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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气飞仙-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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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四处中,天关城跟戮魔城以及兵锋山,皆是人类势力,而妖足沙漠,算是半个人类势力,至于其余的八个地域,俱是魔域!

    妖足沙漠,跟覆险天关相接,沙漠上一半一半是妖,一半是魔。其中的妖,以狼、狐、蛇、鼠、虫豸为多,但亦有火鸦等鸟类。

    沙漠中的妖,多是吴洲本土所有,日久与魔相抗,反而多出了一股灵性,类似灵兽。

    而沙漠中的魔物,却是沙漠中某些意志脆弱的妖类,受不住魔的诱惑,投身为魔,并与外来之魔,共击本土之妖。

    天关城跟妖足沙漠相接,在吴洲东南,也算是个码头,能跟楚州往来。

    天关城里俱是修士,凡人极少,况且就算有凡人,也是刚开始修行的凡人。而城中修士在此,一位镇魔,二为寻宝。

    戮魔城,戮魔道城池,在吴洲东北方向,跟天关城相距不远,只由一小片沙漠隔开。其中全数为修士,跟天关城一样,一为镇魔,一为寻宝。

    兵锋山,诛魔之战驻地,戮魔道驻地。纵向极长,隔开吴洲两边。

    阴魔谷

    血魔窟

    走出了天关石道的杨邺,拿出地图一比较,赫然是从脚下的沙漠启程,而那终点,则是魅魔泽。

    “五大魔窟,都要走上一遭了”

    杨邺实在是想吐槽,但不知道跟谁吐,这谁画的地图,他喵的,预言家是吧!

    不过,吐槽归吐槽,路还是要走的。

    杨邺仔细地比较了一下地图,但还是拿不准,毕竟他不是很懂这个,况且这里的地理情况,都不知道变了多少次了。

    不过,杨邺不懂,有人懂。

    “虽然我不是孙悟空,踩不出来土地公,但我可以挖出来大蜈蚣”

    杨邺这样想着的同时,无声一笑,就把手中的金剑,给刺到了地下,一直在往下刺,一直在往下刺

    “铛”

    凝声细听的杨邺,满意一笑,开始召回金剑。

    “轰隆隆”

    沙漠开始震动,杨邺为了形象,也就飞到了空中,等待着那条大蜈蚣。

    “何人是你,杨小子!”

    一条金灿灿的大蜈蚣,冒了出来,口吐人言,但却是微微一喜,中途改口。观其身子,竟是只露出一节,但就这一节,就足有数十丈宽。

    “沙灵王!”

    杨邺喊了一声,就飞了下来,敲着这金蜈蚣的壳。

    “铛”

    听到这声音,杨邺笑了一下,感慨道:“您老还是那么结实啊!”

    “自然结实!”金蜈蚣沙灵王并不谦虚,随即就问道:“你小子,找我何事?”

    无事不登三宝殿,他沙灵王可不信这小子会没事来探望他。

    “你看了就知道了。”杨邺卖了个关子,随即就把那破旧的藏宝图跟黑色宝珠抛给了沙灵王。

    沙灵王又探出一截身子,两根偌大的肢节,接住了藏宝图跟黑色宝珠,同时两根肢节上各自冒出两只人手,拿着藏宝图跟灵珠就看了起来。

    沙灵王仔细地看了一会,觉得好像有一丝印象,但是却想不起来,便把藏宝图跟宝珠丢给杨邺,随即说道:“坐上来!”

    自己动?

    杨邺想着想着就笑了,不过还是坐到了沙灵王背上,而沙灵王晓得杨邺是犯病了,但也懒得理会,身子一扭,就钻了下去。

    “轰隆隆”

    沙土滚动间,将痕迹清理了。

    沙土之下,金蜈蚣沙灵王正带着杨邺闪电般遁行,而这金蜈蚣,一眼望去,却是不知其身长!

    附在沙灵王背上的杨邺,不断穿行着沙土,亦是有些感叹。

    这土遁速度,服了!

    几息之间,金蜈蚣就停了下来,杨邺也随之跃了下来,微微感应之下,发现自己已经从刚进妖足沙漠的地方,遁到了妖足沙漠边缘。

    两万四千里哟,还是土遁!

    妖足沙漠长三千里,宽四千里,而沙灵王,自然是不能直接穿行的,只能够绕道,皆因若是直接穿行,可能会将整个妖足沙漠,给塌下去一些

    虽说杨邺不是第一次坐这土遁车了,但每次坐这个土遁车,都免不了要感叹一番。

    “小子,想什么呢!”沙灵王感受到了来自杨邺的恶意,不由得瞪了杨邺一眼。

    杨邺便停了下来,不过望见金蜈蚣那凸出来的偌大的彩色眼珠子,让杨邺又笑了起来。

    “没什么!”杨邺神情自若,可不敢太过了,要不然自己找,可得累死。

    金蜈蚣懒得理会杨邺,眼珠子光彩消失,随即一个金袍道人就现了出来,鹤发童颜,双目睿智。

    金袍道人立在地上,微微扭动了一下,转身就走,同时招手道:“跟我来!”

    此处赫然是一座土黄色的巨大石质甬道,那金袍道人沙灵王,就是朝着甬道尽头走去。

    杨邺跟在金袍道人沙灵王身后,行至甬道尽头,就消失不见,却是到了甬道那边。

    甬道这边,是巨大的石洞,宽千丈长七百丈的空间,空旷无比。这石洞中,放着无数的书架,搁置着无数图书。

    “你自己看吧!”沙灵王知会了一声,便在其中几百个精致一些的书架中,翻找着自己的记载。

    这些书籍,半数是沙灵王搜集来的,半数是沙灵王所记下的事,那半数记下的事中,有部分是久远到他出生之时,到现在早就遗忘了的记忆。

    修士记忆极好,但时间,在无声的流逝中,却能让修士的记忆腐朽、遗忘。

    沙灵王在翻找着自己的记忆,杨邺就随便地翻着感兴趣的书。

    “如何取悦女修”

    作者沙灵王

    好吧,孤独了一辈子的沙灵王沙老爷子,写这个也是情有可原的

    杨邺晃了晃头,点了点头,又开始翻找了。

    “剑修的基本素质”

    作者贺真人

    杨邺眼睛一亮,怎么就忘了这家伙也是剑修,并且也跑到了吴洲。

    在确定自己能抛开剑修的身份后,杨邺仿佛去掉了一层包袱,随意地翻看了起来。

    “欢喜二十四式”

    作者登徒子

    登徒子,登徒子,等兔子,邓途!

    杨邺琢磨了一下,就想到了这个人,随后就确定了这人,他没想到邓途,会是这样的邓途

    杨邺又继续地翻看了起来,这一翻看就是一天。

    对修士来说,用一天的时间,来翻看典籍,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杨邺就继续地翻看了,这一翻看,就是三天。

    对修士来说,三天也是不够的

    眨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杨邺坐不住了,叫他一个月不动,可真是难为他了,便望向了沙灵王:

    “沙老爷子,找到线索了没!”

    杨邺趴在一张桌子上,有气无力。

    那边沙灵王微微一愣,转过了头:“一个月之前,我就找到了啊!”

    沙灵王若无其事的语气,让杨邺很无奈,但本着不跟老年人较量的想法,还是把抽出来的金剑,又给归鞘了

    其实是暂时打不过,不过就算打的过,也是不敢打的

    “沙老爷子,您老别卖关子了”

    沙老爷子暗自一笑,手一挥,一本破旧的书籍就飞向了杨邺。

    杨邺连忙接过了书籍,但接过之后,书籍却风化了,并且连渣子也不见了。

    毁尸灭迹!

    杨邺眼中精光一闪,明白了此举深意。

    沙灵王抚须一笑,开始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

    久到吴洲还不是吴洲的时候,九洲也还是一整块的时候。

    沙灵王无父无母,是为天地之精,刚出生的时候,就有千丈长。

    出生之后,沙灵王就在当时的吴洲称王称霸,而便在那时,一个道人落了下来。

    这道人看不清身影,但却无比威严,令称霸当时吴洲的沙灵王,惧怕不已。

    那道人见状,微微一挥手,沙灵王就不害怕了。随后,那道人就遁入地底,而沙灵王也就跟在了道人身后。

    道人遁入地底后,抛下了一枚黑色宝珠,落入漆黑深邃的深洞中,不知所踪,随后就离开了地底。

    道人一步步地走着,走完了当时吴洲的一小半地方,走到了最后的地方,一片青山,也就是现在的妖足沙漠。

    而沙灵王也发现了,自己的地宫,就在脚下。

    道人又走了一段日子,终于走到了终点,也就随即消失不见。而沙灵王也发现,自己已经在瞬间,就回到了自己的地宫。

    “那道人走的路,应该是一种仪式!”

    沙灵王既然记起来了遗忘的记忆,就不会有缺失,同时又道:“路线我已经刻好了!”

    杨邺接过沙灵王递来的地图,跟自己手上的地图一比较,发现两张地图虽然山峰跟河流走势都不一样,但路线是一样的,不过一个是起点,一个是终点。

    “顺,逆?”

    杨邺心下了然,而那沙灵王又道:“那黑色宝珠,并不是你手中这一枚!”

    杨邺自然知晓,不过也想不明白这宝珠的来历,只好暂时按下,便在这时,他又听见沙灵王说:

    “你手上的藏宝图跟宝珠,是我以前不小心丢出去的”

    沙老光棍,活该单身!

    杨邺有些无奈,但也总算解开了宝珠来历之迷,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现在更值得在意的是,去寻那黑色宝珠!

    “沙老爷子,送我一程吧!”

    这里深在地底,遁出去要花费一番工夫,而沙老爷子几息间,就能跑个来回,还是搭个顺风车划得来。

    “也罢!”

    沙老爷子也有些感慨,要是解决了这事儿,说不定自己就能找到媳妇了。

    两人出了石室,离了甬道,又回到了原先的起点,而随后沙老爷子,就钻入地底了。

    杨邺有些傻眼,这沙漠里,他人生地不熟的,怎么找起点!

    “沙老爷子,你给悠着点!”

    明白沙老爷子此举深意,杨邺也只好自己找了,况且也必须自己找。

    有些事,必须亲历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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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沙漠风情() 
杨邺拿着沙灵王给他的地图,跟周围地形比较了一下,就发现起点是在覆险天关的尽头处,便往后退了十余里路,开始动身了。

    一步一步

    “铁鞋也要给磨破”

    杨邺感慨了一番,对古人那踏破铁鞋的毅力,很是拜服。

    “大漠沙如雪”

    妖足沙漠,终年不见人影,踏足其上,只见无边无际的黄色沙漠,再无其他。

    沙漠上的生物,多是潜于地底,只在必要时,才会出来。且出来之后,也是多为觅食。

    妖足沙漠上一半是妖,一半是魔。其中的妖,觅食之后,便会再度隐匿;而其中的魔物,因已入魔,会变得贪婪、凶戾,在觅食后,还会二度觅食,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于是,杨邺就遭遇到了一头魔狼,练气期的魔狼

    沙漠上的狼妖极端稀少,同时投身为魔的狼妖,更加罕见,这魔狼,可能就是仅有的几头魔狼了

    沙漠魔狼,毛发为青黑色,眼珠为深红色,身上有几道鲜红的纹路,这就是入魔的象征了。

    而沙漠狼妖,毛发为土黄色或是银白色的,眼珠深黑;沙漠普通狼,毛发为黄褐色或是深褐色,眼珠黄褐。

    这只魔狼从地底钻出,就见到了杨邺留下的脚印,便顺着脚印追了过去,这魔狼可是知晓,这就是人类的脚印。

    魔狼距离杨邺并不远,就在杨邺身后一两里处,很快就追上了杨邺。

    魔狼见到猎物之后,都会爪子乱抓一通,以显示爪子的锋利,而通常,这魔狼的猎物,是沙漠中其他的普通生物,如沙鼠、蜥蜴、虫豸等

    “嗷呜!”

    纵然是投身为魔,魔狼也是改不了天性。

    魔狼嚎叫一声后,盯住杨邺,胡乱的挥起了狼爪。

    “呼呼!”

    魔狼见杨邺无动于衷,没被自己吓到,怒了,更快地挥起了爪子。

    “呼呼!”

    杨邺当没什反应,望着魔狼,一副我就看着你装逼的表情。

    魔狼怒极,乱窜乱跳起来,更加凶戾地嚎叫着:

    “嗷呜!嗷呜!嗷呜!”

    魔狼嚎叫的同时,又挥起了狼爪。

    “呼呼!”

    杨邺见状,顺手拍了过去。

    “啪!”

    魔狼没了。

    魔狼挥爪子也是有原因了,挥了三次爪子都是在蓄力发大招,不过还没蓄力完成,就悲催的挂掉了。

    沙漠魔狼,呜呼哀哉!

    除掉魔狼后,杨邺却是有了一个念头:

    他也要有个跟班!

    古人云,好的想法,就要赶快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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