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偌大的大厅里,只坐了四个客人,空着的桌子还有很多,但给人的感觉却好似已无处可坐,除了刚进门右手的第一张桌子。
于是这第五个客人便坐在了右手第一张桌子旁。
他并没有摘下那顶大大的斗笠,当他将那柄灰色的麻布包裹的严严实实,像是长剑的兵刃放在桌子上时,每个人都看到他的左手很不同,是淡淡的黑紫色的。
那是一只黑紫色的手,每个人都看见了,因为当他走进的时候,每个人都在看着他,包括先前进来的那四个原本谁都不看,只顾着吃自己的菜,喝自己的酒的客人。
店小二迎过来,道:“这位客官要点什么?”
那人道:“随便。”
店小二绝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客人,他看了看老板,但老板的表情比他还要惊讶,所以他只有道:“那么给您上两个本店的拿手菜,一斤上好的陈年花雕。”
“随便。”
片刻之后,端上来了两盘不太贵,却又不失身份,而且还特别适合下酒的菜,一斤陈年花雕。
这是店小二郑重地咨询了大厨,大厨又经过深思熟虑方才决定的,因为以大厨的经验,说“随便”的客人,最随便不得,要多方斟酌方才会令他满意。
但奇怪的是,这个“随便”的客人却真的很随便,他连看都没有看,随便吃了两口菜,又随便喝了两杯酒,随后他的目光随便看向一个地方,好似在随便想着自己的心事。
他压根便没有在乎自己到底吃的是什么菜,喝的是什么酒,他真的很随便。
的老板开了几十年的酒楼,却从来也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客人,今天的客人一个比一个奇怪,奇怪得令他害怕,他此刻宁愿这五个客人都没有来过,哪怕今天的酒菜全部免单他也愿意。
距离柜台最近的酒鬼已喝完了四斤竹叶青,此刻他虽然还没有醉,但他的脸,他的脖子都已通红,一双眼睛早已眯了起来,他拿起两壶酒,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除了那位“随便”的客人,此刻每个人都在看着这个酒鬼。
酒鬼两只手都举起一酒壶,道:“我要请你喝酒。”
他的脚步一点都不稳,双手举起酒壶,脖子也有些发软,好似连头都已撑不住,所以他的目光也是来回摇晃的,没有人知道他在说给谁听,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要请谁喝酒。
第二百一十三章雨中畅饮()
第二百一十三章雨中畅饮
这个酒鬼一个踉跄碰到了那位刀客的桌子,但仅仅是轻轻地碰了一碰,他的身子又向一旁跌倒,紧接着他左右连晃,竟撞向那位老夫子的桌子。
他的身体已倾斜,向前扑倒,但他却全力护着手中的那两壶酒,生怕碰碎了酒壶,洒了酒。
在他即将撞上桌子的时候,他的右肘首先碰到了桌沿,瞬时他的身体便如遇到了大风的柳叶一般,突然向外飘出,好似要摔向大街上一般。
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已看得出,这个酒鬼绝不是普通的酒鬼,他不但内力惊人,而且他的身形步法都很独特,所以他绝不会轻易摔倒在大街上去。
他的脚下突然好似生了根,已摔出去的身体硬生生被那一双生了根的脚瞬间又拉了回来,紧接着他扑向长着一只紫黑色左手的那位“随便”客人。
那位“随便”客人并没有动,放下了筷子,拿起酒杯,一饮而尽,他喝酒的姿势很怪,头一点也不用扬,酒杯一动,杯中的酒便喝个精光,一滴也不剩。
酒鬼这一次像是真的摔倒了,他趴在了“随便”客人的桌子上,差一点便将那张乱糟糟的脸伸进盘子里去。
他侧着头,双眼上翻,笑嘻嘻地道:“我要请你喝酒。”
“随便”客人冷冷道:“我只喝朋友请的酒。”
酒鬼压低声音,道:“快走,这里都是要命的杀手。”
随后他手腕一摁,手中的酒壶便嵌入桌面半寸有余,紧接着他又向前一推,“呼啦”一声,整张桌子便散得七零八落,他的拳头顺势砸向“随便”客人的心门穴。
“随便”客人看似未动,一眨眼便已连人带椅向后弹了出去,那张椅子摔出街道,瞬时碎为七八九件,再看他的身形,已到了三五丈之外。
那酒鬼脚下早已不再发软,脚下反倒好似装了机簧一般,“腾”的一声,身形便弹入雨雾当中,拳风破雨,与那人打在一起。
“随便”客人并没有拔出他的兵刃,他的步法也很特别,很犀利,他的招式也很直接,每一招都直击酒鬼的要害,但他显然没有用尽全力,所以他的每一招都没有伤到酒鬼。
的老板和伙计全都惊得躲在了柜台后面,见那两个人已冲了出去,在暴雨之中交手,便又好奇地探出头来,他们也都暗自庆幸,那两个人没有在酒楼里厮杀,否则这里便要遭殃了。
令他们更庆幸的是,剩下的另外三个客人,只愣了片刻,随即猛然都站起身来,同时向着外面的暴雨之中冲了出去。
铁剑客坐在最里面,却是第一个冲了出来,道:“糟了,酒鬼将人领跑了。”
老夫子也一跺脚,却只说了一个字:“追。”
虽然此刻早已不见了那两个人的影子,但这三个奇怪的客人却毫不犹豫,一头便扎在雨雾当中,追了出去。
大雨,依旧铺天盖地。
废弃的土地庙。
酒鬼此刻已变了,变成了水鬼,活像一个落汤鸡一般的水鬼,他浑身上下俱都湿透,他这一辈子也没有如此狼狈过。
但这个落汤鸡一般的水鬼一样的酒鬼,此刻却在哈哈大笑,像个死猪一样平躺在土地庙之内,四脚马叉地哈哈大笑,好似他遇到了天下最开心的事情,但“随便”客人却并没有笑,连一点笑意也没有。
“随便”客人的斗笠上还在不停地滴水,浑身的衣服也早已湿透,但他却站在酒鬼的身旁,一动也不动,好似一尊雕塑一般。
酒鬼笑得也许差不多够了,他便坐了起来,道:“你难道不觉得开心?”
“随便”客人冷冷道:“不觉得。”
酒鬼道:“我帮你躲过了一群杀手的围杀,你难道还不觉得意外,开心?”
那人道:“但我只感到了意外,你怎会知道他们要杀的人一定是我?”
酒鬼诡秘地一笑,道:“因为我知道你是谁?”
“哦?”
酒鬼接着道:“你便是江湖各大门派正在追杀的中原第一快剑,熊倜。”
他显然对自己的话很确定,因为他说完这句话,便站起身,收集土地庙里的柴草,开始生火,任何人穿着一身湿透的衣服,都会想要一堆烧得很旺的火来烤一烤。
火堆燃起之后,酒鬼又道:“你应该知道,江湖中的人,十个之中至少有五六个的怀里都揣着你的画像,我也不例外。”
大大的斗笠摘了下来,那人果然是熊倜。他并不说话,开始蹲下来烘烤湿透了的衣服。
酒鬼又道:“你虽然戴了斗笠,但是我还是料到了是你,他们三个自然也料到了。”
熊倜冷冷道:“但是你还不够确定。”
酒鬼笑道:“所以我才会把脸故意伸在桌面上,伸到你的帽檐底下,细细地看了一看。”
熊倜道:“看完之后你便彻底相信了自己的猜测。”
酒鬼道:“不错,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但你却还不知道我是谁。”
熊倜道:“敢问高姓大名?”
酒鬼道:“我叫酒鬼。”说着话,他已从腰里摘下来两袋酒,并递给了熊倜一袋。
熊倜知道,酒鬼并不是他原来的名字,但人的名字都不是自娘胎里带来的,都是后天取的,所以眼前这个人叫做张三或者李四,又有何区别?倒不如“酒鬼”这个名字更确切。
至少听到这个名字,熊倜便知道他嗜酒如命。
熊倜打开酒袋,仰头喝了一大口,醇正的竹叶青,入喉甘冽。
他接着问道:“你认识那三个人?”
酒鬼道:“我不但认识他们,而且我还知道他们都是‘暗河’集团的杀手。”
“哦!”熊倜原以为那三个人是某个门派的弟子,却没有想到他们竟是“暗河”集团的杀手。
酒鬼道:“那位刀客人称鬼刀手,他的刀法诡异,凶猛,精确,每一招看似直取对手要害,却只削人的皮肉,他若是要杀一个人,至少要杀三天三夜,杀够三万六千刀,直到对手只剩下一具骷髅。”
熊倜道:“鬼刀手是我所知道的杀手之中,杀人最慢的杀手。”
酒鬼道:“不错,他也是杀人的方法最残酷的杀手。”
熊倜道:“我记得进门左手第一张桌子,坐的是一位干瘦的老夫子,他难道也是‘暗河’集团的杀手?”
酒鬼道:“他并不是一名老夫子,甚至他也并不是看起来那么老,他精于伪装,他只有在十成把握的时候才会出手,而且一击必中,他便是‘暗河’集团最有耐心的杀手,蝰蛇。”
熊倜道:“哦,鬼刀手和蝰蛇这样的人我都不喜欢,那位用铁剑的杀手看起来倒不错。”
酒鬼猛灌了一大口酒,摇了摇头,道:“铁剑是他的兵器,也是他的名字,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杀手。”
熊倜不明白酒鬼的意思,于是问道:“你是说铁剑做得不够优秀,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酒鬼道:“铁剑太固执,不够灵活,他的剑法倒是霸道狠辣,但他每次执行任务总是倚仗他的剑法,所以他迟早是要吃亏的。”
熊倜沉默了片刻,又问道:“你知道的倒不少。”
酒鬼拉过来一块木头枕在头下,舒舒服服地躺了下去,伸了个懒腰,道:“我知道的还远远不止这么多,等我休息好了,还会告诉你更多事情。”
熊倜还有很多事很疑惑,所以他还有很多话想要问酒鬼,但酒鬼既然已躺了下去,并闭上了眼睛,他便不好再问,一个人喝了两口酒,向火堆里添了几根柴火。
火烧得更旺。
酒鬼不知是睡着了说梦话,还是在自言自语,低声道:“我最看不惯他们这样的杀手,不择手段,以多欺少,丝毫也没有一点境界,做事情也没有丝毫的美感。”
熊倜原本也做过杀手,但他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哪一个杀手会把杀人这件事做出美感来,而且也从没有一个人将这一点叫做境界。
酒鬼却亲口说出了这样不可思议的话,难道他已经喝醉了?还是他是在说梦话?一个人若是喝醉了便会语无伦次,一个人睡着了所说的梦话,也大多词不达意。
熊倜不知道酒鬼是不是已经醉了,或者是睡着了,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么怎样才算是有境界,有美感?”
酒鬼紧闭着双眼,睡觉的姿势也很舒服,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好似醉醺醺的酒鬼那种样子,道:“就像我这种人,便算是有境界,有美感。”
喝醉了的人大多会很自负,一个喝醉了的酒鬼想必会更加自负,于是熊倜问道:“你这种人,算是一个做事情有境界,有美感的人,还是算是一个有境界,有美感的杀手?”
酒鬼的那句话说得很含糊,熊倜必须问清楚,因为他除了知道他嗜酒如命以外,其他的一无所知。
对于一个人了解的越少,这个人危险的程度便会越高,所以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戒备心总是很强烈。
酒鬼依旧以最舒服的姿势睡在火堆旁,闭着双眼道:“除了十多年前那一次以外,我每一次都做得令自己相当满意。”
熊倜道:“哦?”
酒鬼好似是在向知己倾诉心声,接着道:“那一次我亲手杀了一对毫无反抗能力的老年猎户夫妇,并将他们的儿子卖给了人贩子。
第二百一十四章疑云再起()
第二百一十四章疑云再起
外面的雨依旧下个不停,沉闷的雷声令人感到异常地压抑。
火堆烧得很旺,熊熊的火舌几乎烤焦了熊倜的衣衫,但他却浑然不觉,他反而觉得一阵寒意腾起,他的心在收缩,他的每一个毛孔都紧紧锁在一起,每一根汗毛都瞬时竖立。
酒鬼方才所说的话不停地在熊倜的耳边回响,十多年前那惨烈的一幕在他的眼前再次浮现。
熊倜记得那是在他八岁的时候,山里突然闯入了抢匪,他被爹娘藏在草堆里不久,便听到他们的惨叫声,接下来他又被人从草堆里揪了出来,轻轻一敲便晕了过去。
等到熊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人贩子的手里,从此他便开始了悲惨的奴隶生活,他被转卖了数次之后,最终方才被卖到了九道山庄,后来他又认识了岚,遇到了逍遥子,以及夏芸。
如今回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