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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很冷。”我像以前一样依偎进他怀里,“但是你这里有温暖。”
“连若!水鬼是没有温暖的,也不能相互取暖!”灵当很担心的警告我。
她说的是常识。但是不不,常识错了。阿成的心窝里、我所感觉到的,难道不是爱吗?有爱就有温暖。水泽都无法夺去这份温暖。阿成多虑了、所有人都多虑了。即使身为水鬼。只要有爱人在身边,我就觉得很快乐。万能的神也不能让我更快乐一点。它只能延长这份快乐的期限。
凌彦和灵当与我们轻轻拥抱一下,告别了。他们带着我的建议离去。我们之间将会有很长的和平。凌彦说,他试过了,蔷薇花是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会把打战的力气省下来,尽可能在所有水泽边缘都添加警示,让双方都远离这条危险的水泽线。这条警戒线,也许不会像蔷薇花那么美。但它是我们用爱和珍惜树立起来的,我确信没有一条线会有它这么可爱。
“接下去你还有什么鬼主意?”阿成在我耳边喃喃。
呵,我笑起来。接下去我们相爱!水底的白花和蔷薇相比又有什么逊色的呢?所有的鬼们都过来吧,在伤痕之上携手起舞、相互取暖。我们呀,有整整一甲子的时间可以相爱!
——这一个故事完结的分割线——
这个故事是整个簿子的中间部分。这个故事完结之后,他们还有一些发续发展呢。
这个故事对于灵民……呃,哪怕对于灵民们变成的妖魔来说,就已经够震憾的了。后面还有什么发展?
曼殊有点呆呆的。松华也有点呆呆的。黑叉林主也有点呆呆的。
黑叉林主想,那时的人怎么可以相信鬼之间可以相爱、人和鬼已经也可以共同相处呢——呃,不是鬼,是妖魔——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妖魔吗?就这么傻傻呆呆的觉得水鬼不过是另一种生命存在形式而已?要说不知道么,开头也是知道的。以凌彦为代表的军队,也讨伐过水鬼的不是吗?但是被那么玩笑似的一个解决方法,怎么就解决了呢?真像是小摊上卖的言情书了。以前的人这么天真吗?
松华想,那凌彦是很喜欢连若的吧?不然,不会最后听连若说那个方法,就听了。阿成当然也是喜欢连若的,一直守护在连若身边。可是最后阿成还在连若的身边,凌彦就跟别人在一起了。这样,也叫喜欢吗?人的喜欢,从那么早开始,就已经可以改变了吗?这样看,人还不如水鬼呢!
他们想了又想,都想完了,看曼殊还在想,似乎想得比他们都深,不约而同问曼殊:“你在想什么?”
曼殊道:“这凌彦像个人。”
松华心内有鬼,立刻脸红起来。
曼殊抿嘴一笑:“时辰快到了。坝内的水满了。”
岂止雨下得坝内水满,铁鱼雷也铸完了。
大家可以出征了!
这神秘簿子,只看得一半,已经耗了如许时间。再看下去,要误正事了。还是去炸水坝最重要。
他们将簿子收下,前往大坝。
那簿子后面的故事,可能说的是凌彦等人类跟阿成等妖魔怎么相处的故事吧。
人类跟妖魔怎么相处呢?以后总归会有坏结局的吧。
凌彦是因爱慕灵当,可以跟水鬼好好相处。但是以后,总有懂事的灵修事会发现他们吧?总有灵将、灵王会来吧?
那时候,他们估计就完蛋了。
水鬼们作为妖魔,肯定要被剿灭了。凌彦包庇水鬼,也没个善终。那个古灵村,估计就是因为这才被毁成了废墟吧?
松华跟黑叉林主都是这么想的。
走在出征路上,曼殊忽然道:“如果没有别人来加入战斗,凌彦他们就能幸福生活吗?”
松华跟黑叉林主都沉默。
如果没有整个世界的干涉,他们那个小世界的道德观,就可以自己愉快的维持下去吗?
那么,是这个小世界威胁到了整个大世界、还是整个大世界伤害了这个小世界呢?
松华跟黑叉林主发现,曼殊不是乱想,而是想得比他们都深。
大坝已经在面前。
那雨云已经散了,大坝里水满盈盈的。那坝身看起来巍峨峨的,被火灵术烧得**的。但以曼殊和黑叉林主等王者等级的妖魔看来,不是打不坏的。
打坏之后,顾城人都为鱼鳖。
真的忍心吗?
松华都有点犹豫。
“还等什么?”副统领催。
“快杀了顾城王报仇。”大臣也催促道。
——好吧,这么久都被黑叉林主等人忘了的大臣,现在开始怒刷存在感。
他实在被顾城王气得惨了,现在只想着报仇,其他什么都不管了。
“喂,就算城王对不起你,你的父老乡亲你都不管了?”黑叉林主有点看不下去。
“……”大臣惭愧。
“喂,你是哪边的?”曼殊在旁边没好气。
“……哦,你一边儿去吧。”黑叉林主向大臣道,“这边由我们来就好了。”
叛徒,人人都看不起。背叛的大臣,虽然对曼殊等人有用,但是黑叉林主等人还是看不起他。
大臣伤心的到一边儿去了。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就默默的走开了。
走到半路上,他听见一声巨响,如惊雷掣开山崖。回头,见巨浪滔天!
他也知水势会大,没有想到会这么大。
他是往上流走的,本来估计水淹不到他。但是这水偏偏冲着他这边一样奔过来了!
曼殊等人劈开大坝时,忽然出现了意外状况。
那大坝破歪了!
可能是水太重,压坏了地面?再加上曼殊等人的力道一打,地都崩了。这个时候,连曼殊等人都控制不住水势了。
大水挟着刺猬一般的铁球,朝下流直打狂奔。那顾城仍然在被打击的范围之内。权贵们懵头懵脑。别说平民了,连贵族都当场被冲走好几个!后来才有人想起来,上船。(。)
第八十七章 难民贸易战()
滔滔大水扑向顾城时,花云城默默的归顺了疱郡。
“可以修炼了。”疱郡王道。
他把花云城的红心大钟花、还有会见血封喉密术的修灵士,都召来,给疱郡王后使用。
疱郡王后笑笑,看那久负盛名的花儿。
她看那肥厚的碧叶、看那赤红细小花朵聚攒成的大花钟,用手比了比,果然是个大钵。闻一闻,果然也有些许臭味。
幸亏味道本身没有毒。
它的毒在花的体液中,要接触才能传播。
在花心的蜜里,毒更加浓烈。
疱郡王后掰开一朵花。
花那么细小,像沙子一样。但她指尖比细沙更灵巧。
那粘粘的花液,也没办法侵害她的皮肤。她的皮肤坚密似玉质。
花心掰开之后,她就看到了花心里的一只小虫子。
那小虫子刚吸花蜜吸到一半,还没有嗨上头的飞出来,就被王后提前打扰了。
王后把那小虫子拈在指尖上,那小虫子发起狂来,竟然蛰了王后一下。
以王后的灵能,当然不可能被它蛰痛,更不可能蛰伤了。
王后只是饶有兴味的看着它抓狂的伤人、并且飞起。
它飞起来,王后就放出灵术去欺负它。
它陷进了水中。
小虫子如果真的跌进水里,那是肯定要淹死了。
但现在不是真的水,而是王后放出来的水灵术。王后特意给虫子做了个呼吸的结界。所以小虫子没有淹死。只是感觉到一股大力。
它就好像是小船陷进疯狂的风暴中。
对它来说,就好像它好好的、在醉人的宜蓝的海面上航行时,忽然有强大可怕的、超自然力量盘恒着。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它连忙改变航向,指望能避过这漩涡,却只是徒劳,终于还是被卷进了风暴里。
风越刮越大,它的一双翅膀像船帆,都被涨满了。涨得它翅根都疼。
它努力的用脑袋顶住风向。
迎风而上,虽然很吃力。脑袋也会被吹得很疼,但仍然是个最好的方法。如果侧过身,说不定它会一下子整个都被吹跑的!
它艰难的跟狂风搏斗着。翅膀尽量贴紧身侧。
这时候如果把翅膀张得太开。也会增加兜风面、从而更容易被狂风吹跑。
它采取的应对措施,作为一只经常飞行的虫子来说,真的已经做到能做的全部了。
红心花的花蜜,更是给它巨大的助力。让它挣扎了这么久。还没有落败。
但它的恶梦才刚开始。
王后轻轻示意,狂风暴雨就更猛烈了。那小虫陷身于波浪滔天和狂暴风雨的灵术中,昏头昏脑,再分不清风究竟由那里吹过来,甚至连方向也迷失了。它已经不知道这世界出了什么事,只像陷于与世隔绝的怒海里,终于被命运的狂涛袭卷出去。
眼看它就要被撞在墙上了。
这样撞上去,肯定是直接撞死了。
若说一只蚊子撞死在王宫墙上。只不过给墙上添个麻点儿。像它这么小的小虫子,撞死在墙上。连个麻点儿都是看不出来的。
它就是这么无足轻重。
但是王后却停止了灵术的戏弄。
不但停止,而且还用了小小一缕风,像气垫一样,垫在小虫子跟墙壁之间。
小虫子觉得自己晕头晕脑的被抛出去,陷进一个很柔软的东西里,然后就一切都好了。它甩了甩头,试图清醒一下脑子——如果虫子也有脑子可供清醒的话。
唔!似乎一切又正常了呢!刚才的恶梦遭遇,果然只是恶梦而已吧?于是它拍起翅膀,又活跃起来了。
红心花的花毒,继续在它体内起何用。它又兴致高昂起来。觉得这是个明媚的春日。它如果有最好的礼服,一定要穿在身上,把领结打得像猫胡子一样神气的翘起来,趾高气昂去正步走的!
它趾高气昂的振翅飞走。飞到窗外,去享受人生了。
“这花毒果然不同凡响啊。”王后道,“即使只是一只小虫子,用了花毒,都能跟我的灵术对抗到这种地步。”
“有此道中人协助,你修炼就更得法了。”疱郡王道。
那些会使用见血封喉密术的,就上来跟王后见礼。
他们觉得有那么点儿屈辱,毕竟国破家亡——好吧,家没有亡。他们也不是国,只是城而已——但总归是,那啥,大家领会精神就好!
失败者的屈辱写在他们脸上、刻在他们心上。但他们还是对疱郡王与王后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嘛!他们都是俊杰!
疱郡王后修炼灵术,也很认真与刻苦,对待师父们也很尊重。前花云的见血封喉修炼士们,渐渐淡漠了耻辱感,但是觉得疱郡王后夫妻都是不错的人,在这里做个教练也不错了。
人都是很适应环境的动物。疱郡王这次收了花云,过程非常顺利。花云的老百姓也没怎么觉得要向疱郡王复仇、挑战什么的。
和平的气氛,像飞倦了而收拢羽翼的白鸽,在暧昧不明的暮色中,于此地宿了下来。
那煜琉身边的花云侍卫,赶回故乡,就浸染在了这样的气氛中。于是,他也不想报仇啊、复城啊什么的了。故城根本不需要他恢复。他唯一的仇人,可以说是王浸的师父。但这也是因为花云杀了王浸而引起的——至少外人是这么看的。花云侍卫也没理由推翻这种想法——师父为徒儿报仇是自然的。花云侍卫再想为故城报仇而找王浸师父算帐,一来是怨怨相报何时了,自己都觉得有点泄气;二来是王浸师父避劫而走,他也找不着;三来么就是,即使找着了,也打不过王浸的师父啊!
花云侍卫搔搔头:现在怎么办呢?
回煜琉身边去当侍卫吗?
可是故城被战火蹂躏得挺惨的,乡亲们生活很困苦。他也不好意思说走就走。尽管疱郡王派了人力物力来资援花云,恢复总是需要时间的。花云侍卫不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幸存的几个亲友着想,作为壮劳力,总要留下来帮帮他们。
这是责任,而不是兴趣。在煜琉身边作侍卫?那才叫兴趣。就算不能跟煜琉真有多亲近……唉!谁还指望跟煜琉能有多亲近呢?——有资格保护他,也是好的。
莫怪侍卫太痴心。世上多有痴于侍卫者。
侍卫就这么在故乡懒懒的闲下来了。
废园重建,其实是比较辛苦的,但是对于侍卫来说,已经是闲下来了。以前的日子,人像有根皮筋提着,怎么都有劲、怎么都有盼头。现在的日子呢,只是责任而已,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往哪里挪,也不过是被挪来挪去而已,什么精神头儿是不用提的了。
这个