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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说说好话,让他们躲一躲。一来是帮了他们,二来也免得自己酒楼遭殃。
但郭妙显然看出了掌柜要说什么,在掌柜的话还没说出口时,郭妙却说:“慌什么慌,酒楼拆了我给你修起来。把菜给上快一点。”说完,郭妙丢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掌柜地回了林莫颦身边。
掌柜地心里苦啊,他一眼就瞧出林莫颦一行人不简单,单单从对方从头到尾就没怎么关心那被揍的华服少年就可以看的出来。自始至终,都是郭妙出面做了这一切,而林莫颦一桌,包括林犀这个孩童都是一脸淡然。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林莫颦这伙人不是有恃无恐,就是他们都是傻子,显然掌柜地认为林莫颦一行人是前者,而有这样气场的人掌柜地敢撵人?不过却有一人还是有些慌张,那就是红月,但是显然没人会关注一个丫鬟。
“郭妙,你做事有些冲动。”林莫颦虽这般说,却丝毫没有怪罪之意。
“别的事情我可以忍,但对我姨不敬的人我决不姑息!”郭妙认真道。
“就你能!”林莫颦瞪了郭妙一眼,但眼中却满是笑意。
“嘿嘿。”郭妙腼腆一笑,脸上再也挂不住刚刚的认真神se。
林莫颦的容貌虽不是极美,但那娇媚甚至狐媚的气质却更加吸引人。林莫颦已经不止一次被富家男子调戏,不过还好都是口头上的,倒没人敢做出实质点的调侃。当今圣上可是女子,现在周国女人地位比以往高很多,没人刚贸然做那登徒子。而林莫颦也对于男人看向她的异样眼光以及或明或暗地在她旁边对她的调戏都视而不见。林莫颦要忙的事情多了去了,要是为了别人因为她好看,嘴上对着她口花花一句就找人麻烦,那林莫颦干脆不用做其他事了,天天和人打架得了。
而刚刚那华服男子虽大声地说林莫颦是美女,并且用贪婪地目光盯着林莫颦,林莫颦除了心中隐隐有些不喜,却也没别的情绪了。可没想到郭妙却替她出了头,揍了人家。
郭妙打了人,但对方却因为先对自己不敬。虽然林莫颦不会因为对方对在口花花要拿对方怎么样,可心中毕竟不喜。郭妙帮自己出了手,林莫颦肯定不会怪罪他。再说,都是一家人,就是郭妙过分了一些,林莫颦也不会生气。顶多事后告诫他几句不要冲动之类的话。
掌柜地见人林莫颦一行人铁了心不准备走,心中哀叹地同时也催促厨房将这桌菜上快一些。掌柜地期盼他们早吃完了早走,免得牵连自己的酒楼。
可是要是事事都顺心那就不叫人生了,林莫颦桌上的菜刚上,还未动筷子。刚刚那个被郭妙揍的华服少年就领着七八个人走了过来。
“林少爷,就是他!就是他!还有那女子,您瞧瞧,我从未见过如此娇媚的女子,林少爷,等会儿完事了,她先给您……?嘿嘿嘿……”那肿起半边脸的华服少年低眉顺眼地引着人群z一个穿着白se锦衣的英俊少年说道。
“谁这么大胆子啊……咦??”那白锦衣少年话只说了一半,却在看请了林莫颦的样子后双腿一软,差点跪了下来。
“我x你全家啊!”白锦衣少年毫无征兆地暴起一脚,将那被郭妙揍的华服少年踹飞了出去,更是砸到了一张桌子上。不过好在那张桌子没人,不然准弄一身汤水。“给我把这个蠢蛋拖出去狠狠地打。”
跟在白锦衣少年身后的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显然他们没明白眼前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听见啊!把他给我拖出去!狠狠地揍!”白锦衣少年抬起脚,给了每人p股一脚,将那些人都轰了出去。
“阿修,吃了没,正好,过来吃吧。”林莫颦淡淡地对那白锦衣少年一笑。
而白锦衣少年那俊美的脸庞却是一跨,用如姑娘家怯生生的语气喊了一声:“姐……”plwxs520 ……》
54。愚昧女子()
“哟,这不是修哥儿吗?我说是谁的狗腿子那么能耐,都敢调侃我姨,原来是修哥儿您养的孙子啊~”郭妙笑嘻嘻道。
而那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却是瞪了一眼郭妙,之后又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站在那里,末了还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林莫颦。
“午饭吃了没?”林莫颦又问道。
“还没……”
“过来吃。”
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听完林莫颦的话,不敢拒绝,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拉开椅子,挨着半边p股坐了上去。
林莫颦笑着看了一眼白锦衣少年,却在这时瞟到了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正在踌躇的少女。林莫颦不认识。
那少女看起来不大,约莫十六七岁,长的眉清目秀,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但衣着却是十分华丽,似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脸上的妆容有些浓,破坏了她清纯的面目。而那衣裳也太过繁琐华丽,看上去只是为了炫耀才穿的如此漂亮的衣服,却没想到,这身装扮一点儿也不适合她。
白锦衣少年见林莫颦瞧着他身后,略微愣神便回过头,在见那少女站在他身后后脸上一寒,大声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不是叫你们都走吗?”
“阿修,这又是哪家小姐?”林莫颦笑道。
“我……我……”
林莫颦没管阿修的结结巴巴,却对着那少女说:“过来坐。”
那少女听林莫颦完林莫颦的话后脸上一喜,连忙跑了过来,却在临坐时方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少女想到这里,脸上一红,却还是硬着头皮坐在了白锦衣少年的身边。
白锦衣少年微微皱眉,心中有些不喜,但林莫颦在场他不好呵斥她,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吃饭吧。”林莫颦招呼大家,之后在林莫颦动筷后大家才纷纷动筷。
那叫阿修的白锦衣少年全名叫林沐修,是林家老四,也就是林莫颦和林招财的弟弟,但不是一母所生。
林沐修样貌随母,长的有些yin柔,却不乏俊美,是万中无一的美男子,比之林招财要生的好看的多。但样貌yin柔俊美的他xing格却是跋扈异常,而他的xing格和其父林贵最像,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更喜欢做些欺凌平民的事情。硬要说一点不同的话,那就是林沐修没有林贵身上那贪财的xing格,这也许是因为林沐修从小生活在锦衣玉食的林家,从不缺钱,对钱财看得淡。而林贵却是平头百姓出生,打拼多年才得如此家业,而贪财的毛病恐怕是早年落下的。
林沐修生母生xing懦弱,管不了自己的儿子,而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父亲,自己儿子在外面大家惹事,弄的别人家鸡飞狗跳。他不管也就算了,反而在后面煽风点火,甚至有时还站出来给儿子出头,顺便再踩人家一脚。这也造成了林沐修成为了一个混账至极的纨绔公子。
然而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却十分害怕林莫颦,那是因为林沐修是从小被林莫颦打到大的。每每林沐修在外面闯了祸,他母亲管不了他,父亲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的主,但林莫颦却不能放任不管。虽不是一母所生,却还是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的姐弟。弟弟调皮捣蛋,做姐姐的肯定要教训,而林莫颦本就是一个教训不听话的孩子从不手软的人。这一点从曾经当着秦宝的面揍秦进就可以看的出来。也正因为如此,林沐修在见到林莫颦时会双腿发软,这带着一帮子狗腿子打架,要打的人还是林莫颦,林沐修能不怕吗?这做坏事给抓个正着林沐修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的他只期盼自己姐姐别在外人面前揍自己,给自己留点脸面。
每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总会有一个十分害怕的人,而林莫颦就是从小调皮捣蛋的林沐修最害怕的人。那是因为林沐修一犯错,林莫颦就二话没说上前就揍。也正因为林莫颦从小拿棍棒去揍林沐修,让林沐修心中有了底线,有了顾及。这才使得的他十几年来虽跋扈地招摇过市,却始终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打打架罢了。
而那少女的身份也在席间林莫颦的问话得知了一二。少女叫袁乐珊,是安驰城一户商贾人家的大小姐。安驰城离宏镇不远,甚至从这里到安驰城比到鹿山村还要近。
周国西北是红国,鹿山村是天险,宏镇是要道,那安驰城就是西北最重要的要塞城市。这三地一线,守卫着周国西北,以防西北蛮夷红国的入侵。但所幸的是,红国至今为止都没有染指周国,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国/防一事马虎不得。
士农工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立德于心,建功于世,宣德功于言,泽被后人。士之所以排第一次皆因此。而商是互通有无的,必依赖他人而后能行。如果大家都去经商,都去依赖他
人,则无人可以依赖了。故商排在最后。
然而这个世界中却不是以此来定位各行各业的尊卑的。士依旧是最高,其他职业也分高低贵贱,虽林莫颦认为职业没高低贵贱,但现实并不是你认为如此就是如此的。
商人在这个世界却不是下等人,比如林莫颦的家族就有着庞大的商业,聚宝会就是林家的产业。还有秦进家的通宝钱庄,亦是庞大的商业帝国。如类似聚宝会、通宝钱庄的金钱帝国,就是地方官府也要礼让三分。那是因为周国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富裕,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所以,周国的商贾人家算的上上等人。
这袁乐珊算不上名门闺秀却也是一个大家闺秀,虽论身份尊贵,却比不上官家小姐,更别提和林莫颦以及她的弟弟比。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了,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
一顿饭吃的开开心心,只是林沐修有些惧意,而袁乐珊是知道林沐修是林家四少爷的身份的。见林沐修喊林莫颦姐,居住于鹿山村附近的安驰城,而鹿山村林家又远近闻名。她便知道了林莫颦是林家正真的老大,大姐。也因此,袁乐珊在饭桌上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的,林莫颦问什么她答什么,一副很乖巧的样子。而言语间还恰到好处并且不突兀地讨好着林莫颦,可见她是想给林莫颦留个好映像。
而林莫颦也看出了这女孩子的心思。袁乐珊虽是富贵的商贾人家的大小姐,但和林家比起来那点家业真算不了什么。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似是想嫁入林家,可从一顿饭的时间,林莫颦却看出来林沐修却是对她不怎么感冒。想来也是他的狐朋狗友乱拉关系认识的,这女孩子为攀富贵,才对林沐修发出了好意。
袁乐珊长的小家碧玉,但却穿着打扮却故作成熟,虽巧语连珠地讨好着林莫颦,让林莫颦也不觉得不悦。可见她的聪明用错了地方,把jing力都花在花言巧语上了。如果她待人真诚,不骄不躁,穿着打扮也清爽一些,不需要故作成熟娇媚地把自己弄的跟花蝴蝶一样,或许林莫颦会乐的林沐修有个漂亮体面并且聪明的妾侍。没错是,是妾侍,林沐修已经成亲了。
但袁乐珊却把聪明用在了糊涂上,刚刚林沐修让身边的人都走开,她却毅然冒着可能被斥责地可能,硬是留了下来。要知道,男人或许会疼女人,呵护女人呢,听女人的话,但那得看场合。林沐修明显一副做坏事被自己最崇敬的姐姐抓到,露出了最窘迫的样子,身为男子是最不希望与自己认识的女人见到自己如此软弱的一面。当然,放在心里的挚爱女人除外。可袁乐珊不是,所以袁乐珊虽留下来了,但林沐修实际上已经在心里将她打入了“冷宫”。可见其愚昧。之后,袁乐珊又故作乖巧地讨好着林莫颦,想以林莫颦为突入口,让做姐姐的林莫颦为她做主,将她说与林沐修。这真是可笑,舍近取远,真是出力不讨好又自讨苦吃。小聪明有,大聪明无。
因此,林莫颦已经没将袁乐珊放在了心上,虽不觉得袁乐珊攀富贵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人嘛,向往富贵是常情,林莫颦从不会因此而看扁一个人。但袁乐珊耍着小聪明,将旁人当做白痴,希望以自己的花言巧语让自己嫁入豪门。这种向往富贵却又装作懵懂无知的样子,林莫颦最是讨厌。
一顿饭结束,一行人出了宏楼,来到了马车旁。
“阿修,你随你三哥回家,我还有点事。”
林沐修听林莫颦这么一说,而刚刚在饭桌上林莫颦一直没对他发火,过了这么久,林沐修终于放下心中的不安,面se正常了些对林莫颦说道:“姐,你有什么事?要不要我派几个人给你使唤使唤?”
林莫颦刚想说不用了,可话没说出来,一旁的袁乐珊却抢先说道:“姐姐,妹妹我陪您吧,我知道宏镇上哪家胭脂铺的胭脂水粉好。”
一句话说的林莫颦一愣,林招财蹙眉,林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