy的圈子兜得小而快,狗发现逮不到靴子,就重新停下来,紧紧盯住重新瞄准那靴子,然後劈里氆氇猛地冲刺扑上去。
Jimmy很快就累了,卢比已经是只大狗了,喘息著扑倒腿上力量很重。
於是他去找了只小树棍,丢给卢比。
卢比依然很欢快,飞快追逐起Jimmy丢出去的树棍,一次比一次更快地叼回来给Jimmy炫耀。
太阳不知不觉落山了,周围凉了下来。
Jimmy不再丢棍子了,他拍拍狗的脖子,“我要走了。”
“汪。”狗听明白了,点点头。
Jimmy於是向老宅子走去。
可是,他一走,狗也走。跟在他身後。
暮色涌了起来,Jimmy必须回去吃饭了,并且不能带著露比。
“你回去吧。”缓坡边,Jimmy再次回头,蹲下去,摸摸狗头。
狗歪著脑袋看著他。
Jimmy走向家里。
这一次,狗终於停了下来。
於是,从那以後;每个下午,Jimmy都会从厨房里带上很多碎肉、培根去荒野上。
每天,远远地,他刚一经过那道缓坡,就能看见一只孤零零的小黑影立在山梁上,正伸长脖子等著他,一看见他出现,那小黑影就摇起了尾巴。
然後他们互相追逐、说话。
──跟这只孤独的狗在一起,不会有人说什麽,Jimmy有时忍不住想。
他很快发现自己比狗更容易疲倦。於是,累了,Jimmy就趴在草地上,小睡一会儿。
狗就乖乖地蹲在身边,等他起来。
有时会拱拱他,实在耐不住性子时,就围著他兜圈子。
有一次,狗忍不住举起爪子,学著人的样子敲了敲Jimmy的背。
“哈哈哈!Jimmy大笑起来,“来,你实在忍不住想玩,就这样叫我──”
Jimmy拉那只狗跳到他背上,抓起那只毛茸茸有肉垫的大爪子,敲了敲自己的头。
“汪?”狗看了看身下的人,重复了一下动作。
“嗯……”但是Jimmy歪头哼了一声,“现在不。你自己去玩!”
狗不满意地蹲了下去,孤独地嘟著嘴,踢了踢小石子,等著Jimmy起来。
等到露比第三次敲Jimmy的头时,它终於如愿以偿地看见Jimmy伸手去抓那只黄色的小飞碟了!
卢比欢快地叫了起来,一跃蹦到了半空中。
**********************
於是,那个假期里,很长一段时间,每个黄昏,荒野上,都能看见一大一小两只黑影在互相追逐──
一直到那个下午,Jimmy走上缓坡时,第一次诧异地没有看到露比。
露比在哪儿呢?
“露比!露比!”他喊了两声,没有听见回应。
Jimmy狐疑地向前走去。
──露比能去哪儿呢?
Jimmy一直走到了快近猎场边,远远地看见那儿立了一小撮人,围著地上什麽东西。
“这只大狗竟然用爪子踩我女儿的头!!!”快到近前时,他突然听见一个女人高昂亮利的骂声。
Jimmy心猛地往下一沈。
他小心地走过去。
热烘烘地空气里,人丛的缝隙中,他先看见了那个指手画脚控诉的女人:红的裙子,耀眼的链子,那是到他家一个客人的夫人。
Jimmy到了人丛边。
他先扭头看了看客人的孩子,那是个金发的漂亮小女孩儿,懵懂惊慌地拉著妈妈的大腿,手里还拉著晒太阳的靠垫。
尖利的控诉再次响起来,Jimmy忽然一阵耳鸣,一股咸热涌到了胸腔。
他微微摇晃了一下,等眼前一阵恍惚过去,终於小心看向地上──
地上,一只大狗躺在那里,大睁著那双纳闷地眼睛。
一发子弹直接打进了头顶。
Jimmy看著那黑洞洞的洞穴,蔓延开的血迹;看著露比耳朵後那撮白毛,被血浸润又凝固了下来,变成了黑色;看著那双依然纳闷大睁著的眼睛。
一瞬间,头剧烈地痛起来。
他一阵恍惚,几乎觉得自己就是地上那只被打死的狗。
Jimmy没有表情的看著。许久,他轻轻退後,转身走向老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
转过那道缓坡,Jimmy突然跑起来。泪水终於洒了出来。
他越跑越快, 直到冲进自己房间,“呯”地一声关上门。
Jimmy跪在墙壁和柜子间,对著一块赤裸的墙壁祈祷:
──上帝,你为什麽这样?!
──是我的错,是吗?
我不该那样跟他玩?我不该教会它。
半开的门外,再次传来,Thomas和Eliza争执的声音。
Jimmy“呯”地推上了门,他知道全乱了──周围的一切!
一瞬间,Jimmy觉得整个世界都疯了,
──但是不可能周围都疯了!
所以,只能是他自己疯了!!
或许每个人的经历原本都跟他一样──他想──但是为什麽他还是不能适应?!
他该再去跟谁说说?
Jimmy向浴室走去,浴室门边,跪麻的脚猛一滑,Jimmy急忙伸手撑住了桌子,桌边上,那把狭长的裁纸刀一歪落了下来,Jimmy匆忙转头,竟然本能地伸手去接,刀正撞在手上,Jimmy倒吸口气急抽回了手。
血从手上留下来。
刀割在皮肤上却似乎并不疼。
他看著自己的血落在地上,心里突然像舒服了许多。
(To be continued……)
终极往事173下
173下
Jimmy提起了那个医生。“所以,”许久,黑暗里,再次传来Jimmy的声音,“你现在能知道我多麽讨厌那种事……”他像那天,在病房里那样重复道。
“我忘不了他碰我时的感觉。”地上的影子再次缩成了一团,声音很轻,“在那之前的……还有以後的……他们碰我的时候。”
Anton惊呆了!
“所以,我讨厌自己是个同性恋。”终於,地上的人说了出来。
屋子里,重新陷入了沈寂。
“那麽……你後来,没有再试过去找女人吗?”许久,Anton在床上皱著眉,低沈地说出。
毕竟,他们之间真正是什麽关系都算不上。
如果那人并不喜欢男人,那他迟早要有自己的生活。或许,他还是主动提出来好。
──即使他曾经一厢情愿地放弃了Susan。
“……离开猎鹰到纽约後……试过两次,”他吃惊地听见地上的人缓缓地说。
“那麽?”Anton心里再次一沈,想问是什麽人,犹豫了一下,却只说出了一个连词。
地上的人几乎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妓女。”
Jimmy飞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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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在那条街上,他选中了一个栗色头发的女孩子。
女孩儿不知道为什麽犹豫了一下,迟疑地打量眼前有点忧郁的年轻人。
旁边,另一个金发女孩却高兴地大笑起来,朝那女孩拼命眨眼,“去吧!!祝你好运!”
黑暗里,Anton再次吃惊地张大了眼睛。
一瞬间他想到Rene在办公室的样子,他想不到这样的男孩,却要去找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