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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仙奶爸-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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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啸着实被叶尊的大手笔惊着了,“这都能收集起来?”

    “知道还是不知道?”叶尊皱起眉头。

    龙啸知道叶尊又不耐烦了,“那是黑巫师的最强绝招,也是她们决定拼死一搏的近乎同归于尽的招数。黑巫师有放缓自己生命流逝的能力,到了黑巫师王的级别,往往可以活千年之久,这也是她们为什么都是老态龙钟的原因。这招红光被他们称为‘灵魂禁咒’,是一种燃烧生命的诅咒,以她们的生命力为引,直接烙印在敌人的灵魂中,是敌人厄运缠身,最终死于灵魂溃散。用了这招后,她们最多还能存活一年。”

    叶尊用真火焚烧了黑球和紫球,把红球收回了寰灵戒,他希望有时间可以研究研究。

    收回红球后,叶尊看向那拄着红色长枪,浑身是伤的男人,“他不错,枪就该像他这么用,纵死无退,这才是枪的精髓,就是实力差了些。”

    “他叫童峦,祖上是赵云的老师枪王童渊,这跟红枪,就是枪王传承下来的百鸟朝凤枪,只是他家的传承中间断绝过,功法不全,所以童家八百年来,只出了他这一位登天高手,还是很勉强的登天,完全靠天赋莽出来的,”龙啸有些惋惜的道。

    叶尊点点头,“三十四五岁,功法还不全,能莽出个登天,确实天赋异禀。”说罢,叶尊走过去,一掌拍在童峦的胸口,拟生生蛊瞬间打出,帮其治疗身体。

    童峦只觉得胸口涌入一股生生不息的浩瀚能量,其中蕴含着巨大的生机力量,浑身靠真气勉强压制的内外伤瞬间就好了,肉眼可见伤疤在凝结,进而脱落,新生的皮肤除了颜色略浅外,完全和没受伤一样。

    “您是那位地仙?叶尊叶先生?”童峦问道。

    叶尊恢复了本来的身形和样貌,“我是叶尊。”

    童峦激动的满面通红,“叶先生,您的诸多壮举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多少次央求龙组长带我拜见你,可他总说不敢做主。”

    “你把你的功法说给我听,我或许能帮你补全,”叶尊觉得跟这一往无前的汉子有些缘分,决定帮他一把。

    童峦猛点头,“好好好,我说,您听。”

    龙啸自觉的走开,不管是哪门哪派的功法,那都是人家安身立命的根本,也就叶尊能毫不避讳的张嘴就要,别人可没这资格。

    有了帮闪开、沈蔓、燕玲他们转换功法的经验,叶尊对古武功法已经很熟悉,听了童峦背诵的功法后,沉默的十分钟,然后道:“这套功法在古武功法中绝对可算上乘,缺失的部分是后面小半,我说你听,记好了。”

    叶尊把后小半的功法补全,娓娓道来,童峦细心的记忆,越听眼睛月亮,浑身的真气自动流转,气势猛的攀升,五分钟后才平静下来。

    “我进入登天二级了!”童峦异常激动的说道,他在登天一级卡住了足足三年,毫无进展,本以为这辈子也无望更进一步了,没想到今天碰到了叶尊,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

    童峦对叶尊深深一恭,“叶先生,谢谢您。我替童家列祖列宗和未来的童家子弟谢谢您,您等于帮我们童家延续了传承,这大恩我无以为报……”

    “受你一拜,就算你报恩了,好好修炼吧,再见,”叶尊潇洒的转身离去。

第437章老味道() 
老婆孩子还在等着叶尊,他可不想再浪费时间了,谢来谢去的最烦。

    龙啸看叶尊离开,走到童峦身边,两人一起望着那个高大的背影,“见着了吧?以后别老跟我叫唤了。”

    “组长,我童家的功法补全了!”童峦现在急需与人分享喜悦。

    “恭喜恭喜,”龙啸笑道。

    叶尊来到距离久安门广场挺远的停车位置,拉开车门看到曹清歌坐在后座中间,手里捧着山岳钵,两个小家伙在她左右,山岳钵中放着曹清歌的手机,她们正在看阿凡提。

    “爸爸!”叶尊拉开车门的这边正好是曹暖暖,小丫头马上就放弃动画片,往叶尊扑来。

    曹清歌关掉手机,看向抱着女儿的丈夫,“完事儿啦?总是有事儿,这回连升国旗都没看完。我改名叫毛利清歌吧,你叫江户川尊,暖暖叫江户川暖暖。”

    “好啦,可能这就是这辈子不许要扛起的使命吧,”叶尊弯腰亲了一下妻子的俏脸,以示安慰,“明早可以再来,反正国旗天天升,”把女儿重新放回后座,他绕到驾驶位,坐上驾驶位。

    曹清歌献宝似的托起山岳钵,“你看,我刚刚发现的,把手机放在山岳钵里,有立体声的效果哦。”

    叶尊笑道:“那行,以后就这么用,一举两得。”

    “我们现在去哪啊?”曹清歌问道。

    “先吃早饭,尝尝老京华的经典早点,”叶尊先用手机导航了位置,然后就出发。

    叶尊先奔的是“老磁器口豆汁儿”,他早就听说京华的豆汁儿“爱的人爱死,恨的人恨死”,说什么也得尝尝,保守起见只要了一碗,然后要了些焦圈和烧饼。

    这老店人很多,他们刚吃上,边上就有人来排队,等着他们吃完。

    “一看他们就是外地人,一准儿喝不惯,等着瞧,马上就得走。”

    店里绝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极少,这说话的就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儿,边上跟着老伴儿。

    叶尊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灰绿色的一大碗热豆汁儿,那扑鼻的酸臭味已经弥漫开,学着别人溜着边儿吸溜一口,入口后酸臭味淡了不少,多了涩味,回味有些微甜。

    对叶尊来说,他儿时的七八年,已经把世间的苦都尝遍了,没有什么是他不能下咽的。仔细品品还有些香,学着别人夹了点儿咸菜丝,用焦圈儿蘸着豆汁儿再来一大口,味道又不一样了,他觉得挺好吃的,很特别。

    再看向对面的妻子和两个小家伙,叶尊咧嘴一笑,“躲那么远干嘛?难闻是难闻了点儿,但不难吃。”

    曹清歌抱着女儿,皱眉道:“好难闻,我不要尝试”

    “爸爸,好臭,”曹暖暖也捂住口鼻。

    “早晚让你们把华夏臭美食尝个遍,什么忙臭豆腐、臭豆干、松花蛋、臭苋菜梗,”叶尊坏笑道。

    “信不信我带暖暖离家出走?”曹清歌白了叶尊一眼。

    “不怕,你们都离不开我,”叶尊倍儿自信。

    腾笑笑也同样觉得不好闻,可她还是要求叶尊让她尝尝,叶尊把勺子递给她,让她自己尝。

    尝了一口后,腾笑笑咂摸咂摸嘴,“师父,到嘴里就不那么臭了,我可以吃。”

    叶尊乐了,“那这碗,咱爷俩儿一人一半,”说着把两个烧饼递给曹清歌和曹暖暖,“烧饼又不臭,吃点儿,吃完我们再去别家尝尝其他。”

    边上的老头儿看着叶尊和腾笑笑真的吸溜吸溜的喝了一碗,还挺欣慰,“现在的年轻人能喝豆汁儿的不多喽,喜欢就多喝点儿,不然等我们这些老家伙没了,豆汁儿就失传了。”

    “您放心,好东西永远不会失传,总有人会坚持,”叶尊把焦圈吃完,站起来给老两口让位置。

    走出小店,曹暖暖摸摸自己的肚子,“爸爸,暖暖好饿。”

    叶尊抱起女儿,“爸爸带你去下一个地方。”

    下一站是“小肠陈”,主打卤煮火烧。

    这回曹清歌和曹暖暖很满意,醇厚香浓的卤煮配合酥香的火烧,倍儿香,带劲儿。

    吃饱喝足,一家人就奔了长城,到了京华长城岂能不去。

    因为此时还是暑假期间,长城的人还是不少,但与十一黄金周比起来,还是可以接受的。

    站在长城远眺群山和蜿蜒而去的长城,叶尊的思绪又回到两千年前,当年他是见识过秦汉长城的,秦汉长城多是夯土和垒石结构,没有明长城结实,好在气势不输。

    “爸爸,长城好长啊!”曹暖暖被曹清歌抱在怀里,两手张开,夸张的大叫。

    叶尊为了让腾笑笑看的远,也把她抱在怀中,“所以才叫长城啊。”

    “师父,为什么要修这个长城呢?”腾笑笑问道。

    “这可就是个漫长的话题了,古代的华夏,中原百姓都是靠种地为生,而北方的百姓都是靠饲养牛羊为生,一到冬天北方的百姓粮食不够吃,就只能骑着马来南面抢。时间一长,南面的百姓受不了了,就开始修建长城,希望可以挡住北面百姓的马蹄,”叶尊尽量说的简单,又不血腥。

    “那让北面的百姓一起种地不就好了吗?为什么非要抢呢?”腾笑笑提出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问题。

    叶尊赞叹道:“我们家笑笑是真的聪明,最后就是这么解决的,当北面的百姓也开始种地以后,这长城就没有什么用了,直到现在彻底变成一个景点。”

    “爸爸,这个长城上面为什么有这么多大疙瘩呢?”曹暖暖又问道。

    叶尊笑了,童言童语最是有趣,“那不是大疙瘩,那些叫烽火台。”

    “烽火台是什么?是做火烧的吗?”曹暖暖还没忘刚才吃的酥香烧饼。

    “就认吃的曹小猪,”叶尊刮了一下女儿的小鼻子,指着很远的长城,“你看那边,如果很远很远的地方发现了敌人,就要在这些烽火台中点火,浓烟升起来,就把有敌人来袭的消息传出来了,这样一个一个烽火台的传递消息,整个长城就都知道了,就能防范敌人了。”

第438章飞() 
“爸爸,长城不好玩,什么也没有,都是大石头,我们走吧,”曹暖暖反正也没听懂,她觉得这里一点都不好玩。

    小公主发话了,叶尊自然要听从,从长城回转市区就已经中午,吃了午饭,下午又转战颐和园和圆明园。

    等四个人回到四合院,太阳已经快要落山。

    叶尊他们刚一进院儿,就见到一脸幽怨的燕玲,叶尊笑道:“怎么了?给你一天假,没够?那明天继续。”

    燕玲哭丧着脸,“叶哥,我求求你了,别给我放假了,太无聊了。京华我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去处,一个人去景点儿好傻,逛街又没有什么想买的,最后我练了一天功,还不如跟你们出去。”

    “头回听说,不愿意放假,就喜欢上班的,”叶尊把女儿放下,“行,那就不给你假了。”

    曹清歌道:“我的傻妹妹啊,你总不能跟着我一辈子,总要嫁人的呀,总跟着我哪有机会认识好男孩子?”

    “嫁什么人,我不嫁人,给你们做保镖,等岁数大了就做管家,”燕玲倒是对自己的职业规划很清晰。

    曹清歌无奈的摇头,“拿你没办法,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曹暖暖跑去枣树下看曹十和曹十一,曹十今天非常给面子,见到曹暖暖后竟然主动从笼子里跳出来落到地上,轻轻啄了啄曹暖暖的小腿,这让曹暖暖十分惊喜,“爸爸!曹十跳出来了!爸爸快来!”

    叶尊好奇的跟过来,看到曹十正在轻轻啄女儿的小腿,也十分惊奇,这小东西自打来了他们家就高冷的很,这还是头一次有这么大的反应。

    曹十从带回东苑时的半个成人手掌大小,已经长大到一个半手掌的大小,除了不长毛,实际上要比其他鹦鹉长的都要快,再不是小时候弱不禁风的样子,如果有羽毛一定是只异常英伟的大鹦鹉。

    曹十似乎很着急,看曹暖暖没有反应就跑过找叶尊,光秃秃的翅膀不停的扑扇。

    叶尊把曹十托在手上,这小东西竟然张嘴叫了一声,有些刺耳,很不好听。

    叫过了以后背向叶尊,双脚一蹬就从叶尊的手上跳了下去,边跳边大力的扑扇翅膀。

    落地以后,曹十又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回来,再次奔向叶尊,扬起头眼巴巴的望着叶尊。

    叶尊马上懂了,这小东西长大了,翅膀硬了,想要学飞,可它没有羽毛,就是扇断翅膀也不可能飞起来。

    叶尊把小东西重新托在手上,对其说道:“你现在没有羽毛,还不能飞,什么时候有了羽毛才可以飞,知道吗?”

    曹十歪歪脑袋,似懂非懂,然后依然故我的从叶尊的手上跳下去,这次没有站稳,来个嘴啃泥,但小东西不在意,晃晃头站起来,又来到叶尊的面前,望着叶尊。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但执着于某件事的时候,都很容打动人心,叶尊现在就被这没毛的鹦鹉打动了,“既然你执着,我就帮帮你吧,”找到肖海潮,叶尊让他帮忙找点儿木料来。

    “装修剩下不少材料,都在一进院子西边的仓库里,工具也有,需要啥你自己看去吧,”肖海潮道。

    叶尊便跑去了一进院子,曹十就好像明白叶尊要帮它,一直跟在叶尊的后头,而曹暖暖却跟在曹十的后头,这画面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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